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吧?
难不成他想错了,历代的格里兰都是自己再活一次,只有他,是个占了别人地盘的?
瑞斯皱了皱眉,他能明白父亲话中的意思,却没兴趣追究下去。他喜欢现在的宋默格里兰,喜欢他的人,他的性格,他的一切,他是谁,有什么关系?
何况,当初的宋默格里兰是被他一个雷劈死的,就算现在的宋默格里兰和之前不同,那也是魔神赐给他的礼物。
魔族自私,冷酷,性格诡诈多端。可他们一旦认准了一件事,一个人,就绝对不会改变初衷。
其他种族对魔族各种诽谤,但有一点,任何种族,对魔族都是望尘莫及。
对婚姻的忠诚!
一夫一妻,直到生命的尽头。
“父亲,不要再说下去了。”
瑞斯走到梅尔斯亲王和宋默之间,挡住了梅尔斯亲王看向宋默的视线,一只手伸到背后,牢牢握住了宋默的手,“他是我认定的伴侣,是属于我的。就算是您,也不能用这种目光看他,用这种语气和他说话!”
梅尔斯亲王愕然了,他的目光怎么了?他的语气又怎么了?他明明什么都没做!为什么自己的儿子会用看不良老头的目光鄙视他?这还有没有天理了!
“罗兰,这混账小子欺负我!”
“你自找的。”
梅尔斯亲王:“……”
果然他应该继续在地下埋着吗?儿子老婆都欺负他,他醒来还有什么意思!
如果他没弄错,是地精把他挖出来的?!这些绿皮的除了偷窃就是挖洞,从来不干好事!
就在梅尔斯亲王因为家庭问题迁怒地精时,宋默的心中却开始担忧另一件事,他能明白梅尔斯亲王话中的意思,老约翰肯定也能!他守护的是格里兰的后代,他会怎么看鸠占鹊巢的自己?
老约翰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最信任的人。而他自己,却欺骗了这个善待他的老人。
宋默很不安,甚至有些不知所措。
一只温暖的大手覆在了宋默的头顶,宋默心头一跳,头顶传来了老约翰的声音,“无论你是谁,你来自哪里,你都是我守护的孩子,这一点,不会变。”
宋默惊讶的抬起头,看向老约翰,“我……”
“不用担心,我的孩子。”老约翰第一次将宋默抱进了怀里,就像是一个慈祥的长者,安慰着忐忑不安的孩子,“我会守护你。”
他不是没察觉到宋默的变化,也不是没怀疑过宋默改变的原因,但是,当宋默对他说,他相信他时,老约翰就已经打定了主意,不去探究。
一千七百多年了,除了让他动心的黑发青年,只有眼前的孩子,给他全心全意的信任,他必须回报这份信任。
无论他是谁。
哪怕灵魂变了,格里兰的血脉却仍在延续,这就足够了。
宋默感到鼻子发酸,眼前有些模糊,老约翰给他的,是任何人都无法给的,哪怕是瑞斯也不行。
老约翰能感到胸前的冰凉,拍了拍宋默的背,抬起头,看向站在一边的亲王一家,冷冷的开口说道:“奥兰多梅尔斯,我希望你记住一个事实,他就是宋默格里兰。还有,解除你和格里兰家族的契约吧。”
梅尔斯亲王眯了眯眼,无所谓了耸了耸肩膀,右手在半空中画出了一行符文,宋默只觉得体内有什么东西正在被剥离,这种感觉只有几秒,随即又像是被注入了一股力量,通体舒畅。转头看去,梅尔斯亲王摊开的掌心上,漂浮着一滴红宝石般的血液,五指收拢,再张开,血滴已不见了踪影。
“以梅尔斯之名发誓,结束吾与格里兰之契。”
这行黑色的符文漂浮在半空,宋默发现,自己竟然能看得懂。
揉揉眼睛,他真看得懂!
愕然的看向亲王,他却将一根手指抵在唇边,眨了眨眼,做出了一个“嘘”的表情。
宋默:“……”
这个家伙,该不会又在自己身上动了什么手脚吧?
不管怎样,总之,束缚了格里兰家族千年的契约总算是解除了,虽然也放弃了死而复生的机会,但是好是坏,却不能从表面上来看,不是吗?
宋默抻了个懒腰,笑了。
酒窖中的黑炎略显疲惫的闭上双眼,他很少运用这种能力,但面对如此强大的魔族,他并不适合靠得太近。
没有想到,格里兰家族,竟然和魔族签订过灵魂契约。
于此同时,奇萨国内,纳尔逊公爵率领的叛军,连下数城,甚至俘虏了代替国王亲征的卡拉维王子。
看到一身狼狈的卡拉维,纳尔逊公爵没有说话,示意押送卡拉维的官员带着他一起和自己走出帐篷,登上临时搭建的高台,振臂一挥:“今天,将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前方,就是奇萨王都,为了最后的胜利,跟随我,我将赐予你们财富,权力,你们想要的一切!”
纳尔逊的声音高亢,因为激动而带着一丝颤抖,叛军们和他同样激动,欢呼声响彻云霄。
纳尔逊转过头,看向脸灰败的卡拉维,低声说道:“王子殿下,奇萨的王位,将属于我!奇萨的国王,将是我,纳尔逊!”
卡拉维眼中闪过一抹不甘,最终还是缓缓的,仿佛慢动作一般,跪在了纳尔逊的脚下。
纳尔逊脸上现出嘲讽的笑,往日见到自己,总是一副傲慢神情,高高在上的王位第一继承人,如今为了活命,只能匍匐在自己的脚下,这种感觉,实在是太美好了!
这就是,权力!
纳尔逊深吸了一口气,开始庆幸,宋默格里兰选择的合作人是自己。哪怕自己被利用,为了这一刻,他甘之如饴。
133、第一百三十三章...
光明大陆纪元一一三九年七月,纳尔逊公爵率领的奇萨王国叛军开始围攻奇萨王都。
这场攻城战从一开始就陷入了白热化,叛军近乎疯狂的一次又一次攻打,守城的士兵以逸待劳,王城久攻不下。
守卫王都的的指挥官是奇萨国王的铁杆支持者,纳尔逊公爵给出再高的条件,也无法收买他。他手下的士兵也异常悍勇,给叛军造成了不小的损失。
纳尔逊逐渐变得烦躁起来,就算他最后能攻下王都,但损失太大的话,也不是他想见的。自从纳尔逊主动给宋默写信开始,他们之间的联系一直没断过。通过和宋默的交流,纳尔逊的思想也开始发生转变,这些为他拼杀的士兵,在他眼中不再只是一个个能帮助他登上王位的工具,而是活生生的人!有了他们,自己才能登上王位,才能坐稳王位,才能开启自己在奇萨的统治时代。
换句话说,这些士兵,都是纳尔逊的资本!
损失太大,就相当于在割纳尔逊的肉!
宋默告诉纳尔逊,只有陪伴他一路走过来的人,才是对他最忠诚的。这种忠诚很可能不是绝对,但比起其他人,他们更值得纳尔逊信任。投靠纳尔逊的贵族们不说,至少这些跟随他的士兵,对他的忠诚无可否认。哪怕是雇佣军,都比中途投靠来的贵族,更值得纳尔逊信任。
纳尔逊听进去了宋默的话,或许也是听得太认真了,看到攻打奇萨王都的战争是如此惨烈,公爵大人的心都开始滴血。
第一批投靠纳尔逊的大贵族,例如老约什和老卡梅,也不顾衰老的身体,亲自来到了纳尔逊的军营中。他们将作为纳尔逊最亲近的拥护者,和纳尔逊登上王位后最忠诚的臣子,亲眼目睹这场足以记载入奇萨历史的攻城战。
奇萨王城不是那么容易攻破的,奇萨和昂里斯打了几百年,也不见谁能真正打下对方的王城。
可奇萨王城却是必须攻破的,纳尔逊,必须堂堂正正的,从城门走进去。他面前的道路,铺满的绝不是玫瑰花瓣,而是鲜血染红的方砖。
老约什和老卡梅第一时间见到了纳尔逊,比起最初只懂得套交情的纳尔逊,现在的公爵大人,变得十分圆滑。他承诺给这些大贵族的荣誉一点都不会少,但是,他却永远不会允许他们拧成一股绳,他脖子上绑着宋默的绳子,他认了,这些大贵族却必须清楚,他们在他的面前,应该低头。
两个大贵族家主同纳尔逊寒暄了几句,作为政治上的老油条,不意外的马上发现了纳尔逊的改变,互相使了个眼色,恭维和赞扬不要钱一样的从嘴里涌出。谁都喜欢听好话,纳尔逊也不例外。
一时之间,帐篷里的气氛,分外的和谐。
不过,这种气氛只持续了不长的时间,当士兵来报,第五次攻打城门的战斗失败之后,纳尔逊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
老约什和老卡梅劝慰道:“公爵大人,攻城战就是这样。伤亡在所难免。奇萨王都已经被团团围住,国王只是在做困兽之战。胜利只是迟早的事情,您不必过于担忧。”
纳尔逊皱了一下眉,帐外又有士兵来报,一支自称来自格里兰的商队,请求面见公爵大人。
格里兰?
纳尔逊眼前一亮,马上站起身,几步走到帐门前,一把拉开帐帘,大步走了出去,甚至忘记了还在帐篷中的老约什和老卡梅。
两只老狐狸意识到事情不对劲,立刻跟上了纳尔逊,走到营门前,看到了二十多辆蒙着黑布的马车,和马车前,身披斗篷的高大男人。
男人看到纳尔逊,弯下腰,行了个礼,说道:“尊敬的纳尔逊公爵,见到您很高兴。”
“哈……”哈洛德?
纳尔逊的话几乎就要冲口而出,却在哈洛德的示意下,闭上了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