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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狩魔手记》序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

作者:烟雨江南 字数:14974 书籍:狩魔手记

  序章人生若只如初见

  战争。

  战争毁灭了一个时代,战争也创造了新的世界。

  不知从何时起,夜已不再完全是黑暗。

  夜幕下,二点幽深、暗红色的莹光亮起,缓缓在空中飘移着。

  莹火微弱光芒笼罩的地方,到处都流淌着浓稠、深绿、总是散发着浓厚腐臭的污水,即使是在几乎无光的角落里,污水也会发出惨淡的绿色莹光,照亮了周围一小片地方。与它那令人无法忍受的肮脏相比,足以致命的辐射才是这些几乎无处不在的污水最危险所在。

  污水积聚成的汪汪水潭中,看不清本来颜色的碎布、生满锈的铁鑵以及不知是什么动物遗下的腐肉尸骸,各式各样的污物或浮或沉。时时会有近一米长的巨鼠不知从何处钻出,吱呀尖叫着,从污水中冲过,又消失在黑暗之中。足以杀死一匹壮年马匹的辐射似乎对巨鼠全无影响,然而偶尔巨鼠身上会连皮带毛掉下来几块肉块,若细看时,会发现这些肉早已腐烂。从这点上来看,似乎巨鼠并非完全不受辐射影响。

  红莹向上飘升数米,停留在一根倾斜的钢梁顶端,四下扫视着暗夜下世界。两点红莹中映出的尽是只剩框架的大厦、半边坍塌的墙壁房屋,以及四处散落的汽车残骸。

  夜色下的世界,处处映射着惨绿荧光。

  这样一片地方,五十年前叫做废墟,现在则被称为城市。

  不远处的街道转角忽然亮起刺眼的火光,疯狂且歇斯底里的叫喊声交织在一起,迅速向这边涌来。

  红荧受惊,迅速张开四片透明翼翅,急速振动着向高处飞去。一片火光恰好照了过来,便可以看到一只一米多长的巨大甲虫正向远方飞走。

  那拿着火把的人对这只甲虫全无兴趣,只是随着前方的人流全力奔跑,不时发出野兽般的吼叫。

  火光迅速远去,巨甲虫重新隐入黑暗。然而忽有一阵劲风吹过,巨甲虫登时发出尖锐如针的哀叫,锋利如刀的节足不住在砖石、钢筋上划出火花,四片翼翅也拼命拍动,却仍然被慢慢拖入深沉的黑暗。

  随后与它尖叫声相应和的,是喀喀嚓嚓的咀嚼声音。

  一条黑暗的小巷中,忽然响起阵阵急促的脚步声,一个看上去慌张到了极处的女人冲了进来。一进小巷,她忽然注意到墙边正靠坐着一个身影。

  那人全身都蒙在一张黑色的毯子里,低垂着头,根本看不清面孔,从那瘦小身材看来,更象是个八、九岁的孩子。

  女人一咬牙,几大步冲了过去,将怀中紧紧抱着的襁褓硬塞到那个人怀里,带着哭音道:“求求你,救救她!”

  墙下一汪污水散发出的荧光照出了女人的面容,虽然光亮闪烁黯淡,仍可看出那是一张十分年轻、漂亮的面孔,外表不过二十左右,有着这个时代罕见的细腻雪白皮肤,足以让大多数女人嫉妒得想在她脸上划上几刀。她的脖颈也修长挺直,自下颌处起,一道挺拔曲线划出近乎完美的弧度,一路延伸向下,然后在白晰的胸上突然挺立,挤出一道深深的乳-沟来。女人衣衫很薄,前襟扣子只草草系了几颗,将大半丰腴胸乳都露在外面,衬衣上隐约可以看到两个诱人凸起,周围则是一小片水渍,应该是刚刚给婴儿喂过奶。

  仅仅停留了不到一秒钟的功夫,根本不等那个人回答,女人就霍然站起,向巷子深处跑去。跑出十多米后,她忽然发出一声几乎要刺破耳膜的尖叫。在略显喧嚣的夜里,尖叫声远远传了开去。不远处狂乱的人群立刻爆发出一阵说不出是兴奋还是欢喜的喊叫,不到一分钟的功夫,火把便照亮了小巷,十余个衣衫破烂、脸上交织着残忍和亢奋的暴民冲进小巷,你推我挤,向巷子深处追去。

  一个看上去特别粗壮的家伙挥舞着手上钉了几根大铁钉的木棒,双臂左挡右突不停地将自己前面的人挤开,边追边叫着:“待会捉到了那女人,老子要第一个上她!谁敢跟我争,我就砸烂他的头!”

  他身后一个精瘦的中年男人发出一阵音量和他体型毫不相称的大笑,嘲弄地道:“得了吧,黑邓肯!那女人可是和恶魔睡过觉的,谁知道身上带了些什么,你敢捅她?你就不怕干到一半,自己家伙先烂在她里面?”

  黑邓肯嘟嚷道:“那可不好说,我可是比你们要能抗辐射。”只不过他的声音明显开始有了些犹豫。

  他这一迟疑,立刻有好几个人轰笑起来,“黑邓肯,你可是连变异母猪也敢上的,怎么也怕了?该不会是家伙已经烂了吧?不过你的家伙和体型还真不成比例呀!”

  黑邓肯恼怒地咆哮了几声,吼道:“我不管!你们谁觉得自己家伙大谁就上,反正老子是不干了!”

  忽然有人尖叫道:“你们都不要就我来!反正我的家伙已经烂了一半,能搞个细皮女人,东西全烂掉也值!”

  叫喊的是个干瘦老头,身上只胡乱缠了块脏布,除此外几乎精光。他瘦骨嶙峋的身躯上遍布着腐伤烂疮,头顶上光秃秃的,只有几缕苍白软毛。一路跑来气喘吁吁,胸膛发出呼噜呼噜的响声,活象拉着一组老式风箱,他只能勉强跟得住大部队,可是腰下那根黑乎乎的家伙硬得就象一根又短又细的铁棒,笔直突兀地伫立在肚皮上。

  小巷不长,十几个暴徒转眼间就从另一端冲了出去。摇曳的火光过去后,黑暗重新统治了这里。全身上下都充斥着暴力与色-情的暴民眼中只有那女人白净的肌肤在晃动,压根没有注意墙角边那团阴影是个人。其实就算暴徒们看到了他,象这样躺在充满了辐射的污水边等死的人也到处都是,根本就无人会在意。

  距离小巷不远,暴民们的叫喊声突然愈发高亢起来,夹杂着一声声女人凄厉得不似人声的尖叫。不多久女人的叫喊忽然呜咽起来,似乎被什么东西给堵住了,暴民的轰笑尖叫声却一阵高过一阵,最终将女人的声音完全淹没。

  黑巷中,那个裹紧了黑色毡毯的身影忽然动了动,低垂的头慢慢抬起,从毛毯下捧出一个襁褓,破布边缘露出半边手掌,看那稚嫩的轮廓明显属于未成年的孩子,然而肌肤却是冰洁莹润,亮得有些耀眼,与周围格格不入。而低垂的毛毯中,亮起一团深碧色的光芒,那是他的眼睛,正默默地注视着襁褓中的婴儿。

  婴儿即不哭也不闹,一双大大的蓝色眼睛也在回望着那团深幽的碧光。这是个女孩,小鼻子修直挺拔,肌肤如同最上等的奶酪般晶莹,完全不象这时代婴儿们受辐射影响,染着大块大块黑蓝灰绿的皮肤。那小小的嘴唇也有着罕见的刀削般的线条。总而言之,她漂亮得非常过份,特别是对一个还没有断奶的婴儿来说。

  他眨了眨眼睛,照在女婴脸上的碧光也随之闪动了几下。终于,他伸出手,将包裹得严严实实的襁褓打开一点,让那女婴也能听得见周围的声音,听见暴民的吼叫喘息,以及偶尔暴发出来的女人凄厉叫喊。

  这双手修长、白晰,纤长的手指似是暗夜之昙,悄然绽放刹那,便又收回到毛毯里面。

  女婴头微微倾侧,耳朵一抖一抖地颤动着,将周围的声音都收了进来,听得十分专心。他这才发现,她的耳朵上端竟然分出了两个尖端,比寻常人类的耳朵要长了一半。

  远处暴虐与**的盛宴并未持续多久,随着一阵失望之极的轰叫,暴民们渐渐变得安静。随后一道火光冲天而起,随着滚滚浓烟飘散的,还有一阵阵难闻的焦糊味道。大火熊熊,偶尔会冲上十余米的空中,这时的火光甚至能够将小巷中的黑暗也驱散片刻。

  小巷积聚的污水中间,空空如也,那始终裹着深黑毛毯的孩子已不知去向。

  太阳照常升起。

  炽烈的阳光努力穿透厚厚的灰云,洒落在黑黄相间的大地上。偶然有强风吹开一小块灰云,让阳光不受阻碍地透射下来,地面上各式各样奇异的动物便四散而逃寻找荫蔽,或者索性躲入地下的洞穴中,躲避这足以致死的强烈阳光。惟一不怕阳光是一种高大植物,苍白色的茎干上生满了半米长的尖刺。每当阳光照射下来,它就扭动枝茎,尽可能地接受强光的洗礼,再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疯狂生长着。

  咣当、咣当!阵阵嘈杂的噪音打破了清晨的宁静。一个五十来岁的老头一边用力敲着插在地上的一根空铁管,一边用沙哑的声音叫着:“干活了!都给我爬起来,兔崽子们!让老汉斯看看今天还剩下了几个幸运的家伙!”

  周围立刻有百余人从地上跳起,向这边跑来,但在距离老人五米远的地方,这些人就自动停了下来,似乎在那里有条无形的边界,让他们不能再前进一步。人群中有几个人不明状况,还在拼命向前挤着。周围几个壮汉立即骂道:“新来的家伙排后边!挤什么挤?”那几个人还未反应过来,脸上早就挨了重重的几拳,身不由已地摔倒在地。周围的人立刻拳脚相加,毫不留情。过了好一会,壮汉们才将几个被打得奄奄一息的新人扔到了队伍外面,还恨恨地吐上几口浓痰。

  老汉斯早就看惯了这些暴行,只是无所谓地耸了耸肩。他上身穿着件完全失去光泽的皮夹克,内里是件细碎暗红格子的粗布衫衣,下身是条粘了些机油的牛仔裤,脚上套了双高腰军靴。跟周围那些穿得跟乞丐没什么两样的流民一比,老汉斯简直就是个国王,他也的确傲慢得象个国王。在他的胸前,别着一枚银色的徽章,徽章背景是座远方的城市,中央镶着一辆隆隆驶来的坦克。在阳光照耀下,这枚徽章闪闪发光,十分抢眼。数以百计的目光不时落在徽章上,有畏惧,有羡慕,更多的是瘦狼见肉的贪婪。

  面对着数百头野狼,老汉斯根本就没感到害怕。他站到一张角铁焊成的桌子后面,从身后木板箱中拿出几个看不清商标的罐头,重重扔在案台上,扯起嗓子吼道:“老规矩!一百公斤矿石换五分钱,吃的价格和昨天一样,便宜你们这帮兔崽子了,今天甚至还有几个罐头,就看你们谁能拿得走!都别挤,一个一个过来!”

  这些人早就知道规矩,排好了队伍,一个个地走到铁桌前。老汉斯象个挑牲口的屠夫,扫了一眼他们的体格、皮肤以及脸色,随口吩咐着:“你可以,去那边领东西干活!”或者是“你不行!”

  得到许可的流民立刻小跑步奔向旁边的工具堆,拎起把铁镐、提上个背筐就向几百米外的矿井跑去,生怕动作慢个一丝半点便会被老汉斯当作不中用的人,说出那句可怕的“你不行”。那些已经有了经验的则不急不忙地走着,神态自然稔熟得仿佛在自家庭院里,要知道这活可是要干一整天的,把力气浪费在跑路上十分不明智。

  “为什么我不行!”一声闷雷似的咆哮将所有人的目光都了拉回来。一个足有一米九几、长得如同山熊的黑人壮汉用力捶着铁案,向着老汉斯咆哮着。

  老汉斯取出块干干净净的手帕,慢慢擦着喷到自己脸上的口水,向黑人胸前一处碗口大的溃烂指了指,慢慢地道:“你得了病!让你下矿井,会把我的壮骡子们都给传染上的,那时谁来给我干活?”

  “我能干活!我要吃的,我有三个孩子要养!”黑人根本没有仔细听老汉斯在说些什么,只是不停地咆哮着,将铁案擂得轰隆作响。

  老汉斯皱了皱眉,一边理着浓密的胡须,一边向身后打了个手势。只听砰的一声,黑人的叫声骤然止住,不敢置信地看着自己胸膛上忽然多出来的大洞,喉头嗬嗬作响,却说不出话来。

  老汉斯身后,一个秃头壮汉再次扣动手中双管霰弹枪的扳机,又是一声巨响,数百粒铁砂轰进那黑人的胸口,将他的伤口扩大了一倍,而且彻底打穿了他宽厚的胸膛。这壮汉身上套着件皱得不成样子的黑西服,还有好几个破洞,显然不知道是多少年前的古董货了。在老汉斯身后,一共站着三个这样的壮汉。

  老汉斯擦完了脸,向铁桌前的空气说道:“还有,黑鬼,你的口水很臭!”看他说话的口气,就好象那个黑人仍站在桌前一样。

  没进矿洞的流民还有一百多个,他们望过来的目光中少了许多贪婪,多了一些畏惧。有几个人走过来,将黑汉的尸体拖走,就扔在了几百米外的地方。用不了多久,闻到血腥气味的腐狼与秃鹰就会将他的尸体吃得干干净净,连一块骨头都不会剩下。

  铁案前的队伍迅速缩短,天还没有大亮的时候,大多的流民就已下到了矿洞里面,没被选上的人则向城镇方向走去,看看能不能到那儿去碰碰运气。

  “生病的骡子越来越多,这个月的份额可有些够呛……”老汉斯嘟嚷着,站了起来,挺了挺有些酸痛的腰板。懒腰才伸到一半,他的动作忽然停了下来,然后双手撑着铁案,身体前倾,望着面前那刚刚比铁案高出一个头的孩子。

  这孩子身上裹着肮脏得看不出本来颜色的毛毯,脸上、手上,只要是露在外面的部位,都用布条缠得密密实实,只露出一只左眼,宁静地望着汉斯。这孩子看个头不过八-九岁模样,也不知道是男是女。

  本来老汉斯绝不会浪费一点功夫在这种明显不合格的流民身上,他开的可不是慈善机构,或许是方才刚见过血让他的心有点柔软,或许是对本月劳力缺乏的忧虑,或许是那个孩子的眼神,不管怎的,他犹豫了一下,竟然开口问道:“你也想要工作?”

  孩子点了点头。

  “好吧!不过你先告诉我是男是女吧?”老汉斯道。

  “男的。”孩子终于开口了。与同龄孩子比起来,他的声音略显低沉,却有着种说不出的磁性味道。

  “很好,男孩,去那边领工具。和其它人一样,挖一百公斤矿石出来,就可以得到五分钱。这是对你最大的优待了。你穿成这个样子,不会是生了什么病吧?好了,你不用担心,至少你身上没有臭味,老汉斯的鼻子可是很灵的。去干活吧,早点干完早点填饱肚子,等你干不动了,就去找瘸子彼特,他会告诉你你赚了多少钱,能换多少吃的。”

  在老汉斯的唠叨中,男孩提着快比他还要高的铁镐,背起几乎要擦到地的背筐,慢慢消失在矿道深处。

  直到他的身影消失,老汉斯这才摇了摇头。他忽然转头,向紧跟在身后的黑西装壮汉问道:“我今天是不是特别的罗嗦?”

  在这个有些神经质的老头面前,壮实得象头牛的黑西装却不由自主地退后一步,赶紧、用力、坚决地摇了摇头。

  老汉斯干笑两声,道:“你很聪明,所以我让你当了卫队的头儿。不过你要始终记得,这片地方,我是公司惟一的正式代理人,我能让你随意杀那些野狗一样的流民,也能让你明天就变成一只狗。而年纪大些的人总有些怪僻的,你只要干好你自己份内的事就行了,听明白了没有?”

  “明白,汉斯先生。”

  “你应该称呼我汉斯阁下!”

  “明白,汉斯阁下!”

  老汉斯哼着不知从哪里学来的曲调,走进了一间铁皮钉成的棚屋。甚至在几公里外的镇上,这间不怎么透风漏雨的铁皮棚屋也可以算得上是豪宅了。

  黄昏很快到来,在饥饿中睡了一天的腐狼们发出阵阵长嗥,开始幽灵般四处游荡,寻找着能够填平饱肚子的机会。

  吱呀声中,老汉斯推开棚屋铁门,走了出来,眯着眼睛看着就快沉没的夕阳。睡了个午觉后,他感觉精神好多了。不远处的矿洞里已经空空荡荡的,干活的人早已出来、都领完了自己的口粮,回栖息处去了。当太阳落入地平线的一刻,错综复杂的坑道中便会遍布一米多长的凶暴地鼠,它们强劲有力的上下颚、锋利坚固的门齿可以轻易咬断二公分粗细的铁条,多么坚固的岩石在它们面前也不值一提。好在只消太阳升起,凶暴地鼠便会钻入地下深处、陷入沉眠,因此矿工们至少还有大半天的时间挖掘矿石。

  几乎是在太阳完全沉没的同时,矿坑洞口出现了一个瘦小的身影。男孩背着几乎和自己一样高的一筐矿石,蹒跚着走了出来。

  老汉斯的眼皮跳了几跳,他不动声色,看着那瘦小孩子拖着背上的矿石过了秤,再倒在如小山一样的矿堆上,然后拿着工头写的纸条慢慢走了过来。男孩身上缠着的布条上,已被矿粉染上了大块的赤黄和杂蓝。

  看着男孩走过来,老汉斯绕到了屋子后面。那里,靠着铁皮屋子竖着个大棚,少了半条腿的瘸子彼特吃力地挪动着自己那超过一百公斤的身躯,叫道:“小子,过来!”

  男孩走到棚子下面,递上了纸条。瘸子彼特扫了一眼,不由得吹了声口哨,道:“小子不赖啊!比很多大人干得都多。来,这是单子,看看你想换些什么。你识字吗?哦,识得,真了不起!这单子上的词我也只认得一大半。嘿,不要看那边,那上面的东西你现在还换不起!看从这往下的。”

  彼特用自己的粗手指在长长的清单中间一划,男孩便向单子上望去。他的目光停留在“饮水”那一栏,又一路向上望去,直到视线被彼特的粗手指挡住为止。

  “就是这个。”男孩用缠满了布条的手指点着清单。

  彼特登时叫了起来:“啊哈!三级饮用水!小子,你一定是个贵族吧,听说贵族们的身体都嫩得只能喝纯水,就是那种一点杂质也没有,根本不会辐射的水!”

  “就是这个。”男孩指着清单,声音平得一点波动都没有,让人都有些怀疑这会不会是人工合成的声音。

  彼特耸了耸肩,从身后一堆木箱中翻出一罐同样看不出年代的饮料,扔给了男孩。“给!三级饮用水,奢侈的小子。”

  男孩将饮料罐小心地收入毛毯里,转身要走,瘸子彼特挠了挠头,拿过拳头大小、硬得象矿石一样的霉面包,扔给了男孩:“小子,挖矿是个力气活,不吃东西可不行。拿着这个,记着,你欠了瘸子彼特五分钱,明天从你的工钱里扣!”

  男孩接过了面包,同样小心地收入毛毯中,然后向瘸子彼特深深鞠了一躬,这才向黑暗中走去。

  黑暗笼罩的荒野里,数十双狼一样的目光盯上了男孩,窃窃私语声此起彼伏。

  “那小子今天干得好象不少,要不我们过去看看他都换了点什么?说不定是半条面包。”

  “我敢打赌,他怀里肯定有一大块烤凶暴鼠肉!”

  旁边一个懒洋洋、却透着股凶残的声音接过了话头:“嗨!那边几只新来的菜鸟,你们不知道老汉斯的规矩吗?在他的地盘上,谁也不能抢换来的东西。”

  先前的声音显然不太服气:“老汉斯?他能管得了什么?这种老头我可以打十个!”

  那懒洋洋的人笑骂道:“就凭你?给老汉斯舔屁股都不配!”

  被骂作菜鸟的人还不服气,正想争辩,谁知道对方忽然就没了耐心,打了声呼哨,叫道:“小子们,把这个想捣乱的家伙切碎了喂腐狼!”

  十余个黑影应声而起,围拢过来。

  短暂惨叫声过后,荒野又恢复了宁静。人们要抓紧时间休息,明天才能多背一筐矿石出来。

  仓棚中,瘸子彼特已看不见男孩的身影,他抓了抓已没剩几根头发的脑袋,喃喃地道:“这小子要去哪里?要是他被腐狼吃了,我的五分钱可就泡汤了。嘿,老汉斯,你说我的钱不会泡汤吧?”

  一直斜靠在棚柱上的老汉斯摊了摊手,道:“天晓得。”

  瘸子彼特吃力地站了起来,开始收拾起操作台上的食物和纪录清单。他仅剩的大腿粗壮有力,足够撑着一百多公斤的身体在仓棚内跳来跳去而不用拐杖。他拿起男孩交过来的最后一张纸条,刚要顺手扔了,忽然想起了什么,又看了看,自语道:“三级饮用水,真不知道他要这个做什么。矿坑里的辐射可比镇外的污水要强烈得多,这可不是喝点干净水能够解决的。”

  老汉斯从彼特手里拿过纸条,扫了眼上面的数字,便将纸条揉成一团,随手扔到了仓棚外的火坑里。

  老汉斯咳嗽几声,吐了口浓痰,道:“彼特,回头告诉疯狗麦德,从明天起每筐少扣那孩子十公斤份量。如果他能在这干满一个月,就给他算足额的份量。”

  彼特说:“这好象有点不合规矩。”

  “他在养孩子。”老汉斯点了根只剩一半的香烟,说话的声音有些沉闷。

  彼特有些吃惊地抬起头来,道:“什么?他才多大,怎么会要养孩子?”

  老汉斯吐出个烟圈,说:“三岁以下的孩子,如果一直喝没有辐射的水,吃干净的东西,对,就是一直吃该死的三级水和食物,那么长大后就不会变异。”

  彼特眉毛一挑,道:“老天!我还以为每个人都是要变异的呢。不过你怎么知道这些?”

  老汉斯平静地道:“因为我也养过孩子。”

  彼特吃了一惊,道:“你可从没说起过这些。他多大了?该有二十岁了吧,老天保佑,他可千万别跟你一样的丑。”

  老汉斯笑了笑,道:“那时候我很穷,没办法找到足够多干净的水和吃的。他五岁的时候发生了变异,没有挺过去。”

  彼特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沉默一会,才说:“老家伙,抱歉,我不该说这些的。你知道……哦,我这辈子还从来没碰到过一个能生孩子的女人,也就没机会养个孩子。”

  老汉斯重重地吸了口烟,望着仓棚外带着渗淡绿色的夜空,道:“伙计,你从来不需要跟我说这些。当初如果不是你,我早就变成腐狼的食物了,公司代理人的位子也轮不到我来坐。”

  彼特抱起一个将近五十公斤的给养箱,单腿一撑,跳起一米多高,将给养箱轻轻放在最高的架子上,又挠了挠头,说:“我可不是存心救你。你知道我可是格斗域的高手,那个时候强化防御的能力就已经是二阶了,那头狼王随便怎么样都咬不死我。可是你不一样,象你们这种玩类法术域的软蛋,它一口就能把你的半边屁股给撕下来!”

  老汉斯将手中的小半截香烟递给了彼特,拍拍他的肩,道:“伙计,早些睡吧,这么晚了,不会有女人来这里的。”

  彼特狠狠吸了口烟,憋在肺里,直到再也忍不住才吐出来。老汉斯已经回到铁屋里去了,只听扑通一声重物坠地的声音,代表着他已经将自己扔在了床上。瘸子彼特从操作台下拖出一只绿漆铁箱,从里面小心翼翼地取出本烂得随时都可能散掉的杂志,借着篝火的光芒,一页一页地翻了起来,鼻息渐渐粗重。

  杂志的封面忽然脱落,掉在了地上。封面上那身材火爆的妖艳女人已因年代久远的原因变得有些模糊不清,不过仍然可以看到封面上那醒目的《PLAYBOY》。在封面下边,一行小字标示出了这本杂志的出版日期:1982年2月号。

  不管荒野中的流民新来了多少,也无论原来的流民莫明其妙地消失了几何,太阳从来都是照常升起。

  男孩和昨天一样,刚好人们都下了矿道时到来,在太阳完全沉没的一刻出矿,挖出的矿石也和昨天一样多,换的东西也一样。惟一不同的是他欠瘸子彼特的钱从五分变成了十分。

  一个月后,或许是有足够多的食物吃,或许是男孩的力气见长,每天赚的钱比以前多了一些,于是他欠瘸子彼特的帐一天天减少。

  荒野中的生活单调而又重复,一年时光就这样过去了。

  在这个时代,能够单调重复地活着,已经是难得的幸福。能够不用和腐狼抢夺食物,也有辐射度不那么强烈的水喝,还有什么可以奢求的呢?至于无聊,那是太过奢侈的话题,只有疯子才会偶尔想想。

  最初的时候,流民中还有新来的菜鸟想打男孩的主意,可是他缠满全身的布条吓住了他们。这个年代至少有数十种能够强烈传染,而且无药可治的病,这些病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腐烂。许多人都在暗中猜测,在那些布条下面,究竟已经烂成了什么样子,并且打赌他还能活多少天。然而当最大胆的赌徒设下的期限也过了之后,就有四个胆子足够大,而且足够无知的菜鸟在黑夜中尾随着男孩远去。有三个人从此再也没有出现过,回来的那一个则是跟丢了男孩的行踪。第二天一大早,流民们便发现那个人被高高吊在老汉斯屋外的木杆上,那穿黑西装的保镖用那杆双发霰弹枪足足朝他轰了十发,他仍未断气。在如何折磨人方面,黑西装显然颇有天分。

  从此之后,流民中的老鸟都知道千万不要打那个男孩的主意。

  三年过去了。

  男孩挖出的矿石已经是最初的四倍,但需要换的食物也不断增多,所以他从来没有积蓄。老汉斯面上的皱纹更加深了些,瘸子彼特珍藏的那本83年版花花公子的页数也从十五页变成了十一页。

  在第五年上,矿坑中能挖出的矿石越来越少,荒野上朴素的幸福也就到了尽头。

  在一个黄昏,当他再一次从瘸子彼特那里领到了食物和水后,老汉斯叫住了他。当初的男孩,如今的少年跟着老汉斯进了铁屋。屋子里堆满了杂物,但是里面有一张床,一张真正的、有被褥有枕头的床。这样的一张床足够将老汉斯与所有人区分开来。少年并没有向床多看一眼,而是一直看着墙壁上挂着的一幅手绘地图。地图画得十分粗糙,上面仍留有大片空白,还有一些地方则用红笔标上了醒目的危险字样。

  “我们在这里。”老汉斯向地图一指,然后手指一路向西,一直指到标注着猩红危险字样的圆圈才停下来,接着说:“这片地方是喷火蚁的巢穴。这些一米多长的家伙十分难缠,它们不会真的喷火,可是也要格外小心它们喷出的酸液,被沾上了比火烧还要糟糕。最讨厌的地方则是这些家伙从来都是成群出动。不过它们身上也有好东西,它们的前爪比钢铁还要硬,可是份量却轻了一半,所以在很多地方都可以卖得出去,价钱还算不错,因为没几个人敢去猎杀喷火蚁。它们的后腿中间,有一小块肉没有辐射,也没有毒素,就是份量实在太少了些。”

  少年安静地望着地图,似乎要将上面的一笔一划都刻在心里。那惟一露在外面的眼睛色作深碧,瞳孔周围又隐隐透着些灰纹,晶莹剔透,如同一块最上等的翡翠。这么多年来,老汉斯发现自己还是第一次看清楚少年的眼睛。

  老汉斯清了清嗓子,又向喷火蚁巢穴南端指了指,那里只有个W,不知道代表着什么。

  “这里有个山洞,洞里有个污水潭,那里有只变异过的大水蛭。如果你用自己的血喂它,它就会排出体内多余的水。这水只含轻微的辐射,没有多少,勉强够一个五岁孩子的份量。”

  “喷火蚁的巢穴离这里大概有一百多公里,你可能得走上几天。明天这个矿场就要关门了,你也不用过来了。”老汉斯挥了挥手,少年就安静地离开了铁屋。临出门之前,少年望向老汉斯,轻轻地道了声谢谢。

  少年的声音轻柔如风,又有种神秘的磁性。若是放在以前的时代,或许有成为超级巨星的潜质。

  第二清晨,阳光将游荡的腐狼赶回了巢穴,但也带来了呼啸而过的狂风和拳头大小的砂石。从矿场向西,是一望无际的戈壁荒漠,火红的岩石被风砂吹削成一根根树立的千疮百孔的石柱。放眼望去,只能看到几株低矮、遍布锐刺,枝叶中都含有剧毒的沙荆。岩蝎和巨腹黑蜂都是致命的威胁,然而最大的危险则是没有水,哪怕是充满了辐射的污水也没有。

  当岩蝎都藏在岩石缝里躲避阳光的时候,少年出现在戈壁边缘。他用黑色的毡毯裹紧了全身,缠满绷带的手里牵着个小小的孩子,孩子身上同样披着条黑色毛毯。

  在岩蝎的复眼中,一大一小两个身影手牵着手,慢慢向戈壁深处走去。忽然一阵狂风吹过,将小孩头上的毛毯掀开,便有一片苍灰色如丝缎般的长发洒出,在阳光的映射下,挥洒出千万点炫目的光辉。

  少年停了脚步,细心地将她的长发拢好,重新给她遮上毛毯,然后再牵起她的手,继续向戈壁深处穿行。

  这样走了整整一周,他们终于找到了老汉斯说的山洞,也发现了那只变异水蛭。少年将女孩在洞中安置好,便在夜色下,独自向喷火蚁的巢穴行去。

  直至第三天的黄昏,少年才挣扎着回来。小女孩安安静静地坐在洞口等他归来,也不知道坐了多久。

  这个晚上,小女孩皱着眉头,用雪白的小牙全力撕咬着青白色韧得象块橡皮的喷火蚁肉。蚁肉又韧又腥,她却努力将每块肉都嚼细,吞下,就连手指上沾着的汁液也舔得干干净净。

  洞穴深处,少年则隐在黑暗中,一点一点清理着身上纵横交错、深可见骨的伤口。

  吸饱鲜血的变异水蛭则懒洋洋的爬出瓷碗,无声无息地滑入闪动着粼粼碧光的污水潭,潜入潭水深处,在瓷碗中留下了半碗清水。

  少年去一次喷火蚁的巢穴,需要三天。于是少年、女孩和水蛭的生活,便以三天为一个轮回,周而复始地重复着。

  三年后,水蛭死了。

  不管有什么变化,太阳永远都会升起。

  少年和女孩并肩站在洞口,强劲的风吹动他们身上破烂不堪的毛毯,时不时从上面扯下一块碎絮。

  “我们得去聚居地了。”少年的声音永远是那么温柔、宁定,隐约透出的磁性更加深沉宽广。

  女孩现在已长到少年的胸口,她向少年身上靠了靠,裹紧身上的毛毯,轻轻说了声“我怕。”

  “不要怕,我会保护你的。”少年的声音坚定,透着不移的决心,然而信心能有多少,只有他自己才会知道。

  少年带上了四根精细挑选过的喷火蚁前肢。老汉斯说过,这东西在聚居地应该能卖个好价钱,好价钱就意味着吃的和干净的水。在矿坑的经验告诉他,能卖好价钱的东西不能带太多,否则就会有麻烦。

  少年走在前面,女孩则牵着他的衣角,两个人一起向荒凉得让人绝望的前方走去。

  约克斯顿镇是最近十年才发展起来的聚居地,镇上已经有五六百个形形色色的人在此长住,酒吧、旅馆、饭店、杂货铺和诊所都陆续开了起来,甚至还有个警长负责维持秩序。警长的权力源自于总是背在身上的那把乌兹冲锋枪。相对于周围地区常见的酒瓶、铁棍、砍刀乃至自制的火药枪来说,警长的冲锋枪显然更有说服力。因此约克斯顿镇也就有了基本的秩序,至少在这里不能随便杀人,如果杀了人,那就要有正当的理由才行。

  警长认可的理由就是正当的理由。

  这一天,约克斯顿镇来了个真正的大人物,有些身份地位的人都去镇外迎接。没资格去的人则在兴奋地谈论着这位大人物,尽管他们根本连大人物是男是女都还不知道。这样,也就没人特别注意到进入小镇的少年。

  镇上的屠夫同时经营着惟一的旅店,在收了一根上等喷火蚁刀锋后,他非常高兴地给少年和女孩开了一个房间,还表示可以免费提供一顿晚餐。当然,如果要低辐射的上等货,一根喷火蚁刀锋可还不够。

  少年让女孩在房间里休息,便带上余下的喷火蚁刀锋出了旅店。听说这东西在杂货店可以卖出更好的价格。临出门前,少年在房门上小心地布置了个不起眼的机关。

  从屠夫已有些不自然的笑容里,少年已预感到可能会有麻烦,但他没想到麻烦来得这么快。刚刚过了一个路口,少年就被两个人拦住,从手中蠢蠢欲动的方头木棒就可以知道他们不怀好意。

  “嗨,小子!听说你有喷火蚁刀锋卖,我们头儿想和你谈谈!”

  少年犹豫了一下,还是跟着这三个人拐进了一个僻静无人的小巷,再走进一间还算完整的大房子里。房中央大大咧咧地坐着个大汉,看样子就是头儿,后面三个人则有意无意地将门口堵住。

  头儿显然对始终低垂着头少年的态度感到很满意:“小子!你可以叫我蝰蛇。听说你那有喷火蚁刀锋,很好,不管你有多少,我都要了。这是给你的报酬!”

  少年看着滚到脚边的一条硬得象石头的黑面包,慢慢弯下身拾了起来,同时将背上的三根喷火蚁刀锋放在地上。这块面包虽然够硬够久,可是辐射度并不算高,女孩已经长大了,可以承受这种程序的辐射。

  当他站直身体的时候,发现身后的三个人并没有让开门口的意思,握着木棍的手明显在用力。

  蝰蛇也站了起来,从后腰上拔出一把手工自制的单管火药短枪,狞笑着道:“你很上道又识时务,本来做了这笔交易,就应该放你条生路的。可惜屠夫报信说你还带了个细皮的小妞,这就没办法了。其实我不是头儿,只是老二,头儿叫黑熊,现在大概正趴在那个小妞身上搞得正带劲呢!没办法,头儿的块头快追上变异人了,却偏喜欢搞小孩。好了,小子,该送你上路了!希望我赶过去的时候,那小妞还没断气!”

  此时此刻,少年掩藏在绷带下面的耳中,忽然听到一声微弱的滴音。那是他在房门上架着的金属片被折断摩擦发出的声音,这种高达几万频的音波根本不是普通人的耳朵能够听见的。

  他霍然抬起头,虽然面容深深掩藏在毛毯的阴影里,然而那惟一的左眼却亮了起来,就象一团碧绿的火焰!

  “你……”蝰蛇惊叫一声,叫声便嘎然而止,随后房间里响起了火药枪发出的巨大枪声。枪声将惟一一块完好的玻璃也震得粉碎,随即空气里迅速弥漫起刺鼻的火药味。

  裹紧了黑色毛毯的少年仿如幽灵,出现在屠夫旅店的门口。

  旅店那用木板胡乱钉成的门半开着,很远就可以闻到里面透出来的浓浓血腥气。旅店里,是非同寻常的寂静,隐隐约约的,似乎有一个小小的声音正在抽泣。

  少年在门口停了一停,才走进旅店,在他身后,留下了一连串的血迹。

  屠夫就呆在少年的房间门口,双眼瞪到了极限,极端的恐惧凝固在他脸上。他剩下的只有一颗脑袋,身体则不知去向。

  房间的门虚掩着,血如泉水般不住从门下涌出,多得让人心悸。

  少年站在血中,肌肤上的感觉告诉他,血还很热。他轻轻推开虚掩的房门,然后无言。

  女孩抱膝坐在房间的中央,头深深地藏在双膝后面,正轻声地抽泣着。那件总是裹在身上的黑色毛毯扔在了房间角落,粗木搭成的床也彻底塌了。女孩身上穿着一件做工粗糙却是十分干净的裙子,那些露在外面肌肤,不论是手臂还是半截小腿,都白晰柔嫩得让人发狂。她虽然年纪还小,然而即使是放在旧时代,也有可能让整个城市的男人变成野兽。

  房间里已成地狱。

  这里到处都散落着人的血肉和肢体,几乎没有可以落脚的地方,有些鲜活的脏器甚至还在蠕动着,墙壁则被喷溅的鲜血彻底染成了黑红。血仍在不住从肢体碎块中涌出来,在地上积成了几公分深的血洼。不知道屠夫的身体是不是在这里,也不知道哪块肉属于黑熊,更不清楚躺在这里的,是三个人还是四个人。什么都被切碎了,然后混在一起。

  女孩就这样坐着,坐在血与肉构成的地狱中央。

  她那头美丽的苍灰色长发如瀑布般垂落,好象一匹绸缎,发梢已浸没在血水里。在女孩的身旁,一柄巨大的、刀身足有一米长的方刃斩骨刀正插在地上,刃锋上遍布缺口,上面还挂着许多细碎的筋肉。只有在对付骨头硬得快比得上岩石的狂暴铁甲熊时,屠夫才会动用这把由不锈钢铸成的方刃斩骨刀。

  听到房门响动,女孩抬起头来,便看到了少年。她立即展露出彩虹般的笑颜,在窗外透进的阳光照射下,眼角仍挂着的泪珠晶莹闪耀,如同两颗璀璨的钻石。

  少年叹了口气,小心地在满地的肢体中找着落脚点,向女孩走去。

  女孩子却不管那么多,一跃而起,扑进了他的怀里,一路上踢得碎肉横飞、血水四溅。少年轻轻抚摸着她苍灰色的长发,发丝依然柔软温暖,尽管在鲜血中浸过,却没有任何血珠能够在上面稍作停留。

  “我怕!”女孩轻轻地道。她的小手死死抓着少年身上缠满的绷带,甚至拉扯得他很痛,少年知道,她真的害怕,却不知道该怎么安慰。

  聚居地总是意味着麻烦,但在荒野中,却是越来越不容易找到食物。最缺的,则是干净的水。这个时代,每一个人,每天面对的第一件事都是生存。在生存面前,没有宽容,没有分享。任何一个人,在其它人的眼里,都有可能意味着干净的食物和水分。

  旅店外突然响起喧闹嘈杂的人声,有人大声喊着:“外来人杀人了!屠夫死了!我看到他们还在里面!”

  人群叫喊声越来越大,时时可以听见金属敲击的声音,从声音分辨,少说也有数十人团团围住了这个只有四个房间的旅店。少年轻轻拍了拍女孩儿,默默地从黑毯下取出一个仔细收藏的喷火蚁刀锋。这柄刀锋截去了一半,只留下最锋锐的尖端,刃锋上每一颗锯齿都闪动着幽幽的青光,并且仔细打磨出握把,紧紧缠上了粗布带。若论威力,这东西已经比得上旧时代的军用匕首了。

  少年握紧刀锋,静静地等着人群破门而入的一刻。女孩也不再哭泣,闪烁的美丽蓝色眼睛在房间中环视一周,又落在了那把方刃斩骨刀上,于是伸出小手,想去抓那把刀。这东西她用得很顺手。

  少年左手一伸,已把女孩拉了回来,不许她去碰那把刀。他将女孩挡在自己身后,安静地望着房门和窗户。窗户虽然用木条钉死,可难保不会有人从这里冲进来。

  “安静!”旅店外响起警长雄浑的声音,喧闹声立刻小了些,显示出警长的权威,虽然还不大够:“先让我看看是怎么回事!该死的,好重的血腥味,里面到底死了几个人?”

  咣当一声,旅店的房门被警长一脚踹开,人群立刻一片惊呼,然后哗啦一声,警长的乌兹已经拉开了枪栓。

  就在此时,外面忽然响起了一个森冷且充满了杀机的声音:“都滚开!给夫人让路!”

  少年立刻听到几声惨叫以及重物坠地的声音,显然来人根本没有给人留下闪开的时间。可是外面方才还汹涌澎湃的喧嚣已彻底消失,暴民,甚至包括了警长,全都鸦雀无声,无人敢发一点响动,更不会有任何反对的声音。

  然后在轰隆声中,烟尘四起,旅店的院墙、墙壁、大门、屋顶竟都被人硬生生地拆开。嗤啦一声,一只戴着深黑色皮手套的手插进了被当作墙壁的薄铁皮中,一握一拉,整片铁皮便被他扯下,随手抛到了十余米外。这是个高大、英俊、傲慢而且冰冷的青年,金色的短发根根竖起,好似燃烧着的火焰。他穿着一件银灰色合金制成半身铠甲,将前胸、后心、小腹等要害部位护住。铠甲下是深黑色缀着暗金色条纹的制服,脚上的长筒皮靴擦得闪闪发亮,与周围的脏乱格格不入。刚刚就是这个人,仅凭徒手便在几分钟内从十几米外的街口一路拆到了这里,在乱建房屋的街区中开出了一条足有五米宽的大路。

  少年、女孩和房中的地狱,就此展现在众人面前。

  女孩抬起头,有些茫然地看着周围的人群,这还是她第一次看到这么多人汇聚在一起。她本能地感觉到一丝危险,又想去伸手抓那把方刃斩骨刀,却被少年紧紧抓住。

  在看清女孩面容的瞬间,喧闹的人群忽然一片死寂,就连那高傲的金发武士表情也有些凝滞。

  每一个人的呼吸声都在少年的耳中清晰回响着,明显地越来越粗重。于是他叹了口气,抬起头,望向金发武士的身后。

  在刚开辟出没几分钟的大路另一端,停着一辆马车。这是辆旧时代十八世纪式样的四驾马车,漆黑镶金的车身古老而优雅,铜制的车灯擦得闪闪发亮。驾车的是四匹高头大马,难得的是四匹都是一样的毛皮雪白,不掺半丝杂色。

  整个约克斯顿镇都不会有人认得出这是四匹纯血马,不过也没关系,不管是什么马,都已经奢侈得远远超越了他们的想象极限。

  马车前后,各站着八名全副武装的武士,身上的合金盔甲与那金发青年一模一样。所不同的是金发青年是空手,十六名武士则武装着重火力。与那四挺Minimi重机枪比起来,警长的乌兹简直就是个玩具。

  四名侍者从后面的运货马车中取过一卷卷猩红的地毯,从四驾马车下顺着大路一路铺了过来,一直延展到少年和女孩的面前。

  房间中是血与肉的地狱,猩红色的厚重地毯铺了下去,立时就沉没在半凝固的血水里。侍者们却毫不犹豫地将显然昂贵得离谱的地毯一块块地叠加上去,直到整整高出血水五公分,保证了鲜血绝对不会涌到地毯上面,这才罢了手。

  四名侍者身上无论是黑色燕尾服、雪白的衬衣还是熨得整整齐齐的领结,都不该属于这个时代。约克斯顿镇上,即使是那些很体面的人也不过和旧时代的乞丐类似。警长的牛仔裤上就有个很显眼的大洞,只不过因为不是破在屁股上,所以已经是头等代表着身份的装束。而且因为水的珍贵,镇上的人从不洗澡。

  与其它人不同,少年看的是这些侍者的脚。他们优雅地踏在一块块高出血水的破碎肢体上,轻盈得仿佛是只蝴蝶,肢体上已经明显松软的肌肉只是微微下陷,就承担住了侍者的重量。直到他们铺好地毯,退出屋外时,八只锃锃发光的黑皮鞋上都只有鞋底沾了一点点血污。看到这里,少年深碧色的瞳孔微微收缩。

  一名上了年纪的管家走到马车前,缓慢而优雅地打开车门,然后在自己手臂上铺起一块雪白的方巾,平举而起。

  车门内,伸出了一只手,仿如兰花般优雅、细腻、纤长,扶在了管家的手臂上。中指戴着的戒指上,那颗足有鹌鹑蛋大小的深蓝宝石几乎让所有人都看直了眼。惟一让人感到有些突兀的,则是那些长达五公分的修长指甲。指甲线条无可挑剔,上面却饰着黑红相间的花纹,让人不寒而栗。

  从马车内出来的,是名身着旧时代中世纪宫廷盛装的女人。她头发高高盘起,用金丝蔷薇花纹的发带束成髻。她看上去刚刚二十左右,浅灰色的双眸带着典型的贵族式冷漠,皮肤细嫩得似乎随时可能会被风吹破。不论从哪个角度看,她都符合哪怕是最苛刻的古典美的标准。

  女人一下马车,约克斯顿镇的居民顿时忘记先前被射杀还躺在脚下的邻人,轰的一声,你推我挤,想要凑上前看得更清楚些。这里大多数人一辈子从没有看到过皮肤光洁的女人,更不要说她身上那旧时代才有的礼服以及那些足以让旧时代贵妇名媛们嫉妒得眼睛发红的珠宝。

  这个女人身边几乎每一样东西,都和这个时代如此的格格不入,确切点说,是奢侈到超出人们想象力所能及的范围。

  兴奋而且激动的人群推搡着,一步步向马车挤了过来。只要在群体当中,哪怕是最懦弱的人也会有莫名的勇气,更何况在这个时代,人与野兽的差别已然模糊。

  就在人们情绪快要失控的时候,一名卫士忽然抬起枪口,Minimi枪口猛然喷出炽热的火流,暴雨般的枪声中,数以百计的子弹轻而易举地将挡在前面的肉体撕碎,从拥挤的人墙中切割出一个突兀的空洞!

  直到将整条弹链打光,卫士才放低已经发烫的重机枪,木然的脸上看不到任何表情,仿佛刚才射杀的不是十几个人,而只是十几头牲口而已。在约克斯顿所有镇民的耳中,卫士更换弹链的喀嚓声是如此清晰、冰冷。警长则艰难地咽了口口水,悄悄将自己的乌兹藏在了身后。

  女人根本没向屠杀现场看上一眼,自从下了马车的那一刻起,她便盯住了女孩。她优雅地抬起手,用黑红相间的指尖向女孩一指,说:“这个女孩我要了。”

  她的口气不容置疑,不容违抗,即是对少年说的,也是对管家的吩咐。管家微微躬身,说:“遵命,夫人。”

  少年明白,这是命令,完全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自女人下车的一刻起,他便始终低垂着头,完全没有向她看上一眼。然而他的身体却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那个女人每走近一步,他的颤抖就强烈了一分。

  以手臂作扶手的老管家也随着她一步步走来,不过他是恭敬而谨慎地走在地毯之外。虽是行走于血流遍地的废墟中,老管家的皮鞋却是一尘不染,而且与侍者们不同,他的鞋底也是干净的。事实上,他走的每一步都不曾真正接触过地面。

  女人一直走到少年面前,伸手将女孩从他身后拉到自己面前,微微俯身,仔细地看着女孩无比精致的面容,许久才吐出一口气,赞道:“好漂亮的眼睛。”

  自出生时起,女孩便漂亮得过份。随着年纪的增长,她的美丽更是与日俱增。或许因为年纪的关系,女孩并不知道畏惧,而是有些好奇地同样回望着女人。

  自始至终,少年都是垂头站着,动也不动,任由女人将女孩拉走。虽然裹着厚厚的毛毯,可是他身体的颤抖却怎都掩饰不住。

  女人有些诧异地向少年望了望,点头道:“你畏惧的居然是我,而不是我这些手下,很好!看样子你是个聪明的孩子,知道该做怎样的选择。你觉得,我会给你什么样的选择呢?”

  少年沉默了片刻,才说:“我活着,她是你的。或者我死了,她还是你的。”

  女人更有些惊讶了,不过不是因为少年的答案,而是因为他的声音。她的语气柔和了一些,问:“告诉我你的名字。”

  “……苏。”

  少年每说一句话前都会沉默片刻。他需要控制住身体的颤抖,才能使声音保持平稳。

  女人露出一丝微笑:“好吧,苏。我的全名是安吉莉娜.芬.拉娜克希丝。这个女孩我带走了,你现在还保护不了她,只有在我这里,她才能发挥出全部的天赋。记住我的名字,如果有一天你足够强大了,可以来找我。好了,现在,给我看看你的脸。”

  她身体前倾,用左手食指长长的指甲将少年的下颌挑起,两张脸相距不到十公分,她呼吸中的神秘香气甚至完全笼罩了他的脸。然后,她又用两根指甲将少年脸上缠满的绷带慢慢拉了下来。这些绷带看上去非常的脏,却奇怪的没有任何异味。

  黑红指甲的尖锋缓缓在他的皮肤上滑过。

  站在一旁的老管家低着头,目光只看着自己皮鞋的鞋尖。卫士们全都转过身去,背对着这边,手中的武器则指向了围观着的人群。那些黝黑的枪口让约克斯顿的镇民们也变得聪明了些,知道光是低下头还不够,还必须转过身,才有可能活下去。

  在极端寂静之中,对时间的感觉便成了问题。似乎只过了一瞬,又仿佛过了许久。

  不知何时安吉莉娜已将少年的绷带重新拉了上去,掩口笑道:“我很期待你来找我的那一天哦!”

  说完,安吉莉娜便拉着女孩向马车走去,在她身后,那清脆、高亢、肆无忌惮而且暧昧的笑声不住抖落在红得象血一样的地毯上。

  女孩并没有哭,也没有丝毫抗拒的动作,只是一路频频回头张望着,直到马车的车门将她深蓝色的双眼挡住。

  马车车窗上,安吉莉娜忽然掀开车帘,露出半边充满古典美的面容,向少年道:“在这个时代,最艰难的事,就是有尊严地活着。希望你没有选择这条最糟的路。”

  直到四驾马车完全驶离了约克斯顿,少年才慢慢抬起低垂的头。

  此时此刻,他还不知道拉娜克希斯这个名字的真正含义。也不知道对于这个时代来说,血腥议会的蜘蛛女皇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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