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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活着》第六十四章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作者:蝉鸣静园 字数:4745 书籍:简单活着

  不久,市里面很快做出了决定:“我们必须坚决纠正错误,拨乱反正,还原事实真相。”

  于是,市公安局,利剑出鞘!市检察院,抽调精兵强将,昼夜奋战!

  三个星期后,二审严谨规范地开庭了!

  本来,我是又经历了两次庭审。第一次,是东海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告我无罪释放;第二次,是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涉及我的案件相关罪犯的罪名及刑期。但是,我不想再浪费笔墨,来描写罪犯的嘴脸,也怕影响了读者的心情。毕竟,社会的阴暗面是不得人心的,也是令人心情不太愉悦的。

  我们这个时代,是最好的黄金时代!

  复兴镇出来的我,也不想被几个之魅魍魉耽误了,我奋斗的脚步!

  还有生活,我和清清老婆,我们一家,五彩缤纷,温馨、浪漫、实在的生活!

  因此,我决定将两次庭审,合并记录下来,请读者原谅,我这种不符合审判程序和逻辑的叙述。

  正能量高于一切!而这,也是现代社会的主流!

  奇怪的是,范刚和小杂皮,以及包裨三人,在法庭上疯狂叫嚣,要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二审。

  但是,判决后,满了10天的上诉期,偃旗息鼓,这里的黎明静悄悄。

  殴大牙心不贪,只从钱总那里,拿了20万元律师费。本来钱总说好了,要给300万的。

  老乡很感动,和殴大牙的律师事务所,一次签了10年的法律顾问合同。每年律师费,从10万元,增加到50万元。

  好心有好报!

  这本来只是民间谚语,但现实生活中,却往往发生。

  开庭了。

  这一天,二审法庭,座无虚席。

  记者忙着架设摄像机,抢占最好的位置。

  关于我的亲朋好友,我就不再重复介绍,只是,小杂皮一方,多了个医院的范副院长,范刚的弟弟。

  我不知道他来的目的,却只见挑衅和得意的笑。

  公诉席上,赫然坐着,俊男美女,竞都是我认识的。

  男的,是王心宇,王楚涵的堂哥;女的,是我为舒阿姨翻案时的检察官,小梅,后来知道,叫梅寒。

  胸前的国徽,熠熠生辉。

  上午10点,庭审正式开始。

  “审判长、审判员,看似事实清楚、明确的案件,实则疑点重重,而且严重违反了程序正义的原则”。

  梅寒义正辞严地说。

  “一、程序错误

  1、拘留

  按照法律规定,刘某被依法拘留之后应立刻被带去看守所,然而事实却是在被拘留3天之后,才带去看守所。警方的这一行为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

  2、刑讯逼供的事实

  按照我国1996年《刑诉法》第43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

  新刑诉法第54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3、刑讯逼供的证据——录像缺失

  4、相互矛盾的口供

  刘氏叔侄三人的口供存在着不少的前后矛盾之处,然而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依然采信了三人的口供。

  口供中的矛盾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八只匕首,到底谁手持几只?三个人的叙述不一致。第二,“抢受害人张某字样”中,“抢”后面有一个“救”字,明显有划掉痕迹,判定这是对刘某侄儿的诱供。这些都是定罪的关键证据,然而却出现了矛盾之处,更加说明了有着刑讯逼供、造成刘氏三人陈述虚假口供的可能性。这种证据理应被依法排除,然而一审法院却并没有这样做。

  5、仅凭口供定罪

  在整个案件中,其实并没有形成符合逻辑的证据链条,当时的办案人员先入为主的认为刘氏叔侄有罪,并且以口供作为整个证据链条的基本逻辑起点,其它证据的组织和取舍都围绕着他们的有罪供述,忽视了客观证据。

  根据1996年刑诉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由此可见,仅凭口供定罪成为了导致这一冤案发生的又一个因素。

  6、疑罪从有/疑罪从无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判定刘氏三人有罪的证据根本不足,完全无法形成证据链条,然而一审法院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做出了有罪判决。

  根据1996年刑诉法第162条第(三)款的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即“疑罪从无”。但是司法机关却偏偏选择了“疑罪从有”,属于严重违反程序规定。

  二、证人证言

  1、除了口供之外,还有一份证据被作为了定罪的重要依据,即不同监舍被关押的一个叫蒋连方的证人提供的证言。

  但事实上,刘某并未向蒋连方讲述过案件经过,蒋没有理由在刘某刚一进看守所就知道他们的情况,也一直不可能知道。在庭审中,刘某曾要求法庭传唤蒋连方出庭作证,但被拒绝。

  2、证人不出庭作证

  1996年刑诉法第47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在庭审过程中蒋连方并没有出现,但是他的证人证言却依然被作为了定案的重要依据,属于严重违反程序的行为。

  作为公诉方,我们在此提请审判长和审判员注意”。

  不出预料,对我的第一项指控,强制猥亵妇女罪名不成立!

  台下,立即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英俊沉稳睿智的法官也很骄傲地,挺直了身子。

  接着审理第二项罪名。

  故意伤害。

  欧大牙,依然是风度翩翩,口若悬河。

  他把原告方的证人,我的妹妹推出来,反为我作证。

  “审判长,公诉人,我方也有证人要说话。”

  小杂皮请的律师,也不甘示弱。

  范副院长,胜券在握地上场了。

  “法官,公诉人,各位朋友,我是某医院的范副院长。被告的证人,是我的部下,小护士,小舒。本来我是不愿意出庭的,但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在这里,我要披露:证人小舒,她认了被告刘某为干哥哥,这是我们医院几个人的证明。”

  等证据提交给主审法官后,对方律师得意的一笑。

  “因此,我要郑重提请公诉人和审判长,证人舒某,她的证词是否具有证明效力?”

  对方律师,适时反问。

  “这?”

  公诉人和法官,对望了一眼,都为难了。这第二个罪名,眼见又得暂时搁置了。

  法庭里,交头接耳的声音大了起来。

  殴大牙,也没料到事情会急转直下,原来分析的,第二项罪名也可以轻松卸掉。谁知道,半路杀出个副院长。

  他有点着急地看着我,我却有点悠闲,坐在轮椅上。

  因为,杨妍还没来。

  “法官,鉴于第二项罪名,因为证人不具有证人资格,公诉人提请法庭延期再审。现在,我们先进入第三项罪名,妨害公务和打伤民警。”

  检察官美女梅寒端庄而聪慧地说。

  “本庭依法准予,现在请控辩双方出示证据。”

  法官不带一丝感**彩的,冷冰冰地宣布。

  依然是老调重弹,施暴方全都有照片和医院的证明,轻伤。

  而真正的受害者,却只有那家医院出具的自残的报告。

  后来,梅寒告诉我,那一刻,她们也陷入了进退两难!

  刑警队的说,有些证据,要当庭提供,以免有人串供,或是毁灭罪证。

  谁知道,他们到现在都还没有人露面。

  面对巨大的压力,公诉人和法官商量后,决定延期审判!

  小杂皮开心了,他做了个一切尽在掌握中的动作。

  就在旁听席上议论纷纷,群情激愤的时刻。

  法庭门推开了,杨妍穿着警服,和另一个便衣的中年男人,45岁左右,170个头,长得儒雅而睿智,特别是那双眼睛,深邃而具有极强的透视力,沉着冷静走进来了。

  “等一等,我们有新的证据。”

  杨妍举着一叠文件,大声喊道。

  这是一个很有信服力的证据,直接将矛头指向了施暴者!

  “犯罪嫌疑人包裨,你有什么话说?”

  王心宇气宇轩昂地走向法官,递交了最新的证据。

  我被暴打的那天,人都晕死过去,还被刑讯逼供的家伙,用我自己的鲜血,在名字上按上拇指印。

  几十页上,都有!触目惊心!

  也许是当时,龚平良心发现,他义愤填膺地要去报告所长。

  一伙人来不及找印泥,就地取材了。

  “我不服!被告自己在认罪书上,用鲜血按的手指印,怎么就能据此判定是我们刑讯逼供呢?万一,他是深刻认罪,自己咬破手指,以血明志呢?”

  包裨,狡辩起来。

  “哈哈哈,也太弱智了吧?”

  “人家是大愚若智,我看那个家伙,他是小于弱智吧?”

  台下,嘘声一片。

  罪犯不用印泥按手印,非要鲜血指认自己,这是继躲猫猫之后,又一个智力游戏题了吧?

  “好吧,既然你不服气,请目击证人上庭!”

  法官大喊。

  龚平和他当晚值班的搭档,以及派出所阻止瘦高警察动武的英俊警察(我没有记住恩人的名字)走进大门的瞬间,包裨,无力地瘫在座位上了。

  “好了,我们接着审理第二项罪名,既然有人指证被告的证人,和被告有间接亲属关系,我们依法不予采信,那么,辩护方还有新的证据吗?”

  法官觉得这次审判很有挑战性,他目光炯炯地发问。

  “有的!法官!”

  杨妍,把清清老婆被打伤,衣服被撕烂的照片,以及在身上提取到的小杂皮指纹,和比对结果完全吻合的证据,提交了法庭。

  “这又能说明什么呢?”

  小杂皮的律师,神态激昂,自信满满,滔滔不绝。

  “也许,这只不过能证明,我的当事人,确实在现场,发现了曾经心爱的女人和另一个男人跑了。出于义愤,发生拉扯,打了几个耳光,抓扯中衣服撕烂了,这也很正常嘛!”

  “对的,对的呀!虽然我不是她的男朋友,但我很爱她!”

  小杂皮又神气活现了。

  “还有,我们相信神探秉天的犯罪现场还原,但是,基于痕迹追踪术而建立的犯罪现场模拟,它始终只是一种推理。

  打个比方,因为每天早上,无论太阳出不出来,天总会放亮。

  我们能因此就归纳为,黎明总会来临吗?

  我看不能!比如,第二天早上是日全食;或者,太阳系生命终结。”

  台下议论纷纷,殴大牙,一时也没有好的反驳词。

  二审,真是一波三折啊!

  “我们来证明!”

  门外,再次走进来四个人。三男一女。

  职业分别是:医院门卫,媳妇生产的丈夫,一个笑容明媚的小美女,最后一个,竟然是交警!

  “证人!你们明白做伪证的法律责任吗?”

  法官严肃地询问。

  “明白!我们保证,所说的话句句属实!”

  证人一齐回答。

  “请你们先看看,你们要指证的人,在法庭上吗?请把他找出来!”

  法官吩咐。

  “就是他!还有几个,没看清楚。”

  所有人手指方向,赫然就是小杂皮!

  这是一个关于绑架的接力目击事件!

  证人,是看了报纸报道和照片后,抱着同情心,毅然来的。还有没有天理了?绑架、猥亵的罪犯,可以逍遥法外;受害者的未婚夫,却要背着猥亵和伤害的黑锅,面对深牢大狱,终日以泪洗面。

  叙述开始了。

  媳妇生产的丈夫,在停车场,停好车后,拎着大包小包的,往电梯间方向走。几个人拖拽着一个女孩,迎面而来,把男人的东西撞飞。女孩大呼,“救命啊!绑架”。男人正欲去追,手机响起,老婆难产,就停步了。

  守门的保安,只是看车有点脏,要求开门检查。小杂皮一把拉开车门,大骂,“瞎了你的斗鸡眼!”在车的第二排中,一个女孩,嘴被堵着,呜呜叫着。

  红绿灯,十字路口。

  小美女的车,被急冲的面包车撞上了。

  小杂皮看人漂亮,有心调戏几句。拉开车门,衣冠楚楚,还留了名片,说会专程道歉和赔偿!

  透过开的门,小美女发现了女孩,摇晃脑袋。

  交警过来查明情况,小杂皮一伙,做贼心虚,上车就逃。

  交警奋力扒门,被带走了好几米,差点出人命。在这个危险的几秒钟里,也看见了女孩的求救和面孔。

  案件到此,似乎应该结束了。谁是真正的犯罪嫌疑人,呼之欲出!

  法官核对着证据,正要当庭宣判的时候,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

  真正的神探秉天走上前,向法官递交了一份审问笔录,并且略带嘲讽地说:

  “诚然,痕迹追踪术不能最终认定犯罪,但它可以帮我们准确地锁定犯罪嫌疑人。”

  “带新的证人!”

  法官大声宣布。

  两名警察押解着一个鹰钩鼻子、秃头的41、2岁的家伙进来了。

  原来,竟然是范巴伦这个心胸狭隘小人,雇人开卡车,想撞死我和清清老婆!

  还没完,更加震惊的一幕出现了。

  “巴伦我儿啊!你怎么做下这等错事?不过,你别怕!进去待几天,咱就出来,好伐?”

  范夫人,护犊心切,口不择言!

  “妈咪啊!我不想坐牢啊!都是二叔,他叫我绑架张姗的。”

  小杂皮痛哭流涕。

  “小侄儿,你乱说什么?住嘴!”

  范副院长,焦急而严厉地堵口!

  “别怕!儿子啊!就是你亲叔叔,也要大义灭亲!不该你承担的罪责,咱不帮别人背黑锅的!”

  范刚救子心切,弟弟哪有儿子亲?

  “爹地,妈咪,都是他,二叔让我绑架张姗,好逼她男朋友交出一个u盘,说里面有什么不利于他的证据!”

  小杂皮交底了。

  “你血口喷人!我堂堂一个院长,怎么会让你去绑架呢?明明是你自己想强抢民女嘛!”

  副院长也针锋相对。

  鉴于案件的复杂性,法官对我宣布,无罪当庭释放!

  其他嫌疑人,延期再审!

  当我被推下被告席,清清老婆,扑到我的怀里,泪流满面。

  掌声山呼海啸,经久不息。

  我推开清清,在龚平和他兄弟搀扶下,再次顽强地站了起来。

  和她一起,面向旁听席以及法官和检察官,三次深深鞠了躬。

  “谢谢大家!谢谢法律!谢谢正义!”

  法庭外,有人放起了鞭炮!

  人们簇拥着我,像迎接远方回家的游子!

  我和清清老婆的生活,掀开了新的一页!

  但在此之前,我还是要交代一下,本案的相关人员的最终结果。

  其实,本案远未结束!

  这起事件,又持续了近三个月,方才尘埃落定。

  这期间,东海媒体和市民,像过节一样,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观看东海电视三台的“法制栏目”,密切关注后续发展。

  中途,梅寒检察官找过我,在我交出u盘,并协助调查几天后,我就没再参加了。

  小杂皮一伙,因为雇凶杀人、绑架、强制猥亵妇女、故意伤害等诸多案件,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包裨一伙以及伍锻、段然因为刑讯逼供和故意伤害,承担了相应法律责任!

  胡盼因为渎职罪,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范副院长及其几个部下,因为受贿罪,也进了监狱。

  再后来,宏桐区的常务副区长被免官,另案由纪委处理!

  包括我住院的医院院长等一大批与此案相关的人员,受到了法纪的不同处罚。

  就我而言,感慨万千,但是,“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成了一生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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