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章正版和盗版之争
盗版玩偶和正版的存在差异,这正是程玉夏想要的结果。
纵使县城的玩偶店增多了,何青宛家的玩偶销售额也没有受到太大影响,人们或许会买盗版,但支持盗版商品不符合道德,购买正版才是正确的。
在打完玩偶抄袭官司后,何青宛开的玩偶店还遇到了一件事——
程玉夏画的玩偶设计图被偷窃。
别家玩偶店抢在何青宛之前推出程玉夏设计的玩偶。
怎么办呢?
何青宛一纸状书将别家玩偶店告去衙门了。
这回她告的不是盗版,是窃取商业机密。
花月容看到何青宛呈上的证据之后,没怎么想,便判了何青宛胜利,让被告的玩偶店赔偿何青宛的损失。
何青宛赚了一笔赔偿金。
至此,县城的人都知道何青宛不好惹。
盗版她家的玩偶会被她告,窃取她的玩偶设计图也会被她告,做玩偶得小心一点,不能招惹她。
但何青宛借助衙门维护自身利益,别的玩偶店也学精了,一个玩偶店将一些仿制他家玩偶的个人告上衙门,想获取赔偿。
何青宛看戏。
别人仿制她家的玩偶,是自己用的,不是拿来赚钱的,她视而不见。
衙门会怎么判呢?
玩偶店接二连三地招惹衙门,花月容揉了揉眉心,升堂了。
对于个人抄袭玩偶店玩偶设计的案例,她问被告的人们是否赚到了钱,被告们一致说没有赚到钱。
“没赚到钱便算了。”花月容说,“你们做玩偶是做着玩,没有触及玩偶店的利益。”
案件以玩偶店败诉告终。
别的玩偶店总算知道何青宛为什么不告那些仿制玩偶的个人了,不过这方面的律法几乎没有,他们饶是不甘心也奈何不了被告们。
到了现在,何青宛开的店铺推出石猴玩偶,别的玩偶店也推出看起来相似实际上相似度不高的石猴玩偶。
小动物的卡通形象,其实不难设计。
除了何青宛家,别家其实也有原创的卡通形象。
推销石猴时,何青宛利用了《西游记》造势,别家照做。
何青宛得知此事,不由得笑了。
《西游记》虽然不在她家玩偶店出售,可玩偶的设计图和《西游记》都在程玉夏手里,别家玩偶店利用《西游记》卖玩偶,莫不是要让程玉夏去告他?
不说石猴玩偶,盗版书虽然有,但数量不多。
一来,程氏印刷作坊印刷成本低,《西游记》卖得便宜。
二来,程氏印刷作坊印刷技术高,书的封面清晰,书里的字全是宋体,质量高。
别家印刷作坊印《西游记》,成本高,且质量不够好,唯一能称道的是采取了贴合古代人阅读习惯的竖版,去掉了标点符号,其定价高于程氏印刷作坊。
人们喜欢物美价廉之物,非程氏印刷作坊的物不美价还高,谁会傻到去买?
有了正盗版意识的何青宛给程玉夏写信。
孰料程玉夏回复道:“舅妈,《西游记》不是我的,是吴承恩的。我能用《西游记》赚钱,别人当然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