忘记一个人需要多长的时间?一年?半年?我微微一笑,对一个皇帝来说,也许几天就够了。前世看过多少痴情诗词,元稹为韦丛写的诗有三十三首之多,其中以《离思》之四最为有名,“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曾经沧海”从此成为一个典故,最初看到他悼亡妇的曾经沧海句时,还以为他真是个令人钦佩的痴情种子呢,未曾想那位仁兄根本是个不折不扣、薄情寡义的花花肠子。东坡先生写给王弗的名词《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词写得何等漂亮,不过他的小妾朝云更漂亮,几年后还娶了王弗的堂妹做续弦。朱自清也有《悼亡妇》的名篇,纸短情长,何等情切,在新婚百日内痛悼亡妇,颇有点“将缣来比素,新人不如故”的味道在里面,可惜最后却来了句因为今年新妇不舒服,所以没有去坟前悼念,让我对他的印象顿时一落千丈。由此可见,所谓的痴情诗词、缠mian文章,不过皆是男人们一时兴起之作,当不得真的。
所以,可以漠视了?可以释怀了吧?有些人,你可以爱,却无法拥有;有些爱,你可以体会,却无法抵达。我坐在草地上,望着远处的辽阔的草原,牛羊在山坡上闲散地吃草、撒欢,天宇湛蓝,风儿牧着洁白的云,在天空上悠悠地飘,草原无边无际,宁静而安详。有人走过来,坐到我旁边,与我一齐望着远方。
静静地坐了半晌,我打破沉默,眼睛依旧望着前方:“安远兮。”
“嗯?”他轻声应我,我望着远方,笑了笑,“你有没有爱过什么人?”
“呃?”他的语气有些不解,我转过头,看到他俊挺的脸上,淡淡地抹起一朵红云。我轻声道:“如果你爱过一个人,会不会很快就忘了她?”
他清澈如一弘甘泉的眸子定定地看着我,他的眼睛深邃而宁静,如天空一样沉稳安详:“不会。”
“是吗?”我转过头,目光又落向远处,轻嘲地笑起来,反过来说,如果很快就忘了,就表示从来没有爱过吧?
突然就一身轻松,我站起来,双手放到嘴边,对着远方的草原大声叫:“啊……,啊……,啊……”
安远诧异地看着我:“你怎么了?”
我低下头,看进他的深眸,笑道:“你有没有试过这样大叫,很舒服的,叫完之后,你心里郁结的心事啊,烦恼啊,一下子统统都不见了。”
“真的假的?”安远兮半信半疑地道,我拉他站起来,笑道:“不信你自己来试试。”
他迟疑了一下,学着我刚才的样子,将手举到嘴边,发出一声“啊”,声音却一点儿也不宏亮,我嗤道:“这样不行,要什么都不想,很大声很大声地喊出来,这样子,啊……”
我拖长了声音吼,安远兮又“啊”了一声,比刚才好了一点,我笑道:“再大声一点,啊……”
“啊……”书呆子大概被我的情绪感染了,终于无所顾忌地吼了出来,我笑道,“对了,就是这样,再来一遍,啊……”
“啊……”安远兮一声接一声地吼,我哈哈大笑,跟着吼道,“阿……牛……”
安远兮怔怔了,回头看我一眼,唇角一勾:“阿……花……”
我哼了哼,用更响亮的声音尖声大吼:“阿……牛……书……呆……”
他瞪着我,却拿我没辙,这书呆子想不出话来骂我了吧?我得意地笑起来,继续大声吼:“书……呆……”
“不准叫了。”他气结地伸手来盖我的唇,我嘴唇一动,他的手心顿时有些湿润。我怔了怔,安远兮此际想必也发现他的举动有些不妥,手有些僵硬,却没有缩回去,他定定地看着我,眸子不再沉稳宁静,变得如深海般暗沉难懂。
“我……”我有些不自在了,口中呵出的气扑到他的掌心,我感觉怪怪的,退了一步,安远兮回过神儿来,赶紧也缩回手,我尴尬地干笑一声,“不早了,我回去了……”
转身急急地往伊夏大娘家的帐篷跑去,仿佛后面有鬼追似的,不明白为什么竟有点心虚,脸莫名其妙地烫了起来。
身后传来“达达”的马蹄声,我回过头,看见尔伦大哥骑着一匹黑色的骏马,如天神一般从草原上奔过来,身后紧紧跟着一匹雪白的马,又英武又神气。这就是传说中的情侣马么?我欣喜地望着尔伦大哥越骑越近,随后跑来的安远兮也一脸欣喜之色,丹尼和金莎听到响动,不知道从哪里奔出来,一脸兴奋地对着父亲大声道:“阿爸,你降服这匹野马王了?”
尔伦放慢了马速,在我们面前停了下来,翻身下马,我这才注意到黑马竟然没有上鞍,显然是刚刚才驯服不久,就顺着一鼓作气地跑了回来。白马亲昵地靠到黑马身边,顶了顶黑马的头,黑马也亲昵地靠着白马厮磨,一副伉俪情深的样子。这两匹马真是美啊,黑色的那匹公马全身如同乌金一般闪着耀眼的光泽,白色的母马则像一块羊脂玉般晶莹剔透,两匹马的鬃毛和马尾如丝般蓬松,奔跑的时候象一面随风飘扬的小旗,异常的骏逸出尘。
我欣喜地靠上前去,想摸一摸那匹黑马,谁知它立即将耳朵向后倒下,露出牙齿,尔伦赶紧道:“娜塔罗,这马刚刚驯服,性子还野,不高兴别人摸它,小心它咬你。”
我悻悻地住了手,野家伙,脾气倒蛮大。抬眼见那马有些不屑地看着我,我哼了一声,转眼看那匹白马,却见它好奇地看着我,眼神比黑马友善多了,我试着摸它,它眨了眨眼睛,安静地看着我,我心中一喜,看来它对我没有敌意。那黑马见我摸那白马,不高兴了,一头向白马顶过来,似乎在抱怨它干嘛让我摸,我翻了翻白眼,这家伙,zhan有欲还真强。
尔伦牵着两匹马到马圈,我们全都跟了过去,丹尼和金莎对这两匹神驹也喜爱得不得了,白马温驯地任我们观摩,黑马则骄傲地昂着头,有些不耐烦地发出一些咕噜声。丹尼赶紧去抱干牧草来喂马,白马低下头开始吃起来,黑马则像个别扭的孩子一样拧着头,尔伦大哥笑道:“得了,我们别围在这里了,否则它不会吃的。”
我们只好依依不舍地散开,晚饭过后,尔伦降服了野马王的消息已经在部落里传开了,部落里的老老少少都围过来,争先恐后地看这两匹难得一见的好马。围观的人兴奋地议论,有了这两匹好马配种,可以大大改善部落的生活状况。马是草原人的好朋友,在草原民族的生活中起着很大的作用,它们帮人拉车、驮运、跑远路,草原上的小孩在刚懂事的时候就被父母抱上马背学习生存的技能,而对草原骑兵来说,马更是他们南征北战的好伙伴,可以说,草原人爱马如命,视马为命根子,他们的灵魂已经和马结合在一起了。
自从见了这两匹漂亮的马,我也对学骑马动了点心思,央着尔伦大哥让他教我,他答应等我背上的伤好了再说。我哪里呆得住,再说我的伤好了,我就要回沧都了,我坐到马厩边对着马匹长吁短叹,丹尼和金莎两个小鬼见我闷闷不乐,跑过来笑道:“阿花姐姐,你真想学骑马么?我们可以教你。”
“真的?”我眼睛一亮,两个小鬼连连点头,我喜道:“什么时候?”
“什么时候都可以呀。”丹尼笑道,“不过你不能告诉阿爸,否则他会骂我们的。”
“我一定不会,我们躲开他们,偷偷学。”我举起手发誓,指着马厩中的白马道,“我可以骑它吗?”
丹尼摇摇头:“那可不行,除了阿爸,黑马都不让别人骑它,而且姐姐你不会骑马,开始学的时候不能骑烈马。”
于是,我现在倒霉地骑在一匹老马上,那马是不烈了,可是也温驯得过了头,我想骑着它策马狂奔那是不可能了,虽然我自己也知道我还没有策马狂奔的本事,不过,能自己单独骑着马小跑,到底也有些得意,看那书呆子以后还敢不敢笑我不会骑马。不断乐极生悲,下马的时候因为动作太猛,扯裂了背上的伤口,痛得我直抽气,两个孩子吓了一跳,赶紧把我送回去,自然免不了挨伊夏大娘和莉丝的一顿臭骂,安远兮的脸也黑黑的,幸好尔伦大哥不在家,否则两个小鬼怕免不了挨揍了,经过这番折腾,我也不好意思再让丹尼和金莎担着挨骂的风险教我骑马了。
伊夏大娘给我上了药,包上纱布。我穿好衣服,走出帐篷,安远兮正在马厩帮他们刷马,看到我出来,把脸一转,低头用刷子用力地按摩马身,对我不理不睬。我自知理亏,挂上讨好的笑容,跑到马厩边,没话找话:“我来帮你吧。”
说着,拿起地上的刷子,安远兮一把夺过去,闷声道:“不用了,小心把背又弄伤了。”
他说完不再理我,只顾着自己手里的活儿,我看到他仔细地将泥土和灰尘从马身上刷下来,这才注意到他居然刷的是那匹野马王,此际那马儿舒服地半闭着眼睛,哪里还有半分桀敖不驯的样子?我惊讶道:“怪了,这马不是不喜欢人摸它么,怎么让你近身?”随便发现白马不在厩里,又道:“白马被尔伦大哥骑出去了?”
他还是不回我话,继续做自己的事儿,我讨了个没趣儿,悻悻地呆了一阵,转身想走,想了想,又顿住,轻声道:“对不起,是我太任性了。”
他停下动作,抬眼默默地看着我,一双眸子深邃而清澈,眼中有气恼、有忧心,还有我看不明白的东西,宛如深海的旋涡般,要将我吸进去。我的心莫名地一慌:“我……,我走了……”转过身急急忙忙地走开,躲到帐篷后面喘气,才发现自己的心“卟卟卟”地跳得好厉害,这两天是怎么了?怎么一看到那书呆子的眼神,就这么不自在?我咬了咬唇,回想起安远兮的清澈的目光,竟怔忡起来。
一会儿听到有马的嘶鸣声和马蹄声,随即听到尔伦大哥似乎在说话,声音又急又大,带着怒气,我赶紧跑过去,只见尔伦大哥正踏进主帐,边走边怒道:“马尔蒂族的人太过份了,竟然想用五十只羊强换我们部族这两匹宝马……”
我赶紧跟过去,见安远兮也跑了过来,尔伦进了主帐,一屁股坐到羊毛毡上,对着给他端过奶茶的莉丝道:“我不同意换马,他们竟然口出恶言威胁我,真是太令人生气了!”
“马尔蒂族的人一向霸道,你又不是不知道,何必跟他们一般见识。”莉丝劝慰丈夫,埋怨道,“你是不是又动手教训人了?”
“谁让他们太可恶!”尔伦气道,“我把卫格揍了一顿!”
“卫格?他是马尔蒂族长的儿子,你也太莽撞了。”莉丝吃了一惊,“马尔蒂族长一向护短,又霸道,你打伤了卫格,他们一定不会善罢干休的。”
“我会怕他?”尔伦冷哼一声,“他们要敢来,我照样把他们揍出去!”
“你……”莉丝叹了口气,担忧地道,“别给部族惹祸才好……”
我算是听出一点端倪来了,想必是其他部族的人眼红尔伦降服的这两匹宝马,与他发生了冲突。我看着莉丝忧心忡忡的表情,那个马尔蒂族肯定不好惹,我隐隐感到一丝不安的气氛。塞翁得马,焉知非祸?尔伦大哥此番降服这两匹骏马,只怕是祸非福。即使你不去惹麻烦,麻烦也会找上门,怀璧其罪呀,看来哪个地方都不乏觊觎别人财物的恶人!
——2006、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