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从UP主开始 1、真好

《从UP主开始》1、真好

作者:一碗鱼生 字数:3687 书籍:从UP主开始

  时令刚过小暑,天就已经热得不成样子。

  孟时头杵在公交车的车窗上,目光散漫的看着高楼在蒸腾的热气中扭曲,心里想着是不是应该回老家一趟。

  这个世界的自己连亲妈都可以两年不联系,属实是个闸总啊。

  不过老妈的脾气也是硬,这几天孟时给她打电话不接,发消息不回,真是让人头疼。

  另一个世界,孟时是母亲眼里的骄傲,上学时成绩出众,毕业后工作体面,按部就班的依照“妈妈的期望”生活着。

  而这个世界的孟时正好相反,不仅叛逆而且成绩稀烂,混完高中就在老妈“你出去以后就不要回来了”的骂声中,为了所谓的梦想开始独自在这座城市漂泊着。

  孟时“上辈子”也曾幻想过这样的情况,但父母离异,母亲也没有再婚,从小就家里唯一男人的他做不出这种事情。

  “西天口胡同到了,要下车的到后门下车。”

  售票大姐的吆喝声,把孟时从散乱的思绪中拉了出来。

  从有空调的公交车上下来,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热风瞬间把人包围,这感觉有点酸爽。

  抬手在眼前挥了挥,试图把公交车碾起来的灰尘驱散,然而除了把空调残留的最后一丝凉意弄没之外,并没有半点卵用。

  西天口胡同……

  记忆里可不是这名,不过好在位置和公交路线没有变,不然还真没法找。

  而且这倒霉名字,配合昨晚刚理的头,透着一股子要去极乐世界往生的味道。

  孟时摸了摸自己的小圆寸,把背包里的“疆界”运动相机拿出来,开机拍着胡同口,说道:

  “总感觉这西天口胡同里会窜出来一个光头,拉住我的手说出‘你与我西方有缘’这句堪比‘道友请留步’的名言。”

  “原孟时”的工作是在一家民谣清吧唱歌,工作的时间从晚上八点开始到凌晨,日子过的很清闲,于是想着白天找点事情做。

  计划了一大堆之后,花了大几千块钱,买了一台“疆界”运动相机及一整套的配件,准备拍一些记录生活的短视频,当一个vloger。

  然后,除了刚买的那几天拍了一下夜晚酒吧街的红男绿女,外加去了一趟故宫,就再也没在室外用过。

  不用的主要原因在于,一个人举着相机在大街上拍,还要时不时地自言自语,面对别人投来的目光感觉很羞耻,拉不下这张脸。

  看别人的视频感觉挺简单,但当自己举着个相机拍东西才发现,看和做完全是两码事。

  而且拍一个有质量有内容的短视频,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一个不到十分钟的短视频,从开始构思题材到拍摄素材加上最终的剪辑,不顺利的话一周的时间都搞不定。

  所以之前孟时的vloger事业,因为脸皮不够厚还有懒狗属性,还没有开始就直接宣告结束了。

  当时注册的哔站账号,之后上传的也都是翻唱歌曲的视频。

  而如今的孟时脸皮厚,其他人投来的目光对他没有丝毫的影响。

  就像现在,谁看他,他就对着谁点头微笑,反正四目相对先别过头的不会是他。

  至于对方会不会觉这人是不是有病,那就不关他的事了。

  简单的概括一下,这叫不要脸……呸,叫不自闭。

  成功的把几个一直瞟过来的目光抓住,并且把对方笑自闭后,大步向胡同里走去。

  眯起眼睛看着被太阳晒的泛光的地面,孟时对今天出门选择的衣服感到很满意。

  他现在穿着松垮垮的白色跨栏背心、土灰色的宽大五分裤,背着一个小的双肩包,脚下蹬的是一双夹脚拖鞋。

  举着相机对着自己上下拍了一下,笑道:“我现在这个造型是不是很有夏天的感觉,背心和大裤衩是昨晚剪完头发之后,在夜市的摊上买的,摆摊的大姐沉迷于我的美色,两套才要了二十五块钱。”

  “这个价钱,大姐可能有点小赚,但我绝对不亏。”

  孟时边走边拍,移动镜头拍着脚下鳄鱼牌黑白花纹的夹脚拖鞋,说道:“我这双拖鞋南方的朋友可能会有印象,舒服又耐艹,强烈推荐。”

  拖鞋是从家里带来的,刚上高中时候买的,现在高中毕业已经两年还没坏。

  不过脚趾和后跟位置已经被磨出了凹陷下去的脚丫子形状,拖鞋底部也整体薄了一层,看着有些寒碜,但穿着真的很安脚。

  说着,孟时到了胡同口的树荫下。

  下午两点多,天正热的时候。

  就走这么短短的一小段距离,背心胸前和背后已经被汗弄得贴在身体上,提溜着领口,前后摆动煽了一下风,这才舒服了一点。

  “四九城的胡同,名字一般都是和它的功用是一致的,就像炮局胡同在大明那时候是造大炮的,缸瓦市卖缸瓦的、花市卖花的,皮条胡同……”

  孟时举着相机有的没有的一顿唠,感觉挺好玩。

  他都想好了,剪辑的时候这里加上电视没有信号的图案,再“哔”一声,代表皮条胡同只是他皮一下,并不是真实存在。

  可惜的是这个世界没有人知道皮条胡同是谦大爷他们家。

  玩梗没人知道,真是寂寞啊。

  要不找个人一起说相声去?

  哔……

  沿着胡同口往里,拐个约摸七八分钟就到了目的地,一间没有名字的小馆子。

  “四九城这种小馆子大多都没有名字,本就是做邻里街坊的生意,没那么多讲究,约饭的时候说一句哪条胡同哪一家,也就知道是哪里了,当然我也不打算和你们分享这里的位置,这是我独享的moment。”

  孟时运用自如的放洋屁。

  掀开熟悉的门帘,冷风袭来。

  空调可真是个好东西啊。

  “一碗炸酱面!一个酱骨头!”

  这个点小馆子里没有客人。

  孟时嚎一嗓子,把撑着脑袋打瞌睡的老板吓了一激灵。

  老板还是孟时记忆里的模样——面相“核善”的七十多岁小老头。

  看到老头这张臭脸,孟时整个人都轻松了。

  对比其他穿越平行世界有着雄心壮志的前辈们,孟时这几天心里最惦记的除了关系僵硬的老妈,就是只有小老头这里的酱骨头和炸酱面了,想来也是没出息。

  但是重生之后没有变成孤儿就已经足够让人开心了,还要啥自行车啊。

  而且老头炸酱的手艺也真没的说,四九城里有名的什么某某居,某某斋,和他比不了。

  可惜的是这么好的手艺没个传承,等老头干不动了,这家店也就没了。

  “关于这老头的事情记得挺牢,老婆叫啥名字倒给忘了。”

  孟时自嘲的摇了摇头。

  他现在脑子里关于另一个世界的记忆就好像那种梦——没睁眼的时候明明感觉非常的清晰完整,但一睁眼除了朦朦胧胧的知道自己做了个梦,其他具体内容全都模糊了。

  不过只要不停提醒自己确实做过这样一个梦,一些细枝末节还是会时不时的冒出来一点,这种感觉还挺好玩。

  而且说不定不是把老婆的名字和长相忘了,而是压根就没娶过老婆,就一个人孤独终老了呢。

  这么一想心里就舒服多……

  哔……

  打开小冰柜的门拿了瓶龙象啤酒,又熟门熟路的从冰柜顶的报纸下面把电视遥控找了出来。

  “鸡……”

  开幕雷击。

  默默的又把电视关了。

  孟时腐朽的审美没有随着重生而“进步”,有点欣赏不来这种流行。

  拿着啤酒在冰柜旁的位置坐了下来,桌子上没有开瓶器,也就懒得起身去找,把瓶盖的锯齿卡在塑料凳子上,用力往下一按,很轻松就把瓶盖起了开来。

  拿起啤酒盖看了一眼,发现里面一个字都没有。

  这才想起来现在这个时间,啤酒、饮料,已经没有“再来一瓶”和“谢谢惠顾”了。

  想到这一点,突然感觉喝啤酒饮料的乐趣少了一大半。

  当年孟时在小卖部最高的记录——整整抱走了五瓶没有盖子的冰红茶。

  想起这种零碎小事,孟时嘴角不由露出了笑容。

  沿着杯壁压着啤酒沫,慢慢的倒了一杯啤酒。

  吨吨吨一口干了。

  再给杯子里满上带沫子啤酒,小小的砸吧了一口。

  “哈~”

  舒服了。

  夏天和空调、冰啤酒太配了。

  抬头看了眼墙上的小板子。

  小馆子的菜单是用笔写在一块小板子上。

  小老头每天早上出门买什么就写什么,具体一天卖什么没个定数,全凭的是缘分。

  没有在板子上找到西瓜。

  可惜了。

  不然再来半个冰镇西瓜,直接抱着用勺子㧟着吃,想想都让人觉得美。

  孟时打量并回忆着关于这家小店的种种回忆,小老头端着酱骨头从厨房出来了。

  他的衣着打扮的和孟时没有什么两样。

  孟时穿个大裤衩加背心,翘着二郎腿、举着啤酒杯不着四六的靠在墙上,目光涣散的像个无所事事的懒散二流子。

  而穿着同款的小老头,活脱脱星爷电影里的火云邪神的翻版。

  总之,此刻的老少俩看着都不像什么好人。

  小老头把盛在盘子里酱红色的大骨头放在桌子上,对于用小型三脚架固定在桌子上的相机,并没有像孟时意料中那样感到好奇。

  因为他孙女就一天天举着个相机到处拍,说是用视频的方式记录分享生活,叫握……握什么来着?

  洋文,记不住了。

  虽然小老头不是很懂,但感觉挺有意义,当然如果孙女能多拍拍他那就更好了。

  唉,妮子长大了和自己没有小时候那么亲了。

  现在的年轻人可真是赶上好时候了,小时候就算放开了想,也想不到短短几十年国家就发展到了这样的地步。

  有时候夜里睡不着躺在床上,想起点煤油灯的光景,再看看现在的四九城,感觉就跟做梦一样。

  小老头看孟时年轻又没有活力的样子,不由的在心里感慨了一番时间如流水。

  确定之前没有见过之后,于是开口说到:“炸酱面要等半个小时,不能催。”

  他家的酱是小碗干炸,现做的,炸一次就一家人吃的量,不像一般饭店一次炸一大锅。

  他今天买完菜回来,又去公园下棋下到十点多,然后一琢磨天也不早了,索性中午就没开门,所以到现在还没开火呢。

  小老头现在开店更多就是图一乐,消磨消磨时间,不为赚钱。

  孟时想说“你是不是又下棋去了”,话到嘴边又忍了回来。

  在这里,两人第一次见。

  不过另一个世界两人关系很不错。

  每次小老头喝醉了,总爱开玩笑要把孙女安排给孟时,而且张口就要把胡同里的院子给孙女当嫁妆。

  小老头这人死抠,喝他两口自酿的酒都心疼,这种批话孟时自然不会当真。

  不过每次说起这个话题,只要老头的儿子在,总会被吓的一张脸煞白。

  摊上这么个爹,谈笑间女儿和院子都要白给了,他没当场抽过去算是心理素质过硬。

  想起这事,孟时忍不住咧嘴乐了。

  老头看孟时也不回答他,光举着啤酒杯在那傻乐,眼神都变了。

  用他孙女的话说:这人看起来不太聪明的亚子。

  孟时感受到了小老头看二傻子的目光,不以为意,依旧咧着嘴笑呵呵的说道:“两样面切条,面要锅挑的。”

  “锅儿挑”指的是面直接从锅里起来不过冷水,端上来的时候呼呼直冒热气。

  老头微微有些诧异,这笑起来跟个二愣子一样的小子有点门道——无论冬夏,炸酱面锅挑的最地道。

  大部分人知道面条过冷水劲道,但是锅挑的面挂酱,味道足,香。

  不过老头可不会跟其他饭店老板一样,抬手奉承一句“您会吃”。

  他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就径直去了厨房。

  孟时看他这幅样子都不稀的理他。

  老头面相核善,板着脸不说话的时候,属于“今天我要打死在座的各位,或者被各位打死”那种类型。

  但混熟了之后其实嘴特贫,人也随和。

  这小老头明明是个老小孩,但平时却偏偏喜欢摆出一副高冷的做派。

  这是病,灌他三两菊花白下肚也就治好了。

  不过现在可没空管他,眼前的酱骨头太馋人了。

  孟时看着酱红色的骨头心里欢喜的紧,也不拿筷子,直接对着酱骨头上手,拿起来啃下来一块带着筋的肉。

  还是熟悉的味道。

  真好。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无上一章 回到书页 下一章 > 错误反馈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保存桌面网址发布会员中心留言本

Copyright © 2024-2025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