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
中指死了,因为他太傲,他把天下人都不放在眼里,所以他只能死!
食指走了,因为他的任务已经完成了,所以他走了。
十指连心!
只要有一丝伤口,心也会跟着痛。更何况是断了两根手指?
空气中的木屑与灰土跟随着食指的身影,消失不见了。
“现在我们怎么办?”小指就像是泄了气的皮球,呆呆地问道。
“当然是杀人!”大红袍眯眼微笑,边说边拿出一叠厚厚地票银。
“这里是十万两。二十天期限,取下北齐何道人的头颅。”
小指接下票银。人是自己去杀,赏金当然也是自己的。这是大红袍定下的规矩。他也没问雇主是谁。这也是大红袍定下的规矩。
大红袍望着小指略带慌乱的神情,又抽回了银票。
“你已经失去了剑心!”大红袍望着小指,“你的心已经不在剑上了。这次不能让你去。”
不让小指去,去的只有无名指。
无名指没有杀过人,并不代表他不会杀人!
“不行!这次任务是我的!”小指大声嚷道,他就像是一个被宠坏的孩子,看到自己心爱的玩具被别人夺走,双眼燃尽怒火。
无名指默默的站在一旁,并没有接过票银,依然平静地望着大红袍。
小指突然伸手一夺,票银如漫天雪花,将破庙的青砖染成了片片白色。
他并没有妒忌,他心中也没有怒火。理由只有一个!
他的命是无名指捡回来的。
他是个杀手,满手血腥的杀手。但是他不允许自己救命恩人的手上也沾染到鲜血。他觉得无名指应该做一个文人,像庄墨韩一样的文人。
破庙中,只有小指粗粗的呼着气。大红袍静静的坐着,无名指静静地站在一旁。
良久。良久。
“小指是你亲手教出来的,他的心你还不了解么?”无名指打破了沉静,“就算小指调整不了心情,我相信以小指的能力,他也有能力杀得了何道人。”
“你应该猜到,就算你让我去,小指依然会偷偷的跟在后面。他总是想保护我。”
“既然你知道就算你不让他去,他依然会去,你又为什么一定要我去呢?”
小指睁大了眼睛,望着两人,气氛有些微妙。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无名指话语中,带着一丝说不出的情绪,飘荡在两人之间。
小指认识无名指这几年,从没见到过他这样。
“北齐依然是很危险的。何道人自然不足畏惧。可是你要知道,北齐有个海棠。那个名声与我并齐的海棠。”
“更何况,据别人传言,监察院提司范闲的妹妹也只差一步就能跃入大宗师的境界了。”大红袍的目光没有望向无名指,低着头平静地说,“你们如果不一起去,难道还能回得来么?”
小指点了点头,觉得大红袍说的对,北齐虽然没有了苦荷,但是却比苦荷坐镇的时候更加坚不可摧。
无名指冷冷的笑着,望着大红袍冷笑,就像看一个白痴一样看着他。
小指突然想起了中指,他急忙试图提醒,可是没有一点效果。
“既然这样,你自己为何不去?”无名指反问道。
“不要这样看着我,我记得我说过。”大红袍轻轻说道。
话很平淡,话音无锋。如同钝剑般无锋。
可是,谁都知道。只要是剑,都能杀人!
钝剑也不例外。
“你让我们两人北上,只有一个目的。”无名指丝毫没有受到大红袍话语的影响,依然望着他,说道。
“哦?”大红袍依然平淡,无锋。
“因为你要去做一件大事!一件连你自己都不知道能不能回来的大事!你不想让我们跟着你去送命!”
“你多想了。我一直觉得你太过敏感,不适合做杀手。”
大红袍在笑,笑的肉都在抖。浑身的肉在抖。
人若是笑成这样,只有两个原因!
你真的很开心,开心的不能控制自己的表情,自己管不住自己的身体。
另外,就是你想掩饰些什么,没有什么能比笑容作为面具,更为合适的。
“既然知道今日之后,会阴阳交隔。你又为何一定要去做?”无名指有些激动,声音变的尖锐。尖锐的像一根针,刺进了大红袍的心里。
“不想做的事情,依然要去做。”大红袍不笑了,抬起头,静静地望着无名指,叹了口气,似乎是在对自己说,“这就是生活,这就是人生。无论多么不愿意做的事情,都一定要去做。没有人逼你做,但是你却一定要做。”
“既然一定要做,为何不能带上我?”
无名指的声音有些悲哀,他继续说道:“人人都说拇指是冷血,无情。像幽鬼一样的存在着。可是,我知道你是一个怎么样的人!在我眼里,你只是一个可怜人。一个可怜到无药可救的人!一个只会替别人考虑,却从来不想着自己的笨蛋!”
大红袍挥了挥手:“北上吧,我不可能带你去,因为。。。”
他突然停下了挥动着的手,无名指的神色让他萌生出一种从所谓有的感情。那是一种连自己都不知道如何表达的情感。他停住了口,没有说出后半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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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因为我是一个女人?”无名指终于控制不住了,激动的连手指都开始颤抖。
(二十四)
抱月楼是妓院,可妓院却不都是抱月楼的。
美丽的女人会成为妓院的招牌,会成为男人手中的明珠。
可是,那些不美丽的呢?
无名指当然不叫无名指。但是她现在只愿意叫这个名字,她一想到过去,就会害怕,害怕的浑身发抖。
一个男人将她赎了出来。并且教她一些女人不该学的东西。
他告诉她,一个人想要生存下去,只能依靠自己。
美丽的女人可以依靠自己的容貌,可是她呢?
她也想为了自己而活。仅此而已。
她现在的名字叫无名指,她很满足。她有了自己的生活。她不用为了一顿温饱,而去出卖自己的肉体。
当然,她也知道,她的肉体只能换来二两肥肉。那是最不值钱的肉!
她是杀手,却从来没杀过人。因为救她的男人不允许她去杀人。
她觉得只有跟着这个男人,她才像个人一样的活着,她才有了灵魂。
那是一种从所谓有的感觉。
舒畅,自由,无拘无束。
可是如今。。。。
她就像是做了一个梦。梦醒了,一切美好的事物都化为一江春水。
“让我陪你去吧。就算死,我也不会害怕。”无名指的眼泪晶莹剔透,只有最纯洁的人才会有这样美丽的泪水。
纯洁,从来没有肉体何精神之间的区分。就算无名指是个娼妓,但她依然是纯洁的。就像初生婴儿一样纯洁!
大红袍静静地望着无名指。他不知道他自己心里在想什么。也许是快乐吧。
他是不是真的快乐?只有他自己知道。
一个人就算将世上所有的荣耀和财富都独揽一身,等到夜深梦回之时,却无法成眠。
眼中充满着满足的笑意,而心里却在流泪。
身在广厦万间之中,内心中的孤独感却让他依旧住在岩壁斗室。
这种感情若是说给那些聪明人听,他一定会笑你是一个白痴,是一个无药可救的笨蛋。
真心的欢悦有多远?
珍宝,财富,权力,地位?
大红袍快乐么?
这种感情只有真正的真情真性之人才会了解。就算别人辱骂讥笑他,说他是白痴,呆子,他也不会在乎。
大红袍就是白痴,无药可救的笨蛋!
无名指突然转身,苍白的脸上泪痕未干,平澜无波的眼睛中充满着愤恨,变得利如刀锋。她捡起了青石板上的票银,对小指做了一个走的手势。
小指傻傻地站在那里,动也没动。
他不想走,也不能走。他离开了这里,就永远不会拥有一个家了。虽然,这并不是一个家。
“你走不走?”无名指不回头的问。
这句话也说得利如刀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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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息既逝的一刻,能改变这个世界,改变一个人,改变所有的命运。
无名指心中痛苦,一种无语言表的痛苦。她突然停住了脚步,一种沉埋在内心许久的感情,瞬间将她融化。
没等小指回答,无名指扭过头,不假思索的向大红袍冲了过去。
她突然抱住了大红袍,她的嘴唇冰冷,却柔软,芬芳,甜蜜如花蕾。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她只知道自己现在若是走了,以后再见也一定相逢如陌路。如果现在走了,或许只有等到同往奈何桥时,才会相遇!
有人说,友情是累积的。越久的友情就越是深厚。君子之交淡如水。水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变成浓厚香誉的酒。
而爱情却是突然的!友情必定要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而爱情却往往在一瞬间发生。
这一瞬间是多么辉煌,多么荣耀,多么神圣,又是多么美丽!
这一瞬间足以让时间停止,足以化为永恒。
风在窗外轻轻的吹,暮色已降临大地。
春天的黄昏,既明亮,又朦胧。既轻柔,又热烈。
这一刻,整个世界的声音,忽然都消失了。
夕阳下只有少女温柔的眼波,树影底只有少女无尽的缠mian。
多少年后,当你再次回首,可还记得当年,曾有人对你,这样低声诉说心语么?
就像深深镂刻在心头那不死不弃的誓言!
请别再犹豫,张开双手,将那心爱的少女拥入怀中。拥入在那一片温柔的静谧之中。
不知道何时开始,暮色中的两个人影,变成了一个人。
他们没有如同火焰般的****却有着温顺如水般的柔情。
“你一定要活着,我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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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已经从外面栓住了,一个笑容如冰河解冻,春回大地,新生的花蕾在阳光下开放一样的女子轻云般的飘了出去。
远方天际,夕霞飘飘。云层隐约中被一缕清风吹散,最后一丝暮阳悄悄闪过天空。
大红袍一个人站在破庙中,唇角还留有一丝温柔。
他自己的?还是别人留下的?
人已走,没有人知道她会不会北上。也没有人知道,她会在哪里等待心上人的归来。就连大红袍也不知道。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大红袍痴痴地望着金黄色地平线,口中喃喃道着半闲斋中的两句诗词。
可是。。。。
夕阳并非无限,人也不会长久。却又谈何美好与婵娟呢?
(二十五)
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
春雨如蚕***连未连,欲断还休。
细雨洋洋洒洒的轻敲着皇城,静静地飘落在那片光洁的琉璃屋顶上,随着琉璃间的缝隙,滑出道道美妙的曲线。此情此景,煞是好看。
太子总是喜欢这样的天气。因为绵绵的细丝,如一川烟草,使得满城风絮。这会让他联想到,那淡淡婀娜的身影,那如同春雨般纯净的羞笑。
广信宫的寒梅,广信宫的薄纱,广信宫中的那女子。。。。
“问卿今在何处,膈雨遥望,尽在杏花柳风间。”太子望着远处,思念入神,忍不住轻声低吟。
一阵阵急促的铠甲互击声,打破了这甜美的画面。太子忍不住微皱起了眉头。
“这是怎么回事?”太子问。
身旁的小太监连忙回答道:“陛下急招征西大元帅燕小乙大人回京。听说,燕大人未尽盔恺,就急忙面圣去了。”
太子的眉头依然微锁,淡淡的惆怅之情被一阵阵春雨冲刷的干干净净。剩下的只有疑问和揣摩。
“陛下也终于忍不住了!”太子叹了口气寻思道。
燕小乙接到皇帝密旨,连夜赶回京城。他已经很久没有那么激动了,自己儿子的鲜血还在眼前晃动,一向沉稳的九品高手,此时双手开始微微颤抖。
监察院被围了起来,四季如春的陈院也被围了起来。除非陛下亲旨,任何人不得离开半步。
违者斩!
范闲望着眼前的燕小乙,望着他的手,望着他的弓,心中依然一片平静。
叛逃这种事情,说起来简单,做起来更加简单。
但范闲不想走出这最后一步,毕竟这里值得留恋的东西太多了。
他相信陈萍萍!
那夜之后,他已经确定了陈萍萍的想法。
陈萍萍想用自己的肩膀将范闲顶进奢华的皇宫。
虽然,他是怎么做,怎么想的的。范闲问了一晚上依然不知。
忠诚与背叛之间的关系,就好比那连绵不绝的春雨。
欲断未断,欲连未连!
无所谓背叛,背叛是因为受到的好处足够。无所谓忠诚,忠诚是因为背叛的筹码太低
也许是为了两条早已经离开自己的大腿,也许是为了某个东夷城的女子,也许是为了当年看轻须眉的一片翠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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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辩之不早辩也。”
范闲突然想起了《易•坤•文言》中的这么一段。想到自己目前与宫中各位皇子,与皇帝之间关系的时候,忍不住苦苦的笑了笑。
燕小乙看到范闲这样的神情,眉心一抖,右手轻轻的***着腰间的长弓,眼神坚毅,脸色微白。
范闲当然不会认燕小乙已是来包围监察院的。为何他还要笑?
“他还是觉得本将不足为惧么?”
一股傲气从燕小乙的丹田蔓延了上来。燕小乙冷笑,监察院中充斥着危险的味道。
一枚又细又长的箭,在那一眨眼间就已经从他的腰间拔了出来。
寒光颤动如灵蛇,在细雨中不停颤动,让人永远看不出他的箭尖指向何方。更看不出他出手要射向何方。连箭光的颜色都仿佛在变!有时变赤,有时变青。
弓一到他的掌中,他就变了,变的更静,更冷,更定。
冷如冰,定如山!
暮色又临,一片春意已变为一片灰暗。
(二十六)
箭势将出,还未出,一个人影却闪到了燕小乙的面前。
那是一道黑影,一个影子。
可是,站在黑影的面前并不是燕小乙。
一个光头僧侣抢先一步拦住了黑影的去路。
黑影动,僧侣也动。黑影静,僧侣也跟着静。
黑影苦笑,他笑到底谁才是影子?
“神庙来的?”范闲皱着眉头问。
燕小乙不答。他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他的弓上,一旦分神,箭势就很难再集中。何况,面前是他的杀子仇人,同样九品的范闲。
黑影出手,剑气迫人眉睫。剑光暴涨,剑身突然间又长了三尺,剑尖多出一道蓝色的光芒,伸缩不定,灿烂夺目。
黑影每刺一剑,僧侣就后退一步。黑影连刺十剑,僧侣连退十步。
忽然间,剑势凋残,犹如一朵开到最鲜艳的鲜花开始枯萎一样。
盛极则衰!
黑影的神情也跟着剑逐渐残破。他知道,他输了
僧侣拿出一根竹杖,轻轻点地。“当”的一声,就像是一道催命符一样,震进了黑影的内心深处
燕小乙眉宇不易察觉的舒了舒,心想:陛下从神庙招来的人,实力果然不凡。
两个九品杀一个九品,谁会赢?
这种无聊的问题,恐怕没有人有功夫来回答你。
影子倚靠在墙边,面色憔悴,似乎被那一杖震伤了心脉。
范闲已经无路可退燕小乙已的箭已经指向了自己。神庙的僧侣站在燕小乙的身前,犹如一道坚不可摧的屏障。
这种组合的威力,恐怕就连大宗师都不敢力敌。
“嘣”的一声,箭已离弓,如流星赶月,如晴空霹雳。(必杀技:小鹿纯子的咆哮)
僧侣已经准备转身离去,他看得出燕小乙惊世骇俗的一箭,范闲连一点挡下的机会都没有。
范闲挡不下,不代表别人挡不下。
一道青帆挡在了范闲的身前,但这一箭的威力岂是一道青帆能够挡得住的?
箭锐,帆破!
箭依然势如破竹,就像嗜血的魔鬼一样。不见到鲜血之前,它是永远都不会停下的。
箭停,血流!
流的不是范闲的血,而是四顾剑的关庐弟子--王十三郎!
“果然是绝世无双的利箭!”王十三郎在笑,笑的面色惨白。
他皱了皱眉头,用力拔出了箭头,扔在了一边。
王十三郎似乎还想说些什么,可是一股血腥冲出了喉口,喷在了两大高手的身前。
鲜血如同迷雾,遮住了僧侣的视线。一旁脸色惨淡的影子动了,谁也没看见他是怎么出手的,似乎刚才一切都是在演戏。演给这位自命不凡的神庙僧侣看!
如黑色闪电一般的身影,穿过了僧侣。僧侣轰然倒地。
他僵硬的脸上充满着不可思议,突起的眼珠还留着他死亡前看到的景象影像。
他眼中是一柄铁锥!
燕小乙凝视着已经躺在地上的神庙僧侣,面色居然异常平静。就如同刚才的范闲。
他的内心却如惊涛,如风潮。
他与神庙僧侣曾经无数次的演习过。其中却不曾有一次失误。
一个王十三郎不能阻挡他们的攻击,这也在燕小乙的计算之内。但是他依然没想到王十三郎竟然如此强横。中了自己一箭居然还能够站起来。
他后悔!
他后悔没有看清楚那位六处头目。
他的目光一直停留在范闲身上,居然会没有察觉到,这个六处头目已经不再是原来的影子。
他是一个瞎子!
“这个瞎子是谁?”
燕小乙突然想起了那一晚,那一晚长公主的宫女被杀,洪四痒中了调虎离山之计。他的瞳孔突然收缩,他想起了在这篇大地上的一个传说,他想到了这个瞎子是谁!
太有把握的事情,往往却是最难成功的。
燕小乙眼前一片朦胧,他想起了少年时赤着脚在森林中捕猎,想起了第一次见到那位改变了他一生命运的女人。
他唇边挂笑,双眼迷离。
据说人在死的时候,一生中的回忆就会一幕幕的映入脑海。
当你想起已经被丢弃在角落里的记忆时,这就是你油尽灯枯之日。
范闲没有杀燕小乙,不是他不想,而是他来不及。
能够杀燕小乙的人只燕小乙已自己。
那支跟随自己经历无数战戈的铁箭,随着自己的手,插入了自己的身体。
这一刻,燕小乙发现,原来自己的血依然还是热的。
人生是非常奇妙的!
善毒者会死在毒上。善水者会死在水中
用箭者,只能死在箭下!
自己的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