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吃得这么简单?”
“最近没钱……”司鸿初坐下来,揉了揉肚子,感觉咕噜噜直叫。
来到大城市,光是手机就买了两部,之前买的那部在海里泡坏了。后来又买笔记本,再加上杂七杂八各项支出,等到把生活用品全部置办齐全,钱已经花得一干二净。
虽然从秦寿生那里骗来几千块,司鸿初却也不敢拿出来用,以防出现急需。
这些日子吃饭,一直清汤寡水,司鸿初的肚子里没半点油。
张艺磊长叹了一口气,拨出一块排骨给司鸿初,林弘扬也拨过来一块。
司鸿初颇为感动:“好基友,一辈子。”
刚跟几个基友吃过饭,司鸿初正准备回寝室休息一会,金宝宝打来电话:“司鸿初你在哪?”
“学校呀。”
“你不是答应,把今天下午时间留给我吗,怎么还在学校?”
“我……”司鸿初这才想起来自己忘了,赶忙道:“我这不是等你打电话来呢吗。”
“我在嘉年华游乐场门口,给你十分钟,赶紧过来。”
“宝宝,我们是学生,当前主要任务是学习……”司鸿初实在不想去,摆出一副善长仁翁的样子教诲道:“如果你有其他事情,我肯定去找你,但去游乐场这种事,还是改到周末吧。”
“你不是我男朋友吗?”金宝宝有点怒了,一副不容置疑的语气:“陪我是你的义务,你要不陪我,就给你戴绿帽子!”
司鸿初还真怕这一招,急忙答应了:“好,别着急,我马上来。”
“还有,打扮得帅气一点,别跟平常似的弄得像个屌丝。”金宝宝说罢,挂了电话。
说起来,司鸿初倒是有一套好衣服,是当初在白鹭岛参加蓝萱生日宴会,蓝昊给置办的。
只要穿上这套衣服,司鸿初觉得自己还真有高帅富的风采,但因为好衣服只有这么一套,所以司鸿初平常不舍得穿。
反正自己本来就是屌丝,所以司鸿初就穿着平常衣服,去了嘉年华游乐场。
虽然今天不是周末,但游乐场依旧人山人海,门口挂着无数的彩色气球和丝带,一派喜气洋洋。
这里是广厦市最大的游乐景点之一,再加上广厦市一年四季都很热,所以这里总是这么热闹,购票的人排成长队,一直延伸到外面的道路。
这年头,只有在大排长龙时,才能真正体会到自己是“龙的传人”。
司鸿初就这样当了一次龙的传人,好不容易买到票进了游乐场,远远的看见金宝宝站在白雪公主雕塑下。
金宝宝的脸上带着一点婴儿肥,气质又有点LOLI,给人感觉像个大孩子。
今天,她却打扮得非常动人之至,上身是一件米黄色卫衣,紧绷的胸部显示出傲人的规模。下面是一条蓝色格子短裙,还配了一双薄肉丝,紧致的玉腿令人浮想联翩。
只不过,画面有点不和谐,她旁边有个男人紧挨着。
这个男人大约二十岁出头,眉清目秀,身形挺拔,五官端正,长得倒也算帅气,穿着一身名牌休闲装,显然出身富贵。
他狗皮膏药式的缠着金宝宝,满面愁容的正说着什么。
司鸿初有点火了,怀疑金宝宝玩弄自己的感情,带真正的男朋友来示威。
司鸿初是什么人,虽然是屌丝,却也是屌丝当中最黑最长最粗的那一根。
在司鸿初面前挑衅,康大伟如何,被乱刀捅死。沈明涵如何,挂路灯了,司鸿初决意让每一个跟自己竞争的人永远害怕自己。
走到跟前,只听金宝宝对那个男人说:“看见没有,我男朋友来了,你可以回去了,到时千万别向我爸爸哭诉哦。”
司鸿初马上明白了,原来自己成了挡箭牌。
那个男人不服气的看了一眼司鸿初,问金宝宝:“你没骗我吧,他真是你男朋友?”
“请叫我金小姐!”金宝宝跑过来,为了显示两人感情深厚,故意紧紧抱着司鸿初的手,介绍说:“初初,他是我爸爸一位世交的儿子,叫……叫什么忘了,反正是在家里蹲大学屋里系念书的。”
司鸿初被“初初”这个称呼弄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再说那个男人,见金宝宝故意想不起自己的名字,登时气急败坏:“宝宝你不要这样好不好?”
“想起来了。”金宝宝恍然大悟:“初初,他叫刁凯乐,是广厦科技公司老总的儿子。”
“我在M国哈佛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刁凯乐冷冷的望着司鸿初:“请问你是……”
“我是人生大学生存竞争系修学生。”
“是吗。”刁凯乐愣了一下,随后朝司鸿初伸出手:“请问尊姓大名?”
“司鸿初。”
刁凯乐看着司鸿初破旧的衣服,眼珠一转,似笑非笑的道:“听你刚才的自我介绍,其实应该是无业。”
司鸿初坦然承认:“没错。”
刁凯乐几乎把鼻涕都喷出来了:“宝宝你竟然找了个无业游民当男朋友?
金宝宝把眼睛一瞪:“那又怎么样,我们很恩爱的。”
虽然,金宝宝的酥胸紧挨着自己,感觉很舒服,但司鸿初还是不愿意当挡箭牌,以免被万箭穿心:“宝宝,我游手好闲,这么多年没挣到一分钱,实在养不活你……”
金宝宝一惊:“你说什么?”
“我们还是分手吧。”司鸿初长叹了一口气:“这位刁乐凯啊,希望你替我好好照顾宝宝。”
刁凯乐正色道:“我是凯乐,不是乐凯,乐凯是胶卷。”
金宝宝看着司鸿初,心道:“好啊,跟我玩这招……”
她正要说话,司鸿初反手抱住她的腰,眼中深情无限,“宝宝,希望我们来生再续缘吧,让我再亲你一次……”
说着,司鸿初的嘴巴凑向金宝宝,金宝宝急忙用手死死顶住,不让司鸿初的嘴巴碰到自己。
慌乱之中,金宝宝下意识地喊了一声:“别碰我!”
两个人的关系立时原形毕露,刁凯乐抱着双臂,冷笑不止:“好吧,宝宝,原来你骗我,我回去一定要告诉伯父。”
“他……他真是我男朋友。”金宝宝急忙拿出手机,翻出一堆照片,正是那天跟司鸿初照的。
司鸿初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那天金宝宝要拉着自己照相,原来正是派这个用处。
刁凯乐倒是想得开,根本不以为意:“只是照片,不能说明什么。”
司鸿初放开金宝宝,无趣的挥挥手:“宝宝啊,这男的看起来还不错,你跟他好好去玩吧。”
“那你呢?”
“我不奉陪了。”司鸿初说着,转身要向外面走去。
往常蛋白质的金宝宝,此时变得精明无比,飞快计算着利害关系。
如果司鸿初走了,刁凯乐一定会得寸进尺,进而向父亲提婚。
父亲这段时间被生意搞得焦头烂额,正希望刁凯乐家能帮忙,肯定会答应。这样一来,金宝宝就要嫁给这个不爱男人,然后当一辈子无趣的阔少妇。
金宝宝虽然看起来是个乖乖女,其实性格叛逆得很,一肚子的鬼主意。
从那天她带着司鸿初出去耍流氓就可以看出,其实她希望生活充满激情和冒险,万分不情愿过这样的日子,所以不能让司鸿初就这么走了。
反正周围没有人认识自己,金宝宝决定豁出去了,甩开刁凯乐,对司鸿初的背影大喊道:“我有了……”
刁凯乐立马瘫倒,司鸿初呆若木鸡,过了许久,缓缓转回身来:“你……说什么?”
“我有了……”金宝宝装出一脸怨妇的样子,抽噎着说:“是你的,已经两个月了,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你。”
司鸿初如同被电击了一样,浑身哆嗦了一下,差点当场昏厥:“你可别胡说呀,这是要出人命的……”
“现在可不出人命了吗。”金宝宝说着,差点嚎啕大哭起来:“一直提醒你注意安全,你总是不愿意带套……怎么样,现在麻烦了吧,你得负责!”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金宝宝这么一说,司鸿初无论如何也摆脱不了干系。
换做脆弱点的男人,此时只怕要崩溃了,但司鸿初何许人也,脸皮比城墙还厚。
孕妇和烂萝卜有两个共同点,第一,都是虫子惹得祸;第二,拔得太晚。
现在司鸿初看来,金宝宝跟烂萝卜没区别,司鸿初有的是办法甩掉这根烂萝卜。
但是,金宝宝连脸面都不顾了,说明事情很麻烦。搞不好是有人逼婚,终身幸福就这样把持在别人手里,换做司鸿初也必须去抗争。
于是,司鸿初换上一副温柔怜惜的神色,怨艾的说:“既然这样,我负责,送你回家好好休息。”
金宝宝却不愿回家,一方面想在游乐场玩,另一方面又担心父亲看到司鸿初,怎么看都不顺眼。
金宝宝的父亲是个势利眼,就凭司鸿初这幅纯屌丝模样,他就算打死金宝宝,也绝对不会接纳这么一个未来女婿。
许多年后,当司鸿初回想起今天这一幕,觉得自己作为一个父亲,也不会让自己这样的女婿进家门。
金宝宝马上道:“我们还是在这里走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