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背景设定在未来,一个完全虚构的社会体系中。人类的婚恋被严格地监管起来,只有属性匹配,完全契合的两个人才允许结为夫妻。
这个属性可以梗概为:你终于在地球上找到了另一个自己。两个人从思维方式,兴趣爱好,特殊癖好,乃至坏习惯与个人生理缺陷都必须是完全一致的。从相互吸引到公正结婚,再到延续婚姻的过程中,伴侣中的其中一位可以随时举报另一位涉嫌欺诈,以揭示对方对爱情的不忠,与对自身的欺骗。
把对方亲手送以极刑,你可以指定他变成任意的一种动物,然后,再枪杀它。
当然,你寻找伴侣的时间是受限的。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找不到,你将被施以魔法,变成动物。
动物品种由君自选。这个规则设定也是非常人性化了。
有矛盾的地方就有抗争。这么不合人情又没底线的制度当然会被质疑。于是就出现了生活在城市边界丛林中的反叛军。这帮子人都是不婚主义者,他们除了要躲避官方的制裁,还要时刻警惕那些因为配对不成功,而需要延续时间的人。他们会在入夜开始行动,疯狂猎杀。因为每杀死一个不婚者,就可以增加一天的选择权。这其中已经发展出许多的捕猎好手,他们为了延续自己的生命且不至于变成动物,已经历练成为冷酷无情的杀手。
而如果选择不爱与不婚,那单身亦会成为你生命的永恒。你不可以选择退出。亦不可以对身边的任何成员动情。大家会互相监视,亦会相互举报。
眉目传情这码子事,不但会被叛军内部成员绞杀,更残酷的是,他们会最先刺瞎你的双眼,然后把你埋在土里。
电影中有一对留鼻血夫妇,丈夫被妻子举报,原因是他根本不会每天留鼻血。因为害怕变成动物或者被流放到丛林之中任人宰割,他都会每天悄悄撞破自己的鼻子,使其流血不止,这样,他才能和他物色到的先天鼻子有问题的A女士配对成功。A女士整天淌鼻血,她总是随身带着大把的手帕纸。
被自己的前妻举报之后,这个倒霉的人变成了一只猴子。
长着老K脸的男主,带着一只牧羊犬。牧羊犬其实是他的哥哥。为了可以照顾自己的哥哥,他佯装冷酷无情,和一个变态的无情女走到了一起。但无情女却因为一件小事,砍死了男主的哥哥(也就是那只牧羊犬)。男主最终暴走荒野丛林,并和一位不婚女叛军相知相恋。
电影情节荒诞怪异,在每一个故事的分段,都会想起一个低沉,简短的乐声。那是大提琴的声音。
承俊第一次觉得,大提琴的声音也可以如此凛冽狂暴。
影片开篇,测试者曾询问过男主,如果配对失败,他将选择变成什么动物的时候,男主毫不犹豫地回答是龙虾。因为他觉得龙虾极为忠贞,且身体里流淌着高贵的蓝色血液。
恰巧,承俊晚上刚刚吃过这东西,他忽然觉得,在晚餐的时候,他似乎吃掉了他自己。
承俊晚上本想约上表哥景承誉,但电话始终没有接通,承俊又打到对方的店里,还是没有找到人,最后,承俊只好拨给景承誉的工作助理。那个小姑娘告诉他,景承誉前一天傍晚出发飞去了塞班岛。他出门旅行的时候总是不开手机的。承俊听着,不知道为什么,竟生出几分嫉妒。
说走就走的旅行,在承俊身边可没几个人能够做到,这其中也包括他自己。
对于丽港的衣食住行,承俊几乎一片空白,他开着车,在市中心的几处商业区漫无目的的打着转转。他本来是想带上她的,他认为她会给出最好的建议。不管是什么,这个夜晚,他都不应该独自度过。
雨水来的猛烈,承俊只得调转车头,把车驶进了一家购物中心的地下停车场。他直接搭乘电梯上到了顶楼,拣了一间门头清韵的餐厅走了进去。
承俊点了一份招牌沙拉和一份面包。听服务生介绍,松茸面包是这个星期才推出的新菜,创意来源于老板对生活的感悟。
不过是烤过的吐司面包上放了蛋碎,芝士与松茸薄片。这位老板最近的生活一定很琐碎,才能想出这种点子糊弄人。不过沙拉做的还算口感清新,新鲜的葡萄柚配上鳄梨,佐了一小段龙虾肉。
故事的结局并不美满,这符合整部电影的基调,当大提琴的声音再次响起,人们已经开始稀稀拉拉地离场了。对于一起观影的小情侣来讲,导演想要表述并传达的东西简直糟糕透了。承俊坐在电影院的最后一排,他也是最后一个站起身的人。
道路上的车流不多,偶尔停靠在路边的午夜巴士中,乘客们坐的松松散散。这个时间段,地铁已经停运,相较于午夜巴士,更多人会选择搭乘计程车。但因为这绵延不断的雨水,计程车凸显得格外紧俏。
女孩子躲在一处屋檐下避雨,男孩子扯着衣服盖在头上叫车,出租车不时从他身边经过,但全部载着乘客。男孩不得不一直站在路边。终于,他拦到了一辆空车。他俯下身与司机讲了两句,车子等在路边,男孩快步折返回去接自己的女朋友。他将衣服盖在女孩儿的头上,揽着女孩的肩膀,两个人团拥着跑向计程车。
信号灯切换为绿色,承俊轻踩油门,男孩与女孩的身影逐渐远去。
雨刷刮拭着车窗,更像是擦拭着蜿蜒向前的道路,相同的灌木,相同的路灯杆,恍惚间有种鬼打墙的意味。承俊瞥了一眼车上的时间,他感觉,自己似乎真的是在一个地方绕了好久。
车子驶进陇山之后,如果不是偶尔出现在路两侧的道路指示牌,这些路几乎是完全复刻的。承俊将车停在路边,他将车窗打开一条缝,细密的雨丝顿时扬进车中,扑在承俊脸上。
这里,竟然是那天追尾发生的地方。
承俊倒吸了一口冷气,他忽然有种浑身被浸透的错觉,他赶忙掩上车窗,踩下了油门。奇怪的是,汽车纹丝不动,只听见车轮在原地打转的轰鸣声。承俊顿时慌了神,那天的景象再次浮现在承俊的脑海之中。仿佛那个浑身湿透的女人又回到了他的眼前。她正蹒跚地经过路面,她所经过的地方都躺着黑色的泥水,泥浆斑驳了她的双腿,或许是被泥浆糊住了长裙,她的下半身看上去,更像是个厚重的石碑,她就那样慢慢地走着,直至承俊的车行驶到离她很近的地方。那个下午也真是荒唐,竟然再没有一部车从承俊身旁驶过,又或者从对面的路上下山。
女子的头发仿佛一大团纠缠不清的海草,它们就那样毫无生气的垂在她身后,垂在她的脸侧,覆盖着她的脸。承俊看不清她的长相。承俊又将车子往前蹭了一小段,他挑起远光灯,示意那名女子可以走快一些。女子忽然收住步子,她慢慢扭过头,一张狰狞无比的脸立刻呈现在承俊面前。
那不是一张人类的脸。
或许那根本就不是个人。
响天白日下,承俊竟然撞了鬼。他猛地踩下刹车,与此同时,他感觉自己的车好像被轻轻地顶了一下,他赶忙瞥向后视镜,一台银灰色的日系小轿车紧紧地贴在他的车后边。而车前,光秃秃的柏油路面被烈日炙烤着,什么都没有,不见丝毫水渍,更不见那诡异的幻象。
汽车终于开动起来,但由于用力过猛,它几乎是直蹿出去的,承俊赶忙缓住刹车,调整了车速。这时,对面正好有车辆经过,对方挑起远光灯,承俊虚了一下眼睛。那辆车的车速很慢,它轻轻地从承俊身旁经过。
托这辆车的福,承俊感觉自己终于又回到了现实世界中来。
“这雨怎么还没停!”我抱怨道。
“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下的~难怪今天店里的生意这么差,真是恰巧周日连逢雨~”派格笑道。他从我手里接过雨伞,撑起来,往我身边靠了靠,走吧!”
我俩一溜烟小跑到派格的那台“老爷车”跟前,快速钻进车中。修理厂直接打电话到派格手机,通知他去提车。
车子更换了一条新的保险杠,老保险杠被甩在修理厂院子的一个角落里,在维修小工的指引下,派格才找到它。他的车没有上保险,所以我们也没有必要带上那条废铁去保险公司交公。但派格还是绕着保险杠照了几张照片,之后传给了我。
“要不要去吃宵夜?你我难得这么晚碰到一起~”一上车,派格就提议道。凌晨一点,现在正是他最精神的时候。我摇摇头,“回家吃泡面吧!”
“我请客~”
“还是不要了。我今天还要早起上班。”
周末的午夜终究是要在惆雨中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