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血腥的盛唐 第272章

《血腥的盛唐》第272章

作者:王觉仁 字数:2925 书籍:血腥的盛唐

  从此,吐蕃人再也不敢来光顾这座“麦庄”了。

  通过数年的浴血奋战,哥舒翰迅速成为大唐军界中最引人注目的后起之秀。

  玄宗当然也注意到了他。

  天宝六年十月末,玄宗在骊山华清宫亲自召见了哥舒翰,一番交谈后,对他非常欣赏,旋即擢升他为陇右节度使,兼鸿胪卿、摄御史中丞。此时,王忠嗣正被关在诏狱里,接受三法司的审讯。

  就在哥舒翰奉召入朝前,王忠嗣麾下的许多将领就建议他多带些钱,以便入朝打点,想办法营救王忠嗣。可哥舒翰很清楚,王忠嗣此次犯的事,绝不是靠区区金钱的贿赂就可以摆平的。因为他得罪的不是别人,是当朝天子。所以,哥舒翰两手空空就上路了。他知道自己该用什么办法解救王忠嗣。

  得到陇右节度使的任命后,哥舒翰照例要入宫拜谢。他借此机会,极力向玄宗陈述王忠嗣的冤情。玄宗不耐烦,起身就走,哥舒翰紧跟其后,并且一步一叩首,声泪俱下地请求——愿以自己的官爵替王忠嗣赎罪。到最后,玄宗终于被感动了,只好网开一面,下诏贬王忠嗣为汉阳(今湖北武汉市)太守。

  王忠嗣虽然逃脱了天子的翻云覆雨手,但却没能逃过死神的魔爪。天宝八年(公元749年),王忠嗣在地方太守的任上暴卒,年仅四十五岁。天宝初年最耀眼的一颗将星就此陨落。

  天宝八年六月,也就是王忠嗣刚刚去世不久,玄宗就再次下令,命哥舒翰集结了六万大军强攻石堡城。哥舒翰苦战多日,最终以牺牲数万将士的代价,攻下了这座尸积如山、血流成河的坚城。

  当哥舒翰踩着遍地的鲜血和尸骸登上石堡城的一瞬间,不知道他的内心深处会不会闪过一丝疑惑——这么干,值得吗?

  其实,如果玄宗肯采纳王忠嗣的建议,在石堡城后方的积石山一线构筑防御纵深,就能有效阻止吐蕃向东扩张,那么石堡城的战略地位就不会那么重要了。可惜在玄宗眼里,石堡城早已不止是一座边境要塞,而是他鹰扬国威、炫耀武力的对象,更是他的盛世棋盘上不可或缺的一枚棋子,所以他才会不惜一切代价占有它。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据史料记载,吐蕃守卫石堡城的士兵只有区区数百人,而且战后被唐军俘虏的就有四百,可见战死者最多也就几百个人。这说明什么呢?这说明石堡城一战,唐军与吐蕃的伤亡比是100:1。

  一切正如王忠嗣当初的预言:“若顿兵坚城之下,必死者数万,然后事可图也。臣恐所得不如所失……”(《旧唐书·王忠嗣传》)

  当然,王忠嗣已经看不到这一幕了。

  倘若王忠嗣地下有知,不知道会作何感想。他是该为自己的不幸言中而摇头苦笑,还是该为自己的一语成谶而扼腕伤悲?

  没有人知道。

  也许,只有飘荡在石堡城上空的数万唐军将士的冤魂,才能真正理解王忠嗣。而活着的人,心里除了功名利禄和高官显爵,除了厮杀的快感和胜利的喜悦,还能有什么呢?就算哥舒翰曾经有过一丝困惑,但在建功立业的豪情之中,在加官晋爵的利益面前,这样的困惑也只能是萤火虫试比阳光,只能是一滴水汇入汪洋,跟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天宝中期,当胡将哥舒翰在帝国的西北部跃马横刀、屡立战功的时候,在帝国的东北方,也有一个胡人因为日益显赫的边功而逐渐受到玄宗的赏识和宠幸。

  从天宝初年开始,这个胡人就奉玄宗之召,一次又一次来到了富贵浮华、歌舞升平的长安,进入了九重宫阙,登上了金銮宝殿,走到了唐玄宗和杨贵妃的身边,给他们带来了无穷的欢乐和笑声,并很快就成了他们最宠爱的干儿子。

  在世人的想象中,这个勇悍的胡人很可能跟其他胡将一样,长着一脸横肉和络腮胡子,说话时其声如雷,顾盼间目露凶光。

  可事实并非如此。

  这个胡人长得又白又胖,大腹便便,生性幽默诙谐,不管在什么场合,脸上始终洋溢着一个真诚而憨厚的笑容。

  由于这家伙实在是胖得有些滑稽,所以玄宗有一次忍不住拿他开涮,说:“你这个胡人肚子里到底装了什么,为何大到这种程度?”(《资治通鉴》卷二一五:“此胡腹中何所有,其大乃尔?”)

  他马上一脸正色地回答:“什么都没有,只有一颗红彤彤的忠心!”(《资治通鉴》卷二一五:“更无余物,正有赤心耳!”)

  众所周知,这个信誓旦旦地宣称自己硕大的肚子里只有赤胆忠心而别无他物的大胖子,就是安史之乱的缔造者、盛世唐朝的掘墓人——安禄山。

  第四章安禄山的骚动

  【安禄山:偷羊贼的祸福人生】

  安禄山,武周长安三年(公元703年)出生,是营州柳城(今辽宁朝阳市)的杂种胡人。说他是杂种并非对他进行人身攻击,而是事实。因为他父亲是西域康国人,历史上称为粟特人,这个民族擅长经商,估计就是因为做生意才来到了营州;他母亲是突厥巫师,姓阿史德,以占卜算命为业。由于安禄山是两个少数民族的混血儿,所以《旧唐书》就称他为“杂种胡人”。

  据说他母亲婚后很久没有生育,就到阿荦(luò)山下祈祷,后来果然生下一个白白胖胖的男婴,便为他取名阿荦山。在突厥语中,“阿荦山”是战神的意思。此时,阿史德女巫当然不会知道,很多年后,这个以突厥战神命名的孩子,将给大唐帝国带来一场生灵涂炭、血流漂杵的战争灾难。

  阿荦山的父亲早死,他母亲就带着他改嫁突厥将军安延偃,从此阿荦山就以“安”为姓,并按“荦山”的谐音改名“禄山”。后来,安延偃的部落被打散,安禄山就逃到了幽州,在边境的贸易市场上做了“互市牙郎”。所谓互市牙郎,就是为胡汉各族商人提供翻译和中介服务的经纪人。

  安禄山之所以选择经纪人的工作,是因为他有三项优势:一、他父亲是擅长经商的粟特人,他当然也遗传了一些从商的基因;二、他生性狡黠,善于揣测他人心理;三、语言能力超强,据说通晓六种蕃语(还有人说是九种)。

  虽然安禄山有这么多优势,但是他做生意的运气却很背,干了十多年中介,还是没挣到什么钱。到了开元二十年(公元732年),安禄山已年届而立,依旧两手空空,一事无成。为了早点发财,他决定在中介之外再搞一份兼职。

  什么兼职?

  偷羊。

  反正安禄山手头上客户很多,不愁销赃。晚上偷羊,白天就可以把它卖掉。这份兼职要是干好了,绝对比单纯干中介要强得多。

  只可惜,安禄山既不是做生意的料,也不是当贼的料。有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他正在专心致志地干活,忽然被人麻袋一蒙,打倒在地,然后就是一顿痛扁。第二天一早,这个浑身青一块紫一块的偷羊贼就被五花大绑地押到了幽州节度使张守珪的公堂上。

  这是安禄山人生中的第一次劫难。

  如果不出意外,安禄山的人生履历将只有这么短短的一句话:少孤,家贫,流落市井,为互市牙郎,后盗羊事觉,棒杀,结束。

  但是谁也没想到,偷羊贼安禄山非但没有结束,反而转祸为福,从此迎来了一个全新的人生。

  那天在威武森严的公堂上,幽州节度使张守珪问明案情之后,二话不说,当场命人将这个偷羊贼棒杀。就在那根行刑的大棒高高挥起的一瞬间,安禄山忽然鼓起勇气,扯着嗓子厉声高喊:“大人不是想消灭奚和契丹吗?奈何打杀壮士?”

  安禄山长得壮硕魁梧,本来丹田气就很足,加上人之将死的那种绝望和恐惧,这一声嘶喊真是震耳欲聋,撼人心魄。

  行刑手登时一愣,连张守珪也颇有些意外。他心念一动,随即饶有兴味地走上前去,把这个气壮如牛的偷羊贼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

  眼前这小子生得白白胖胖,膀大腰圆,看上去还有几分胆识,应该是块当兵打仗的料。

  当时,奚人和契丹人常年入寇唐朝的东北边境,是帝国的一大边患。骁将张守珪之所以被朝廷派驻幽州,就是为了对付这两个凶悍的异族。值此用人之际,安禄山这一声喊确实提醒了张守珪。

  是啊,与其打杀壮士,还不如让他上阵杀敌,立功赎罪。

  就这样,张守珪赦免了安禄山,并把他留在了自己麾下。

  一只脚已经踏进鬼门关的安禄山,就这样捡回了一条命,从此踏上了一条与过去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

  随后,安禄山在张守珪的军队里当上了捉生将。

  所谓捉生将,顾名思义,就是专门捉活口、抓舌头的侦察兵。安禄山的职务,很可能就是侦察排长或特务连长之类的。

  不能不说,张守珪识人用人的眼光确实很好,他让安禄山当侦察兵,真是把好钢用到刀刃上了。安禄山早年干中介的优势及其积累的经验,现在全都派上了大用场。他通晓多种蕃语,跟形形色色的人打过交道,熟悉当地各族的风土人情,对山川、道路、地形等等都了如指掌,派这样的人出去抓舌头,当然是一抓一个准。

  安禄山每次出去执行任务,通常只带数骑,回来的时候,身后总是绑了数十个奚人或契丹人。无论张守珪需要抓什么样的俘虏,了解哪方面的敌情,安禄山总能手到擒来,圆满完成任务。没过多久,安禄山就获得了张守珪的赏识,被提拔为偏将。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回到书页 下一章 > 错误反馈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保存桌面网址发布会员中心留言本

Copyright © 2024-2025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