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景真听罢不曾急着言语,他只垂眸端着茶盏,静静盯着那水面上的两朵浮沫,良久方低头浅呷了一口,神色仍旧如先前那般淡漠而教人看不分明。
元灵薇见此不由略略慌了心神,她坐正了身子,放在大椅两侧扶手上的指头蜷了又蜷, 目中隐约带了点紧张之意:“白大人,您这……”
“莫非,是本宫想出来的法子不好?”
“殿下,您想听微臣说实话吗?”放了茶盏的青年答非所问,顾自抬手理了理微微发皱的广袖。
“本宫自然是想听实话的。”元灵薇闻言一怔,随即温和笑笑,“白大人, 您有什么想法,只管说出来便是, 本宫定不会因此而怪罪大人的。”
“如此,殿下,便请您恕微臣直言了。”白景真应声颔首,绷紧的唇角微舒,“殿下,微臣以为,您目前的法子,可行性并不太高。”
“哦?大人何出此言?”元灵薇眉梢轻挑,单手抵了下颌。
“殿下,您想,侯爷在朝为官已近二十载,所提携过的路氏子孙亦数不胜数,再加上他这些年所收的宾客、门徒,路氏一党的根系,可谓是遍布了大半个朝堂。”
“朝中之事, 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 ”青年淡声分析着朝中情势, “且不说眼下您给出的这两道罪名, 委实太过薄弱了些,全然不够给侯爷定什么重罪。”
“即便您真凭着这名号,勉强革了宣宁侯的职,掌控着近半个朝堂的路家,也决计不会就此善罢甘休。”
“甚至,哪怕您依着这些罪名,强行将路氏驱逐出京,朝中依然会有无数路氏门客,为路家及侯爷求情——”
“加之朝中局势又一向动荡不定,那平衡本就维持得分外微妙,若您毫无准备,便贸然打破了这份平衡,那么咱们扶离,必将陷入新一轮的无尽动荡。”
“殿下,微臣请您仔细想想,”白景真道,转眸锁紧了女人的双眼, “为了此事便要让好不容易稳定下来的前朝, 再度变得动荡不堪,这真的值得吗?”
元灵薇闻声不禁久久沉默。
“那……白大人的意思是, 让本宫就这样揭过此事、放过驸马,继续充聋作哑?”元灵薇话毕抿唇。
为了她这点私事,便惹得朝野动荡、社稷不安,当然不值;可若要让她就这么轻飘飘地原谅了路惊鸿,她心下也是千万个不甘。
“怎会?”青年闭目轻哂,转而重新端了茶盏。“殿下,您要知道,人做错了事,便理应为自己的错误而付出代价。”
“殿下,微臣从不认为,您该就此原谅宣宁侯,只是此事还需从长计议、徐徐图之,暂且急它不得。”
“殿下您看,世人都说斩草不除根,后患无穷,所以,若依照微臣的意思,要么您就不要动手,要么您出手便得出那等狠手、死手——万不可给路氏留下半点活路。”
狠手、死手,不能留下半点活路。
元灵薇闻此晃了眼神,她敛眸思索半晌,良久后若有所感地略一转头,仔细出言试探了青年一番:“如此说来……听白大人的语气,您当是已经想到,能对付路氏的合适法子了?”
“殿下说笑了,法子倒是算不上,微臣只是心中略微有些想法。”白景真饮茶低笑,继而不紧不慢地撂了杯盏、拈过块盘中茶点。
“殿下,不知您可曾听说过,当初陛下病重之时,曾有人提议,可立您或宣宁侯为下一任储君?”
“此事本宫自是清楚,那时还曾有老臣来我公主府上劝说于本宫……只是后来父皇经过诸多考量之后,到底是立了熙华,此事也便再无人提及了。”元灵薇无声轻叹口气。
“想来父皇后面改变了主意,也是忧心路家势大,若本宫登基为帝,路氏会借此以外戚的身份全面干预朝中政|事,乃至生出不臣之心罢。”
“白大人,不瞒您讲,此事,本宫当日也是着实忧心过一番的。”元灵薇说着抬手捏了捏自己发痛的眉心,语调微微和缓,“大人这是想以‘谋反’之名给路氏定罪?”
“可现下即将登上那九五之位的,既非本宫,也非路惊鸿呀。”
“我们又当从何处搜寻来路氏意图谋反的证据?”
“殿下,您要清楚,暂时不曾谋反,不代表我们寻不到他们想要谋反的罪证。”白景真眉眼轻弯,而后懒懒一理鬓边散落的几根碎发,“殿下可还记得,那被侯爷养在京外的二十多个孩子?”
“您想想,以路家当前的权势,若当日真为您或改了姓的侯爷做了储君,这扶离的江山,最终会便宜了谁?”
“眼下的路家称得起一句‘权倾朝野’,若真让他们有机会摸到那天下权柄,来日得了便宜的,当然就会成了……”被路惊鸿养在京外的那些外室和孩子!
元灵薇不假思索,这话甫一脱口,她便立马清醒过来。
——路家的权势本就隐隐有了与天家分庭抗礼的势头,若她或路惊鸿登基,路惊鸿必会借此努力为路氏争取更多的权与利。
待到哪一日,路氏彻底掌控了整个朝堂,路惊鸿那狗男人,便能顺理成章地篡权夺位了!
就算他被改了姓名能怎样?
大权在手,届时他寻亦个好听的名头,再把姓改回去岂不是易如反掌?
就算那称帝的是她而非路惊鸿那狗男人又能怎样?
她手无实权,被人逼着“让贤禅位”,不也寻常?
甚至哪怕是现在……熙华登基之后,他也能寻到千万种法子,慢慢架空了熙华与她,再行那等谋逆之事!
元灵薇的指尖寸寸冰凉,心只一息便堕到了谷底,她回忆着这二十年来的点点滴滴,只觉越想越是心惊,越想越是恶心。
她忽想起两人许多年前的那次初见。
彼时她不过是个将将及笄半大少女,新科状元游街之时,她立在长街两侧的花楼之上。
她看青年人骑着那匹高头大马,慢悠悠踏过满街的青石,偶尔勒马任街头的幼童抱着狸奴小跑而过,温文尔雅,又恰一派春风得意。
她初时只觉得他皮囊清秀养眼,后来才知他文采斐然,满腹华章。
她记起他在街上勒马等候幼童先行过街的样子,心下认定他是个极温柔的书生,自此一颗芳心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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