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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求生》狼族崛起 第七十五章:你变了 【为是非对错的玉佩加更】

作者:辰九世 字数:2383 书籍:无限求生

  老黄也似乎意识到这任务根本没办法完成。

  曹荣也看出了我们的想法,继续道:“别急,那政府人员会带我们从地下通道走。”

  我心里立马涌起了一股极为不安的感觉,地下通道不就是臭水沟吗!

  曹荣和花臂男这时候站起来,说:“你们今天晚上在这里好好休息,我和兆麟有点事情要去做,明天早上八点起来,我们在楼下等你们,早点休息吧。”

  那花臂男吹了吹刘海,走到门口跟我们摇手:“拜拜。”

  然后他就跟曹荣头也不回地走出去了。

  ……

  我们三人在房间里顿时无语了,上次涛瑾把我带去信仰的房子里也是这样,两个人就直接走了。

  现在貌似场景重现的既视感,我们三人面面相觑,心想难道我们是瘟神吗?

  怎么去到谁家里,家里主人就会留我们下来。

  真是日了狗了。

  辛琛忽然说累了,然后当自己家一样跑进了卧室里面就睡,将军似乎也累了,趴在地上闭着眼,它的战力又提升了10点。

  我和老黄坐在沙发上,我后仰着沙发,一直都开启着无限空间给我修复着战力指数,肉体似乎又强了几分,又能多容纳十几点战力,看来战斗才是最好的提升方式。

  老黄忽然出声道:“老邱。”

  我微微睁开眼睛,余光看着坐在我身旁的老黄,“嗯?”

  老黄叹了一口气,说道:“你真的不打算救路薇吗?”

  我并未睁开眼看他,继续心平气和道:“嗯,因为我们没有理由救她,而且如果救她只会给我们惹来一身腥。”

  “虽然你说得对,但是毕竟她会被下毒的缘故也是因为你啊,难道你忍心看着因你而死去的人吗?”

  老黄的话让我胸口不禁有些沉闷起来,我直接睁开眼挺直腰看着老黄,有些不愉道:“虽然是这样,但也有她的原因,况且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来这里的目的就是负责带走王潇晨,然后去找吴羡,回到狼族安安稳稳地过完这辈子。”

  老黄也不躲避我的视线,一直注视着我,继续道:“还记得当初我们当初为什么去当兵吗?”

  我仿佛被说到了软肋,背脊不禁弯了下来。

  老黄继续道:“你拉着我去当兵,就是因为那年的致维是因你而死,所以你希望再也没有任何人因为你而死,但是现在你变了。”老黄说完后,就起身往卧室方向走去了。

  而我坐在沙发上呆呆的愣着,致维,我小时候的朋友,却因为我而死,勾起了我许许多多不愿回忆的事情。

  难道我真的变了吗?

  我只不过是少惹一点事,让我们尽快带走王潇晨,然后去找小魔女回来,安稳地过日子而已。

  难道这样也错了吗?

  我不禁开始胡思乱想起来,上一世的许许多多记忆也不愿地被勾了起来,回想着一幕幕生离死别,我只是希望他们再也别离开我而已,怎么就说我变了。

  我拿出烟,沉闷地走到阳台开始吞云吐雾起来,看着外面街道上依旧没有寂静,不远处的酒吧还依然放着音乐,不少人兴奋的欢呼也徘徊在夜空中。

  夜空此时也显得格外的昏沉,惨淡的月光稀稀疏疏地撒在街道上,看起来虽然是欢乐无比,但实际里却隐藏着许许多多的悲凉萧条,因为在末世就是今朝有酒今朝醉,谁知道自己还会不会有明天呢。

  我胡思乱想了一番,连抽了五六根烟,感觉脑袋有点昏沉起来,呼吸也有点沉闷了起来。

  没注意辛琛慢慢地出现在我身后,拍了拍我的肩膀,骤然把我吓了一跳。

  “你丫的不是进去睡觉了么?”

  我惊魂未定地看着辛琛,感觉自从上次被那路薇给吓了一跳后,感觉整个人到了晚上都有些神经兮兮的。

  辛琛顶着头鸟巢似的黄发,怏怏地看着我说:“是那啥把我给赶出来,让我出来安慰你的。”

  我不禁有些感动,老黄依旧还是这样,有时就是刀子嘴,豆腐心,就这点吸引我。

  不过我现在的确很想找个人来倾诉一下,但是又不好意思开口。

  辛琛以为我没事,说:“没啥事我就继续回去睡了,昂。”

  我直接扯了他回来,说道:“你陪我聊一会。”辛琛马上就满脸委屈地嘟着嘴,只好站在我旁边陪我。

  我忽然才想到,我和辛琛之间好像没有怎么深聊过。

  我问辛琛当初在学校为什么想跟我。

  辛琛说因为他看见我对付丧尸不害怕,还救了很多学生,所以他想跟我,想在末世里生存下去,不想再让别人欺负。

  我点了点头,他的话虽然不是什么令人感动的理由,但是毕竟是末世里非常正确的做法。

  我和辛琛聊了许久,才知道他曾经是学校的扛把子,怪不得我说他的名字有点熟悉。

  但是被转学来的王薪智和黄燊合伙阴了辛琛,王薪智还捅了一刀在他的大腿内侧,所以才会沦为瘸子,整天被人欺负。

  当初末日爆发时的D级丧尸冯芍居然也是辛琛的女朋友,但是辛琛被捅伤后,冯芍马上就跟了黄燊,并且在厕所里上演了一场大戏给辛琛看,然后末世爆发了。

  辛琛的性格也改变了不少,从扛把子沦为被人欺负,倔强的性格也救了他,他也非常坚强,整天乐观着,相信总有一天他会将这些给讨回来的。

  然后他在我身上看到了希望,于是就跟了我。

  我知道后也叹了一口气,看似放荡不羁的逗比辛琛,其实内心比谁的要强,只是他不愿表现出来而已。

  我们聊了许久,直到酒吧的喧嚣渐渐安静了下来,我们方才各自入房睡觉,我在沙发上睡。

  一整晚都在想着路薇的事情,我到底是对还是不对。

  ……

  很快就到了第二天早上,清新的空气令我直接醒了过来,旋即我去叫醒他们两人,看下时间还有二十分钟才到八点钟,马上就迅速收拾好下楼了。

  我穿着迷彩服和军靴,背着vsk94,腰间的枪套上套着沙漠之鹰,是昨日阿克斯送的,腰间两旁各自插着一把匕首,腰间枪套上也扣着三枚手榴弹。

  老黄也穿着迷彩服和军靴,也背着一把卡宾枪,背着个书包,里面放着子弹和手榴弹,腰间也插着一把匕首防身。

  至于穿着花里胡哨的辛琛,直接分身出了六个他,每个人都拿着两把乌兹微冲,各自腰间都插着几个弹夹,辛琛本体上还有这一把我昨天给他的玛格尔手枪和几枚手榴弹。

  我们三人各自武装好下楼,看见花臂男和曹荣此时已经在楼下等着了。

  花臂男穿着一件花衬衫头戴防风眼镜坐在一辆黑色的悍马H3里面,曹荣也是穿着衬衫坐在副驾驶上看着我们。

  “上车。”

  我们来不及吃惊,马上上车,将军也从楼上跑下来跳上了车。

  车里面刚刚好够我们每个人一个座位,而且还显得格外的空,丝毫不感觉有拥挤。

  花臂男马上开车,并不是从城西正门走,而是绕到了后面很远,看见一道大铁门拦着,旁边的小房子立马跑出了几个拿着武器的人,花臂男将头给探了出去,似乎给他们确认身份。

  “放行!”

  随着那守门人员大喊一声,门口就被打开,花臂男也没再说话,径直踩油门开车出去了。

  但是车的方向好像并不是去往市中心的方向,辛琛问道:“不是去市中心吗?我们现在去哪里啊?”

  曹荣转头看了一眼我们,说道:“去城北城西交界点,接政府派来的人就可以出发了。”

  花臂男开车非常危险,专挑小路走,而且还喜欢撞丧尸,把那防风玻璃给溅得到处是血,我感觉有点反胃起来,我最讨厌坐车了,而且不喜欢开车。

  那花臂男高速行驶了大概二十分钟左右,马上就停在了一个巷子口前面。

  一高一矮两道人影从黑暗的巷子里走了出来。

  当我看清那两人后,忍不住惊呼卧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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