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请被告出庭辩解!”
“被告人代理律师江峰做出庭辩!”
“被告对原告提出的证据有何异议?”
“被告对于原告一提出的证据一真实性予以认可,目的性做出辩解。
对原告一提出的证据二真实性予以认可。
……”江峰认可了所有的证据真实性,不认可没有任何办法,这都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事儿,唯一的突破口就是合同的目的性。
“我方认为,原告一签订这一份供货合同,目的就是为了构害被告人,也就是俗称设套!”
“我方如此认为,基于以下几点,第一,这份供货合同的利润并不高。
第二,这份供货合同签订者:鹏程建筑有限公司材设部经理左倾隆曾要求被告人返还百分之二十的点子费,也就是所谓的好处费!按照立邦漆的出厂价,扣除好处费之后,我方不但不会赚钱,反而会亏损,试问这样的合同,正常人谁会签订?
第三,鹏程建筑有限公司材设部经理左倾隆曾多次告知被告,收货不会存在任何问题,只要产品能用,并且明说炫彩外墙漆就是能用的产品。
第四,浩瀚漆业所提供的立邦外墙漆属于一眼假,和正品立邦漆有较大的差别,但是鹏程建筑有限公司收货人员也按照正常收货程序进行收货!
第五,我方开据的产品合格证,质检证明,均是一眼假,和正品立邦漆有较大的差别!
第六,原告一为什么直到供货完成之后,才发现我方提供的立邦漆为假冒产品。
基于以上几点,我恳请法官驳回原告一,原告二的诉讼请求,裁定这是一份知假买假,知假卖假的正常商务合作!”
法官听完,看向龙刘军“请原告一方材设部经理左倾隆,及收货人员出庭!”
左倾隆和王经理走了出来。
“原告一方材设部经理及收货人员对被告方提出的异议有什么解释的么?”
左倾隆直接开口说到“好你个周亮,我把你当兄弟,你居然诬告我,我什么时候找你要百分之二十的回扣了?”
法官看了左倾隆一眼,“请原告一方材设部经理根据被告方的辩解做出应答!”
左倾隆看着电脑屏幕上,被助理记录下来的六点。
“回法官大人,第一,这一份合同,根据立邦漆业的出厂价,有百分之十四的利润,而且我方预付货款百分之二十,请法官大人参考我方新任材设部经理王经理与立邦漆业签订的供货合同。
至于第二条,如果他有证据证明我找他收取了百分之二十的点子费,请他拿出证据,否则我要追究他的法律责任。
至于第三条,和第二条一样请他拿出证据,否则我要追究他的法律责任。”
王经理接过话筒“第四条到第六条,这属于我们公司收货的问题,我们公司每天入库材料上百种,大到钢筋水泥,小到钉子螺丝,都是通过抽查清点数量的方式进行收货,我们并未对浩瀚漆业之前的货物进行抽查这是我们公司内部的问题,为此我们公司已经将合同签订者原材设部经理左倾隆革职,至于我负责收货,只管清点数量,抽查的事儿是材设部经理的职责!”
“请被告方针对第二条,第三条拿出确凿的证据!”
有证据么?怎么可能?
大家都是嘴上说的,哪来什么证据?
“我方没有证据!”江峰无奈的说到。
“原告二对于被告提出的解释做出回应!”
张军看着电脑,开口说到“即便原告一所诉属实,依旧改变不了他知假卖假的犯罪事实,陈诉完毕!”
法官看着被告“针对被告提出的庭辩意见第一条,参照立邦漆业的出厂价,及立邦漆业与鹏程建筑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足以证明这是一份正常的商务合作合同,没有低价中标的嫌疑,予以驳回,第二条,第三条,并没有证据证明被告所说的真实性,予以驳回,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原告一方收货却有疏忽,但是这并不能证明被告方所说,这份合同为构害被告所签订。”
“请问被告还有其他证据出示么?”
“没有!”江峰叹息了一声,然后无所谓的等着宣判。
叹息,是官司输了,自己的律师少很多,无所谓是反正该有的律师费已经到手了。
“下面本庭宣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0条: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判定被告方违反双方于2002年签订的外墙漆采购合同,赔偿原告一直接经济损失四百万元,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裁定被告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且数额巨大,判处周亮有期徒刑七年,并处以罚金七百万元,同时承担本次诉讼的诉讼费用。”
周亮整个人直接瘫倒在地。
贺翠山看着杨浩“我靠,要不是全程参与,我都不敢相信!”
杨浩笑着说到“法庭是讲证据的!”
“厉害!”贺翠山认真的说到。
杨浩转头看着曾茜茜“满意么?”
曾茜茜小声的说到“会不会太残忍了啊?”
杨浩很惊讶的看着曾茜茜,这是一个夜场女王嘴里说出来的话么?
你这个夜场女王莫不是假的吧?
还是我改变了你的人生轨迹,你已经成不了夜场女王了?
或者说我把你本该有的那一份恶人给承担了,现在你只需要傻白甜就能成为一个夜场女王了?
贺翠山认真的说到“我应该请一个律师在身边了!要不然遇到你这样的对手,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这是一个阳谋,除非周亮不作假,要不然就算是他提前录制了左倾隆的录音也逃不过知假售假的罪责,而左倾隆呢,损害公司财产,收取好处费,公司不起诉,你拿他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