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耶 稣
[美]迈克尔·H·哈特 著 苏世军 周宇 译
公元前 30~前6
耶稣对人类史的影响显然是巨大的,他在本册中名列前茅谁也不会提出疑议。与伊斯兰教不同,基督教并不是由一个人而是由两个人──耶稣和圣·保罗创立的,因此其发生、发展的主要功绩应归于这两个人。
耶稣阐述了基督教基本的道德观念及其基本的精神观和主要的行为准则,但是基督教神学主要是圣·保罗创作的结果。耶稣写了精神启示录,圣·保罗把崇拜耶稣补充进去,而且圣·保罗是《新约》的主要作者,也是第一世纪中使人们改信基督教的主要人物。
与佛佗和穆罕默德不同,耶稣死时还相当年轻,他留下的信徒在数目上不多。基督死时,他的信徒只是成立了一个小小的犹太教派,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圣·保罗的著作及他不知疲倦地努力劝说人们信仰基督教,才使这小小的教派掀起了一场生机勃勃的伟大运动,这场运动不仅触及了犹太人而且也触及到了非犹太人,最后发展成为世界伟大的宗教之一。
由于这些原因,有些人甚至会认为真正创造基督教的是圣·保罗而不是耶稣。按这种逻辑来推论,我们应在本册中把圣·保罗的名次排在耶稣之前,虽然没有圣保罗的影响,基督教前景如何,将无法断定,但是很明显没有耶稣,基督教就根本不会存在。
但是似乎没有理由把基督教各教派及其信徒在后来的所作所为都归于耶稣,其突出问题在于其中有许多行径是耶稣显然不赞成的。例如各种不同基督教派之间的宗教战争和对犹太人的野蛮的屠杀和迫害,这些显然违背了耶稣的态度和教导,因而说这些行径启灵于耶稣似乎毫无道理。
同样,虽然现代科学技术首先在信仰基督教的西欧国家兴起,但是因此就认为科学的兴起应归于耶稣就近乎可笑了。早期的基督教徒肯定没有谁把耶稣的教导看作是要对物质世界进行科学研究的号召。事实上,罗马世界改信基督教是伴随着整个技术水平和对科学的关注的陡然下降而出现的。
科学最终在欧洲的兴起这一事实表明在欧洲文化传统中有某种利于科学思维方法的因素,但是这种因素并不是耶稣的格言而是如亚里士多德和欧几里德的著作中所具有的典型特征──“希腊”理性主义。值得注意的是现代科学的兴起并不是发生在教会权力和基督教崇拜的鼎盛时期,而是紧随着一个欧洲对先前基督传统重新发生兴趣的时期──文艺复兴时期而来的。
有关耶稣生平的故事在《新约》里有记载,为大多数读者所知晓,在此就不必赘述了。但是有几点值得注意。我们所掌握的有关耶稣生平的材料是不可靠的。我们甚至不能肯定他的原名是什么,很可能是一个常见的犹太人名Yehoshua(英文为约书亚)他的生年可能是公元前6年,但是谁也不能肯定,甚至他的卒年──他的信徒们一定会一清二楚,今天却不能知之确切。耶稣本人没有给后人留下著作,事实上我们所掌握的有关他生平的一切情况均来源于《新约》中的记述。
不幸的是四部《福音》中有好多处自相矛盾,《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对耶稣的临终遗言的记载完全不同,而这两种情况恰巧又都直接引自《旧约》。
耶稣曾引用《旧约》决非偶然。虽然他是基督教的祖先,但是他是个虔诚的犹太人,人们经常指出耶稣在很多方面与《旧约》中的希伯来先知相似,并且深受他的影响。与那些先知们一样,耶稣的性格给人的印象极为深刻,他给所有见过他的人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说他有超人的雄才大略是再准确不过的了。
但是耶稣实际上在一生当中和随后的一百年中对政治发展没有影响,这与政治及宗教权威穆罕默德形成鲜明对比。当然两者对长期的政治发展都有过重大的间接影响。耶稣完全是作为道德和精神领袖而使人感知他的影响的。
如果说耶稣主要是作为道德领袖给人留下印象的,那么当然就该问一问他的道德观念对世界的影响有多大。耶稣的主要准则可能会提出为什么不把耶稣排在首位的问题,因为他是历史上最有影响的宗教的启示者。
按照时间的历程来算,基督教无疑比任何其他教都具有更多的信徒。但是本书并不考虑不同宗教的相对影响而是考虑一个人之一当然是“金科玉律”。今天“金科玉律”为大多数人所公认。不管是基督教信徒还是非基督教信徒都把它看成是道德行为的良好准则。我们的行为并不总和它相符,但我们通常是尽力而为之。如果耶稣真的创造了这条几乎为人人所公认的准则的话,他肯定就该是本册中的第一位人物。
但是事实上在耶稣问世以前,“金科玉律”就是犹太人公认的准则。公元前一世纪犹太人的精神领袖拉毕·希雷尔就对“金科玉律”做过明确的阐述,并正式宣布为犹太人的首要原则。这一观点不仅仅为西方世界所知晓,而且中国的哲学家孔子早在公元前500年就提出过,他的话还出现在一首古代印度诗歌《巴拉塔王朝的伟大颂歌》里,实际上“金科玉律”的内在哲理几乎为每一个大宗教团体所公认。
难道这竟意味着耶稣没有提出新的道德观念吗?决非如此。《马太福音》第五章第四十三节和第四十四节中就阐述了一个十分鲜明的观点。
你听人说过:你要爱自己的街坊,恨自己的敌人。
但是我想告诉你:你要爱自己的敌人,祝福诅咒你的人。
对恨你的人行善,为虐待你的人和迫害你的人祈祷。
在这一段的前几行中有这样的话:“不要反抗恶行,谁要打你的右脸,把左脸也伸过去。”
这些观念现在当然算是曾出现过的最著名的、最富有创新精神的道德观念。这些观念不是耶稣时代的犹太教的一部分,也不是大多数其他宗教的一部分。要是他们被广为遵循的话,我将会毫不犹豫地把耶稣列在本书之首。
但事实上它们并非被广为遵循,甚至不为一般人所公认。大多数基督教徒把“爱你的敌人”的训令最多看作是在某种完美的世界可以实现的理想,但在我们生活的现实世界里却不是一部中用的德行指南。我们通常并不把它付诸实践,也不希望别人把它付诸实践,也不教导我们的孩子把它付诸实践。因此,耶稣的最明确的教导仍然是一条有趣的、基本上无人听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