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屠户的话让裴铮的脸色变得有些不太自然,他也很想知道朝朝去了哪里,本以为朝朝说的回家是来东水乡,但如今瞧来,也不是这个地方。
“她尚在京城。”裴铮并不预和旁人说的太过详细,却因为担心被人觉察,就半真半假的扯起谎来,“孩子还小,离不开她。”
“你们有孩子了?”张屠户的声音里面多了一些惊讶,要知道在东水乡的时候,朝朝是一直怀不上的,总之在乡下,家里添丁是一件大喜事,张屠户也顾不得其他,连连的恭喜裴铮。
“真是为朝朝感到高兴,你们夫妻俩总算是圆满了。”
张屠户的话听得裴铮一阵恍惚,他含含糊糊的点头,嘴角扯出一个比哭还要难看的笑容,“是…朝朝她,很高兴。”
裴铮垂下眼眸,他们一同陪伴孩子的画面还历历在目,他们约定了要给孩子取名字,如今孩子的名字都没有定下,但朝朝已经离开了他。
“朝朝既然生了孩子,你怎么回来了?”张屠户的心里泛起嘀咕,可农民的心思大多都简单,压根想不出一些弯弯绕绕的。
裴铮自然不会说自己是过来干什么的,只说是朝朝舍不得东水乡的屋子,他恰好要来江南一趟,就回来瞧一瞧。
张屠户刚想说话,外头院子里聚拢了一群人,全部都是和张屠户有一样心思的,如今看见裴铮,面上真是要多尴尬就有多尴尬。
为掩饰心虚,几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和他打招呼,均问起朝朝的近况,裴铮脸色僵硬的解释着,解释到最后,他已不知自己解释了什么,只是答应他们,明早会挨家挨户的送红鸡蛋。
等村民们都离开之后,裴铮才更仔细的环顾着这间屋子,屋子并不大,从前只有两间屋,一间是朝朝住的,一间是他养伤时候住的。
裴铮走近那熟悉的屋子,许多记忆在脑海中浮现,那时候他刚刚清醒,根本还动弹不得,吃药都是朝朝一口一口喂得,他嫌苦,不太肯喝。
朝朝便总是会安慰他,只不过朝朝不会说话,不会写字,他也看不懂朝朝比划了什么,只能胡乱猜测,时常鸡同鸭讲,惹得朝朝很是心累。
当他终于有一回猜对了朝朝的想法,她冲他笑的很开心,那时候裴铮在她的眼睛里,看见了星星。
乡下的房子并不隔音,时常会有邻居过来和朝朝说话,大家都知道朝朝救了一个陌生人,纷纷劝她不要为别人浪费银子。
可朝朝却说她不能见死不救,不然会良心不安。
裴铮的伤养了一两个月才彻底好转,伤好之后便绑着朝朝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只是他那时候失去了所有记忆,压根没有什么常识。
可就算他不曾失忆,也是不会种田的。
他曾帮过无数的倒忙,让朝朝很是头疼,村民们因此嘲笑他是个傻子,裴铮不介意别人怎么想的,但是他却在乎朝朝的想法。
郑重其事的告诉她,自己不是傻子,只是忘记了一些事。
那时候朝朝对他比划了什么?
裴铮从记忆中抽身,
想起朝朝对他比划的手势:我从未觉得你是个傻子。
眼泪不知不觉顺着他的脸颊落下,
他恍恍惚惚抬眸,摸着那温热的液体茫然。
这间屋子里,到处都是属于他们的回忆,他避无可避,无处可逃。
翌日一早,裴铮亲自去镇上买了红鸡蛋回来,挨家挨户的送过去,收获了村民们真挚的祝福,大多数人都是和张屠户一样的心思:你们夫妻俩总算是圆满了。
他们不知朝朝和裴铮的身份悬殊,只是一声一声的恭喜他,在这里,他们叫他阿阳,在村民的眼里,他不是镇南侯府的世子,他只是柳朝朝的丈夫。
仅此而已。
一个多月之后,裴铮终于回到京城,他在江南足足呆了一个月,几乎把东水乡整个儿翻了个遍,都没有找到柳朝朝的踪迹。
在看到布满灰尘的屋子时,裴铮的心中就已经有所猜测,只不过他并不死心,固执的要找寻蛛丝马迹,以期来找到朝朝的踪迹。
当他知道朝朝当真没有回东水乡之后,彻底的死了心。
逗留了一月之久,终于回去镇南侯府,临走之前裴铮还将他们曾经住过的房子安置好,找了一个还算诚实可靠的人替他打扫和修缮屋子,给足了三年的银两。
裴铮一点也不担心等他走了之后,这家人会拿着银子不办事,他特意去县衙办过手续,虽说以权压人总是要不得,可非常时候总是要有一点非常的手段。
裴铮总想留下些什么,即便是一间空屋子,也不想放弃。
裴铮回到镇南侯府的时候,玖玖已经四个多月,他被阮氏抱在怀中,穿着一件大红色的袄子,像极了年画上的漂亮娃娃。
裴铮温柔的将孩子接过,只是阔别已久,玖玖对裴铮已然陌生,他身上的气息让玖玖很不适应,很快就要瘪着嘴哭起来。
孩子是阮氏一手带大的,真真是谁带大的孩子谁疼,当祖母的一见这模样,立刻什么原则都顾不上,就要去抱孩子。
可裴铮却把孩子抱了过去,用生涩的语气同他说话,“玖玖,我回来了。”
玖玖和朝朝长的很像,五官精致漂亮,皮肤白皙,如今尚在幼年,所有见过他的人都会将他认成小姑娘。
阮氏总是不厌其烦的纠正,说这是他们家的大哥儿。
裴铮“看”着玖玖,仿佛是透过那个孩子在看其他人,这句我回来了,他更想和谁说,其实不言而喻。
玖玖到底还小,在裴铮不厌其烦的哄骗当中,总算是安静下来,他很好奇地看着裴铮,其实还想挣扎,但亲爹抱得实在太紧,玖玖也不再挣扎。
最后,玖玖在他的怀里睡了过去。
孩子沉甸甸的抱在手中,裴铮总算得到了一些满足和安慰。
屋子里很是安静,阮氏并没有过问裴铮江南之行如何,看他这般模样便可以知道,此行一定是不顺利的。
倒是裴铮主动地提了出来
,说自己并未找到朝朝,眼神倒是少了一些茫然,“母亲,您说她会去什么地方?()”
“?()?『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裴铮随意的点了点头,也不知听没听进去,阮氏本以为他会就此放下,哪知道裴铮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
他告诉阮氏,玖玖他要亲自照顾。
白日上朝时便把孩子送来正院,晚上他回府,就会过来接孩子。
“我原本也只是暂时替你照顾这个孩子。你想要自己照顾,也不急于这一时……”阮氏看了眼裴铮,知道自己即将说出口的话一定会让裴铮不悦,但阮氏总是要说的,“待你成亲之后,也有个人可以相互照应。”
“把玖玖交给新妇照顾,岂不是更好?”
谁知阮氏的话音都还没有落下,裴铮就忽然笑了起来,事到如今他已不需要在假装什么,对着母亲更是没了先前的顾及,他的笑容里头多了些嘲讽,“母亲,您知道我为何想要成亲的。”
阮氏没有说话,她如何能够不知道?
只是婚姻一事,如何可以儿戏?
“婚约已经定下,你如今要悔婚,让宋家颜面何存?你让那姑娘怎么办?”
阮氏试图和裴铮讲道理,但裴铮这会儿哪里还能听的进去道理?
他从前就是太讲道理,才会落到今日这般地步,“母亲,是我错了。”
裴铮怀里抱着稚子,感受着孩子身上那赤热的温度,温软的触觉时时刻刻的提醒着裴铮,这是他血脉相连的孩子。
这是他和朝朝的孩子。
但是他却已经找不到朝朝在何处。
“什么?”
“律法言明,已有妻室者,不可二次婚配,违律者,会有牢狱之灾。”裴铮语气平静的背出律法,不等阮氏说话,就认认真真的告诉阮氏,“母亲,我早已经成过亲,如何还能够和别人成亲?”
裴铮有些疑惑的反问,像是在问阮氏,更像是在问自己,他是如何做出这些荒唐事的?
裴铮住在东水乡一个月,住在他们曾经住过的房子里,走过他们曾经走过的路。
见到了曾经他们一起认识的人。
裴铮想起了一件被他刻意忽略的事情,他早就已经成亲,在所有乡亲们的见证下,在天地日月的见证下,他和柳朝朝拜堂成亲的。
她是他的妻子啊。
“母亲,三书六礼,明媒正娶,除了那一纸婚书之外,朝朝,早就是我的妻子了。”裴铮如同自虐一般的想着从前,昔日的甜蜜和如今悲伤的记忆渐渐的重合。
裴铮的眼前浮现了柳朝朝的身影,这些日子他常常可以梦见朝朝,只不过梦里的她再也不会对着自己笑,她面对自己的时候转身离开,走的决绝,并没有回过
() 头看他一眼。
他拼了命的追,却根本追不到她,连一片衣角都没有留住,只能看着朝朝消失在自己面前。
每次醒来的时候,裴铮的心绪总是久久不能平静。
“亭曈,那都是过去的事情。”
“母亲,没有过去。”裴铮态度坚定的打断阮氏的话,语气平静的告诉她,朝朝从前受过太多委屈,错已铸成,他已不知如何弥补,绝不会让玖玖再受同样的委屈,“我要为玖玖正名。”
阮氏闻言皱起了眉头,冷声道,“你可知道你自己在说什么吗?”
“母亲,朝朝是我的妻子。”裴铮的语气非常的平静,他是得有多荒唐,才会觉得让朝朝当妾,他们还能重新开始?
裴铮看到母亲欲言又止,他知道母亲要说什么,也知道该怎样做才是最好的打算,只是他已经办不到了,他无法假装平静,也没有办法娶别人为妻,就算是假装的也不可以。
就算他们之间只是一场交易,也不可以。
裴铮将孩子放在了阮氏的怀中,一撩衣袍,重重的跪在地上,求母亲原谅,“儿恐怕,要做出让父母为难之事了。”
阮氏的眼眸颤了颤,并不想再听下去,但裴铮却已经打定了主意,“明日我会亲自去宋家,和宋然商议退亲之事,母亲说的不错,她是女子退婚一事于她更加艰难,若是宋家有什么要求,还望母亲尽力周全。”
裴铮面无表情的陈诉着,并不觉得被退婚是什么难以启齿的事情。
而且他也笃定宋然会答应,他承诺宋然的,足以让她满意。
“之后,我会和陛下请旨外放,只是我要带走玖玖。”裴铮并不是个喜欢逃避之人,无论朝朝因为什么而离开他,他都不能丢下玖玖一个,他已经没了娘亲在身边,再不能没有他。
“裴铮!你可知道你在说什么?!”阮氏忍无可忍的喝道,“你不要这么糊涂!”
裴铮看着面前不复优雅的母亲,只觉得自己罪孽深重,他究竟做了些什么?让身边的人一个又一个的受到伤害,“母亲,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清醒过。”
“朝朝在我身边的时候,我以为名声,权力,财富是最要紧的,我看不到她的痛苦和委屈,自以为她定能理解我,但朝朝离开之后,我才知道什么是最重要的。”
只是物是人非,最重要的人都已经不在。
裴铮甚至不知道要去什么地方找她。
但无论能不能找到朝朝,他都万万不可能再与旁人成婚。
“裴铮!站住,你会身败名裂的。”阮氏在裴铮的身后喊着他,可裴铮却没有回头。
他决绝的从母亲面前离去,唇边泛起幽幽的冷笑,身败名裂吗?
早在他抛弃妻子的那一刻,他不就已经是个罪人了吗?
阮氏拦不住裴铮。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决绝的离去。
七日之后,宋家主动来退婚,两家分手的体体面面。
两家都以为问题出在自己的孩子身上,
故而并未有太多的争执,可他们两家的体面,却被好事者谣传成为宋然容不下裴铮的爱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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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谣言传的京城沸沸扬扬,成为许多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宋然毫不在意,而裴铮却说到做到,说要为朝朝正名,便不会食言,他拿出了自己和朝朝的婚书,坦言他曾受伤失忆,而朝朝是他失忆时娶的妻子。
一时之间,流言蜚语甚嚣尘上。
裴铮亲手将把柄递给政敌,弹劾奏本如雪花片一般堆积在御书房。
再也没有人关心宋然和裴铮的婚约。
一个乐得不用出嫁,另一个则是什么都不在乎。
一月之后,宋然避走扬州,去外祖家高高兴兴的接管家业,而裴铮则是带着玖玖,去往雍州。
京城很大很繁华,每日都有新鲜的事儿发生,昔日由裴铮闹出来的那些轰轰烈烈,最终被其他事情所替代。
没有人再提起裴铮和宋然之间的婚约,只记得镇南侯世子为寻妻远走他乡的事情。
而裴铮这一走,就是五年。
——
五年后,雍州,贺兰山。
朝朝正和一群农妇一块儿爬着山,倒也不是想锻炼身体,只是想去贺兰山上看看枸杞,同常见的红色枸杞不同,雍州这边的枸杞是黑色的。
产量极少,价值极高,很是珍贵。
当地人都靠采摘枸杞为生,将枸杞卖给城中大商户,再由商户贩卖到全国各地。
枸杞收购的价格并不低,但是贺兰山也不低,就算是土生土长的当地人,想要摘到枸杞,也要费一番功夫。
农户们原本也想自己贩卖,只是他们摘到的枸杞始终有限,满足不了西域商人的需求,只能将枸杞卖给商户,平时靠贩卖苦力为生。
朝朝和她们不一样,她同商户才是一伙的,雍州往西便是西域,从西边过来的不仅仅是西域的商人,还有更远的波斯商人。
几日前打听到再过不久会有新的波斯的商人过来,波斯来的商人,每次出手都非常的大方,从未来过的生面孔,也许会更加的大方。
这就是朝朝出现在山腰的原因,她是来看看枸杞有没有长成,长得什么模样。
她心中有数,才好在波斯商人来的时候,同他们好好的做生意。
只是贺兰山实在是太高,朝朝一个江南水乡长大的姑娘,实在是不太能适应,没一会儿就累得气喘吁吁,脸上还有着不自然的红晕,好在过了五年,她多少是有些习惯。
在朝朝身边做农妇打扮的便是城中富商徐云,她们俩乔装打扮,跟着众人一块儿爬山,徐云是雍州人,比起朝朝的狼狈来,稍稍好上一些。
但也累得够呛,她一个当地主的,什么时候自己爬过山?
若非是拗不过朝朝,她才懒得来,此时此刻徐云压低声音问道,“你可还受得住?”
朝朝那张白皙的小脸被晒的红扑扑的,她其实有些晕,但还是
() 很镇定的点点头,“你别同我说话,我有些累得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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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嗓音并没有太多改变。
只是说出来的话就不怎么好听。
但这并不妨碍徐云喜欢逗她说话,因为每每听见朝朝那软绵绵的声音,她的心就酥了一片。
徐云时常和朝朝开玩笑,说当初就是因为朝朝这把嗓音,才会色令智昏,将朝朝带在身边。
而朝朝根本不搭理她,只是冷着一张小脸反驳:“那时候我根本不会说话,你不过是瞧着我有些用处,才收留我的。”
每当这时候徐云都会装傻,说她那是慧眼识珠。
朝朝虽然挺嫌弃,但心中还是由衷的感激徐云。
她五年前离开京城时,身上只带了二十两银子,不是她不稀罕银子,只是银子多了带不动,还容易遭贼人惦记,银票那就更没有用,到了别的地方,只是废纸一张。
她不过只是让自己不至于太落魄,免得活不下去。
朝朝彼时内心茫然,不知该去往何处,京城是万万不能待的,东水乡也回不去,她虽同裴铮说过自己要回家。
可东水乡那个地方,对朝朝而言不过是一个念想,那间泥瓦房没有她期待的那个人,也只是一个房子而已,她没有什么故土难离的心思。
所以根本就没有回江南,朝朝知道裴铮一定会去江南找她,故而存了骗他的心思。
沿途更是一直都花铜板和人打听消息,最后知道雍州地处偏僻,远离京城,她想裴铮肯定不会来这种地方。
便在雍州安了家。
起初她是在一大户人家府中当丫鬟的,主家人很好,并没有嫌弃她不会说话,反而因为她哑言对她很是照顾。
后来,那家男主人要举家迁往京城,夫人甚至还想带她一块儿走,可朝朝却不愿意,只说京城有她不想见到的人,夫人通情达理,赠与她一些银两,就此断了缘分。
之后,朝朝做过很多工,只要是她可以做的,都去尝试过。
江南鱼米之乡,百姓多富饶,可雍州地处偏僻,远比其他地方要苦的多,大家都是穷苦人,忙着活下去,没有人会因为她长得好看而心生怜惜,只会有人见她是女人而想方设法的欺负。
男女皆有,朝朝并不抱怨,柔弱和眼泪保护不了自己,人善被人欺,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欺凌弱小之事常有,她们欺,不过是欺她哑言,不会说话,无法据理力争。
但有些事情,有一就有二,所以朝朝在第二次被人踢翻饭菜时,拿起了一旁的木棍,也是在那时,朝朝遇见徐云。
徐云是个商人,商人从不做亏本买卖,她起初不过是见朝朝柔柔弱弱却心智坚定,身上实在太过反差,想要留在身边以备不时之需。
哪里知道朝朝之后会逐渐展露出自己的天赋,她聪明非常,跟着徐云出了几
() 趟城,竟然听懂了不少方言,要知道许多地方的方言都是晦涩难懂的。
只因为徐云是个女人,那些商户总是抱团排挤他,因为朝朝的提醒,徐云挽回了许多损失。
徐云发觉了她的天赋,很是惊喜,只是可惜她不会说话。
但朝朝给她的惊喜却不止于此,她竟不满足于在徐云身边当侍女,反而要同徐云合作,也是从那天之后,徐云发现朝朝竟然能说话了。
起初只是简单的吐字,后来越说越清晰。
徐云颇具经商头脑,而朝朝有语言天赋,许多晦涩难懂的语言,她跟着人学几句便能学会,甚至还听得懂波斯话。
于是两人通力合作,再也没有被中间人坑银子的事儿。
而她们的关系也变得愈发亲密,徐云年长朝朝几岁,便认了朝朝当妹子。
而她也的确把朝朝当自家妹子疼。
“你平日不是,最厌烦爬山之事,怎么今日这般积极?”
徐云见朝朝已经累的够呛,但一点儿也没有放弃,忍不住打趣道。
朝朝抿唇不言,只因她脑子都有些嗡嗡作响,这会儿纯粹只是不想浪费力气,只是徐云一个劲地在耳边嘟嘟囔囔的,朝朝觉得有点儿吵。
波斯商人因语言不通的缘故,只会和固定的商户合作,旁人很难分一杯羹,这一回是因为有新的波斯商人要过来,朝朝想要帮徐云率先谈下合作,才要亲自上山来瞧一瞧枸杞,徐云不放心,这才跟了上来。
朝朝心说这人明明知道是怎么回事,还非要明知故问的。
朝朝有点烦,见徐云同她开玩笑,便也随口胡诌:“大概是波斯商人,给的太多了些。”
想了想又很善解人意的补充道,“比你给的还多。”
常言道有钱能使鬼推磨。
何况,她还只是个人。
徐云:“……”
她有时候真的觉得,朝朝比自己还要像奸·商。
这财迷的程度,简直令人发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