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黑太子
某太子看好冯铨的主要原因就是这货运气上佳,左右逢源,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能屈能伸,当孙子比钱谦益还厉害。
脑子聪明,口才不错,饱读诗书,还能舞文弄墨。推杯换盏,高谈阔论,跟同僚们吹吹火车更不在话下了。
朝廷里的饭桶有很多,蛀虫也不算少,但公私兼备的人就寥寥无几了,冯铨算是为数不多的“稀有动物”。
只找个酒囊饭袋去当欧洲特使,那就不用在礼部里挑了,干脆去茶馆里找个说书的就行了,人家还能说得津津有味。
过于苛刻与自律的人也干不了这个差事,一脸严肃,即便去了酒会与舞会,也跟根木头一样,非常不利于业务发展。
这个差事的主要任务,就是必须保持与欧洲几个大国的友好关系才行,这种战略就是所谓的制衡!
玩平衡外交的人,必须脑子活泛,懂得因势利导,避实击虚。还能拉拢和利用盟友,前牵制潜在敌人,通过各种渠道搞来有价值的情报。
所以某太子考虑再三,矬子里面拔打个,也就是眼前这厮能够勉强就任了,无非是让他顺手看好小肥宅,大不了每年多花点银子而已。
“殿下所言极是,臣定督促礼部官员尽快学习外语,臣也要与时俱进,不敢有负圣恩!”
冯铨觉得自己往后二十年都被太子爷给安排妥当了,不过想来是个天大的肥差,就任虽然远了些,可离得近哪还有肥差啊?
全当是种修行与历练好了,再说定衷王是当今太子的亲弟弟,以后的大明藩王,可能是最重要且实力最强的一个藩王。
伺候好定衷王,只要这位小王爷心悦诚服,以后说不定自己还能在定衷王的藩国里当个首辅之类的差事,如此一来,全家就有了退路了。
担任此职有利有弊,终究利大于弊,那就可以欣然接受了,除非自己在定衷王出国游学之际身体有恙,否则断然没理由将如此肥差拱手相让!
“嗯~!好,爱卿用心便是了。此事本宫只说与爱卿一人,朝廷尚未知晓此事。若是走漏了风声,让朝臣们知晓,那如此肥差就不一定归爱卿了!”
既然是只贰臣,那就一定要榨光其剩余价值才行。
往后近二十年,冯铨都得老老实实为朱家效力。
等到了欧洲,想投诚都不可能了。
冯铨只有忠于大明,才会体现出自身价值。
一旦投靠了新主子,失去了特使的光环,那就屁都不是了。
“是,臣遵命,臣定当守口如瓶,万不敢向外透露分毫!”
冯铨还没傻到砸掉自己的金饭碗,这可是纯金的,等到走马上任,一年的俸禄绝对能造出一个脸盆大小的金饭碗,说不定还绰绰有余呢。
“哦,对了。适才忘了说,待爱卿赴任特使一职,全家成员皆可随行,主要是直系亲属,包括旁系在内,不超过三十人。主要是此职工作在万里之外,一旦家中有事,根本无法及时得知,况且家人在周遭,也好便于照顾日常起居。”
这就没必要用家属当人质来扣着不放了,十万两银子都花了,不差这点累赘了。
“殿下如此厚恩,臣无以为报!”
冯铨也不意思问相关事宜,毕竟还是七八年之后的事情,太过急于求成容易让太子爷心生反感。能让家眷随行,真是再好不过了。
“之所以如此安排,是因为眼下欧洲的医疗水准略逊于大明,往后会逊色更多。爱卿身边若无女人陪伴,久而久之,难免会感到孤单寂寞。本宫可是担心节外生枝,导致爱卿身体有恙,以至于影响到日常工作。待出行之前,爱卿若是有意再纳新妾,便可一并带上随行。”
那边可是什么病都有,一不留神,染上就是大麻烦,还会殃及小肥宅,除了国王、诸侯、领主之类的高层,其他人最好少接触。
“是!臣遵命!臣定当洁身自好,万不敢有他念!”
对于西夷,尤其是西夷女人,冯铨只是好奇而已,根本就没啥深入了解的想法,比较起来,还是对娇俏婀娜的“瘦马”更为喜欢。
“这还是其次,本宫是怕爱卿无法力克西夷女子,折我大明威风,呵呵~!”
冯铨今年四十五岁,等七年之后出门,也就五十二岁,按天机还有二十六年可活,算是相当能苟了。
身体没啥大病的话,那就说明很抗折腾,让他去欧洲是最合适的人选,至于其他,某太子还没想那么远。
“……臣……”
“好了!爱卿无需当真,玩笑话而已。只要了解对方身世背景,充作枕边人也无妨,不过要恪守机密,不能被美女细作给探听到,那便是落到对方布下的陷阱里了。往后本宫还会教授爱卿如何甄别、如何沟通、如何应对等方面的知识。对外交往,简称‘外交’,看似与礼部的日常工作相差不大,其实非常特别。从业人员当须具备三点,那便是胆大、心细、脸皮厚。爱卿这三点都具备,尚缺乏相关知识。有些本宫会教授与你,有些则须厂卫教你。别紧张,厂卫教你的知识便是在对方没有警觉的情况,如何去打探消息,尤其是军事方面的情报。一则有价值的情报,关乎数万,甚至数十万人的性命。本宫让驻倭国领事丘民仰所做的,便是此事,如若不然,每年干嘛要给他两万两银子去支应?所幸来我大明的术士颇多,爱卿在掌握一定的知识后,便可有的放矢了,能从汤老师的嘴里套出话来,便算是爱卿小有所成了,往后前往欧洲,也能如鱼得水!”
先拿厂卫练手,然后用老汤去升级,等磨得差不多了,那就算是可以出徒,可以在外开场子了。
“是,臣定虚心学习,不敢有丝毫放松!”
被太子爷这么一说,冯铨又开始觉得就任这个肥差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容易。
“好了,爱卿,今天本宫只是提前知会一下罢了,往后才会与爱卿细说相关事宜,眼下爱卿可准备出关与漠南金矿附近部落的酋长商谈合作之事了,这才是当务之急。此事不光本宫希望尽快落实,朝廷更是如此。爱卿想必也知晓是役王师取得大捷,需要兑现的赏银高达七百万两之巨,加上其他方面的支应,总计超过一千万两。爱卿来之前,李侍问已经来过了,原因就是太仓即将告罄。本宫这里也不是次次都能拿出数百万两银子出来的,而且这钱很多还要向储户支付利息的。朝廷现在财务压力极大,能早一天开采金山,便可早一天减轻财务压力。待金山可以开采,山西境内的大量灾珉也有地方安置,每个灾珉背后都是一户人家,灾珉赚到了钱,他们的家眷自然也能吃饱穿暖了。如今王师取胜,虏酋新败,檬古部落却并未遭到重创,爱卿前去便是最好的时机,至于能否达成一致,边看爱卿的本事了!”
皇太鸡走了,但这货造成的损失还在,而且是个巨大的窟窿。
怎么填上,那就得看这趟出关能不能有所收获了。
由于林丹汗早就挂了,漠南檬古诸部与大明的关系也中断多时。
己方突然表示重归于好,放牧的答不答应,某太子也吃不太准。
所以才要送份礼物,略表寸心,要不然对方不答应,自己也没辙。
金矿位置在关外,明抢的话,宣大的部队能不能打赢漠南檬古都两说。
真要大打出手,结果如何倒是不用急于知道,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朝廷绝对会破产!
急着开金矿的原因就是荷包要见底了,这样还再要打一仗,不是自寻死路么?
万人规模的战斗,一次就得五十万两起步。
打成拉锯战的话,上限可能就得飙升到两三百万两之多。
就户部这种状况,哪还承受得起啊?
冯铨就是为了户部才出关谈判的,要不然等着放牧的自己登门拜访多好呀!
“臣铭记殿下叮嘱,为国为珉,于情于理,臣都会全力以赴,使出浑身解数!”
冯铨没跟檬古人打过交道,对于檬古人的认识,仅仅限于城内那些从关外来的贩售牲畜的商贾而已。
“臣追击大军尚未归来,爱卿可翻阅相关书籍与卷宗,本宫赋予爱卿决断之权,但凡规定条件之内的内容,皆可由爱卿自行处理,无须再行请示本宫。规定条件之外的,待回来再行商议。本宫会让杨文岳陪同爱卿出使,若有难以决断之事,也好商议一番,再行定夺。”
放牧的对于躺着赚钱这事感不感兴趣,某太子说不好。
不过只要他们足够懒,也不愿意继续为皇太鸡卖命了,这事八成是有机会谈妥的。
你们真要是觉得奇货可居,死守金山不放,那就别怪大明使用绝户计——天花炮弹!
皇太鸡的辫子大军已经尝过了,你们要是觉得好吃,也可以品尝,完全免费!
天花开路,所向披靡!
大明对草原没兴趣,皇太鸡也没兴趣。
所以放牧的最后投靠哪边,就要看哪边出的价钱更高了!
皇太鸡所能开出最高的价钱,也就是和亲、抢劫以及入主中原之后分点宅院和田地。
某太子不会给放牧的宅院和田地,但可以给他们大把的银子,他们想买啥都可以。
只要同意与大明合作,哪怕在草原上建造一座气势恢弘的城池都行。
把漠南檬古的贵族都变成奇懒无比的猪,那就是某太子的最终目标。
对于“这群猪”,某太子也不打算养肥再杀,只要别碍自己的事情就行了。
有了漠南檬古的范例,再说服漠北檬古就相对容易一些了。
因为先修好从京城通往金山的铁路,再修筑从金山去往漠北的铁路。
最终的目标就是直抵西伯利亚南部地区,这样便能使大明的势力控制到贝加尔湖以北一带了。
没有铁路作为运输兵员与物资的渠道,想要驰援数千里之外的明军是不可能的事情,连日常的补给都做不到。
整个战略的第一阶段就是说服金山一带的土著们,让他们明白,以后不用再打仗了,每家都可以躺着赚钱。
他们每家都是牧珉,除了放牧的收入之外,几乎就没啥赚头了。
一下每年都能收获几十两银子,还能用这些钱买平价的大明商品。
大明还能打包他们所饲养的牛羊,让他们的特产不愁卖。
貌似没有比这更为优厚的条件了,连皇太鸡都不可能做到。
某太子再用得到的牛羊了饲养规模庞大的狗腿子,牛皮羊皮做成的商品再返销草原。
这就叫正二八经的“良性循环”!
一座金山少说也能安置十万矿工,两座金山同时开采的话,那就可以有二十万矿工同时作业。
一个矿工养活五个家人,二十万矿工的背后就是一百万人,等于山西北部村庄的壮丁都可以出关打工。
西历三月初开工,十一月末收工,工作九个月,回家休息三个月,跟种地一样,不过无须靠天吃饭。
家里的地还有一份收成,只要不绝收就能填补点。
有了矿上的收入,绝收也无所谓。
由于金山是露天矿,没有坑洞垮塌活埋矿工之类的事情发生。
壮丁们看到矿上的情况,心里不害怕,这样才便于大规模的开采。
这些本来都应该是冯铨想的,但某太子都得替他去想。
就像为户部张罗如何开源节流一样,不然这会儿户部早就饿死了。
某太子将自己所想的都已经写到纸上了,再逐条整理出来,斟酌好相关的文字,最终形成书面文件。
等冯铨看的时候,已经是逻辑清晰,有理有据的内容了,双方只要针对里面的条件进行商讨便可以了。
要是时间再推迟俩月的话,那就相当于某太子的寒假作业了……
“殿下!好消息!”
“哦?”
干脆赐名杨进朝叫“好消息”得了,从他嘴里,尽是好消息!
“殿下,工厂做好了第一批羽绒服,总计五百件!”
“待本宫一观!”
羽绒服样品其实早就做好了,但尚衣监都是精工细活,也就是为了满足后邸的需要,不可能惠及外面。
某太子是要将这种东西推向市场的,而且造价比棉花要低,可以军珉两穿。
这会儿送来的都是工厂里的女子制造的,质量如何还得眼见为实才行。
根据某太子的要求,针对不同收入顾客,用了三种布料。
最上等就是绸缎,中等是细布,下等是粗布。
上等针对的就是土豪,下等满足军方和穷苦百姓的需求,中等自然是面对殷实人家。
这玩意当然没有直接穿裘皮暖和,但除了白色裘皮显得高雅华贵之外,其他颜色难免让人看了有种一大坨在移动的错觉……
羽绒服就不一样了,由于可以选择布料的种类与颜色,土豪们大可以喜欢什么颜色就穿什么颜色。
绸缎颜色与花样繁多,比裘皮的选择面更广,由于羽绒服内里填充的是鸭绒,也不会让土豪们穿起来感到不适。
价钱越高的款式,外面与里面的用料也就越发的上乘。
某太子的设想就是这玩意比裘皮的款式更多,更为靓丽,比普通棉衣更为保暖,算是取长补短之作。
“妙!绝妙!无以伦比!美不胜收!天下才学供十斗,殿下自占九斗!”
冯铨看了半晌,不助地咋舌称道,又开始习惯性的拍马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