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火镇?一个偏远的小镇,也会有人施粥赈灾?”
赵莽明显有些将信将疑,在他的见识里,这种事极为罕见。
他出生于赵家庄,二十五岁从军打仗,打了整整十年的仗。
这十年里,他走南闯北,大秦的各处战场,都留下过他的脚印。
在他的印象里,越是偏远的地方,越是远离帝国皇权的地方,越是黑暗和不公。
像流火镇这样的边陲小镇,应该充斥着各种黑暗的剥削和不公的压迫,为何会出现“施粥赈灾”这一类的善事?
就算是朝廷开仓赈灾,也应该设在飞云城,不应该出现在皇权难下的边陲小镇之中。
“没错,我就是从那里出来的。施粥的人名叫柳法,人称法爷,年纪轻轻,英明神武,一人号令两大家族,已经赈灾好几天了。
看你们的样子,应该是外地的兵卒,你们不知道那两大家族坏事做尽,各个吃人不吐骨头。没想到一物降一物,被法爷给降住了。
对了,我还要去砍柴,不说了。”
这位逃难者手持斧子,显然是吃饱喝足了,决定去砍柴自力更生。
‘柳法?法爷?没听说飞云城的驻军,有这么一号人物,不是军伍出身的?’赵莽心生疑惑,对柳法越发好奇。
“大哥,我们就去流火镇吧,那里有吃的,兄弟们饿的不行了。”
身后的十三位部下,异口同声,全都希望赵莽前往流火镇。
他们称呼赵莽,不是以军伍中的官职,而是以“大哥”相称。
因为他们都来自同一个地方,赵家庄。
赵莽从军之时,带着赵家庄五百青年,一同加入了秦军。
他是这五百位兵卒的统领,官至五百主,但弟兄们仍叫他大哥。
只可惜,半个月前小剑山一战,他与罗斯氏族的部队碰上。
惨败。
阇国嗜血魔的军制,不像秦国一样统属皇帝,而是各大门阀世族的分别掌控着氏族兵马,由始祖教会下令调遣。
罗斯氏族的部队,经常活跃在飞云城一代,祖上曾出过一位圣阶男爵。
虽说近五十年圣阶跌落,但男爵的血脉之力仍未散尽。
半个月前,赵莽带五百人部队,在小剑山撞上罗斯氏族的一百位血魔军。
那一战极其惨烈,赵莽的部队以惨败收场。
斩杀七十三位血魔兵,付出了阵亡四百八十多人的代价。
五百人的部队,只剩下了他们十四人,从战场逃离出来。
他们是残兵,赵莽是败将。
他们近距离见识到了高阶血魔的可怕,心底里最后一丝抗争念头,彻底熄灭了。
现在,他们只想回家,只想赶快回到赵家庄,过几天安生日子。
赵莽对十三位残兵许下承诺,一定带他们回家。
一定会回到赵家庄。
从此以后,侍奉他们的爹娘,苟延残喘,再不进入战场。
“走,兄弟们,去流火镇讨些吃的。看看那个柳法,到底是何奇人。”
赵莽背起一个包裹,包裹里面装着一个黑色铁盒。
黑色铁盒有脑袋大小,赵莽一直背着它,形影不离。
这个铁盒,是秦阇战场上的一位上将军,临死前交给赵莽的。
嘱托他一定将其带给飞云城的城主。
十三位残兵部下,都知道这个铁盒里面,肯定装着宝贝。
但没有一人敢过问。
就连赵莽也从来没有当着他们的面儿打开铁盒。
——
当十四位残兵败将,进入流火镇的时候,消息很快传入许甲运的耳中。
许甲运坐在许家大宅里面,正享受着清洗刘家家产的喜悦,突然听到了这个消息,感觉喜上加喜,是个好机会。
‘一伙儿残兵败将,从西方而来,肯定是战场上的逃兵!
大秦军规,临阵脱逃是大罪,斩逃兵可获军功赏赐。
我正愁没有好礼物献给陆柒公子,那十四颗人头倒是不错。’
许甲运立刻意识到,这是一个献媚陆柒公子的绝好机会。
军武者最好军功,若能将那十四位残兵败将的脑袋献给陆柒公子,让他去换取军功赏赐,自己这条线就算是搭上了。
这样一来,如果自己哪天被柳法迫害,陆柒公子或许能出手相助。
“快!备马!备马!把我那匹天佛国净马拉出来,我要去飞云城!”
——
飞云城南部,矗立着一座五层阁楼,楼内灯火通明,传出笙歌艳舞。
此楼名为醉春楼,养着百千娇娘,存着上万好酒。
这些美娇娘,都是飞云城里的名人,她们都很美,很年轻,懂得如何伺候男人。
用各种方法伺候男人。
这是极尽奢华的风月之地,更是一掷千金的财宝泥潭。
此楼是陆柒公子的财产,也是陆柒公子平日里常待之地。
此时,陆柒公子正带着他的小堂弟,躺在一间房内享乐。
房内有十位年轻的美人儿,各个红裙绿纱,轻歌曼舞。
正中心坐着一位青壮男人,大约三十出头,皮肤白皙,但脸很方、眼很圆,一个鼻子似老牛,一双耳朵似猿猴。
他正是陆柒公子。
虽然他长得并不英俊,但他怀里有的是钱。
见到他的人,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夸他英俊。
钱多了,人自然也就英俊了,
在他的旁边,还坐着一个光头,光头比较年轻,看起来比较羞涩。
“小老弟,怎么回事啊!四叔把你交给我,以后你就吃喝不愁了。别光看啊,摸啊,我钱都给了,不摸白不摸。”
陆柒望着自己这位小堂弟,看他羞涩的模样,想起了自己从前。
这位小堂弟,名叫陆雷,是火枫谷长老陆奔的亲生儿子。
虽然不知道,这位名叫陆雷的小老弟,到底为何留着光头。
但陆柒望着陆雷那一个锃亮的光头,倒觉得别有一番气质。
“嘿嘿,堂哥,那我就摸了啊。”
陆雷抓着一个姑娘,拉到了自己身旁,随后伸出两只粗糙的手,揉搓着姑娘的头发。
姑娘本来秀丽的发型,被他揉搓的杂乱无比,像是鸡窝。
甚至,陆雷还情不自禁的拔下姑娘的头毛,想把她也薅成光头。
姑娘吓得立跑开了,显然心里和肉体上,都受了巨大刺激。
陆柒公子眉头紧锁,望着这个小堂弟,心想:我这位小老弟……脑子有点不正常啊……
“柒公子,流火镇的许甲运许老爷前来拜见,说有一个重要的好消息,要告诉您。”
一位部下忽然走入这里,向陆柒禀报来者是谁。
“许甲运?这老小子前些日子给我送了那么多金银,也不说到底有什么事儿。今天来此,难道又是送金送银了?”
陆柒有些惊疑,不明白许甲运到底是什么意思,但白送的金银不要白不要。
反正他手里有兵,真要是有什么陷阱等着他,他也不怕。
直接带兵屠了许甲运一家,就什么陷阱也没了。
“进。”
陆柒一声呼和,许甲运立刻走了过来,毕恭毕敬向陆柒行了一个旧式礼仪,随后没有废话,直接表明了来意。
“这么说,一伙儿逃兵进了流火镇?不知是那一支部队的?十四颗逃兵的人头,确实能换不少军功,许老爷给我带来的这个消息,可比之前那些黄金白银,更令我心悦啊。”
听了许甲运的话,陆柒来了兴趣,向着门外大喊一声,“朱虎!”
“在!”
一位身高两米,披甲戴盔,黑肤光头的青年汉子走入屋内。
他叫朱虎,是大秦在册的军武者,也是陆柒公子的贴身护卫。
朱虎的实力非同凡响,算得上陆柒驻军之中,气血修为最高者。
甚至连陆柒公子的修为,都略逊色于他。
他所修一门十全功,炼的全是肉身劲力,全身肌肉健硕如牛。
气血爆发之下,一拳能击碎四米宽的巨石。
他也是个光头,陆柒部下的狠人儿,基本上都是光头。
但,一个人似乎不太稳妥,那一伙残兵败将的实力尚且未知。
于是,陆柒公子又向着门外呼和一声,“雷顺!”
“是!”
另一位穿着黑袍,腰配黑剑的青年人,大步踏入屋内。
他是陆柒公子的副官,雷顺。
当初,他奉命去流火镇的火枫谷,向陆奔长老索求丹药。
但没想到半路遇上个“柳法”,被柳法的通天法能吓得肝胆俱裂。
如今,陆柒公子喊他出列,或许是要他再去流火镇执行任务。
想到这里,副官雷顺的心脏怦怦直跳,一直在心中祈祷:可千万别遇上那个柳法,那么巨大的火球,我可顶不住。
见他们两个已来,陆柒下了命令。
“你们两个,同许老爷去流火镇,试试那一伙儿残兵败将的实力。如果太弱,直接砍了脑袋带回来。如果稍有潜力,就把他们活着带回来,我要收入麾下。明白么?”
“明白!”
朱虎和雷顺,转身离开醉春楼,同许甲运返回流火镇。
——
赵莽及其部下进入流火镇的消息,也传入了柳法的耳中。
只不过,比许甲运晚了三个时辰。
因为柳法白天一直在藏书楼内翻阅古书,门徒即使得到了这个消息,也不敢贸然闯入藏书楼,最怕打搅了柳法的安宁。
当柳法走出藏书楼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天已经黑了。
这时门徒才将这个消息,告知了柳法,足足晚了三个时辰。
“这一群逃兵,难道是许甲运请来的杀手?是为了对抗我的?”
带着这个疑问,柳法立刻离开火枫谷,去往残兵们的藏匿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