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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田园:我家夫君重生了》第42章 谁都有爱好

作者:金微恬 字数:2267 书籍:乱世田园:我家夫君重生了

  发愁的显然不止郑清浅他们,墨成章起来之后,一家人简单吃过早饭,还没收拾好,就有人到他们这洞里来了。

  “小四,我爹让我过来问问你,咱们要不要冒雨去弄些柴回来?再这么下下去,我们现在这点东西可烧不了多久。”

  李阿爷的大儿子,身上披着一件临时做的蓑衣,头上绑着一个破草帽,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急急地对墨成章道。

  “嗯,我正要过去找你们说这事。”墨成章点头,抬脚就要出去。

  云氏连忙拉住他,“外面雨这么大,你就这样去啊?我去给你找个草帘子顶在头上。”

  郑清浅想起之前垫在车里的草席,先云氏一步从角落里扒拉了出来。

  “外面路滑,你小心些。”郑清浅一边将东西递给墨成章,一边无意识的叮嘱道。

  墨成章的眸子闪了闪,轻轻的嗯了一声,转身跟着李阿爷家的大儿子走了。

  “别看了,赶紧过来帮我裁布。”云氏见郑清浅还愣在洞口,忍不住骄傲的道,“知道我家小四好了吧?不是我夸,我家小四那可是十里八乡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男人,你嫁到我们家简直就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

  郑清浅脸一红,这都什么跟什么啊?她,咳咳,可不是个随便的人。绝对不能承认,她昨晚凌乱的梦境中居然有墨成章的身影!

  云氏从她的包袱里取出一块深蓝色的粗布,铺在郑清浅的嫁妆箱子上。

  “你们郑家真不是东西,你出嫁竟然一件冬衣都没给你做,”云氏一边拿着随手捡来的土块,熟练的在布上画线,一边絮絮叨叨道,“这场雨过后,天气绝对转凉,到时候你可别冻死在路上,我可不想我家小四被人说是克妻命。”

  郑清浅按着布匹两角的手一颤,鼻子瞬间泛酸。

  她微微仰着头,将眼底涌上的泪水逼回去,闷不吭声的听着云氏的唠叨。

  郑清浅从未想过,云氏这个一开始对她各种嫌弃的婆婆,竟然会替她想得那么远。

  这些天她一直生活在一种不真实的情绪中,做什么事都像是环境推着她去做一样,根本就想不到过冬这种事。

  古代的冬天跟现代可不一样。

  在现代,人们可以待在暖气房或者空调屋里不出去,有外卖和各种跑腿公司帮忙做所有需要外出的事。哪怕出门,也有汽车代步,路上都很少吹到冷风。

  可是在古代却不同,富贵人家还好些,有些人家会修建火墙,或者买碳来取暖。

  穷人家冬日里大多都是待在家里,要么一家人挤在一个被窝,要么就用陶盆烧大树的枝丫或者牛粪来烤火。

  没有亲眼见过的人,永远都无法想象,穷人到底可以穷到什么地步。

  郑清浅从原身的记忆中得知,郑家那些卖身为奴的人家里,有的穷得全家只有一条厚裤子,冬天都是谁要出门就给谁穿,其他人则在家里窝着。

  墨家的情况并不比那些穷人家好多少,要不然也不至于墨成章十八岁还没定亲,还娶了原身这样一脸疙瘩的女子。

  在这种情况下,云氏还愿意将家里省下的布料拿出来给郑清浅做衣服,还是要费更多材料的冬衣,怎么能让郑清浅不感动?

  布料剪裁好后,云氏拿着针线,对着洞口穿针,可尝试了好几次都穿不进去。

  “果然是老了,连针都穿不上了。”云氏摇头叹道,侧头想喊郑清浅帮忙,却看见她眼角有泪,“你这是干啥?可别瞎感动啊,我这都是为了我家小四,不是为你。”

  郑清浅破涕为笑,“我明白的,娘,我来穿针吧。”

  她从云氏手中接过针线,只一下就穿上了。

  但郑清浅并没有将针还给云氏,而是开口道:“娘,既然是我的衣服,还是我自己来做吧,您可以去隔壁看看大姐他们要不要帮忙。”

  墨家人少,事情自然就不多,云氏昨天就把几口人的头套都做好了,别的事情一时半会儿也不用着急。

  但是墨韵家里不一样,陈家有三个儿子,墨韵的男人排行第三,上头还有哥嫂四个,再加上陈家子孙繁茂,要做的事简直多如牛毛。

  云氏平时最常帮衬的也是大女儿,不看别的,只看陈明和陈白两个外孙,她也舍不得让墨韵太过操劳。

  “你针线活没问题吧?可别浪费了我的布料。”云氏不怎么信任的看着她。

  郑清浅微微一笑,“您放心吧,太复杂的我可能做不好,简单的还是没问题的。”

  原身不但会做,手艺还不错。而郑清浅本人也不是对缝纫技艺一窍不通,毕竟谁还没个业余爱好呢?她的爱好恰好就是做汉服。

  云氏见她说得这般自信,也就半信半疑的将这件事交给她了。

  但是,看着云氏留下的棉花,郑清浅觉得有点怀疑人生。

  说是棉花,可却被包在一个小包袱里,露出的那一角只看着就觉得硬。

  在现代,黑心棉都不敢这么做吧?

  郑清浅伸手捏了捏,只觉得一阵头疼,她实在很怀疑,这做成衣服穿在身上,真的会暖和吗?

  眼见着这会儿云氏和墨成章都不在,郑清浅眨了眨眼,带着东西进了空间。

  郑清浅的房子是标准的三室一厅格局,除了主卧之外,另外两个房间,一个被她装修成了书房,一个则是杂物间。

  说是杂物间其实也不尽然,这间屋子里放的都是一些不常用的东西,比如一台复古的缝纫机。

  郑清浅上高中时,学校很是盛行了一阵复古风。当时很多女生违反校规也要穿着汉服来上课,学校方面屡禁不止后,竟然顺势打起了复兴汉服文化的招牌,这波操作也真能称得上溜得飞起了。

  而她也是在那时喜欢上了华夏的传统服饰,为此还常常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来学习相关方面的知识。

  后来她工作后,收入激增,买来的衣服已经不符合她的要求了,自然而然的便萌生了自己做的念头,缝纫机就是那时候买的。

  郑清浅怕墨成章他们随时会回来,不敢在空间待太久,进来后便先去卧室,打开衣柜拿出两件因为过时而放在柜子底层的羽绒服。

  她抱着一堆东西跑到杂物间,来到缝纫机面前开始拆羽绒服的面料。

  一般情况下,质量比较好的羽绒服,都会做一个防止羽绒跑绒的内胆,然后在外面加上防风面料。郑清浅拿的这两件便是这样的。

  她把两件羽绒服的内胆都取出来,然后又将云氏给的棉花铺在缝边的位置,再用缝纫机将粗布过一遍线。

  因为从前自己动手做过,这会儿又是赶时间的时候,郑清浅的动作又快又准,只花了不到两小时就给自己做好了冬衣。

  “呼,”她长出一口气,口中喃喃道,“应该不会看出来吧?”

  云氏给的棉花她并没有用完,只用了一点点在缝边的地方,这样就算袖口或者领口等位置破了,也不会一眼就看见里面的羽绒内胆。

  唯一可能惹人起疑的,就只有衣服的手感了。

  但是这点也可以解释,硬的棉花经过处理,也可以有蓬松感。

  郑清浅甩甩头,管不了那么多了,她总不能让自己挨冻吧?

  又检查了一遍后,郑清浅才出了空间。

  这时墨成章和云氏都没回来,郑清浅看看天色,将衣服收好后,就开始动手做午饭了。

  其实这个时代的农家除了农忙时节外,平日里是不吃中饭的,每天只吃早晚两顿。

  但墨家不知为何,一直都是每天三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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