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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龙佳婿》第七百五十五章 新婚

作者:府天 字数:3695 书籍:乘龙佳婿

  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张园的这一场婚事,最初在京城中人想来,那就应该是这般冠盖如云,衣香鬓影,珠光宝气。毕竟,以赵国公府朱家的气派,以朱大小姐的豪奢,到时候总有不少勋贵甚至文官会给张寿这个暴发户面子,于是去张园凑趣。

  宝马香车塞满路,笙歌燕舞夜不眠,那才是应有之义,就和这一夜赵国公府那通宵达旦喜庆的情景一样——之前已经去过赵国公府朱家参加朱廷芳婚礼的人甚至声称,这一次赵国公府嫁女儿,那简直是比之前娶儿媳妇办得更加盛大。

  然而,偏偏张园这一夜最大的新闻不是那些特意去给张寿做面子的勋贵,比如说渭南伯张康和襄阳伯张琼等人,也不是张寿那些出身显贵,如今名气也越来越大的学生们,而是来自各地的名士贤达以及他们的学生。

  这些在士林之中也算是颇有名气的各方来客,占据了整整三十桌席面,而且当场认承将去公学讲学,甚至于将留在公学执教一阵子的,竟是十之五六。哪怕很多人在背后说那都是因为老太师葛雍亲自为关门弟子造势,陆绾和刘志沅居功至伟,然而,这毕竟是张寿的婚礼。

  于是,这场婚礼,有人羡慕盛大,有人暗骂奢靡,有人感慨群贤荟萃的风光,也有人大骂人醉翁之意不在酒,挂羊头卖狗肉,甚至对那些附从者也暗自不齿……但无论外人怎么说,都影响不了张寿的一夜颠鸾倒凤,鱼水之欢。

  尽管很想效仿一下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的逍遥,毕竟,张寿可没有朱廷芳那样勤勉。婚假只休两个半天,加在一起也只一天的壮举,他是不可能做出来的。奈何一大早从沉沉的睡眠后睁开眼睛时,他却发现,枕边空余幽香,他的新婚妻子却不见了。

  就好似那旖旎缱绻的新婚之夜,就只是他的南柯一梦。

  就在张寿支起半身,有些茫然地环目四顾时,他发现帷帐打开,又听到外间隐隐传来了朱莹那清脆的声音:“阿寿这些天累得什么似的,让他多睡一会儿吧,反正娘也不会计较这个。对了,今天不要再穿那些青的,那件银红色的袍子就很好,既是新做的,不上身可惜了。”

  一旁传来了女子压低声音的提醒,张寿一时有些听不分明,但很快,朱莹那清脆的声音就再次传来。

  “湛金你担心阿寿不爱穿红的?嘿,平时他很少穿,不代表他真的就不喜欢。他这个人我最了解不过了,因为青色好搭配,各种同系的颜色又多,不用动脑子,真要有人说他重样,反过来他倒有话说。而且,你指望阿六会知道怎么给他搭配衣服?现在有我,当然听我的!”

  面对这霸气的发言,张寿忍不住揉了揉眉心,随即正打算就自己的颜色品味发表一下定论时,他就只听到外间传来了阿六那弱弱的声音:“少爷好像醒了。”

  “咦?”

  随着这一声轻咦,又是一阵脚步声,张寿就看到朱莹一阵风似的出现在了他的面前。他目不转睛地盯着那颜色鲜艳夺目的衣裙看了好一会儿,没想到却迎来了朱莹有些嗔怒的一瞪:“看什么看,这又不是大红色,这是樱桃色!,和昨天晚上的新妇衣裳不一样的!”

  “你知道各种青色绿色,知不知道红色也分很多种?”

  “单单浅色的红色,就有妃色、品红、桃红、海棠红,稍微深一些的,那便是石榴红、樱桃色、银红、大红,朱红和丹色却也差不多。再深一点,那就是绛紫、胭脂色和茜色……你以后穿衣打扮,可不能千篇一律,家里各色鲜亮颜色的好料子多着呢。”

  说到这里,朱莹方才俏皮地眨了眨眼睛:“我可不希望京城的大姑娘小媳妇觉得,她们往日里最憧憬的谪仙人如今成了婚就黯淡无光了,我要你比从前还更光彩夺目!”

  张寿还能说什么?他叹了一口气,直接举双手投降道:“娘子,我还一句话都没说呢,你就排揎我一堆。我对颜色确实没有那么多研究,也不知道光红色就有那么多种……所以娘子要给我做什么颜色的衣服都行,总之,我就是个衣架子,任卿卿打扮,行了吧?”

  朱莹猛然想起了昨夜耳鬓厮磨时,张寿说她多一分嫌肥,少一分嫌瘦,环肥燕瘦的缺点全都没有,那就是十足十的衣架子,还引申出手感之类很多让人想着就面上发烫的对话,她刚刚那点强势登时飞到了爪哇国,一时嗔道:“胡说八道,什么卿卿,什幺娘子,难听死了!”

  嘴里这么说,她脸上却挂着欣悦的笑容,径直在床沿边上坐了下来,见张寿已然坐起身,她就伸手从身后的湛金和流银手中接过衣服,一如那些伺候丈夫的新妇一般,为张寿穿上那一件件衣服。她的动作明显很生涩,只是那眉梢眼角,却挂着毫不掩饰的柔情蜜意。

  而新婚之夜能让妻子满足,对于一个男人来说,那当然也是非常得意的一件事。因此,张寿没有拒绝朱莹那一点都不熟练的伺候,当最终穿戴整齐之后,他没有仿效古人那般为妻子画眉取乐,而是顺手牵了朱莹的柔荑,手指在她掌心轻轻刮了几下,就施施然出了内寝。

  而跟在后头的湛金和流银虽说没察觉到那些小动作,但看到那十指相握,忍不住都对视一笑。怪不得太夫人当初在老爷和大公子相继传出不好的讯息后,会那般撮合这两人……要是她们早早知道自家小姐的姑爷是张寿这样的人,一定也会如戏文中的红娘那般拼命撺掇!

  虽然但凡做丫头的在接受各种教导时,红娘全都是最大的反面例子……

  因为自己起晚了,时辰已经不早,再加上往日张寿常有陪着吴氏用早饭的习惯,这一次干脆就携着朱莹一块去了。而吴氏早早就在房中等了又等,此时终于见到两人同来,衣袍鲜亮,容光焕发,分明是心满意足的表情,哪怕她早知道必定如此,却还是笑得合不拢嘴。

  而她坚持只肯受了张寿和朱莹半礼,声称大礼该等到了家庙拜祭父母再行。不但如此,等两人行过礼后,她接过朱莹孝敬的衣衫鞋袜,却又把儿媳妇拉到了自己身边坐下。

  “莹莹,你从前刚到村里就说要留下,我虽说欢喜,却也不敢去想,你对阿寿竟然会一见钟情。我见识浅薄,可也知道,男女之事,如果女子先动心了,大多数男子自恃得到了美人倾心,往往会不知道珍惜……莺莺便是最好的例子。”

  吴氏说起崔莺莺,不禁又想起了当年的张寡妇:“娘子曾对我说,莺莺深锁内院,寂寞无人懂,所以才会被红娘挑唆,陷在了张生手中,生死荣辱,不过是张生一念之间。《莺莺传》里,张生始乱终弃,莺莺就没有好下场。《西厢记》中张生有良心,莺莺方才得以圆梦。”

  “所以那时候见了你,我便在心里想,像你这样性子直率真挚的姑娘,如果真的愿意嫁给阿寿,我一定尽力促成。若是阿寿真的无意,那也绝不能让你受到伤害。总算阿寿没有耳昏眼花,也没有心如铁石,他到底也喜欢上了你。”

  一口气说到这里,吴氏见朱莹先是惊愕,再是沉思,最后则是颇为感动,她就一字一句地说:“当初娘子和相公不离不弃,虽然最终都寿元不永,但终究有过一段最好的时光。如今,我也只希望你们能够相扶相助,白头到老。”

  说到这里,吴氏就转头看向了张寿,面色中带出了少有的严厉:“阿寿,你日后一定要好好对莹莹,绝对不能辜负了她。”

  到底谁才是亲儿子啊……张寿心里暗自吐槽了一句,随即方才想到,自己也确实不是吴氏的亲儿子,只不过她对自己就如同护雏的老母鸡一般,常常保护过度而已。

  然而,当新媳妇娶进门,家里的地位看上去就不同了——很明显,吴氏觉得朱莹对他,比他对朱莹更用心。他这简直是比窦娥还冤啊,感情这码事,能从谁先心动开始算吗?

  可想归这么想,当看到朱莹那笑容明媚而灿烂,拉着吴氏说了他一大堆好话,就差没替他做保证时,张寿还是不由得哑然失笑。只要在朱莹心目中,他确实是最好的,那就够了。

  眼见婆媳俩简直好得如同母女,他不得不煞风景地咳嗽了一声:“娘,什么时候吃早饭,我已经肚子空空了。等吃过早饭,我再带莹莹去家庙。”

  “看我这记性,都忘了这件最重要的事!”

  吴氏顿时笑了,当下就连声吩咐人送了早饭来。当眼见那偌大的桌子上琳琅满目摆了一大堆,就连朱莹也忍不住说道:“娘,这是不是太多了?我就是大肚婆也吃不完啊!”

  “这和你从前家里不一样,从前我们只知道徐婆子的菜包是一绝,后来才知道,她还有一手点心绝活,从前不肯露而已。今天看在你面子上,她不但肯自己动手,还愿意教刘婶这个徒弟,所以今天做了这么多。你一样样尝尝,看看究竟哪些合你的口味。”

  “至于吃不吃得完,你压根不用担心。”吴氏说着就一笑,“喂,你还不进来?躲在门口干嘛?”

  随着外头一声答应,朱莹扭头看见,面色沉静的阿六进了屋子,和她对视时,那眼神仿佛带着笑意,又仿佛带着无辜,她顿时想起这是个超级大胃王,一时就笑开了。

  果然,正如吴氏所说,哪怕是各式各样的点心粥品摆满了一桌子,当张寿和朱莹全都表示吃饱了之后,原本还吃相斯文秀气的阿六立刻放开了,顷刻之间,整张桌子上剩下的碗碟恰是被风卷残云一扫而空。别说残羹剩菜,就连粥碗都是干干净净。

  而吴氏对这种情况司空见惯,此时见状就笑道:“好了好了,时间也差不多了,阿六陪着,阿寿你和莹莹去家庙吧。”

  对于那位从未谋面,只从母亲和裕口中听说的张寡妇,朱莹素来颇为敬佩。在十七年前业王造反,庐王相随,步步杀机的环境里,她的母亲九娘和裕妃能够相携从寺中杀出一条生路,那是因为她们彼此知心,相交多年,又是两个人。

  然而,张寡妇却孤身一人逃出生天,在遇到大腹便便的母亲和裕妃之后,也没有只顾自己,而是带着她们躲去了自己家,这就不是大智大勇,而是大仁大义了。

  因此,当朱莹跟着张寿进了家庙,按照礼制拈香行礼之后,她见张寿起身之后默默祷祝,她就忍不住盯着那一副画像看了好一会儿,这才嫣然一笑。

  “母亲,我是您的儿媳妇。您虽然去得太早,但您见过我的,因为在我刚刚出生的时候,就是托了您的福,我才能平平安安出生在这个世上。所以,您是我的救命恩人。”

  “民间有田螺姑娘报恩的故事,现在我嫁给了阿寿,但这不是报恩,因为我对他一见钟情,等相处一段时间,了解他的性情为人之后,我就更喜欢上了他。我想,这就是缘分。”

  “所以,谢谢母亲您当初救了我,也谢谢您拼死生下了阿寿。我没法想象,如果我没有遇上他,那么我会嫁给谁,会过什么样的日子。在遇上他之前,我在京城也算见过无数男子,但没有一个看得入眼。他就好像是老天赐给我的宝贝,让本来就幸运的我更加幸运。”

  说到这里,她方才瞥了张寿一眼,随即得意地挑了挑眉:“但是,阿寿他之前竟然还躲着我,还觉得我是麻烦,幸亏他慧眼识珠,否则我就算再喜欢他,也只能放弃了。现在,我跟着他来给母亲您行礼,一是禀告我们的婚姻,二是想求得您的祝福。”

  “您一定要保佑我和他全都长命百岁,保佑我们的儿女也像我们这样聪明俊美,幸福美满!对了,您也一定要保佑娘也平安喜乐,多福多寿,她真的很不容易……”

  听着朱莹在那认认真真地说个不停,张寿只觉得心头一片宁静。在这个无疑是异乡,甚至可称得上异域的地方,他终于不再是孤单一个,他有一个同路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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