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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的第一章》第109章 头皮发麻

作者:刀一耕 字数:5257 书籍:夜的第一章

  “还行,不错!”

  面前是一片略显狼藉的办公区,地上有不少散落的纸张,桌椅板凳也显得相当凌乱,显示出原来的租户在搬走时,其实是带着仓皇的。

  说不定是公司倒闭了。

  进入九十年代以来,经济形势一直都不太好。

  大明王朝的第二段腾飞期,其实在八十年代末,就差不多算是结束了,在没有找到新的经济增长点,或干脆是取得更高等级的生产力之前,经济形势基本上是一路向下的,倒闭的企业每年都一大把。

  房租当然也要跟着降。

  但依然有大把的企业已经负担不起帝都市内的写字楼房租,不得不纷纷逃离。

  其实整体来看,房租并不算贵。

  信步其间,能约略感觉到,这里大概也曾是一家很有活力的企业。

  但现在,人去楼空。

  还好,徐正华随手在一张桌子上抹了一把,没有灰尘。

  就说明空置期其实也没有多长。

  “一共330平,桌椅板凳都是上家公司留下的,不算旧,都还很好用,当时是抵了一部分房租的,不过只要咱们租下来,就可以继续免费用,咱们不需要的话,他们也会给直接拉走卖掉,并且负责清理干净。”

  陆铭紧跟在徐正华身后,为他做介绍。

  这些显然都是他给争取下来的条件。

  “这边是员工办公区,那边还有一个小吧台区,可以让员工喝杯咖啡冲杯茶吃点东西之类的,很方便,装修都还没拆,咱们也都可以留下。那边是办公室区,我看了看,装修的大骨架几乎不用动,你挑两间出来,重新设计,做隔音之类的,可以很容易就改造成不错的录音棚……”

  陆铭很兴奋。

  花了好多天的工夫,看过不下二三十处的地方,他才最终为徐正华定下三个比较合适的,但其中他个人最看好的,就是这里了。

  太适合中小型的公司直接搬进来。

  光装修费都能节省十几万的样子。

  事实上看表情就知道,徐正华明显也很满意。

  “是不错。”

  徐正华随手推开一间办公室门,走进去。看铭牌,还是总经理办公室,但面积也并没有多大,至少是远没有何建良的办公室阔绰,看来原来的租户选择的其实也是很务实的装修风格。

  但整体规模其实也不算小了。

  三百多个平方的实际使用面积,绝不是初创公司用得起的。

  现在的正华音乐租下来的话,其实会显得有些浪费。

  但一年之后就不浪费了。

  “啊,我说嘛,有暗门,哈哈哈哈。”

  总经理办公室里头带洗手间,而且还有一间暗室,里面有床。

  老总办公累了,是可以在这里眯个午觉的。

  很好,我喜欢。

  “就定这个吧,再砍砍价!太贵了不行!”

  把整个办公区转了一圈,徐正华一言而决。

  跟在队伍最末尾的那位房产中介听到前半句脸上一喜,听到后半句,脸色忽然就白了。

  “好!”

  陆铭马上答应下来。

  袁维还想问问打算把哪间装修成录音棚,一扭头,见徐正华搂住他那个师姐谢淑仪,正在指指画画,只好抿了抿嘴,收住了脚步。

  “从那里,就隔开,跟这边完全隔开,给这边留个通道就行,进来才是音乐公司,那边就能留下大概一百来个平方。”

  “干嘛使?”

  “你过来开个会计师事务所呗,为我贴身服务。”

  “嘁!别闹!”

  谢淑仪很认真地说:“陆哥选的这个地方的确很好,但我还是觉得太浪费了,每年可不少房租呢,按照你说的,你的音乐公司短期内不会扩张,也不会自己搞宣发什么的,那预留那么多工位,可就真是白白扔钱。”

  “说了呀,隔开,音乐公司留个200平左右就足够用了。隔开之后的那边归你,我没说清楚吗?”

  谢淑仪沉默了一阵,还是摇了摇头,“我觉得……我真做不来!给人打工,我还行,老板怎么说我就怎么做,像现在,给你跑个腿儿什么的,但是你让我过来自己支摊子,我觉得我一定会干赔的!”

  徐正华笑了笑,没有再劝,“反正先就这么装修吧!”

  谢淑仪是他的私人会计师,徐正华又对她有无限信任,现在他的一切大小账目都在她那里走,这些事情自然也就归她给打理。

  创业开公司这种事情,就真的是不归经纪人负责了。

  “行吧,你是老板,你说了算。”

  她答应下来。

  几个房间都看过,徐正华接受陆铭的建议,马上又定下了把其中的两间办公室打通,做成一个大的录音棚,再选一间办公室做小录音棚。

  除了这些地方需要动工,其它的基本上收拾收拾就成。

  留下陆铭、谢淑仪和江亮筠在这里谈价钱掰合同,徐正华很快就带着管玉兰和袁维下了楼,前后两辆车,直奔启明星唱片在帝都的分部。

  租房子是小事,看一眼就行,不至于耽误练歌。

  只不过最近袁维闹腾的厉害,今天就不得不带上她了。

  “人潮人海中,有你有我,相遇相识相互琢磨。

  人潮人海中,是你是我,装作正派面带笑容。

  ……”

  没有鼓手,就由大刘负责凑合着给打个点录下来当伴奏,并不耽误练歌。

  但控制台前,第一次进到录音室听徐正华唱歌的袁维却一下子就听懵了。

  血脉贲张,头皮发麻,心口狂跳,唇干舌燥那种。

  鼓点不算多么铿锵,但徐正华唱得实在是太提气了。

  这首歌似乎有一种说不出的男人味儿,热血而又冷酷。

  冷眼看穿,热肠挂住。

  于是中间休息,徐正华出来喝口水的工夫,袁维就直接扑了上来,“正华我爱死你了,刚才那首歌是你的单曲吗?”

  大刘在一边嘿嘿笑。

  这几天他已经听了好几首新歌了,已经没有了最初的一惊一乍。

  但他在这个圈子里也混了好几年了,他很知道这种歌一出来,对小姑娘,尤其是喜欢音乐或喜欢文艺范儿的小姑娘,到底是有着怎样的杀伤力。

  别说小姑娘,他昨天刚听到这首歌的时候,都瞬间头皮发麻。

  要知道,这小姑娘之前可没听见别的歌,一入耳直接就是这个,而自己这几天可是一路惊讶过来的,可以说,早就习以为常了——可想而知她有多震撼。

  当着大刘和管玉兰,徐正华毫无顾忌地把她抱在怀里,“还没定下来,备选。”

  袁维踮起脚尖就亲。

  恨不得把身子都揉进徐正华怀里的感觉。

  很疯。

  徐正华的备选……有点多。

  甚至,关于自己的首张专辑,他的选歌思路也已经是几经变化了。

  最初他列了一个三十来首歌的单子,都是他自己最喜欢的。

  但后来,他觉得要照顾这个时空现在整体的音乐风格和走向,可以领先半步,但不能领先太多,毕竟再好的歌,如果生不逢时,那也该扑照扑。

  当下对他来说,能红,能大把挣钱,肯定还是第一需求。

  于是又新拉了一份名单。

  但很快,他就又觉得,这份歌单实在是太土了。

  没错,都是很适合现在,且有极大概率会火的作品,但仔细一掰扯,就会发现,都已经是自己很多年都不再愿意去听的作品了。

  一是有些歌本身就口水,当年会大火,但火过那一把之后,没几年,大家就都不乐意听了,二是有些歌当年很火,歌曲本身质量也是真的不差,但编曲很土,也就是说,很容易落伍,但多年之后换个编曲换个人翻唱一下,就还是好歌。

  但问题是,让他自己编曲,他并没有多少把握。

  于是他又拉了第三份清单。

  后来又有了第四份。

  但清单拉再多都没用,最终会用到专辑里的,仍然是只需要十首歌而已。

  所以尤其需要精挑细选。

  而且还要适合自己的嗓音和唱法。

  他自己的嗓音亮度够用,比不了孙楠那种天花板级别的,也没有周深和李健的清澈,他是亮的同时会带一点点浑厚,通常意义上来说,算是声音更厚一些。

  大概跟窦大仙算是一路。

  但又没他的声音显得干净。

  当然,加入混声的技巧之后,头腔共鸣打开,能达到个差堪仿佛。

  所以《无地自容》他是一定要唱的。

  上辈子四十年,说是最爱,可能还不好那么肯定,但说是最爱的前十名,那是一定有这首歌的——哪怕拿到这首歌上市的三十年后去听,它依然那么好听。

  所以说经典就是经典。

  能红,能赚钱,还不容易落伍,自己又能唱的来。

  这基本上就是他现在的选歌标准。

  只是按照这个标准来选的话,大概率会像刘君羡当初警告的那样,把这张专辑做成一张大杂烩——但也无所谓了。

  他们爱怎么评价都成,反正我做出来的东西能卖,好卖,就行了。

  大杂烩就大杂烩吧!

  甚至……就冲着大杂烩的方向去,谁又能说这不是一种特色?

  其他的歌手,你让他们也来个这样的大杂烩试试!

  情歌要选两首。

  市面上最好卖的,永远是情歌。

  中国风要选两首——虽然在这个时空,中国风其实并不稀罕,大明王朝还在呢,传承压根儿也没断过,昆曲也还唱着呢,谁稀罕你什么中国风啊!

  但R&B就肯定新奇。

  说唱可以录好两首预备着,先发一首单曲出去试试风向。

  风向对劲,就两首都收到首专里,风向不大对,就扔进去一首凑数。

  然后还得来一首整张专辑的压舱石。

  压轴的慢歌。

  这个是最早选好的,就要《一生所爱》。

  喜欢,没办法。

  正好身边也有可用的人,让靳晓青来给唱个和音,美滋滋。

  这种歌,注定了不会是挑大梁负责卖座的东西,但有它在,至少十年二十年的,也不算落伍,听过的人,可能当时也并不太喜欢,但二十年后他忽然翻出来,依然会愿意去听一下。这就很好了。

  这个算是塞一点私货进去。

  剩下的,全是摇滚。

  我崔大神,我窦仙儿,我汪头条,我许费油,我家驹,我伍佰……

  好歌多到头皮发麻。

  “给莪你的手和你的腰肢,

  让我们融化在这节奏里,

  不要在意昨日的忧伤片段,

  不要理会那些未曾兑现的承诺,

  让我们一起摇摆,一起摇摆,

  忘记所有伤痛来,一起摇摆。

  ……”

  像这种歌,徐正华不知道该怎么归类,掰扯掰扯,以他有限的音乐知识来说,他觉得该属于布鲁斯摇滚。但风格神马的,其实完全无所谓。

  关键是唱起来的时候,这歌它足够嗨呀!

  出去接个商演跑个酒吧神马的,现场绝对炸!

  很有利于多赚钱!

  …………

  等到结束了下午的排练出门时,袁维都快变成八爪章鱼,吸到徐正华身上了。

  晚上的趴体也不好不带她去。

  大刘也就坐管玉兰的车,一块儿去蹭吃蹭喝。

  于是大家就又坐了两辆车,直奔赵去病的家。

  徐正华不喜欢趴体,别说自己办了,连参与都没多大兴趣,所以尽管其实签了合同之后,等于是他又一次往前迈进了一大步,但他依然没有要办个趴体庆祝一下的意思,但人家赵去病却是一定要好好庆祝一番的。

  跨进歌坛了。

  而且要跟安小菁合唱了。

  而且还是现在歌坛最火的创作人徐正华给一手打造。

  这对于歌坛新人的他来说,够吹几个月了。

  “哈哈,正华,这里!”

  赶到的时候趴体已经开始了,热闹非凡。

  男男女女灯红酒绿。

  赵去病也是一副精神小伙的模样,穿梭在各色人等中间,看见徐正华过来,马上端着酒杯大笑着迎过来。

  两人笑着拥抱了一下,徐正华把袁维介绍给他。

  他则把他身边的一众小伙伴老伙伴们,也都介绍给徐正华。

  大家一一握手问好。

  相比起上次,袁维越发的不怯场了。

  但简单地打过一圈招呼之后,徐正华却并不留恋,跟谁都没有要聊一阵的意思,反倒是带着袁维跑到餐台那边。

  今天有烤肉,一进门就闻见了。

  一人捧一盘烤肉,先狂吃一阵再说。

  很快,管玉兰也跑过来了。

  几个人相视一笑。

  结束排练的时候已经有点晚,就都没吃晚饭直接赶过来了。

  一盘烤肉下肚,解决了五脏庙的问题,顿时就从容多了,袁维吃得更少,正端着一杯酒慢慢品,看徐正华吃东西的速度慢下来,她就问管玉兰:“嗳,管姐,你说他这别墅,得多少钱?正华现在是不是也能买得起了?”

  管玉兰笑,左右看看,“这地界,这面积……嗳,懂的来了,你问他!”

  陆铭走了过来,并且谢淑仪和蒋小米也已经看见徐正华,走了过来。

  于是袁维把问题就又重复了一遍。

  “哦!”陆铭想了想,“这栋别墅啊,估计得五六百万吧!最近房子不算贵!而且这里的位置稍微有一点点偏,不是最贵的地方。我估计超不过六百万!”

  袁维“哦”了一声,就问:“正华,你也能买得起了对吗?”

  买得起也不买,我要花钱的地方多着呢!

  当然,话不能这么说,得是这么说:“这个……差了点儿,等我发了专辑,买个比他这个还大还贵的!”

  袁维的眼睛顿时亮得不行。

  其实徐正华的话也没说错,更不算吹牛。

  赵去病算是最近几年飞速蹿红的新生代演员了,而且从出道开始就基本只演男主角,但据说他的单集片酬也就12到15万,他接戏又挑,一年也就两到三部戏,100集的戏份到顶了,税前年收入也就千万出头。

  接过两部电影,一部是配角,另一部倒是男主角,却又是文艺片,据说他现在接电影的价码,也就是100万左右,文艺片甚至五六十万就接。

  他的收入,也就这些了。

  加上些广告啊代言啊神马的,税后基本上就是一千万左右。

  真论收入,至少在这个年代的当下,同级的歌手,绝对吊打影视演员。

  赵去病红了这两三年了,也就一栋五六百万的别墅而已,杜雪岚才刚走红并大卖了一首单曲而已,前两天刚拿下一套价值960万的豪宅。

  还没搬,等良辰吉日呢。

  娱乐圈里的人,似乎都是这点儿追求。

  豪宅,豪车,再高级点就私人游艇,私人码头,实在牛逼就上私人飞机。

  无非如此。

  格外需要这些东西来装点自己的成功。

  当然,徐正华也喜欢住豪宅开豪车,但他的人生目标却还不至于那么浅薄。

  还并不急于去享受这些。新笔趣阁

  谢淑仪走过来,顺手把杯子递给蒋小米拿着,居然从背后扯过一个包来,掏出一份合同加一杆笔,“来,签了吧老板!”

  徐正华哈哈一笑,顺手扯两张纸擦擦手,接过笔来趴到餐台上,看都没看就直接在谢淑仪指的地方签了名字,签完了笔交回去,才问:“价钱搞下来了?”

  “嗯,三年,给打了个小折扣,每年16万,先付一年。”

  还行,不算贵。

  三年也够用了,三年之后,要是自己还买不起楼,那就太失败了。

  谢淑仪收好文件和笔,接过杯子就问蒋小米,“你还要继续玩?”

  蒋小米笑嘻嘻,“再玩会儿呗,你看,这才叫声色犬马,这才叫灯红酒绿。”然后拉着一脸无奈的谢淑仪走远了。

  陆铭笑呵呵地,倒是没走。

  徐正华扭头看见他,表扬了一句,“这事儿办的不赖,谢了哈!”

  陆铭脸上顿时笑开了花,“没什么好谢的,小事一桩,呵呵。”

  他走开不大会儿,徐正华刚结束了自己的饱餐,正准备稍微逛逛就闪人,结果安小菁居然找了过来。

  一看见她,袁维本来松松散散的胳膊,顿时又挎紧了。

  安小菁脸色不太好看,但还是打了个招呼,“维维。”

  袁维不知想到了什么,胳膊下意识地就又松开一点,露出还算正常的笑容,“小菁,好久不见了。”

  可不,她俩真是好久不见了。

  但这对话,徐正华听了莫名有点想笑。

  前不久她俩还打电话互飙脏话呢,事实上平常也住上下楼。

  但就是能一次都不碰面。

  也算是默契吧。

  徐正华挣开袁维的那条胳膊,酒杯也放到餐台上,一手搂一个,“对嘛,这样多好,有什么好吵的!”

  两个人都笑了笑,一个“嗯”,一个“是”。

  但其实呢……最近安小菁的服务态度是在下滑的。

  歌拿到手了,合约规定的,徐正华在她那里而言,已经失去了拿捏的手段——如果不考虑下张专辑的话。

  而以安小菁现在的声势、地位,小岛唱片拿到手的那几首歌,是不会不给她的。所以她现在其实已经稳坐钓鱼台了。

  但这一次,安小菁似乎并不打算像《短发》录歌结束之后那么短视了。

  服务态度虽然有所下降,没那么热情和主动了,但依然能够做到随要随给,而且服务质量也依然是值得称道的。

  再考虑到她最近的确是绝大部分精力被那些歌给挣走了,也可以理解。

  与之相比,最近的袁维真是一天比一天更加热情如火。

  徐正华松开两个人,端起酒杯,“来,碰一个!”

  安小菁和袁维也都端起酒杯来。

  三个酒杯“叮”的一声,碰到了一起。

  …………

  从安小菁走过来,管玉兰就下意识地背过身去,尽量把自己的身体缩起来,希望安小菁最好根本看不见自己。

  安小菁的确是压根儿没关注她。

  但眼前的这一幕,却依然让管玉兰在一边看得头皮发麻。

  等到她俩走到一边聊天去了,管玉兰赶紧见缝插针地凑过来,双掌合什,“正华呀,东家,你还是收着点儿吧!她俩……都没那么好惹的!”

  这俩人是什么人,认识这么多天了,管玉兰自认也算看个七八成。

  都绝不是什么恭顺贤良的那号乖女孩。

  但徐正华闻言却是哈哈大笑。

  然后,他也凑过来,小声说:“喜欢养狗养猫的,都是怂货找点乐子罢了,我不一样的老管,我喜欢养狼养豹子……哈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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