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纤,全名黎纤纤,是黎骞城的亲妹妹。
黎骞城六岁那年带着不满两岁才学会走路的妹妹出去玩。
那时的黎骞城还是个天性贪玩的孩子,遇到了有趣的事物便将年幼的妹妹抛在了一边自顾自的玩耍去了。
等到他玩得尽兴了,再想起来找妹妹的时候,却发现黎纤纤已经不见了。
那天,黎骞城发疯似的在大街小巷跑了个遍,却依旧没有找到黎纤纤的踪迹。
自那以后,黎骞城的性子就发生了变化。
他变得不再贪玩,变得不爱说话。
因为心中背负着沉重的愧疚感,黎骞城过早的成熟了,像个小大人一样,做事沉稳冷静。
黎纤纤的走丢一直是他的一块心病。
他记得,妹妹生下来的时候瘦瘦小小的,到了快两岁的年龄身高依旧要比同龄的孩童低。
见黎骞城皱着眉头陷入了沉思,黎董事便知道他这是又开始自责了。
尽管事情已经过去二十六年了,黎骞城依旧没有释怀。
每每提起,他总是会陷入深深的自责之中,无法自拔。
“哎,”黎董事长长的叹了口气,拍了拍黎骞城的肩膀道,“那个时候你还小,也不是故意的。时间都过去这么久了,你也该学会自我宽恕了。”
这些道理黎骞城都明白,叔叔也劝了自己不止一次了,可他还是过不去心中那个坎儿。
二十多年来,黎骞城始终没有放弃寻找妹妹的踪迹。
然而,许是因为妹妹走失时年纪太小,又没什么明显特征的缘故,他一直没有获得什么有用的线索。
黎骞城唯一记得的是,妹妹小的时候非常特别喜欢红色,尤其是那种像火一样热烈的大红色。
因此,妹妹的房间不像其他小女生一般都是粉嫩嫩的一片,而是红灿灿的。
帝景一号别墅中。
黎骞城坐在书房里,静静的看着桌子上的老照片发呆。
照片是妹妹百天的时候照的。
照片上,他抱着小小软软的一团她,笑得格外灿烂。
就在他无声的发着呆的时候,刺耳的电话铃突兀的响起。
“喂”黎骞城接起电话。
不知电话那边的人说了什么,他抓着听筒的手突然间微微颤抖起来。
“我知道了。”挂断电话之后,黎骞城愣愣的看着窗外,手一直维持着挂电话的姿势没有改变。
直到听筒里传来“呜”的嘈杂长音,他才意识到了自己的出神。
回过神来之后,黎骞城的心中被一阵狂喜淹没。
那个人告诉他,可能找到黎纤纤的下落了。
虽然还只是可能,并不确定,但比起这么多年的杳无音讯,如今这点微茫的可能却显得格外的珍贵。
第二天清晨,黎骞城便迫不及待的按着那人提供的地址找上门去。
他看着棕红色的木门,心间有些忐忑有些期待,手心都微微出了汗。
“咚咚咚”黎骞城敲响了门。
过了很久,门内才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脚步声。
任芳芳打开门,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看向站在门外的黎骞城。
【鱼馆发现自己根本没有能力同时兼顾两本书,甚至我连写好一本书的能力都没有,今天发生的事情让我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了这一点。其实我也知道,自己的文笔真的很不好,故事也真的不够吸引人,尽管一些小可爱很善良的安慰我,但我还是应该有自知之明。
莳萝这本是我真正意义上的处女作,寄托了我很多的期许也耗费了我很多的时间和精力,至于应不应该、值不值得,我想已经不重要了。就像我之前说的,一定会坚持到完结不管有没有读者。并且可以承诺大家,只要鱼馆的手不断就不会断更。
但我终究还是有些累了。有始有终,约定好了666章完结,那里就是我们说再见的地方。以后的章节还是一千字一章,没有意外每天两章。
之前总是问大家要推荐票要评论,也许让读者们很不耐烦。
其实,写到今天,推荐票除了能给鱼馆一丝慰藉与动力之外也没有什么更大的价值了。
从今往后我不再会向大家求票了,而我对大家的希望,只是多一些评论。
鱼馆不喜欢一个人自娱自乐的单机模式,就算追文的小可爱很少,也请大家多一些互动,让我知道有人还在~
对啦,其实比起你们叫我大大我更喜欢你们叫我鱼馆或是随便的起些别的外号。毕竟我还是大三的孩子,哈哈哈,比你们也大不了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