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上一世的徐清的话,真的是想都不敢想自己有一天能有一部作品达到《鬼吹灯》这样的高度。
可是就如之前说到的那样,徐清对恐怖题材无爱,那也就真没什么办法了。
因为《鬼吹灯》在徐清心里的地位不是很高,所以徐清才把《鬼吹灯》拿给了当时徐清只是觉得应该可以相信,但是还没有来得及通过时间的检验的曾雨柔。
而其实就是后来,徐清都有点放羊的意思。自己忙着做其他的事情,就连《鬼吹灯》后续的情况,徐清都没有认真观看过。曾雨柔怎么写,只要不脱离大纲,徐清其实都懒得管了。
你要是交给一个不负责任的人的话,说不定一半开始就给你灌水。最后好好的一部作品,就这么糟蹋了。
好在,曾雨柔不是那种不负责任的人。徐清不严管了,曾雨柔自己反而更加认真。所以最后拿出的《鬼吹灯》,确实也是相当优秀的情况。
而且实际上的话,曾雨柔版本的《鬼吹灯》,还有一个优势。那就是剧情的话,其实从一开始就有一个框架,一直是按照这个框架来的。
虽然分成了好几部,但是内部的内容,其实是很和谐的。
对于上一世的《鬼吹灯》,徐清可就不敢这么说了。
大神的作品,很多方面确实是值得晚辈学习的。你要是对前辈的作品不够尊敬的话,同行这里八成就会看不下去。
可是实际上的情况是,当初霸唱大神做这部作品的时候,确实有种仓促的感觉。这就导致中间有了好几次大范围的修改,最后流传在外面的版本很是混乱,很多人看完之后过了很久,才知道自己观看的版本原来是出了问题的。
这其实,不是这一位大神的毛病。网文界,普遍都是这样的毛病。
很简单的一个道理,你实体书的形式的话,一般都是全部的作品经过好几次定稿之后,才会发行书籍的。所以一般来说,经过作者和编辑的检查之后,往往不会出现太多逻辑上的问题。
可是网文的形式的话,却是完全不同。
有人能保证一定量的存稿,所以比如说更新到三十万字,写到四十万字的时候,突然间发现三十五万字这里的话,其实是换一种写法更加优秀,甚至能起到让人眼前一亮的效果。
这种时候,当然就可以轻松把自己的存稿修改一下。读者这里的话,根本用不着观看你原本并不完美的版本。
可是如果你没有存稿的话,你突然间想要更改三十五万字这里的情况了。可是实际上,三十五万字那里的内容,都已经上传了五天了。
你这里突然间做出更改,读者们能知道么?
正文里面是不合适加入其他文字的,而你就算是在下面的类似于有话说或者评论区之类的区域做出解释。其实很多人都是懒得看这方面的内容的。而就是注意到了你所说的内容,可是实际上的话,从作者修改,到读者这里客户端更新,中间都不一定会经历多长时间。
简单来说,是为了防备有些作者按照修改的内容,做其他一些违规的事情。
但是说到底,就给读者观看修改过后的内容,带来了很多不便。
如此,也就导致半路修改的话,会引起各方面的问题。
而说到底,你一个作品,半路突然间有了其他想法,其实是很正常的情况。在没有存稿的情况下,有时候作者都很是纠结。
上一世的时候,《鬼吹灯》就经历了太多的纠结。流传在外面的那些盗版,有各种各样的版本。
而事实上的话,就是一直跟着正版看到读者,也因为这些修改,搞得很是纠结。
不是说曾雨柔水平已经比大神高了,只是说徐清给出的剧情提纲,已经最大程度的帮助曾雨柔思考剧情。在这样的情况下,她反而不用像当时的大神一样纠结自己剧情的合理性。
所以拿出来的结果,也很是顺畅,没有那种纠结的感觉。
徐清把《鬼吹灯》交给曾雨柔,一方面是这部作品在自己心目中的地位不算太高。就算曾雨柔把这部作品毁了,徐清有点心疼是肯定的,但是不至于特别心疼。
而与此同时,既然是准备找个枪手那上一世的一些作品拿出来的话。拿垃圾作品,总共换不来多少利益,还有什么意义?
《鬼吹灯》就是这样的一个妥协,一方面如果出问题,徐清不会心疼。另一方面的话,如果成功,徐清也知道,虽然自己不喜欢恐怖探险题材,但是这个题材还是有着不小的市场的。
如果能成功,当然也就能为自己以后做出更充足的准备了。
当时和曾雨柔认识还没几天的时候,徐清拿出的《鬼吹灯》,就是这么一个情况。
但是随着和曾雨柔的接触,两人的关系,已经很是亲近了。简单来说,其实没过多久,徐清对曾雨柔就已经很是信任了。
也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后来在回购版权之后,徐清还主动把版权证明交给曾雨柔,让曾雨柔去富贵还乡了一次。解决了家里的那些矛盾。
时间到了最近,徐清对曾雨柔已经是彻底的信赖了。在曾雨柔意识到自己本身的能力还是不够的时候,徐清就拿出了《诛仙》的大纲,想要曾雨柔试一试。
但是说到底,《诛仙》在徐清心目中的地位,其实可远比《鬼吹灯》重要多了。
不能说是鼻祖吧。但是《诛仙》,确实是最早火爆起来的一本仙侠题材的网文了。注意,说的是网文。人家《西游记》虽然也算神仙题材,可不算网文。
而且常规来说,仙侠小说里面的等级机制,可是《西游记》里面所没有的。现代说起仙侠小说,其实一般就是指的那种已经形成一个体系,金丹期和元婴期肯定要有的仙侠小说。
而在这个范围之内,《诛仙》确实算是最早优秀起来的仙侠作品之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