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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没想做大文豪啊》第二章一个伪文青到底有多讨人厌

作者:烛千墟 字数:2288 书籍:我真没想做大文豪啊

  当薛轶一脚踹开五栋404宿舍的大门,一个整洁的有些过分的四人间出现在眼前。

  宿舍里的三个人并没有因为他进门而转移注意力。

  左边墙靠里面床位的一个头发乱糟糟的男生专注玩着在当下属于潮流的半触屏手机,不时的猥琐一笑,与他后面墙上贴着的漫画纯情少女完全成反比。

  左边墙靠外侧的那个床位的男生则是认真的翻着一本小说,看起来十分沉迷的样子,大大的字眼赫然写着“兽血沸腾”。

  右边墙里侧床位的男生看起来应该是最和人们提起复大这所学校的学生的印象一致,精神利落的寸头,蓝色边框眼镜显得斯文,他坐在下方的书桌上,翻着一本似乎是投资学的书,心无旁骛。

  右边最靠近门的这个床位就是薛轶的了。

  和一般人在墙上贴漫画、明星不一样,他贴作家画报,枕头那边的墙面一张列夫托尔斯泰翻个身就能对上。

  下面的书桌很整洁,贴着爬山虎浅绿色的墙纸,摆了很多书,目测一本没有和他金融专业的书都没有。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不是个和谐的宿舍。

  薛轶走进来就想起来了,大学时候和这几位室友关系很一般,原因嘛,各方面都有。

  薛轶自己来说,当年那股子假文青骄傲在作祟,自视甚高,这个嫌人家杠精,自我感觉太良好。

  那个嫌人家学霸很多时候都是人群里的焦点和老师眼里的乖孩子,有一点嫉妒。

  沉迷看小说的则自负感作祟,嫌人家不上进。

  这就没办法了。

  他室友对他印象也很差。

  假文青,只会做梦,文字矫情的雅痞;

  自傲却没有依仗的才华;

  偏执没坚持;

  多疑,总觉得别人给他使坏呢,还是怂比,被谁怼了两句不敢回击,只会偷偷写小日记。

  最气的是,这样的人居然还能找到女朋友,长得还很漂亮,简直了……

  这也是薛轶后来为什么一看那种都市小说里室友认识就按年龄老大老二的叫就特别尴尬,那种上世纪90年代可能比较流行,现在男生之间也不是没有撕逼,谁还不是个妈宝男jpg。

  其实那些事薛轶就算认真想都想不太起来了,毕业都七八年了,生活的狗屁倒灶连快凸到月球的棱角都能磨平了。

  重生对薛轶来说,更多是好奇。

  很开心?

  或者是复杂?

  他可没有啥打爆bat叱诧风云的野望,而成为大作家那是前世傻叼薛轶的想法。

  现在,他对重走一遍人生最美好的七八年的滋味更期待。

  恶趣味点来说,细致性的感受下,以前的自己究竟有多傻叼,才能一把好牌打烂。

  毕竟怎么说也是魔都复大本科生居然差点沦落到混低保,想想都觉得给母校丢人。

  余下的,挣点钱,像季老日记里写的那样,多睡几个天南海北的女人,体会一波炮王的感觉也不错啊!

  反正不走回头路了。

  薛轶略微打量了室友们,便来到自己位子上坐下,也没必要多热络,或是改变谁的印象,那样反而令人奇怪,顺其自然也是一个重生党的自我修养。

  不然,爽点从哪来?

  仔细打量自己大学时代的书桌,薛轶真心看到了自己当年的那股倔强到骨子里的伪文艺青年做派,“假得瑟!”

  入眼一摞书,时刻证明自己是读书人,滑稽jpg。

  除了书籍本身经典、精美,书名一般深奥,突出一个与众不同,于凡夫俗子区别开那种,什么英国绅士风,罗马复古风、古典风。

  除此之外,还有一点通俗易懂的书名隐藏在不起眼的角落,金某梅?闷骚啊!

  右手一个白瓷雕花香炉,薛轶印象中除了放过烟灰就没点过香。

  墙壁最里面归置整齐的文房四宝,一手拈花小楷写的还是不错的,当年他将清照姐姐当梦中情人的时候没少练过人家的字帖。

  当然重点还是贴在桌子上一左一右的写给自己的话:“坚持你所热爱的,热爱你随坚持的,剩下的交给时间““坚持没有意义,什么有意义?”

  薛轶看到就笑了,一句薛轶记得是那时候去第100次投稿失败淘汰写来勉励自己的。

  另一句是想靠获奖,一举震惊“宇宙”结果腹死胎中写下的,重点是前半句:坚持没有意义,薛轶怕别人嘲笑自己,多加了半句,故意给人一种思考的感觉!

  “真是假的雅痞啊!”

  薛轶知道自己当年的滑稽之处这两句话只是前菜,重头戏还是那本日记,集吐槽、抱怨等一体,深宫中怨妇大约是了。

  “在哪儿呢!”

  薛轶摸索了会儿在俄伊斯的《死者》书页里找出了钥匙,从上了几把锁的柜子里拿出来一本厚厚的日记本。

  随手翻了几页,薛轶差点没笑喷了。

  某年某月某日。

  “今天好气,我想读语言文学专业,老头子非要让我读金融,说家里条件不好,让我读个就业前景好的,呵,立志要称霸文坛的鄙人会吃这一套?”

  “老头子居然威胁我不读金融就让我辍学,呵,我薛轶就是饿死,不读书了,找个悬崖跳下去也不读金融。“

  某年某月某日。

  “为什么?为什么我这么优秀,却不能成功?“

  “对文学,我爱的深沉,可谁才能懂我呢?“

  ……

  “颜冰冉真的太美了,终于明白的那句“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的感觉了”可她居然有个那么丑的男朋友!”

  某年某月某日。

  “今天我很不开心,我就差一点,就能摸到林卯庭的nai子了,难受啊,我还得装作不在意,对那啥一点不感兴趣。“

  某年某月某日。

  “同学傻叼,老师傻叼,评委傻叼,这世界究竟怎么了?“

  “不行,我不甘心,我就不信没人懂我的才华,懂我的表达,国内那些杂志编辑没眼光我就投国外的,国外再不行,我就去申报奖项,嗯,不行就花钱,我就不信以我的才华,诺贝尔评委看不上,都是国内那帮家伙嫉妒我的才华。“

  ……

  最近的一篇:明天我还要去找她,我实在忍受不了她有一天在别人的怀里笑成傻瓜!啊啊啊!

  薛轶起初是笑着看的,看到后来真的想把想把以前写这个东西的自己捶死,铁锤砸碎的那种。

  这什么跟什么啊!

  就算是一般写日记都尽情释放人性里的阴暗面,问题这也太阴暗的不像话了吧!

  逗比、弱智?

  还尼玛有点猥琐!

  你算哪根葱,配别人打压?

  还诺贝尔,呸,恬不知耻!

  薛轶可算明白自己以前在大学别人看他都跟看傻子一样了,为什么越混越惨,这简直是失心疯啊!,

  想提升写作能力不拼命努力,就知道在这空想,能成功那才见鬼了。

  薛轶悄悄拍拍胸脯,小声道:“还好我被社会毒打一遍之后,痊愈了。”

  “过去那叼人实在可怕。”

  之后,薛轶就将日记放回去了,锁的铁紧,合计着哪天趁没人毁尸灭迹。

  经此一遭,他对自己的过去再没有任何想了解的想法了,鬼知道又翻出来什么耸人听闻的东西,还是与过去那个人彻彻底底做个切割吧!

  现在干什么呢?

  重生不做文艺青年的大方针是绝对不变的!

  可惜现在才2010年,手机网速太慢,不然还能逛逛比乎提个问什么的,莫名奇妙重生了,接下来该怎么办!

  今天周末,没课,见见班里那些嫩如小花芽儿的小姐姐是没机会了。

  逛逛校园吧!

  印象中,都市小说里重生流主角,只要逛校园,必偶遇美女,或者碰到讥讽自己的经验宝宝。

  不知道能不能碰到几个这样的傻叼,让爷乐一乐。

  薛轶掏出自己的翻盖手机,下午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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