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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生意人》第七百八十七章 义不主财,慈不主兵

作者:素布可奈 字数:3145 书籍:唐朝生意人

  望见李之看着自己有些直眼,太平公主心下一阵欢喜,但面对满屋子人,她可不想表现出什么来,于是摘下帽子来向主人家问东问西:

  “承洙族长,这帽子极暖和,而且我看到你们部落里有很多贵重皮毛,为什么不舍得给这里的小孩子缝制一些?”

  一路上他看到不少人,尤其这处院子的里里外外,有更多小孩子在怯怯观望着客人们,一个个小脸冻得通红,有零星头戴皮帽的,也是那种质地极为低廉的狗皮帽子。

  乞乞承洙笑道:“公主殿下有所不知,狐狸皮、貂皮帽子孩子就戴不了,它产生的热量高,容易伤害孩子的眼睛。狼皮、猫皮、兔皮帽子也是毛掉得厉害,尽管毛皮松软,颜色漂亮,一样容易进入眼里!”

  不仅是太平,关内来客均是一脸地恍然,什么事都有它的门道在其中,这就是经验的好处。

  目前所在的屋子是典型的东北猎户院落,屋门开在东侧而不在正中,进门的一间是灶房,西侧居室则是两间或三间相连,室内南北炕与屋的长度相等,俗称连三炕。

  因是供人起居坐卧的,炕面宽五尺多,又叫“南北大炕”或“对面炕”,正面的西炕较窄,供摆放物品之用。

  炕之间的空地称为“屋地”,实际上,室内的大部分平面空间都被炕占据,所以人们的室内生活主要是在炕上。

  家里进来客人,首先请到炕上坐;平日吃饭、读书写字都是在炕桌上。

  此刻,主要客人都挤在南边一张硕大的火炕上,中间摆着张矮腿方桌,什么榛子、松子、山核桃、粘豆包、冻梨、黏玉米之类的,足有二十几种。

  火炕在这里一直很盛行,它既是寝息的设施,又是取暖的设施,建房子时,并不满足朝南一方筑炕,而是四方皆筑之。

  这里的人都是老少几代同居一室的大家庭中,南炕因向阳温暖,是家中长辈居住之处,靠近连炕锅灶的一侧,是其最热乎的“炕头儿”位置,供家中辈份最高的主人或尊贵的客人寝卧,北炕则是家中晚辈居住,或作烘晾粮食之用。

  所以,西炕为尊,是供神和祖先的地方,不许任何人坐;南炕为长者卧处,李之一行人就被引到了那里。

  太平公主也不矫情,脱下鞋子来,就挤到了李之的身边,并摘下整张狐狸皮制作的围脖,向他显摆着。

  见仅仅一个照面,乞乞承洙就送出这么珍贵的东西,只是太平公主这一身置办,怕是也有几千两银子了。

  李之也不避人,让人搬去了方桌上的食物,翻手就倒腾出一大堆金银、玉质首饰,将桌面堆得如小山一般:“老爷子,让门外的女眷都进来,每人挑上两件!”

  太平不等乞乞承洙谢绝,就招手喊过来刚刚陪自己置换衣物的那几个妇女,乞乞承洙只好闭嘴不再言语。

  门外立时传来一阵嗡嗡地议论之声,夹杂着惊叹与欢笑,这些首饰对于他们来讲可是好东西,即使能够进入院子里的,都是族长一系的贵族阶级,也难得有人手上存着一两件。

  那几个妇女很懂得礼数,首先是让年长者挑拣,其实也没什么好挑的,任何一样都不是寻常人家能见到的上等货色。

  随着越来越多地女人围上前来,现场气氛很快就热烈起来,山里人认生是必然的,但相互熟络起来也是很快。

  乞乞承洙指着其中一位刚刚二十出头,怀里还抱着一个婴儿的女子,向李之介绍:

  “李先生,这是老二家的,原先随显赫住在鹤衍宗那疙瘩,有了后再呆在哪儿横是不便利,就搁这儿留下了!”

  他又指不远处的一个稍长些的女子,“那是老大家的,老大在老二他大爷那里做事!”

  李之赶忙取出两整套金首饰,其中一套递给了老二家的,老二媳妇也赶忙招呼过来老大家的。

  他心里可是有数,老大就是乞乞祚荣,与老二乞乞显赫只是堂兄弟,但按照靺鞨族的叫法,亲兄弟的后辈都是统一起来排序的。

  乞乞祚荣与他父亲乞乞仲象就是未来渤海国创始人,一代军事家,李之有理由重视起来。

  老大家的身边也有个四、五岁大的男孩,老二家怀里的也是个小子,李之于是又翻出来两个玉坠,分别送给两个孩子。

  乞乞祚荣的半大儿子年龄还小,分不清东西好坏,但被李之手里层出不穷的东西出现深深吸引住了,浑不知已有清鼻涕流了出来。

  见老大家的只顾了一脸惊喜地端详手里金饰,李之再取出几包纸巾,抽出一张,将半大小子抱过来,帮他拭去鼻涕。

  有妇女看到李之手边的纸巾,便与身边人指点着说着什么,李之的耳朵可是好事,索性一下子取出上百包纸巾堆在地上,招呼着女人们各取上几包。

  太平见此可不示弱,翻手也是一堆十色小笺出现在火炕上,不顾形象的两膝跪在上面,招呼年轻女孩子上前挑选。

  离其、伏辰等人在北炕那边,却是早与一群青壮年汉子喝起了酒,是那种土法酿制的纯粮食酒,因没有添加酒曲,没什么甜香气,度数却是极高。

  那时候还没有引进玉米,著名的东北苞米酒还未出现,此时的东北白酒实在是只有酒精味道,绝无醇厚一说,但在寒冷天气里却是种绝佳的取暖方式。

  只是尝试着饮入一些,伏辰就有些受不了了,也顾不得礼数,直接取出了西凤高度酒。

  二者之间可没什么可比性,即使那些东北汉子喝惯了本地产的劣质粮食酒,也能瞬间品出来西凤酒的好赖来。

  于是北炕那边一时间气氛很是火热,东北人性情又是豪爽,不多一会儿,就有人吆五喝六的大了舌头。

  撒舍尔的西域性格其实与东北人很像,也是身心投入其间,再加上左三那副江湖性子一撺弄,那劲头也是兴奋得紧。

  留在李之身旁的杨高澹笑着不住摇头,不过也有些羡慕那一炕上的热烈,干脆腾出方桌来,也是取出几瓶酒,与同样好酒的老吴头、乞乞承洙,以及几位靺鞨人族中老辈推杯换盏起来。

  而乞乞承洙又是极善于唠嗑,很快这一边的炕上,同样多出来妇女们喜欢的气氛,于是慢慢有人被太平招呼着就挤到炕上来。

  太平就像李之的几位夫人一样,很喜欢乞乞承洙讲上一些山里的狩猎故事,听到兴奋处,喝着取出来的果酒,再加上炕上人多,她竟是不知不觉偎在了李之怀里去了。

  好在现场抛开李食没有官面上人物,除了靺鞨人就是身边人,李之也没打算遮掩,更是不去理杨高澹偶尔投过来的调侃眼神。

  还别说,暖烘烘的火炕,热切的靺鞨人,各种南方少见的山间干果、野味,再有微醺的情绪,所有客人们居然一下子喜欢上了这里。

  太平公主的随行人员都在另一处院子里,直到有人前来查探,李之才找借口离开她,顺便去外面呼吸点新鲜空气。

  这处部落很大,占地足有十里,乞乞承洙一系在附近有七十多家院子,均聚集在一个向阳背风的开阔地上。

  他们的房子毗邻而建,遥相呼应,为了防止野兽侵袭,孩童走散,族人们合力在村子的外围堆砌了一道高高的石墙。

  石墙共开了四个出入口,一扇厚实的桦树木门严严实实地终年把守,不过因为李之一行人的到来,这个稳固安宁的村落就被打破了平日里的波澜不惊。

  门口处有位老妇人,就与他说起了这里的风俗,因为战乱,靺鞨人自古以来,无论迁徙到什么地方,都始终沿袭着这样的居住格式,代代嫡传,相安无事。

  李之的注意力,很快就被院子角落处圈养在围栏里的驯鹿吸引了,据说这些驯鹿已经圈养了好几年,起先是在打猎时活捉回来的幼鹿,经过饲养,至今已经繁衍了两代。

  他在意的不是鹿肉,而是想逮上一大批野生鹿放养到朝元秘境当中去,典型的草食性动物,吃草、树皮、嫩枝和幼树苗,性格又是极温顺,这要保护得当,秘境内的确需要些生物来提升里面的灵性。

  而且他对鹿有偏爱,是因为在江家大院他曾听到一件实事。

  说是与三舅江谅相熟的一位当地猎人,由于他涉猎百发百中,是个远近闻名的好猎手,猎人也以此为豪。

  有一天,猎人像往常一样步入森林打猎,他忽见一对母鹿和小鹿在森林里漫步,母鹿在前,小鹿紧跟在后。母鹿不时地回头,仿佛是催她心爱的小鹿:“快快走,别走丢了”。

  就在这时,猎人毫不犹豫地举起他的弓,一剑射中了小鹿的脖子,顿时鲜血如注,小鹿慢慢的倒下而死,母鹿见此也慢慢的倒在了小鹿的身边。

  猎人快速的走近了母鹿和小鹿,只见母鹿也死了,且神情尤为悲伤。

  猎人觉得很奇怪,他根本就没有射母鹿,母鹿怎么就死了。就一刀打开了母鹿的腹部,母鹿的心,肝和肺都已裂开,这时他才惊觉,母鹿是因为小鹿悲恸欲绝而死。

  猎人看了后,觉得十分难过和内疚,埋葬了母鹿和小鹿。从此他再也不打猎,并归隐山中修道。

  李之记得自己当时听了,心下也有几分触动,但一众夫人却是个个眼中噙着泪,因为那时她们刚刚从皇家猎场寻鹿大会上归来,很是猎杀了一批。

  自那之后,几位夫人极为听不得猎鹿,便是正清文绮堂的相关鹿皮制品,她们也淡了经营的兴趣。

  所以李之很想在朝元秘境内养上一些,更主要是为了纾解一下夫人们的心中愧疚。

  他不会限制四小只们对鹿的猎杀,因为自然生态下的优胜劣汰乃自然生存法则,以希望借此来调整夫人们对鹿所独有的慈心相向。

  因为这种心态会对自身修行有很大影响,也是修真界强者环境里的大忌,心慈面软之辈,必然达不到多高的道行。

  同样的,义不主财,慈不主兵,乃是天下至理,类似心态之人也绝非是修炼者该有的修行态度,任何人类世界一样存在着优胜劣汰,只有在生存竞争中适应力强的才能保存下来,适应力差的被淘汰并非仅存在于人类间的相互伤害,还有天道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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