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连舟说的不清不楚,沈书君也不敢再问,他本来想的卫连舟可能是卫家的旁枝末族,但就是这样,以卫连舟现在的家业,沈书娴嫁过去多少有点高攀。现在卫连舟却说连朋友都做不得,沈书君就真想不出来是为什么。
在家族中身份最差的莫过于私生子,私生子没有宗祧继承权,财产继承权只有婚生子的一半。但私生子只要能认祖归宗,社会地位还是有的,可以捐官,可以考科举。挑些门户低的女儿家,照样可以娶亲生子,不会有影响。
两个媒婆腿脚快,没一会就把文书送来,这门亲事也就算订下来了。这么一折腾,梁家上下皆知,梁太太满心欢喜,她本来就奇怪,沈书君出来行商把妹妹带着做什么,原来是为了结这门亲事。
沈书娴生的美丽温柔,再看卫连舟也是仪表堂堂,两家又是门当户对,再般配不过。现下订婚却是如此简单,梁太太便命人置办酒席,怎么着也得摆桌酒才像样。
卫策得知此事时正跟梁实厚码头解决纠结,身为漕帮老大,一大半时间都解决各种恩怨。突听得此事,梁实厚还好,俊男美女,门当户对,好亲事。卫策倒是瞪大了眼,实在没想到卫连舟和沈书君的动作竟然如此快,更神奇的是卫连舟竟然也同意了。
转念一想也就释然了,卫连舟的亲事肯定能自己做主,他的亲事哪里这般自由。别说娶正妻,就是纳个妾也由不得他。现在沈书君带着沈书娴出门避祸,定门亲事也是避祸的方法之一。自己实在帮不上忙。
就是沈书娴本人,他是觉得很有趣,不似京中的大家闺秀,也不似漕帮里的豪迈女儿。但要说让他违抗家族父母,只怕他也做不出来。女人最重要的名份不能给,然后只是谈情,这种缺德事卫策也干不出来。
沈书娴是个好姑娘,现在见她得了门好亲事,也是好事一件。自家三哥身边以后也有个可靠的人,最值得幸庆的是卫连舟终于决定成家了。
卫策和梁实厚办完事回去的路上贺礼也买了带上,梁太太己经命人准备席面,这么大的喜事怎么也摆上几桌。卫连舟就算了,卫策在青阳的人缘好着呢,他堂兄订亲肯定不能这么简单,倒是把沈书君弄得有点不好意思。
卫连舟倒显得无所谓,好儿家订亲太冷清也不太好,虽然这门亲事能不能成还是两说,总不好现在就委屈了人家姑娘。
梁府上下正热闹着,沈书娴却己经在客栈别院里睡着了,春分把她叫醒的,当时她还正迷着。小厮把来龙去脉说完时,沈书娴瞪大眼睛好一会没说话……这,这迅速也未免太快了。
小厮又道:“大爷让姑娘快点过去,梁太太说了,虽然大户人家的小姐订了亲,结婚前不能跟男方见面。但现在是在外头,平常人家也没那么多规矩,正好一起过去,也热闹一番。”
“噢……”沈书娴茫然的应了一声,倒是春分拉拉她,报喜得打赏的。沈书娴这才反应过来,道:“劳你跑一趟,吴妈妈拿五百钱给他。”
吴婆子赶紧拿了钱来,交给小厮。小厮欢天喜地的接了,道:“谢姑娘赏。”
小厮传完话走了,春分和吴婆子连忙给沈书娴着梳妆打扮,沈书娴对镜坐着时总有一种不真实感。就这么订亲了……卫连舟对她有意思吗?就这么订婚了,以后要结婚生子,弄不好还有一屋子妾室,想到这里,沈书娴多少有点……
妆扮妥当,让客栈备好轿子,进漕帮大门的时候,沈书娴突然想了起来,轻声问春分:“绍氏在哪?”绍晚词跟着来了,身份却又异常的尴尬,卫策是看到她就跑,沈书君是看到她就烦,客栈跨院里根本就没有绍氏的屋子,也不知道如何安置的。
春分想了想才道:“下船时绍氏晕船,席面都没吃就到梁府后院休息,怕是现在还在。”
沈书娴便吩咐吴婆子道:“麻烦妈妈去看看。”今天怎么着也是她的好日子,要是让绍晚词突然闹一场,她脸上也不好看。
吴婆子明白,道:“姑娘放心吧,我去看着她。”
沈书娴带着春分到了前院厅里,道喜的人己经来了,看到沈书娴过来,虽然不认得,那装扮是错不了的。沈书君和卫连舟也换了衣裳,正忙着招呼客人,看到沈书娴过来,沈书君招手让她过来。
沈书娴不自觉得看一眼卫连舟,仍然是神色淡然,好像在她的印象里,卫连舟一直这么副模样,从来不带变的。当然她与他见面的次数也实在有限,了解就更说不上了。
坐席吃酒,吃的还是自己的订婚酒,沈书娴真不知道用什么表情面对好。没一会卫策端着杯子过来敬酒,沈书娴也不好意思不喝,一杯下肚,卫策又要倒酒。
沈书君就笑着道:“小妹不胜酒力,你让卫兄喝吧。”卫策那个肚子就是个酒桶,要是任由他喝,那喝起来根本就没头。
卫策当即转向卫连舟,卫连舟也不废话,端起杯子跟卫策喝了起来。
沈书娴留意一下卫策的神情,可以确定开始时是她自作多情了,人家卫策根本就没那个意思。其实想想也是,卫策这样的大家公子哥,娶亲肯定要门当户对,还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是纳妾……正妻还没娶,一般小门小户里也不会先纳妾。
卫策平常行事实在不像是个会为情所困,放不开的主,现在她跟卫连舟订了亲,名份己定,自然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晚上开席自然闹的晚些,要是别的事情考虑到两人路上的辛苦还可以早点走,此时这样的喜事,一直到贺喜的宾客走的差不多了,兄妹两个这才回客栈休息。沈书娴还好,她是女儿家,来贺的都是男客总不会敬她。沈书君可是没少喝,虽然不至于醉倒,但也骑不得马,兄妹两个一起乘车回去。
兄妹两个的房间是挨着的,沈书娴叫来丫头婆子侍侯着沈书君洗脸,本想着沈书君洗洗就睡了,结果沈书君却是让下人们都退下。把跟卫连舟订亲时说的话,原原本本说给沈书娴听。
沈书娴听得怔住了,没想到这个订婚竟然是假订婚,人家卫连舟根本就是义务帮忙而己。说的好听沈家可以随时退亲,其实那意思就是他想什么时候退婚就要退。客观说起来,卫连舟挺仗义的,这时候能帮一把。
只是因为这个卫连舟同意订婚,就女性的自尊来说,多少也有点受损。沈家着急订婚是有谢衡的原故,但不管她还是沈书君都是想着,订亲之后就要成亲,过成一家人,不想过要找卫连舟帮忙假订亲。
沈书君又道:“我只是疑惑卫兄的话,怎么会连朋友都做不成。”
要是卫连舟是那种矫情的人,这话可能还是随口一说,但卫连舟平常话都不多,突然来这么一句,肯定不是随口胡说。坐席这半天,沈书君一直在想,最多也就是结不成亲。他当时就说的明白,做不成亲家照样做朋友。连朋友都做不了,这就有点……
“啊?”沈书娴更是一口雾水,假订亲就算了,没想到还有如此神展开。沈书君信的过卫连舟的人品,还有卫策对卫连舟的态度,那是弟弟真心仰慕哥哥。人品没问题,那就是身世有问题。
把各种狗血剧情想一遍,沈书娴道:“卫大爷只说其母,却不说其父,会不会是……”卫也许是母姓,卫连舟的母亲与人偷生生下来的卫连舟,找不到父亲所以只得从母姓。在古代,母不详还好,私生子抱回家里,只要父族承认,社会多少还有点。但要是父不详,那就是标准的野种,社会地位就……
“我问了卫小弟,他很肯定的说,他们是堂兄弟。”沈书君说着,他也这样想过,所以特意去套了卫策的话,而且卫家要真是名门望族,家中姑娘出了这样的事,就是再疼姑娘,也得找户人家嫁了,给孩子一个父姓,也圆一下家族脸面。直接把女儿外头的私生子抱回家中养,就沈书君所知,真没有这样的。
沈书娴想想平常电视剧中的狗血,又道:“会不会是卫连舟的母亲嫁到卫家之后……”
卫连舟母亲就是犯了事休回家中,或者被送进庵堂,再狠一点直接处决,卫连舟的身份也许会有点尴尬,但并不会发生多大的改变。至于说卫连舟不是卫家的种,看看卫策的长相,再看看卫连舟的长相,如此相像的堂兄弟……除非卫母的奸夫也是卫家人。
沈书君觉得有可能,卫连舟要是这种身世,确实太不光彩。但只是因为这个就不与卫连舟结交,他肯定不至于。酒劲上来,这样那样猜也想不出所以然来,便挥手道:“再看看吧,卫兄这么一说,这门亲事……要是有合适的,退了也好。”
他总觉得卫连舟会这么说不止因为身世问题,但这个话也不好深问。要是卫连舟开始说,我是真心想娶你妹妹的,两家诚心结亲还可以问。现在卫连舟直接说了,我是帮忙的,随时可以退亲,这话就不能问了。
他就是这么一个妹妹,他想给沈书娴寻个好人家,他以前是看好卫连舟。但要真如卫连舟所说,以后连结交都不行,他怎么会嫁妹妹。天下商户多了,好男儿也多,有其他选择,何必非得这一棵树上吊死。
沈书娴没吭声,她也没爱卫连舟爱到非君不嫁的地步,有更好的她也不介意换一个。沈书君挥挥手道:“你也累了,去歇着吧。”
“嗯。”沈书娴起身,快走到门口的时候,又想了起来,回身道:“哥哥,你别把绍氏忘了。”绍氏现在应该还在梁府住着,身份不明不白,有些麻烦,事情却总得解决。虽然没有明说,卫策算是给绍晚词出了赎身银子,沈书君不会再发卖她,估计会放她走。
沈书君还真把绍氏忘了,点头道:“我知道了,明天早上过去就料理这事。”
“哥哥早点休息。”沈书娴说着,这才退出去。
沈书娴满身疲惫的回到屋里,吴婆子就赶紧上来,她下午进梁府后就奉沈书娴的令去看绍晚词,绍晚词因晕船进梁府之后就睡下了,梁太太摸不准她的身份也没有很怠慢她,让她暂住正院厢房里。
吴婆子过去的时候,绍晚词才起来,正吃着饭,从丫头嘴里己经得知沈书娴和卫连舟订婚的事。当时吴婆子听得清清楚楚,绍晚词说了这么一句话:“纳个妾而己,还要摆酒席,沈家真以为自己是什么。”
吴婆子越想越觉得这话不太对,现在沈书娴回来了,也就如实说给沈书娴听。沈书娴听得愣了一下,刚才她还在跟沈书君说卫连舟的身份,没想到绍晚词那边还有暴料。
该知道的总会知道,人家真心想瞒着,打听也没必要。绍晚词又一直看不起沈家上下,从没闹清她脑子里在想什么,现在也懒得去想,只是道:“随她去吧,哥哥说过,明天就要发落了她。”
春分也在旁边道:“那绍姨……绍氏的脑子里从来不知道装的什么,理她做什么。”
一夜无话,沈书君天亮就去了漕帮,卫家兄弟,绍晚词都在梁家,现在要解决这事他肯定得过去。沈书娴本来也想去,沈书君想想还是算了,她跟卫连舟都订亲了,她要是在,不管怎么表态,哪怕是不表态,都显得不太好,干脆不过去,啥事都省了。沈书娴想想也觉得有理,虽然有点可惜看不到过程,不过结果总是能知道的。
沈书君到梁府时,卫策和卫连舟也是刚起来一会,昨天晚上都喝了不少,沈书君还好,他是大舅哥,卫连舟就是正主了,宾客们如何能放过他。
“沈大哥早。”卫策笑着招呼,以后两家不止是朋友之交,是正经姻亲了。
卫连舟也笑着道:“沈兄来的好早。”
沈书君却是叹了口气,也不迂回把绍晚词的事前前后后都讲了。卫连舟一直淡定的神情也有几分抽,看向沈书君道:“我记得上回去沈家时,也曾见过绍氏,我没有丝毫印象。”
卫策嘴快,忍不住道:“十年前见过一面的毛丫头,三哥你要是真记住了,那才是……”
卫连舟看卫策一眼,卫策忙闭了嘴。
卫连舟更道:“既然她执意要见我,沈兄也把人带来了,那就让她来吧,把话说清楚,死了她的心也好。”国公府绍家的小姐,说起两家缘渊也有,还曾跟卫策订过亲,他是得把话说明白了。
卫策忙让小厮到后院传话,绍晚词就在梁家后院住着。结果一等二等,仍然不见绍晚词过来,卫策不知怎么回事,又派人去叫。
沈书君却是道:“不用催,催也催不来。”女以悦己者为容,现在又要见自己喜欢的人,那还不得使劲打扮。
三个人坐着等了差不多大半个时辰,绍晚词终于盛妆完毕来了,卫策见她进门,下意识的往椅子里头坐坐,其实要是可以,他真想马上走。绍晚词却是完全无视卫策,至于沈书君,那更是看都不会看一眼,直走到卫连舟跟前,福了福身见礼道:“见过卫三爷。”
“绍小姐。”卫连舟淡淡说着,不容绍晚词开口便道:“我听沈兄和九弟说了小姐的心意,但我本就不认得小姐,而且早在很多年前,我就立过誓,我卫某人今生绝不会纳妾。所以小姐好意,我消受不起。”
绍晚词听得瞪大眼睛,眼泪都要掉下来,却是道:“我知道三爷重朋友讲义气,我先前在沈家,又与九爷订过亲事,让你避之不及。但我倾慕于三爷,真心想侍奉三爷,想我绍家也曾经是百年望族,现自请为妾,三爷何故……”
“那是以前,现在你只是不能脱籍的官奴,就是想嫁于平民为妻都不能。要是当年绍家鼎盛之时,你这番说词还能听听,现在你己经流落至此,再说自请为妾的话……你曾经也是官家小姐,你见过哪个大户人家会纳官奴为妾。”卫连舟一脸淡然的说着,他可不是没见过女人的卫策,会被几句话堵住。行商多年,连这么个小女人都打发不了,他也白活这么大。
“我……”绍晚词眼泪直往下掉,刚想开口……
卫连舟又道:“就是十年前见过我,倾心于我,那也是你的事,与我何干。只因为你倾心与我,我就要纳你,这是何等道理。别说我不纳妾,就是我纳妾,我也不会要一个官奴,今天要不是看在小九和沈兄的份上,我根本就不会见你。”
“我……”
卫连舟不再理会绍晚词,只是看向沈书君和卫策道:“言尽与此,人是沈兄买下来的,该有沈兄处置才是。就是以前跟小九订过亲,但亲事当时就退了,本就再无瓜葛。”
卫策听得连连点头,让沈书君发落好,人本来就是他的。
沈书君一点都不意外卫连舟如此说,从怀里把绍晚词的卖身契拿出来,道:“这是小姐的卖身契,我现在归还与你,从此你不再是沈家人,以后请好自为之。”
绍晚词见到卖身契,也顾不上卫连舟,连忙接了过来,看清确实是她的,连忙收好。却是又道:“我一个单身女子,将来要如何生活?”
沈书君早有对策,便道:“在沈家做过事的周嬷嬷,既然曾是绍家的下人,又感念绍家之恩,小姐不如投奔了她去,相信她会安置小姐以后生活。至于如何去周嬷嬷家里,我派人送小姐过去。”周嬷嬷那么想着旧主,他就给她一个更大的机会。而且这样的安排,也全了卫策的面子,卫策出了赎身钱的。
绍晚词觉得这样的安排不错,却是又看向卫连舟,她想念卫连舟这些年,没想到竟然得了这么一个结果。此时道:“我倾慕三爷十年,没想到三爷……临行之即,我只求三爷一件事,只求三爷看在我这一片倾慕之心的份上能帮我。绍家抄家,我没入奴籍,我只求脱籍。”
卫连舟有几分不可思议的看向绍晚词,道:“你倾慕我,与我何干?”这位绍小姐的逻辑真是不可思议,卫策与她还有几分曾经订过亲的情份在,与他却是毛关系没有。要中以前与他有恩,他报答理所当然。只因为曾经喜欢过他,他就得帮她做事?他没善良到这种程度。
卫策也在旁边插嘴道:“你是官奴籍,如何能帮你脱籍。”他往京城写信的时候,特意问过绍家的情况,绍家的罪非常大,男丁全部杀光,女子没入官奴籍,终身不得脱籍不说,子孙后代皆为官奴。
像这样的官奴籍,是要在身上打个络印的,就跟给驴马盖章一样。只是官府户籍上标识一下,防不住做假户籍,所以就在当事人身上印章。只要有这个印章在,不管户籍上怎么说,这都是官奴无疑。也因为这个印章在,脱籍才是不可能的事。
当然要是在绍家出事的最初,不等烙印打上去,用丫头或者其他人顶了这个名字,身份互换一下,只要络印没打到身上,还是有可能的。像绍晚词这样,都被卖到青楼了,身上必有印章无疑。
绍晚词也不知道要如何办才能脱籍,却是道:“我是奴籍,将来以后要如何?”就是卖身契归自己所有了,官府那边消不了号,她仍然是奴籍,天生低人一等。
卫策也不说话了,做为曾经订过婚的未婚妻,他能帮到的都帮到了。沈书君都把卖身契给她了,也给她找了出路,脱籍是真办不到。虽然能暂时性的做假身份,但以后揭发出来,又是大事一件。
沈书君不想听绍晚词这里纠缠下去,只是唤来小厮,怎么送走早就吩咐过了,保证安全送到地方,道:“送绍小姐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