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疑惑打开档案,宋越立刻明白了秦默的意思。
这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案件,被告和原告在某处发生碰撞,原告的腿部骨折,要求被告赔偿医药费,但就是这样一个很小的案件,却没有简单的结束。被告因为警察局的笔录丢失,推翻了之前的证词,宣称自己是路过好心扶了一下原告。被告又告知了几个相熟的网络论坛好友,此事瞬间扩大了影响,再加之惟恐天下不乱的媒体加入,一下子便变得复杂了。
宋越拿着文件一下子不知所措起来,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在这期间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因为在档案上没有几处他的名字,可是一想到这四年中的记录,他可是无所不用其极的。
“我们是被告律师,当时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当年负责这案子的律师,结案之后就转到其他律师事务所去工作了。”秦默翻动着文件,指着其中一个复印件道,“这个案件最终以我们败诉而结案,当然,这是很正常的。毕竟被告是真的撞了人,可是没有人能想到会产生那么大的影响。原告和被告双方达成了协议,在被告赔偿的基础上,签署了双方均不得在媒体上就本案披露相关信息的协议。”
“这样,岂不是没有人能知道真正的事实了吗?”宋越一怔,这个协议,显然是为被告做掩饰。一个撒了谎的人,居然能逃脱舆论的指责,反而是一副赔了钱委屈的模样。
秦默没有多说,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道:“宋越,我们是律师。”
宋越沉默不语,律师这个职业,在他选择学法律的时候就已经认识的很清楚了。就是不管为之辩护的人是真的有罪还是无罪,都要争取最大的权益和利益。在这样的判断标准下,这个案子显然是做得很成功,可是……
“谁都没想到最后的影响会那么大。”秦默安慰地拍了拍宋越的肩,“前几个月也有记者重新报道了此事,采访了政法委的书记,完全地公开了本案的所有细节,可惜已经没人关注事实究竟是怎么回事。在信息时代,吸引眼球的永远是更丑恶的事件,舆论的焦点都是转瞬即逝,真想究竟是怎么回事,很少有人会挖掘。”
宋越的喉咙发紧,他无法知道四年前的自己究竟是怎么面对这样的案子,他脑海里对于这样的记忆是空空如也。
可是如果让时光回到四年前,他又将如何选择?
这根本是无法回答的一个问题。
没错,律师是一定要说真话的,可是却可以选择只说部分真话。宋越深深地吐出一口气,扯了扯嘴道:“我觉得,那人来敲我一下,恐怕就是想要我自己来体会一下这被人晾在路上的凄凉无奈吧。恐怕负责这案子的李律师估计也会遇到这样的事情。”
秦默闻言赶紧打电话查问,接着又多打了几个电话,果然叹气道:“没错,李律师也遇到了和你一样的情况,还有被告也是。至于负责这案子的法官倒没有,可能是因为换了城市,没有找到人。”
宋越的脸上并没有解开疑惑的轻松感,反而越发地沉重。
秦默也不多言,知道做他们这一行,道德是一个需要自己跨越的槛。
之前的宋越做得太过于干脆利落,而现在的宋越,显然是需要再次衡量。
既然搞清楚了嫌疑犯的用意,对方也只是想要给他们一个教训而并不是要怎样,宋越也不再像之前那样草木皆兵了。
可是心里总像是被塞了一根刺,无论如何也消除不掉。
这样也挺好的,可以提醒自己以后行事的尺度。
宋越顺利地办了许多案子,也成为了秦氏律师事务所的新合伙人,接手的面也广了许多。
这一天,他接到了张冠的电话,说是有人来找他,并没有预约。张冠还加了一句,人很奇怪。
宋越此时正空闲下来,便让张冠领人进来,办公室的门不一会儿便有人推门而入,宋越一眼就看到那个黑衬衫上绣着一条龙的年轻男子。
好像有点眼熟,在哪里看到过呢?宋越正递名片打招呼的时候,那人挥手一摆拒绝道:“我不是来找你咨询的,而是想要从你这里买回去一件东西。”
“什么东西?”宋越一愣,没理解对方的意思。
“一个扳指。”那人淡淡地说道,“想来这东西现在对你也是无用的了,还是卖还给我吧。”
宋越这才想起来,这个人应该是四年前他买扳指时的那个古董店老板,那时那人穿的是一件绣着赤龙的中山装,这换了衣服样式啊!不过这扳指宋越确实挺让人反感的,丢也不是扔也不是更不敢送人,放在抽屉里当真是烫手山芋,闻言便立刻拿了出来,递给那老板。
那老板也不含糊,掏出几张人民币放在他桌上,便拿了装扳指的锦盒想要走人。
宋越连忙问道:“老板,这扳指可有什么来历?”他不敢说自己那四年不正常的生活是因为这个扳指,可是不问请楚他总觉得不自在。
老板回过头来,似笑非笑地看着他道:“知道扳指是做什么用的吗?扳指在古代名韘,射决也,在商代便已经出现,是射手用来扣住弓弦射杀猎物的工具。虽不是刀剑一类的凶器,但也是帮凶之一,具有强大的煞气。”
宋越闻言一呆,觉得这老板话里有话。律师这个职业,可不是于这扳指很相似么?
“再加上这扳指是周武王姬发开创大周时所用,可令佩戴之人煞气盈身,会做出一切最有利于自身的判断。”
宋越不知道说什么好,不过他心中也有些不以为然。卖古董的向来都是舌灿莲花,他这个也是靠口舌为生的律师,居然也被人说得无言以对,实在是很憋屈的一件事。
“不用担心,你之前戴上就摘不下这扳指,恐怕是因为这扳指中残留的煞气影响到你的性格,在这几年的疏导下,应该也都消失殆尽了。”那老班缓缓地说道。他自然脸上并无半分歉意,这枚尾宿韘选中此人,也并不是偶然,这人性格中的理性和感性太过于偏激,很容易便走上歧途,老班认为这和尾宿韘这个诱因根本没有多少关系。
这就像是在伊甸园诱惑夏娃吃那枚苹果的蛇一样,就算没有哪条罪恶的社的引诱,迟早夏娃也会那样做。
只是时间问题。
但这样的情况,究竟是好还是坏的,谁都说不清楚。毕竟依照圣经里的叙述,亚当和夏娃最后诞生了人类,而一时的过错也说明不了什么。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出了写字楼,老板看似把玩着手中扳指,实际则是用手不着痕迹地把衣兜里慢慢往外爬的兔子玩偶重新塞进去。
‘就看一眼嘛!又不会有人发现。’医生气急败坏的声音从衣兜里闷闷地传出来,显然是这么一会儿就憋坏了。
‘有人看着’。老板淡淡的说道,但看着兔子玩偶晃晃悠悠地又爬了出来,却再也没把它重新塞回去。
‘不就是那个胡亥嘛!’医生瞥见一直在巷子口暗处站着的人影,因为是一头银发,所以非常惹眼。因为这几日在附近正好有个很大型的漫展,周围的行人反而见识多了这样的古怪发色和瞳色,也并不在意。不过他肩上那只赤色小鸟,乖巧可爱,时不时卖萌装可爱。这样的帅哥加宠物鸟的组合倒是吸引人注意,回头率极高,医生还看到周围许多人掏出手机远远的拍照:‘话说,这位少爷来这里做什么?不会是跟踪我们吧?不对,老板你不是把胡亥用龙纹泽收为己用了吗?是你召他来的?’
‘他应是为了这虎骨而来。’老板摩挲了一下手中的扳指,微微一笑道:‘他虽是用龙纹泽被我控制,可却不能打草惊蛇。好刀,自然要用在刀刃上。’说罢,老板回过身,朝胡亥的方向晃了晃手中的虎骨韘,对方显然是把老板的一举一动都看在眼里'脸色一沉,便打开手中的黑色大伞撑在头顶大步离去。
医生仰头看着头顶的艳阳天,啧啧称奇道:‘不会吧?这位少爷居然像大姑娘似的怕晒黑?’
老板看着胡亥走在阳光下的身影,一直看到他走到街头转角,再也看不到了之后才缓缓道:‘因为他是无法接触阳光的。’
‘啊?他是吸血鬼?还怕阳光?那以后若是对付他,是不是还要准备大蒜和十字架啊?’医生各种吐槽,忽有想起一事,大乐道,‘对了'那水苍玉居然还被雕成了基督耶稣难受像,那十字架的造型,不会是胡少爷自找苦吃吧?’
老板虽是心情恶劣,但听到医生这样的编排,也不免得微微勾起唇角。
‘吸血鬼那种低级的生物,不值得一提。你就从来没好奇过吗?赤龙服只有两件,一件一直由我穿着,另一件则随着扶苏陪葬在秦始皇陵,那胡亥是如何活到现在的?’‘咦?不是因为他也吃了长生不老药吗?’医生这才觉得有蹊跷,他细细思索了半晌,不解道:‘这确实挺奇怪的,看他那银白的头发和赤红的眼瞳……那胡亥不会是用了什么逆天的法子吧?’’
老板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脖子上狰狞的旧伤,叹了口气道:‘’我和他都吃了那长生不老药,可区别是,我死过了一次,已是个死人一般,全赖赤龙服保持着我的身体不朽。而胡亥他一直好端端地活着,长生不老药虽是灵药,能让人一直益寿延年永葆青春,可头发却是会和古稀老人一般慢慢变白,那赤色的眼瞳恐怕也是如此。至于不能被太阳光晒到,倒也可以想象。他本应该是早死之人,又无赤龙服加持,阴气旺盛,自然受不住阳气甚重的太阳光直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