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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知识》第29章

作者:罗素 字数:2908 书籍:人类的知识

  我们可以把这个例除外,理由是我所说出的词并不

  表达一个信念,另外一个理由是“猫”这个词并不是由于我所见到的东西而

  是由于某种隐藏的动机而引起的。另外一种情况就是我由于黑暗或眼力不好

  而看不清楚,这时如果有人把另一盏电灯拉开,我就会说“啊,原来不是一

  只猫”。在这种情况下,我所看到的东西一定和猫有些相似,而如果我说的

  是“这种东西和猫差不多”,那么我所说的就是真话。再有一种情况就是由

  于语言知识不足,结果我把正式名字叫作美洲狮的那种动物叫作了猫。就这

  种情况来说,发生的只是社会性质的错误:我的语言固然不是正确的英语,

  但是就我所用的语言来说,我所说的这句话却是真的。最后一种情况是我可

  能患有酒后精神错乱症,无中生有地看见了一只猫,至少从公共的观点来看

  并没有什么东西存在。如果这些不常有的可能情况不出现,那么我所说的“这

  是一只猫”这句话就将是真的。

  当有一只猫存在而我说“有一只猫”的时候,我所说的话和这只实际存

  在的四足兽有什么关系?有一种因果关系:看见了猫才引起了“猫”这个词,

  但是这一点正象我们在视觉不清的情况下所见到的一样,是不足以保证它为

  真的,因为某种不是猫的东西也可以引起“猫”这个词。当我说“这是一只

  猫”的时候,我是在断言某种东西的存在,这种东西不仅是我自己的暂时的

  视觉经验,而且活着、呼吸、咪咪叫和念猫经并有着猫的喜愁。在酒后精神

  错乱症发作的情况下,这一切都是不正确的。所以让我们举一个比较简单的

  例子,比方说“这是蓝的”。这句话并不一定意味着任何超出我个人经验范

  围以外的事物的存在,所以不会产生喝醉的人所发生的那种错误。在这种情

  况下,唯一存在的错误的可能在于对于这种语言的无知,使我把别人叫作“紫

  罗兰的”东西叫成了“蓝的”。这是一种社会性质的错误,而不是理智上的

  错误;我所相信的东西是真的,但是我用字不当。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所

  说的话真正虚妄的可能性看来似乎缩小到了最小的限度。

  我们可以概括他说:一个直陈语气的字词在它是由它所表示的意义引起

  的时候就是真的,假定这个字是以可以叫作惊叹的口气说出来的话,就象人

  们喊出“着火了!”或“杀人了!”时那样。在较发达的语言中,我们一般

  不再这样使用直陈语气的字词,而是在那个字前面加上“这是”。这样,如

  果“这是蓝的”这句话是由“蓝”所表示的意义引起的,那么它便是真的。

  事实上这是一个重言式。但是象“猫”和“狗”等大多数字词的意义不仅可

  以表示一个暂时的知觉结果,而且还可以表示习惯上与这类知觉结果同时出

  现的事物。如果这些仅是些通常而不是永远同时出现的事物,那么在使用这

  个知觉结果所引起的词上就可能出现错误;这就是酒后精神错乱症患者和伊

  撒把雅各误认为以扫①时的情况。大多数字词体现通常为真但不永远为真的动

  物性归纳;这一点特别适用于客体或客体种类的名称,例如我们的朋友或各

  种不同类的动物。所以只要我们由于一次知觉结果的原因而使用这类字词,

  就总有产生错误的可能,尽管这种错误的可能性往往是很小的。

  我们现在可以下定义说:如果一个具有“这是A”的形式的句于是由“A”..

  所表示的意义而引起的,那么这个句子便叫作“真的”。我们还可以进一步

  说如果“这是A”按照上面所说的意义曾是或将是真的,那么具有“这曾是A”

  或“将有A”的形式的句子便是“真的”。这就包括了所有断言现在、过去

  或将来的知觉事实的句子,也包括了那些我们根据知觉结果通过动物性归

  纳而正确地推论出与它通常同时出现的事物的句子,至少在这些同时出现的

  事物能够构成一个直陈语气的字词的意义的一部分时是这样。这就包括了经

  验知识的全部事实前提。象“狗吠”这类普遍性的叙述,或者不管是演绎的

  或非证明性质的推论原理都不包括在内。除非我们已经探讨过象“或”和“所

  有”这类逻辑字眼的意义,我们就不能对这些问题加以充分研究。另外,上

  面所说的只是“真理”而不是“虚妄”的一个定义。关于“虚妄”,我们要

  留待以后去研究。

  关于我们给“意义”和“真理”所下的定义有一句重要的话要说,这句

  话就是“意义”和“真理”都决定于对于“原因”所作的一种解释,这种解

  释照近代物理学来看可能显得粗糙而且只能部分地适用于自然界的过程。如

  果我们探取这一种看法,那么这种旧式的“原因”概念所有的任何缺点也都

  是我们所解释的“意义”和“真理”这些概念的缺点。但是我并不认为这是

  一种非常严重的反对理由。根据另外的理由,这两个概念必然会有含糊和不

  精确的地方,而这些另外的理由对于概念的精确性所带来的妨碍比近代物理

  学所带来的还要大得多。象“闪电是雷的原因”,“微生物是发烧的原因”,

  ① 雅各与以扫是伊撒的两个儿子,见《旧约》创世记。——译者

  “伤口是痛苦的原因”这类句子虽然已经失掉以前人们给予它们的那种必然

  性,并且即使(由于后面就要看到的那些原因,我是不相信这些的)“原因”

  是属于科学发展中某一阶段的一个粗率而适用的概念,而不是象习惯所认为

  的是一个基本的范畴,这类句子仍然用一种方便的形式表达出关于自然界的

  通常的虽然不是永远不变的过程的真理,而作为这类真理来看它们仍然是有

  用的,只有在量子物理学中我们为了求得最细密的精确度才不顾其复杂性和

  由于这个原因在大多数预测上所表现的无用。假如人类的行为能够被物理学

  家计算出来,我们就不会再需要“意义”、“信念”和“真理”这一类概念

  了。但是这些概念同时仍然有用,在一定限度内它们的意义也是明确和清晰

  的。如果事实上“原因”并不是科学的一个基本概念,那么试图所得超过这

  个限度将是徒劳无益的。但是象我所主张的那样,如果“原因”这个概念是

  不可缺少的,那么上面所谈的问题就不会出现,或者最多只能以一种改变了

  的形式出现。

  第九章逻辑字眼与虚妄

  在上章我们研究了信念和句子的真和伪的一些情况,这些情况只靠观察

  而不靠根据已得的知识作出推理来决定。在本章我们就要开始研究那些在有

  了从观察得来的适当与件之后就可以加以证明或否证的句子。在研究这类句

  子的时候,我们不需要去研究信念或句子与某种一般说来既不是信念又不是

  句子的事物之间的关系;我们需要研究的只是句子与句子之间的句法关系,

  凭借这种关系根据某些别的句子的真或伪就可以推断出某个句子的确实的或

  概然的真或伪来。

  在这类推理当中有着某些我将叫作“逻辑的”字眼,其中有一个或一个

  以上永远出现的字眼。这些字眼分为两类,这两类可以分别叫作“连接词”

  和“普遍字眼”,尽管它们的意义不完全和通常语法上所说的一样。连接词

  的例是“不”、“或”、“和”、“如果一那么”。普遍字眼的例是“所有”

  和“有些”。,(我们将在以后讨论中看出为什么把“有些”叫作一个“普

  遍字眼”的理由。)

  通过连词的使用我们能够构成各种不同的简单推理。如果“p”为真,那

  么“非p”就为伪,如果“p”为伪,那么“非p”就为真。如果“p”为真,

  那么“p 或q”就为真;如果“q”为真,那么“p 或q”就为真。还有其它等

  等。我将把包含连接词的句子叫作“分子”语句,把被连接的“p”和“q”

  当作“原子”来看待。如果知道了一组命题的真或伪,我们可以无须靠对于

  事实作出新的观察,只凭句法规则就可以推断出由本组命题构成的每个分子

  命题的真或伪。事实上我们所研究的正是逻辑的领域。

  假定我们知道“p”,既知道相信“p”时所涉及的因素又知道使“p”为

  真或为伪的条件,那么我们对于“非p”能说些什么呢?

  假定有一个句子“p”,我们可能不是相信它便是不相信它。两者当中哪

  一种都不是旬子的基本用法;句子的基本用法是表示相信某种另外事物的存

  在。如果我觉得一滴雨水落到我的鼻子上,说声“天在下雨”,那么这就是

  那种可以叫作“基本的”肯定陈述,这里我所注意的并不是这个句子。而是

  用它直接说到某种另外的事物,即雨。这种肯定陈述并没有与它相应的否定

  陈述。但是如果你对我说“天在下雨吗?”这时我往窗外一看,我可能回答

  说“是的”或“不是的”,而这两个回答可以说是属于同一等级的。就本例

  来看,我先遇到一个句子,后来由于这个句子才遇到一件可以使我说出“是

  的”或“不是的”的气象学上的事实。如果我回答“是的”,我所说的并不

  是“天在下雨”,而是“‘天在下雨’这个句子是真的”;因为你的问题向

  我提出一个句子而不是一件气象学上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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