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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腥的盛唐》第354章

作者:王觉仁 字数:2883 书籍:血腥的盛唐

  大历十年十二月末,田承嗣假惺惺地上表代宗,请求入朝;同时,淄青的李正己也频频上表替他说话,希望天子能给田承嗣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大历十一年(公元776年)二月,代宗李豫经过一番痛苦的思想斗争后,不得不颁下一道诏书,赦免了田承嗣的所有罪行,并恢复其官爵,准许他本人或家属入朝;此外,其麾下部众曾抗拒朝命者,也一概赦免,既往不咎。

  谁笑到了最后?

  当然是田承嗣。

  田承嗣一次次说他要入朝谢罪,其实都是放屁。

  他非但不入朝,而且始终没有放弃扩张的野心。

  大历十一年五月,汴宋(治所在汴州,今河南开封市)留后田神玉病卒,都虞侯李灵曜趁机发动兵变,杀了该镇的几个军政首脑,随即自立为留后,并北结田承嗣为援。而田承嗣为了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竟公然充当李灵曜的靠山。

  代宗为了安抚李灵曜,就任命他为濮州(今山东鄄城县)刺史。可李灵曜却嫌官小,拒绝赴任。代宗无可奈何,只好承认他为汴宋留后。

  李灵曜得逞后,更加不把朝廷放在眼里,随即效仿河北诸镇,一口气任命了境内八州的所有刺史和县令,致使朝廷任命的那些官员一夜之间全部下岗。代宗忍无可忍,遂征调五道兵马征讨李灵曜。田承嗣出兵援救,代宗再度削除田承嗣官爵,宣布对田、李二人一起讨伐。稍后,田承嗣和李灵曜分别被朝廷军所败。李灵曜逃亡,后被擒,押送京师斩首。田承嗣惶悚,赶紧又上表请罪,李正己又替他说话,代宗只好再一次就坡下驴,下诏复其官爵……

  唐代宗李豫在位的十几年间,这一幕幕藩镇叛乱的闹剧就这样此起彼伏、循环上演,而李唐朝廷根本没有能力彻底解决藩镇问题,只好见招拆招,走一步算一步。除了利用藩镇之间的矛盾使其相互制衡外,代宗李豫实在是别无良策。

  朝廷对诸藩处处妥协、一再退让的结果,就是令其越发骄纵、日益坐大!

  关于唐代宗大历末年的政局,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有一段准确的概述和评论:

  “平卢节度使李正己先有淄、青、齐、海、登、莱、沂、密、德、棣十州之地,及李灵曜之乱,诸道合兵攻之,所得之地,各为己有,正己又得曹、濮、徐、兖、郓五州……拥兵十万,雄据东方,邻籓皆畏之。是时田承嗣据魏、博、相、卫、洺、贝、澶七州,李宝臣据恒、易、赵、定、深、冀、沧七州,各拥众五万;梁崇义(山南东道节度使,治所在襄州,今湖北襄阳市)据襄、邓、均、房、复、郢六州,有众二万;相与根据蟠结,虽奉事朝廷而不用其法令,官爵、甲兵、租赋、刑杀皆自专之,上(代宗李豫)宽仁(实际上是无能为力、无可奈何),一听其所为……以是虽在中国名藩臣,而实如蛮貊异域焉。”

  名为藩臣,实如异域!

  这就是大唐帝国在安史之乱后所面临的历史困境。

  大历十四年(公元779年)春,当心力交瘁的唐代宗李豫陪伴着内忧外患的大唐帝国步履蹒跚地走过十七度春秋后,一切显然都还没有好转的迹象。虽说在这年二月,朝廷的心腹之患田承嗣终于死了,但是代宗并不敢采取什么举措,只能听任其侄田悦自立为留后,随后任命田悦为节度使。三月,淮西都虞侯李希烈又发动兵变,驱逐了节度使李忠臣,迫使李忠臣单骑亡走京师。代宗无可奈何,仍复以李希烈为留后,不久又任其为节度使。

  这年夏天,五十四岁的唐代宗李豫终于在无尽的烦忧和抑郁中一病不起了。

  大历十四年五月二十一日。日暮时分。

  长安大明宫紫辰内殿。

  唐代宗李豫气息奄奄地躺在病榻上,看见夕阳的余晖正一点一滴从他的眼前褪去,同时看见一个未知的黑暗世界正一步一步地朝他走来。

  这天早上,自知大限已至的李豫颁布了他一生中的最后一道诏书——命太子李适监国。

  李豫知道,这个年已三十八岁的长子已经完全有资格继承李唐王朝的社稷江山,但他始终心怀隐忧的是——李适有能力对付那些“名为藩臣,实如异域”的跋扈藩镇吗?李适有能力驾驭这辆险象环生、前程叵测的帝国马车吗?

  夜幕徐徐降临,内殿一片静阒。几个宦官小心翼翼地点亮了殿内的火烛。他们的脸在半明半暗的光影中浮沉闪烁。仿佛有那么一瞬间,李豫蓦然看见了几张熟悉的脸。

  那是李辅国的脸、程元振的脸、鱼朝恩的脸……

  他们来了吗?

  他们去了又来了吗?

  李豫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然后他的眼睛再也没有睁开。

  李豫走了。

  远处的世界依旧喧嚣,世上的人群依旧扰攘。

  李豫走了,把骚动不安的尘世遗落在了身后,把一团乱麻的天下遗落在了身后,把无尽的流血、杀戮、阴谋、谎言、背叛、纷争,全部遗落在了身后……

  第六章德宗李适初政

  【礼法之争的背后】

  大历十四年(公元779年)五月二十三日,太子李适即皇帝位,是为德宗。

  新天子登基,该做的第一件事并不是治理朝政,而是服丧。

  在古代,服丧可是一件天大的事。按照儒家传下来的礼法,无论哪个人遭逢父母之丧,都要守孝三年,三年内不做官、不婚娶、不赴宴、不应考,学名叫“丁忧”。也就是说,不管你当再大的官,碰到爹娘死了,你也得老老实实回家去丁忧三年,除了吃饭睡觉看书写字之外,几乎啥事也不能干。

  可是,这事要是搁在皇帝头上,就有点不太靠谱了。

  道理很简单:宰相要是回家三年,别人还可以替他处理政务;皇帝要是三年不上朝,谁来替他君临天下?

  为了解决这个不靠谱的问题,大概从汉文帝开始,就有了一个从权变通的办法,把皇帝的服丧时间从三年缩短为象征性的三十六天(代替三十六个月)。唐朝自高宗以后,都遵照这个办法执行,到了玄、肃二朝,更进一步缩短为二十七天。代宗临终之前,也在遗诏中表示,新君服丧二十七天,帝国各级官员则只需哀悼三天,“天下吏人,三日释服”。总之,大家意思意思就行了,三天后该干吗干吗去,别耽误了工作和学习,当然也别耽误了娱乐。

  代宗这个遗诏显然是通情达理的,满朝文武极力拥护,都表示要坚决执行。

  可是,偏偏有人对此提出了异议。他认为,所有官员都必须跟新君一样,服满二十七天,一天也不能少!

  这个人就是宰相常衮。

  常衮是代宗晚年颇为倚重的大臣,和当时的名臣杨绾同时入相,可杨绾没多久就病逝了,于是常衮就成了独秉朝政的首席宰相。

  在常衮之前,当政的人是弄权宰相元载。众所周知,元载这家伙是出了名的腐败,不仅贪赃枉法、卖官鬻爵,而且总是变着法儿损公肥私。比如当时宰相上班,中午都是留在政事堂吃工作餐的,元载嫌饭菜不好,就公然向代宗提出,每天的工作餐都要由御膳房提供,吃的东西必须跟皇帝一样,而且每顿都要准备十个人的量。除此之外,还要求朝廷给宰相及公卿大臣们发放特别津贴——每年绸缎三千六百匹。代宗虽然心里不满,但还是硬着头皮答应了。

  随后,这两项待遇就形成了惯例。

  常衮上台后,为了树立清正廉洁的形象,就主动向代宗提出:“朝廷发给宰相和大臣们的餐费已经足够了,应该让御膳房停止供应膳食。”代宗很高兴,马上就批准了。不久,常衮又建议废除特别津贴,结果一下子就犯了众怒。

  要知道,朝中的大臣们虽然厌恶元载,但没有人会厌恶特别津贴。说白了,当初大伙没跟着元载吃肉,至少还能跟着混口汤喝,可如今你常衮一来,就让大伙勒紧腰带喝西北风,你凭什么呀?

  此议遭到众人的强烈反对,常衮只好闭嘴,此事遂不了了之。

  事后,公卿百官都在背后大骂常衮,说:“朝廷厚禄,所以养贤;不能,当辞位,不当辞禄。”(《资治通鉴》卷二二五)

  朝廷高薪是为了养廉,你如果自认无能,对不起这份高薪,那就干脆辞职走人,何必自命清高地辞薪呢?

  就这样,常衮一上台就把同僚们都给得罪了,史书对他的评价是:“性刚急,为政苛细,不合众心。”简言之就是不会做人。

  可是,常衮真的不会做人吗?一个混了大半辈子官场、最后混到首席宰相的人,会连最起码的团结群众都不会吗?

  其实,常衮之所以触犯众怒,不是因为他不会做人,而是因为他太急于在皇帝面前表现自己了,从而不自觉地损害了百官的利益。

  换言之,常衮的毛病就是自命清高,却又流于虚伪和矫情。

  代宗驾崩后,常衮的虚伪和矫情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

  按照礼制,满朝文武每天早晚都要到代宗灵前致哀。常衮或许是感怀于代宗的知遇之恩,或许是急于给新君李适留下一个良好的印象,总之每天都在灵堂上哭得稀里哗啦,一副肝肠寸断、悲痛欲绝的样子,让大伙忍不住浑身起鸡皮疙瘩。

  这一天,常衮照例在灵堂上哭得死去活来,甚至做晕厥倒地之状,随从慌忙跑上去搀扶。堂上的百官一看,不免都有些反胃。时任中书舍人的崔祐甫终于忍不住了,指着常衮对众人说:“臣哭君前,却要人搀扶,天下可有此等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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