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乔比斯摇摇头,但能从他的脸上,看出他对这些侏儒的同情,“可他们过得很不好。比较起来,被领主大人您抓到的人类骑兵,简直就过着天堂一样的生活!”
天堂?
如果赛万斯等人听到地精这句话,不知会作何感想?比起这种天堂,或许他们更想下地狱。
“领主大人,不能想办法救救他们吗?”
宋默诧异的看向乔比斯,地精的同情心和他们的良心一样少得可怜,否则也不会到穷人家去偷粮食。能让乔比斯提出这样的请求,可见那些侏儒已经惨到一定份上了。
但是,要想救他们,谈何容易?
摸摸下巴,宋默对地精们说道:“这件事得让我想想,我会尽快给你们答复,无论救还是不救。”
“领主大人,您说真的?”
“当然。”宋默一抬下巴,“我以我的人格担保!”
人格?
强盗的人格……地精们开始担心了。
奥比王国西北行省总督府内,正阴云密布。
总督潘威的心情只能用糟糕来形容,谁的家被窃贼搬空之后,都不会有好心情。
除了宝石和金币,窃贼还洗劫了他的衣柜,连床单都卷走了两条!
光明神在上,这绝对是地精干的!
治安官站在潘威的面前,脸色青一阵白一阵,让他去抓地精?开什么玩笑,如果地精那么好抓,就不会是整个大陆最让人头疼的盗窃团伙了。
“总督阁下……”治安官试着想说些什么,可被潘威一瞪,就什么都说不出来了,总督的眼神实在是太吓人了。
潘威并不是存心和治安官过不去,心情糟糕是一方面,对一个男人来说,只穿着一条军裤坐在冰凉的椅子上,简直就是在受酷刑。
军裤追求的就是笔挺,要想笔挺,布料就一定要坚实,耐磨。
裁缝还在赶制衣物,总督大人目前只有这身军礼服能穿,于是,在摩擦力的作用下,总督大人悲剧了。
站在悲剧总督面前的治安官,就更加悲剧了。
就在治安官几乎要被潘威瞪得拔出佩剑抹脖子时,救星到了。
赛万斯要求觐见总督。
赛万斯没带回潘威想要的连发弓弩,并且声称根本没有这种武器。格里兰只有一种射速很快的单发弓弩,由于制作工艺复杂,成品数量也不多。
潘威开始并不相信,但所有从格里兰回来的轻骑兵,都异口同声这样说,连之前信誓旦旦的吉尔斯和他的骑兵们也改了口,这让潘威开始半信半疑,或许,真的没有连发弓弩?
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潘威总督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自然不会对赛万斯等人有什么好脸色。嘉奖别想了,不降职就万幸了。
赛万斯和骑兵们也根本不在乎,他们全都忙着凑钱去赎回自己的画像。对一个骑士来说,尊严和荣誉就是生命。一旦这些画像外流,后果不堪设想,到时,他们就算全身长满了嘴,也说不清楚。
回来之前,那个无耻的家伙还特地带他们去参观了摆放画像的房间,说了一句:“这些艺术品到底是会私藏还是开放展览,全都取决于金币的数量。”
骑士们还能做什么呢?
只能凑钱,尽量快的给那个领主送去。
赛万斯和吉尔斯最先把宋默要求的金币数量凑齐,派人快马加鞭,当天就赶往格里兰。之后两人碰头商量了一下,决定将投石器的事情告诉潘威,他们的确可以将投石器直接献给国王,但那样一来,就会和潘威交恶,有些划不来。
事实上,宋默提醒赛万斯将投石器献给国王,的确没安什么好心。如果西北行省的总督和骑兵队长交恶,那他的日子会更好过点,遗憾的是,赛万斯没上套。
“总督大人,我进来了。”
赛万斯走进了总督办公室,治安官擦着冷汗走了出来,站在门外,腿都有些软。当个政府公务员,却要时刻面临生命危险,他容易吗?
谁也不知道赛万斯到底和总督说了些什么,但当他离开总督府后,总督府的天空突然放晴了。治安官的小命,也算是保住了。
宋默收到赛万斯和吉尔斯送来的金币之后,笑眯了眼睛,一边数着金币,一边看着坐在自己对面,忐忑不安的男人,眼珠转了转,想起总督府地牢里的侏儒,有了主意。
“或许,还需要赛万斯队长,帮一个小忙……”
18、第十八章...
“十五个侏儒,买断。”
宋默站在领主府二楼的窗前,总觉得这笔生意自己做亏了。如果侏儒并不像地精们说的那么聪明,有用,他就把这些绿皮的一锅炖了。
觉得这笔生意吃亏的,不只是宋默。听完侍从转述的赛万斯,差点提着剑,组织队伍再杀去格里兰。
“无耻!强盗!”
侍从捏着帽子,缩着脖子,从没像此刻这般,希望自己能和墙壁融为一体,成为一个合格的布景板。
奈何队长大人发泄完怒火,转过头,森冷的看着他,问道:“带回来的东西,你没看过吧?”
“没有,我发誓!”侍从连忙举起右手,“我向光明神发誓,从格里兰领主将它交给我,到我将它送到您的面前,我绝对没有打开过!”
“希望你没有说谎。”
“我发誓,绝对没有!”
“很好,你先出去吧。”
房门关上后,赛万斯站在窗前,脸色晦暗不明。侍从并不知道,是格里兰领主无耻的要求救了他一命,如果不是赛万斯需要他继续传信,他已经去见光明神了。
不过,这也只是将他的死刑立刻执行,变成了缓刑而已。赛万斯是不会让知道自己和格里兰领主做了交易的人活在世上的。其他的骑士们,包括吉尔斯,也一样。
把救出侏儒的事情丢给赛万斯去伤脑筋,宋默将大部分精力投入到了其他的事情上。
整个领主府地下都被地精挖空了,为了让建造的地下城堡更加牢固,地精们每隔二十米,就立下一根三人合抱的石柱,地面和墙壁都铺设上类似于大理石的材料,屋顶绘上讲述格里兰家族光辉事迹的彩画,只不过,贫穷的格里兰家,实在没有什么英雄事迹能拿得出手,老地精们只能将格里兰领主带领领民们“英勇”抗税的事迹,画上去充数。
宋默对此有些不满。
“想象,难道不会想象吗?”宋默站在已经建成的大厅里,仰头看向几人高的穹顶,“屠龙啊,造反啊,抢劫啊,那么多可以歌颂的,你画这些干嘛?”
屠龙?谁敢把这个画在家里的屋顶上,不怕招龙惦记,一脚把你踩死?!
造反,可以勉强算作抵抗暴政的英雄事迹,奈何格里兰家除了抗税,代代“良民”。
抢劫,这个倒有现实的素材,可是这能当做光辉事迹对外展示吗?
“怎么,不愿意?”
“不!非常愿意!领主大人。”
在强盗面前,地精们只能屈服。反正也不是他们家,爱咋地就咋地吧。
不过地精们并不知道,在以后漫长的岁月里,他们都将生活在自己建造的这座地下城堡中,时刻顶着“屠龙”和“抢劫”的屋顶过活。
建造地下城堡的大部分石料都是从矮人手里买来的。
矮人擅长挖矿和打造兵器,比起人见人厌的地精,和长期避世的侏儒,矮人在光明大陆上还是很受欢迎的。但是,许多人都不知道,一小部分矮人,还是精明的商人。
地精们经常和矮人打交道,他们偷来的大部分东西,都要换成粮食和其他的生活物品。精灵别想了,不用箭射他们就不错了。人类也不喜欢地精,每次看到地精都喊打喊杀的。地精要销赃,只能找矮人。
只不过,每次销赃的利润,矮人总是要占大头。他们的精明总是让地精咬牙切齿。不过在宋某人横空出世之后,地精的这种认知被彻底打破了。
地精村长曾经这样和宋默说:“地精们最不愿意做的事,就是和矮人中的商人打交道。可自从遇见了您,我们发现,这些矮人,其实已经很厚道了。所以,和他们做生意,您绝对不会吃亏的。”
足足三分钟,宋默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这个老绿皮是在讽刺他?还是在称赞他?
他就当这是称赞吧。如果不这么想,他会忍不住当场扭断这个老地精的脖子。
宋默认识的第一个矮人,是地精村长介绍给他的。这个叫罗德的大胡子矮人,身高只到宋默的腰间,身材粗壮有力,两条胳膊上肌肉隆起,脖子几乎和脑袋一样粗。穿着一身精钢打造的锁子甲,背后还背着一把比他高出一个头的斧子。
这是商人吗?
宋默看向老地精,眼神中充满了怀疑。
“领主大人,这是矮人的标准打扮。”老地精凑到宋默耳边,“毕竟他们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也不像人类商队那样有军队和护卫队保护。矮人喜欢自己行动,不愿意成群结队,就只能自己保护自己了。”
宋默点点头,的确,在每个国家都等同于黑户的矮人,要是武力值不高,不说经商,直接给人敲闷棍抓回去都有可能。
就像那群可怜的侏儒。
罗德是个很精明的矮人,常年行走在光明大陆,让他熟知人类贵族的那一套。他们和商人不同,更注重面子和虚伪的荣誉,只要几句赞美,他们就会掏出大量的金币,购买自己的商品。
虽然格里兰领主是出了名的穷光蛋,但这些地精说他有足够的金币购买自己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