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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情玄铁剑》第18章

作者:周郎 字数:2737 书籍:苦情玄铁剑

  贞贞跳起脚尖,轻轻吻了他一下,笑了,笑得灿烂如阳光,如鲜花。

  高欢就在这时候,心脏奇异地抽搐了一下,头皮也有点发紧。

  他抬起头,就看见从伞增刚刚消失不久的方向,走来了一群人。

  一群做小生意的人。

  他们有的挑着货郎担子,有的挑着空菜筐,有的背着褡裢,还有人赶着条小毛驴。

  看样子他们刚从昌平州城里做完今天的生意回来,他们是路过这里回家的。

  他们的人数是十一个。他们都年富力强,岁数最大的,也不过四十。

  但这骗不过高欢。

  如果说是去城里做生意的,早上他们并没有路过这里。

  如果说他们是做生意的,那他们的生意一定没人敢做——他们都很剽悍、很严肃、一着就知道是身怀绝技的林高手。

  高欢背上已有点发凉。

  这回的麻烦比前几次可就要大多了。别的不说,单从人数和气势上讲,对方已占了绝对的优势。

  更糟糕的是,高欢已饿了几顿了,而且体力消耗的很历害。

  而对方的体力看起来非常好,他们都是一副吃得饱、睡得足的样子。

  而且他还必须顾忌到对方伤害贞贞。

  无论怎么看,这一仗高欢好像都已经输定了。

  高欢还弄不清楚对方是来自紫阳洞还是来自铁剑堡。

  但他已弄清楚了他们的“头领”是谁。

  走在第三位的、肩上背着布褡裢的中年小贩神态最有煞气,面上表情也最为丰富。

  很显然,他就是“头领”。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这句话高欢很小的时候就懂了。他十三岁时就曾孤身一人在野地里被一群狼围住过,若非他找出了狼王并杀死了它,他很可能早就死了。

  现在,他已发现了“狼王”。

  慕容飘放慢步子,等着那对祖孙走过来。他想直接和他们套近乎,打他们个措手不及。

  他倒并非做什么坏事,他只是想搞点恶作剧来开开心。

  他感觉到他们已走近了,便想转过身面对他们。

  就在这时候,他觉得脖子有点僵,腰也不灵活了。

  他直挺挺地栽在了大街上。

  他还能看,也还能听。他看见了两双脚和一根竹竿,他听见许多人在往这边跑。

  他看见的一双大脚和那根竹竿显然是瞎限爷爷的,那双穿着双绣花鞋的小脚当然就是小孙女儿的。

  他听见瞎爷爷在走过他头顶时颤巍巍地道:“鸟儿啊,什么声音响啊?”

  他又听了小孙女儿娇弱的、带着凄婉韵味的声音:“爷爷,有个叔叔抽羊角风了。好可怜哦!”

  瞎眼爷爷叹着气,带着痰音道:“我们又救不了他,我们还是走吧!……唉!谁来可怜可怜我们呢?”

  慕容飘气疯了。

  可他就是再生气又能怎么样?他被人家暗算了,让他出这么大的丑,可这又能怪谁呢?

  谁叫他想作弄别人呢?

  想杀人的人往往先被人杀死,想羞辱别人的人往往反被别人羞辱,这道理世上绝大多数人都不明白,说自己明白的大多是装明白。

  既种此因,必得此果。这就是所谓的天道报应,只不过有近有早而已。

  像慕容飘现在这个样就是遭了“眼前报”。

  十一个“做小生意的人”忽然散开,朝高欢和贞贞慢慢围了过来,看样子是想先围住他们,再硬做“强盗生意”。

  贞贞紧张得要命。她虽然也从高欢那里学过武功,而且学得还不错,可她从来没用过,她设和别人打过架。

  没打过架的人,碰到非打架不可的时候,往往紧张得手抖膝软,牙齿打颤。这倒不是不想打架、不敢打架,只是紧张而已。

  贞贞现在膝盖就有点发软。她的体力本就消耗得过多,她的肚子也饿极了,再加上紧张,她已经有点支持不住了。

  高欢忽然将她打横一抱,转身发足飞奔,冲出还没形成的包围圈。

  那群“生意人”都怔了一怔,然后都开始笑。

  他们已见过伞僧。他们已从伞僧那里得知,高欢现在体力虚弱,若要群殴,正是时机。

  他们并不知道伞僧和高欢交手的情况,他们是今天凌晨才得到堡主命令来接应伞僧的。他们从伞僧面上的表情看不出什么来,但他们都猜测伞僧设占什么便宜,否则他绝不会退走。

  伞僧虽然“无功而返”,他们却不同,他们一定可以做成这笔“生意”,将高欢请回铁剑堡去。

  他们都这么想的。

  现在,情况证明,他们这么想很有道理。

  高欢正处在体力不济的当口,若要硬拼他们当然也获胜,但免不了会有伤亡——堡主严令,他们要活捉高欢,要捉一个完整的高欢,少胳膊少腿都不行。甚至连一点伤都不能有。

  这任务本来是难度很大的,但高欢这一跑,反倒变容易了。

  用不了多久,高欢就会跑不动了,那时候,他们再捉活的,岂非连点皮都不会碰破?

  小贩模样的中年人,正是韦沧海最倚重的“大将”,号称“天下第一小贩”的刘范刘买卖儿。

  知道他叫“刘买卖儿”的人,普天之下也找不出几个来。铁剑堡的人,大都仅晓得他姓刘,都叫他“刘爷”,堡主和几个威望高些的人叫他“刘先生”或者“小刘”。

  “买卖儿”是他的乳名,在他出生的那地方的人们,把孩子们的玩具一类的东西称作“买卖儿”,也就是北方人口中的“玩意儿”。

  长大以后,他自觉这乳名有损自尊,就自己给自己改了名字。他在不同的时期,用过许多不同的名字。他进堡时用的名字是“刘范”。

  “刘范”也可以写作“留饭“、“刘贩”,他也的确是最会留客的人,也是最会做生意的人。

  你想高欢怎么会跑得了?

  刘范大手一挥,示意众卫立紧紧跟上高欢,但不要追得太近。

  困兽反噬,向来是猪人最应该防范的一种事。若既若离,也向来是高明的生意人常用的手段。

  他不急。

  高欢冲得飞快。

  他本来是想用“拖刀计”的。他本以为那个中年小贩会立即紧逼过来,那样的话,他就会在适当的时机以更快的速度往回冲,擒下中年小贩。

  只要擒下中年小贩,这群人也就只是一群乌合之众了。

  可他根本没料到,对手竟非常狡猾,根本就不上他的当。

  他们只是跟在他身后二十余丈的地方,不愿再靠近点。他们是想让他自己把自已累垮。

  他再跑下去,和自点穴道有什么两样?

  幸好,这里离昌平城门不远。如果他能坚持跑进城,要找个藏身的地方就容易多了。

  可他支持得住吗?

  他的胃正开始隐隐绞痛,他的头已开始发胀,眼睛已开始发花。

  他的双腿软绵绵的。

  原来那么轻轻的贞贞,现在却重若千钧。

  贞贞想跳下来自己跑,可她不敢挣扎。她怕她一挣扎,敌人就会赶上来。

  高欢脸上的冷汗滴下来,落到她脸上、身上,又热又咸。

  她知道他已经不行了。

  刘范忽然察觉高欢是在往大路上跑,在往城门方向跑。

  城楼已在望,虽说还有三五里地,可要就让高欢按现在这个速度下去,一会儿也就到了。

  一旦让高欢进了城,那可就难找了。

  刘范低叱了一声;“快!”

  十一条大汉都突然加速,眼见与高欢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二十丈……十五丈……十丈……五丈,……

  刘范冲在最后面。

  他并不急于抢头功。他宁愿将这头功让给其他人。他的功劳已足够多了,何不让这些年轻人也有个提升的机会呢?

  他更清楚立即会发生什么样的情况——高欢一定会突然反冲,格杀冲在最前面的几个人。

  他可不愿在那种情况下和高欢交手,他没有绝对的把握时,一向是绝不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的。

  如果是他冲在最前面,他一定不会死,但也一定会受重伤,高欢也会伤得很重。那样的话,他不仅没有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自己也丢了半条命,何苦呢?

  更何况,他听说高欢这小子几天来连着挫败不少顶尖高手,和高欢这种有实力没有名气的人交手,是出力不讨好的蠢事。

  他不做蠢事,三十岁后就从不做。

  离城门已越来越近了,刘范都已能看清城门口往来的行人的表情了。

  有不少人正往这边看。连城楼上不多的几个懒洋洋的兵勇也被惊动了。

  再跑三十余丈,高欢就能冲进城。而高欢现在已在刹那间加快了速度,将离他最近的追兵抛下了十来丈。

  能进城先进城,进城后再说其他。

  刘范一声呼啸,左足尖一点,身子已凌空飞起,如鹰隼般超过了前面的五个人,左足尖再一点地,又超过了五个人。

  他已冲在最前面。他离高欢已不足十丈。

  偏偏这个时候,高欢已游鱼船挤进城门口看热闹的人群中。

  刘范落下地,僵住。

  他万万没有料到,已是强弩之末的高欢,竟能在刹那间疾驰如利箭。

  高欢已入城。

  “生意”难道就这么砸了不成?

  绝不!

  刘范要做的“生意”,一定要成功,否则他怎么配被称作“天下第一小贩”?

  转眼之间,刘范已想好了对策。

  他用最简洁和语言吩咐刚冲过来的十个护卫火速分守四门,一旦发现高欢,即刻紧追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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