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叫我刑天就好了。”他说,柔奴点点头,只能改口,“也好,我叫你刑天,对了,你既然是将军,那么这一次那么一定是全军覆没了对不对,不然你也不可能会这样的,对吗?”
“是,九死一生,我们的军队,还有我一个幸存者。”他叹口气,“多亏了你,不过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我早晚要将他们驱逐出境的。”
“却为什么一定要打仗呢,就怎样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不是更好吗?战斗能给人类带来什么呢,不过是罪恶和死亡罢了,我倒是希望你能明白。”柔奴一边说,一边看着面前的男子。
“你……”虽然这个道理他很早之前就明白了,但此刻,让这女孩一下子点破了,还是让他觉得很是惊喜,看起来,这是一个非常聪明并且热爱和平的女孩。
只可惜……
“这世界上没有那样多的与世无争,就好像……就好像……”显然,他是要举例说明了,而女孩呢,平静的等待着他的比喻,终于,他指了指旁边的饭碗,说道:“就比如这个麋鹿,麋鹿仅仅是路过这里,但却成了你我的盘中餐。”
“就是这样啊,弱肉强食罢了,再讲,其实我们并没有真正打斗的意思,但他们呢,总是骚扰我们,我们所以只能这样了。”感觉自己解释的可费劲了,满以为女孩会如坠五里雾中,但女孩呢,却很快已经领会到了他语言中的精髓。
“我懂了,一切我都明白了。”他点点头,眼睛看向了旁边的位置,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却都笑了。
“好了,吃东西吧,我也不问这些事情了,你暂时在这里休息休息,未来想要离开这里,我就不管你了。”她一面说,一面指了指旁边的茶水,他喝茶,眼睛却看向了女孩。
到了晚间,柔奴过来了,给他换纱布,看到他的身体逐渐的好起来了,柔奴也是担忧起来,毕竟,和这样一个大男人共处一室,大概任何女孩都会提心吊胆的。
但他呢,却始终都文质彬彬的,这么一来,柔奴也就不怕了,还是和之前他昏迷时间一样,帮助他去换药之类,药已经换好了,每一次,他还是要感谢。
两人就那样相处,过了一个月的时间,柔奴看到他的骨头已经长好了,而时令呢,从大寒已经到了春风,这么一来,外面就暖喝起来了。
“今天,我带你出去走走,你胳膊已经好了,但你的足踝还没有好呢,按理说不能出门去的,但运动起来,人却好的块一些。”
“是。”他一脸听你的安排就好的模样,柔奴找到了一个拐杖,给了他,他点点头,将身体依偎在了拐杖上,唯恐他会不小心跌倒以至于造成二次伤害。
所以,他很快的,已经站在了他的左边,轻轻的轻轻的搀扶他,两人并肩到了外面,外面早已经冰消雪融了,路面上,那些星星点点的绿色也是一一都冒出来了,他觉得,在这里静养的时光,乃是一辈子中最为缓慢,也是最为有意思的。
两人到了外面,她搀扶他走了一段距离,这里有一块石头,天空有明媚的阳光,柔奴搀扶他到了旁边,一屁股坐在了石头上,两人都不说一句话了。
“这里真好。”他说。
“那就不要离开了,多好啊。”她说,但说过了以后,却面红耳赤起来,这哪里是女孩子应该说的呢?留下来,是让眼前的男子在自己屋子旁边结庐在人境呢,还是让这个男子重新开垦出来一片地方,牵萝补屋呢。
亦或者是……
不,她面上立即有了红色的桃花。
“是,我能留下来就好了,但我是将军啊,我早晚还要回去的。”他说,看向女孩,发现她的面上浮现出来一抹淡淡的沉痛。
“好了,陪着你在前面再走走。”女孩一边说,一边搀扶他,两人都是发乎情止乎礼的样子,他简直太规规矩矩了,连丝毫冒犯的举动都没有,溜达过了以后,女孩带着他回到了屋子。
接下来的一个月,他的身体已经逐渐的康复起来,再次去看,刑天透着斧头已经能劈柴了,这两人简直好像让凡尘俗世给遗忘在了桃花源的避难者,这么一来,柔奴更希望他能留下来了。
而他呢,态度虽然是坚决的,时常想要离开这里,但整个人却是围绕着柔奴在打转,今天,刚刚劈柴完毕,柔奴到屋子中去酿酒了,将五谷杂粮一一都丢在了锅子中煮。
跟着就打捞出来,再跟着,就可以烘焙了。
柔奴到了屋子中,还在忙碌呢,外面已经有了急骤的马蹄声,听上去还很声势浩大的模样,他在院落中劈柴呢,听到马蹄声,立即呐喊柔奴,简直要声嘶力竭了。
柔奴听到这里,知道情况不好,将弓箭也是拿出来了,在外面,明明是惊心动魄的,但两人却忽而变得平静了不少,两人互望一眼,莫逆于心的笑了。
她知道,虽然他从来没有告诉自己,他是爱慕自己的,但毕竟,爱慕就是爱慕。有的时候,爱情是不需要说出口的,需要的是实际行动,两人都视死如归了,因为他们知道,下一刻,乱军会将他们碎尸万段。
柔奴感觉唯一失望的是什么呢?或者就是自己还没有来得及烘焙的酒水了,柔奴的站在了外面,很快的,那马蹄声已经逐渐的靠拢了这里,柔奴不知道他们是如何来的。
也不知道,他们究竟为什么会来这里,明明,这里和外界的脐带 已经斩断了啊,但奇怪的是,他们还是来了,就那样理所应当的,就那样疯狂的来了。
“我等会,找到一个诚实守信的人,将自己的头颅给了他,你会让人安全带领离开这里,好生生活,你记住了!”他一边说,一边握拳头
“我不要。”
“你必须要好好的,无论战乱是多么的残酷,你始终都是无辜的,记住我的说的一切,好吗?”
“我不要。”
“那么你就会死,死在这里。”作为一个将军,让一个无缘无故的人牵扯到这样的死亡之中,是他不情愿看到的。作为一个大男人,更不能看到一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儿被人残害。
“只可惜,我视死如归。”
“你怎么不听话呢。”看到柔奴忽而执拗起来,他立即蹙眉,不满的恫吓起来,被他这样一吼叫,柔奴用力的握住了弓箭,冷冷的开口——“要你多管闲事?你不能管着我,我想要做什么就做什么,你为什么老想要安排我的未来呢?”
“正因为我喜欢你啊。”终于,那迟到了四个月的喜欢让他说出口了,明明千军万啦就要来了,明明一切都要完蛋了,明明……但因为这甜蜜的告白,让柔奴却惊喜起来。
“哈,你终于肯说了,你喜欢我就好,那么,我不会让他们将你带走的,大不了,我们自杀就罢了,他们想要头颅给他们就是,但我们必须要在一起。”
“你,你真是一个无可救药的丫头,我会害死你的。”
“我知道。”柔奴点点头,很快的,那些全副武装的人将这里已经全然给包裹了起来,密不透风,柔奴却连一丁点儿害怕的念头都没有了,因为自己和自己喜欢的人已经在一起了。
这样去面对,还有什么真正怕的呢?柔奴的眼睛环伺了一下周边,周边的几个人,好像是高级将领之类的,已经开始交头接耳起来,少刻,这几个人中站出来一个,从那高头大马上已经下来了。
看到这里,柔奴手中的弓箭已经暗暗的用力打开了,因为这个将领诈尸逐渐的靠近他。
不能,坚决不允许。
就在柔奴满以为这人会偷袭的时候,这人却跪在了旁边,“刑天将军,你还活着,你还活着啊!真好,我们为了找寻你,已经派遣出来很多军队了,现如今,终于还是找到了你,真好,真好啊。”
这么一来,化干戈为玉帛,刚刚还紧张的他跟着也不紧张了,将手中的匕首丢在了地上,眼睛看着那跪拜在自己的面前。
“你也是长缨卫了?”
“是,是,将军。”这首领一边说,一边膝行靠近了刑天,刑天点点头,若有所思的模样。“只可惜我们败了。”
“将军此言差矣,我们仅仅是五六千人,而他们呢,十万人呢,悬殊太大了,不失败都没有可能的,知道将军给围拢起来,末将得到了皇帝的命令,立即驰援您,但毕竟还是来晚了。”
“末将到的时候,看到悬崖上的痕迹,已经明白,您和人绝对了,人人都说末将是发烧糊涂了,才让人找您,但末将想,毕竟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末将就……就找到了您,这不是叨天之幸是什么呢?”
这人欢快的说:“我们一路分风餐露宿过来,已经搜寻了十几天了,皇上和公主都很顾念您,您既然好端端的,现如今,我们就用官轿送您回去,您意下如何呢?”
本来,一切的事情都已到此为止,何尝不是一个好的结局,但这故事并没有一个好的开端啊,听到这个首领要他回去,柔奴的一颗心跟着就狂猎的跳动起来。
到底,该发生的还是发生了,她宁可和乱军作战,也不情愿让乱军,将之给带走啊,但现实是,已经没有任何的办法能阻挠了,柔奴的心情并不好,朝着屋子去了。
“你们等等——”他一边说,一边跟着柔奴退回到了屋子,柔奴闷闷不乐的样子,早已经有泪水夺眶而出。
这么一来,他就要走了,她从来没有喜欢过任何一个人,这是第一次,但却如此的全心全意,但现实是,他毕竟还是要去了,她去了以后,让自己去哪里又能找到一个如此投缘之人呢。
她不知道了,回到了屋子中,就那样愁肠百结的看着外面,从这个窗口看出去,那红梅早已经灭绝了,仅仅是将枯瘦的枝桠好像手掌一样的探入到风中,看上去很凄苦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