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子煜有些不同,他有点不合群,他是个男人,总跟着白冰洁也不是个事,白冰洁那边可是一群女人,他总不能跟一群女人一桌喝酒吧,他还不想当一个不男不女的人,他也丢不起那个人。
最后,张心平将金子煜介绍到了柳志宇这一桌,让柳志宇他们陪着金子煜一起喝酒。毕竟,来者是客,金子煜也是封了红包的,人来了就要酒管够饭管饱,喝不好吃不饱不让跑。
金子煜坐在桌子旁,浑身膈应着那个难受,跟柳志宇他们没有共同语言,干巴巴地呆坐在那个儿心里想着白冰洁。白冰洁不走,他也不能走,他更不能拽着白冰洁走,那样就太不礼貌了,白冰洁也不会跟着他走。但为了实现自己心里的那个小想法,他只有咬着牙忍耐着坚持着。
金子煜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婚礼,也是第一次见识到这样的场面,对于养尊处优的他来说,这一切都像是天方夜谭天下奇闻,却真真实实地发生在了自己的眼前。
金子煜无奈地坐在了大街上搭起的简易帐篷下面,农村的宴席就是这样,地八仙桌子一放,小马扎一摆,一次性塑料薄膜在桌面上一铺,这就是餐桌了,然后是摆上一次的塑料餐具,一次性的筷子也有准备,虽然简单,但也算是卫生,至少不是别人之前用过的。
金子煜以前都是在星级大酒店喝酒吃饭,即使是小地方那也是环境优雅很有档次的地方,哪在这种脏兮兮的大街上吃过饭啊。
一阵风乍起刮的满天尘土,这不是吃饭这是吃土,这跟叫花子在大街上吃饭有什么区别,他是越想心里越难受,胃里一阵发酸,心里直想呕吐。
等到开始上菜,柳志宇打开了一瓶白酒,本地的大曲酒,十几块钱一瓶。
柳志宇招呼着大家喝酒,想要给金子煜倒酒,金子煜连忙伸手推辞了,说自己开车不能喝酒。
柳志宇也没有再劝他喝,想喝就喝,不想喝拉到,谁也不去伺候谁。
一旁的仲达海还在独自生闷气呢,柳志宇不想再刺激到仲达海,仲达海现在的脸色保持的已经算是比较好了,没有吹鼻子瞪眼睛。
其实,金子煜一看见那酒瓶,顿时就没有了酒欲,平时他喝得不是茅台就是五粮液,五百块钱以下的白酒,从来就没有喝过。在他的眼里,那瓶酒,从来就没见过,根本就算不上是酒,只能算是酒精勾兑了一些水罢了,人能喝吗?药不死人啊?敌敌畏他没有见过,但喝毒药死人的事他听说多了,他自己家的公司就是制药的,他把那瓶大曲酒当成毒药了。
厨师在露天炒菜速度很快,硕大的铁锅在大圆筒碳炉子上面冒着油火,厨师师傅大膀子一阵挥舞,只听得哗啦啦一阵子,一大锅菜就炒熟了。本来所有的菜都是之前早就准备好了的,只要按照顺序该炒的炒该热的热,直接盛好端上饭桌就行了。
有凉菜有热菜,有素菜有荤菜,菜品搭配十分合理,农村的喜宴厨师都是老把式,经验那是相当的丰富,他们一年到头几乎就没有闲着的时候,所以实践出真知,实践锤炼能力。其实,他们的烹饪水平并不比那些五星级饭店的厨师技术差,只是他们没有那样的舞台展示自己而已。
城里人,喜欢吃素菜吃野菜,还要绿色有机无污染,胃口很是清淡,大鱼大肉的肠胃受不了,顶多就是喜欢吃着些海参鲍鱼啥的,健康养胃最重要,讲究的是养生之道,都想拼命多活几年。只是各大医院里仍然人满为患,很多人不是胃癌就是肠癌,不要食道癌就是直肠癌。
但是,农村人不一样,穷日子过惯了,有喜宴都喜欢去吃,看谁家喜宴准备的好不好,就看有没有鸡、鱼、肉、虾,有了虾也算是一道海鲜。素菜啥的要少做,蔬菜野菜的几乎天天吃,都吃得没有味觉了。有讲究的喜宴会做八大碗,那味道还是非常不错的,特别是那个老式鸡蛋汤的味道更是一绝。
金子煜看着一道菜接着一道菜的端上桌子,紧闭着嘴巴使劲咽了一口唾液,这才把那一阵胃酸咽下去,否则非吐在当场不可,那可就丢人丢大发了。
他端起一次性塑料杯子的热水,微微喝了一小口,顺顺食道和胃肠,这才喘过一口气来。看着其他人大口喝酒大口吃菜,他心里很犯嘀咕,这些菜真的有这么好吃么。
柳志宇还是保持着热情,替张心平招呼金子煜,说他不喝酒,吃菜总可以吧,吃菜是不会查处酒驾的。
柳志宇要是不招呼金子煜,其他人连斜眼看都不看他一眼,那样他得多难堪啊。
金子煜苦笑了一下,心想,别说吃菜,就是喝酒开车,也没有敢拦他查酒驾啊。
经不住柳志宇的好心招呼,金子煜终于拿起了筷子,看了半天桌子上的菜,也不知道该吃哪一份,也不知道哪一份好吃,哪一份看起来都没有胃口。
最后,金子煜夹了一个丸子,慢慢放进口中咀嚼起来。丸子一入口,老醋够味有点酸,丸子够酥特别香,金子煜惊讶地看着那盘菠菜炖丸子,心想这道菜看起来不咋地,吃起来味道还真是不错,没有反胃想吐的感觉,竟然连他的胃酶都激发出来了。
于是,金子煜不再扭捏,吃了一口之后,筷子就没再放下过,不喝酒多吃菜,这种感觉也是相当爽。
仲达海心情不好,看着金子煜心里就不舒服,而他还死皮赖脸的坐在对面,竟然也吃的津津有味,仲达海心里那个恨呀,咬的牙疼。
但仲达海没有乱来,只是不停地跟柳志宇和刘昊伟喝酒,很长时间不在一起喝酒了,今天要好好喝一顿,他心里有气发不出来,就拿酒排泄了,几杯酒下肚,胃里火辣辣的,这个大曲酒也够劲,头也有些晕乎乎的。
喝得正尽兴,吃得正爽快,张心平和杨巧珍结伴而来,一对新人出来敬酒,而白冰洁跟在杨巧珍身后陪着,张心平的身后跟着一个堂弟负责倒酒。
一桌桌敬酒之后,他们来到了柳志宇这一桌,都是好同学好哥们,那就放开了喝吧。
常言说,喜酒不醉人,喝了喜酒,喜事天天有。就是因为知道喜酒不醉人,所以很多人喝喜酒都会喝醉,那是酒不醉人人自醉、花不迷人人自迷。
金子煜没有喝酒,他非常清醒,比平时清醒百倍,所以当张心平和杨巧珍敬完酒刚要转身到下一桌敬酒的时候,他突然伸出右臂,张嘴说道:“你们等一下。”
顿时,张心平和杨巧珍收住了身势,疑惑地看着金子煜。而对面的仲达海更是瞪着大眼,凝眉冷目看着金子煜,不知道这小子想要干什么。
金子煜一看众人都疑惑地看着他,场面一下子安静下来,他心里直叫好,他想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人人都有好奇心,他就是想要所有人都心中充满好奇,心有好奇才会有奇迹发生。
金子煜一脸微笑地看了看众人,然后把目光注视着杨巧珍身旁的白冰洁,今天的女主角是杨巧珍,但是他也想让白冰洁当一回女主角,不管她同不同意,他都要去做,他已经等不及了。
金子煜有些兴奋地迈步走向了白冰洁,深情地看着白冰洁,站住脚步,面向白冰洁,从怀里掏出一个精美的红色盒子,突然单膝跪地,“腾”地一下打开盒子,露出一颗闪耀着光芒的硕大钻戒。
他郑重地大声对白冰洁说道:“白冰洁,我有话想要对你说。我想说,自从你那次查我的车,我就被你深深地吸引了,于是,我知道了什么是一见钟情,什么是魂牵梦萦。你知道么,我喜欢上了你,对你的喜欢,已到心底,深入骨髓,没入血液。我深深地爱上了你,对你的爱,我无法用语言来表达,我对你的爱就像这颗钻戒一样真,我愿意为你付出我的一切。白冰洁,我愿爱你到海枯石烂,我愿陪你到地老天荒,请你嫁给我好不好?”
一旁众人哪见过这种稀奇事,顿时欢叫声一片,“好、好、好,嫁、嫁、嫁”之词不绝于耳,那些老实巴交的老百姓,看着眼前奇怪的景象,开心的笑着。
那些啥也不懂的小孩子们,叽叽喳喳喊个不停,高兴地蹦跳着。
这一切来得太突然,发生在骤然之间,白冰洁震惊地看着金子煜,他笑得是那么的自信,好似这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他就是这个世界的主宰,他就是最帅的白马王子。他这是在向她求婚吗?这也太不是场合了吧!白冰洁尴尬地伫立在当场,不知道该如何应对眼前的局面。
而站在一旁的仲达海,此时已经出离愤怒了,脸色发黑阴成了猪肝色,目光如隼一样射向金子煜,如果眼光能够杀人,他想当场杀死金子煜。
仲达海早已看出金子煜这会儿一直心神不宁的样子,预想到金子煜今天来一定会出么蛾子,可万万没有想到金子煜竟然搞了这一出,这是在演戏吗?也不能不分场合吧。
仲达海心中有气,气往上顶,又喝了不少酒,顿时酒意冲上了大脑,意识一阵混沌,直接迈开大步,挡在了白冰洁面前,双眼充血猩红地死盯着金子煜,大声呵斥:“金子煜,你出什么洋相!今天是张心平大喜的日子,请你不要捣乱,你现在就给我……离开!……”
仲达海说着,本想一脚将金子煜踢开,但残存的一丝理智抑制着他没有那么做,他差一点说出“滚……快点滚”,硬生生被他狠狠咬了舌头,没有说出那几个字,而嘴里顿时觉得有一股血腥味,舌头被他自己咬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