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长见我在一旁沉默不语,便说到:“其实死者的之前那种行为都引起了民愤,保不齐是有人想为女孩出气,杀了死者。可是死者家附近又没有监控,这很难查啊。”
我听了队长的话后,点了点头说到:“这一点,我俩的想法一样,现在不排除是有人替女孩出头的可能性。但是,现场的种种迹象都表明这是熟人作案。你们想,什么人能和死者喝酒后又把他送回家了还不被人怀疑?一定是熟人,而且还是经常出没于死者家的人。”
小苏听完了我的话,也在一旁插嘴说到:“那我们现在去寻找目击证人?看看有没有人注意到死者家里有谁出没过。”
队长听完了小苏的话后,想了想说:“去吧,先问问看。”
我和小苏听完了队长的话,立刻再次去往案发现场附近排查……
“看来根本没有线索啊。事发突然,谁也不知道死者具体哪天死的,谁也没注意有什么人出没过啊。”调查了一天后,小苏在我身边嘟囔到。
我点了点头,想了想后说到:“案发现场,只看到死者死在家中。根据血迹判断,他的家里的确是第一现场。但我们赶去时,现场并没有酒菜,而且屋内也不像有人用餐的痕迹。这说明死者和凶手是在外面喝的酒。我们应该去镇上的饭店、餐馆查一查。看看案发前有没有人和死者一起喝酒。”
我说完后,便立刻带着小苏去往镇子上排查死者的消息……
经过我们的调查证实,案发前死者的确与一名男子在镇上的一家饭店里喝酒,而且死者喝的伶仃大醉,是被同行的男子送回家中的。得到这一情况后,我和小苏立刻返回了警局,把这一线索汇报给了队长……
队长听完我俩的叙述后,说到:“那这个和死者一起喝酒的人,能查到么?”
我听后,摇了摇头说:“我们根据目击者的描述,简单的做了出来嫌疑人的画像。但镇子上的人好像都说没见过此人,当然了,画像和本人之间可能还有一定差距。”
我说完了以后,队长想了很久说到:“还是查一下和死者相熟的人吧,毕竟能和死者接触的人,还在一起喝酒,一定是熟人。”
队长说完后,小苏立刻摇头说到:“死者平时性格孤僻,不怎么与人接触,在镇子上很少有朋友。想从熟人方面调查,有点困难。”
“也不是,从诊所方面调查。他虽私下里很少与人接触,但他是开诊所的,总得给人看病吧。我们可以去查查。”我等小苏说完后,立刻说到。
队长听完我的话,点了点头,默许了我的提议。我和小苏又去往死者的诊所……
“如果按照法医推断的死者死亡时间是在两到三天前,刚才周边商铺的人说,诊所三天前就没有再营业。那么我们可以确定的是,死者具体死亡时间就是三天前。”我到了死者的诊所后,询问了一些周边的商铺,便对着小苏说到。
小苏听完了我的话,问到:“那接下来呢?我们现在是要找凶手,不是确定他死亡时间。”
我笑了下,给她解释到:“接下来看他死亡当天的会诊记录就行了。看看哪些人来看过病,然后挨个查一下,这些人都是最后见过死者的人,也很有可能其中一个就是凶手。”
小苏听完了我的话,恍然大悟的点了点头,便开始查阅了死者的会诊记录以及医保刷卡的付账记录……
“查到了,当天只有这两个人的记录。而且最后一个人还买了大量的安眠药。”小苏查了一阵子后,对着我说到。
我听了后,笑着点了点头说:“哎,现在有医保卡什么的真方便。付账信息,一查就可以查出来。走吧,看来这个买了安眠药的人很可疑。”
小苏边收拾东西,边和我说到:“这个人的信息上显示,不是本地人,他和那个被锁的女孩是同一个地方来的,在镇上的服装厂上班。医保卡也是单位给办的。而且这个服装厂好像就是女孩来到这里后,打工的那家服装厂。”
“那就对了啊,吻合了。走吧。”我听完了小苏的话,立刻对着她说到。
说完,我俩便去了服装厂,将这个有嫌疑的人带回了警局……
回到警局后,小苏立刻对着嫌疑人进行了审讯……
“认了,凶手和那个被上锁的女孩是老乡,也是女孩妹妹的男朋友。所以之前也和死者有过接触,还以姐夫、妹夫相称。”小苏出了审讯室后,立刻对着我说到。
我听了后,点了点头说到:“单纯的为了大姨姐报仇?不应该吧,我觉得这事不会是他自己的想法,把他女朋友也传回来吧。”
小苏等我说完后,点了点头说到:“我已经让人去医院抓人了。而且他也承认了是他女朋友教唆、指使的。加上他当时也是有点生气死者对女孩的做法,所以便同意了自己女朋友的提议。找机会请死者吃饭,把安眠药放在酒里,等死者失去知觉后用刀砍死了死者。”
我听到这里,不解的问到:“那杀完人直接走不就行了么,怎么还把死者也上锁了?”
小苏笑了笑说:“他说当时他也是喝酒喝的迷糊了,砍死了死者后便给自己的女朋友打了电话。接下来的事,他就是按照女朋友的指示办的了。”
我听完了,点了点头,便开始整理起来结案报告。死者给女朋友上锁这一行为让人为之震惊。会让人们感觉到文明社会竟然出现了如此反文明的举动……
其实,这件事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我们心里都有一把锁,就如同一个人的心理包袱,你想要锁住的某些事、物,其实都是自己内心的某种东西在作怪。锁上了又能怎样?结局还不是害人害己或者不尽人意。所以,很多事不是可以锁的住的,真正的解脱就是不需要任何的枷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