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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友粉》第132章 非主流

作者:夏墨笔飞 字数:1754 书籍:我是女友粉

  “我这打扮会不会太过非主流了。”洛凌有些不太习惯地左右看了看。

  为了配合这身打扮,她还特地化了眼妆,在眼睛下方点缀了几颗水钻。

  非常的闪烁。

  洛凌会突然去换装,这是苏艺的要求。

  毕竟乐队嘛,肯定会唱摇滚歌曲,他从来没有见过洛凌穿过摇滚风的衣服。

  在网上搜到的洛凌照片,学生时代,是中规中矩的校服,后来出道了,除了剧里的服装,看到的基本上都是休闲服,不是白衬衫就是卫衣,短T。

  倒是有一些颁奖典礼,穿了中性的黑色西装。

  非常的——惊艳。

  所以他突然奇想,想要看看洛凌以前打鼓时候的造型。不知道会是什么样子的,是不是还是那般中规中矩。

  他是怎么也没有想到,竟然会这么地非主流?

  也这么的好看。

  洛凌当鼓手的时候,是在她的高中时代,距离现在都十来年了。

  当年流行的,就是这种非主流风格。

  当初觉得特别的酷炫,但是现在再穿这种风格,不知道为何,莫名地有些羞耻感。总感觉怪怪的。

  “不会,特别好看。”臧妍秀眼睛更亮了,“阿凌姐,我也要和你一样的打扮,情侣装。”

  “够了啊,她是我女朋友,要穿情侣装也该是和我穿。你们最多是姐妹装。”

  程修伸出一只手,摊开,冲着臧妍秀摇了摇。

  “小气鬼。”

  臧妍秀冲着程修扮了一个鬼脸。她也是没有想到,看着清清冷冷的程修,竟然会是个醋坛子——

  程修再防着都没有用。

  她敢保证,等到时候,这乐队节目一旦播出。

  洛凌的女友粉老婆粉肯定是嗖嗖地往上涨,挡都挡不住的——

  别看程修一脸淡定的模样的,但是他也是惊艳的。

  就如同洛凌所说的那般,这一身打扮确实很非主流,一般人这样打扮的话,那是灾难现场,肯定不堪入目。

  但是洛凌不一样。

  她本来就长得好看,这么一打扮,整个人更加精致了。

  就像是从R国动漫里面走出来的人物一般。

  有一种雌雄莫辩的美。

  总而言之,特别好看。

  不仅让男人心动,就是女人,也抵挡不住这样的魅力,参考一下臧妍秀的样子。

  “老公,我们第一期的时候,就这样子打扮吧。”臧妍秀一口一个老公,喊得肖恒一张脸都黑了,平时让她喊他老公,她都不愿意。

  肖恒鼓着脸,他不高兴了。

  可惜的是,臧妍秀完全顾及不上他。

  这让他愈发郁闷了。

  “虽然我也同意,但是不成。”

  苏艺摇了摇头,“第一期,统一穿便服。”真是太可惜了,洛凌这身打扮一传出去,铁定上热搜。

  他们乐队的热度越高,就越不容易被淘汰。

  毕竟卫视需要收视率。

  所以,一定会请一个热度高的人。只要这人的水平稍微过得去,就可以留下来当吉祥物了。

  程修的实力毋庸置疑,不管是创作方面,还是唱功水平。

  苏艺可以拍着胸脯道,他家孩子,肯定是新生代的佼佼者。

  但是程修人气低迷。

  说实话,苏艺也是实在没有想到。

  程修的人气竟然会这般低。

  拿现在和当年的box相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了。

  他依旧很帅气,唱歌好,演戏好,腿比当年还长了。

  可惜,他的粉丝却依旧不多。

  当初最巅峰的时候,他的粉丝已经达到了五千多万。

  但是在他被雪藏以后,那些粉丝大部分都离开了。

  就剩下了几百万,还没有扣掉那些僵尸粉。

  而如今,因为和洛凌恋爱的关系,再加上那一档综艺,倒是涨了几百万的粉丝,当时,还是少。

  云泽如今将近七千万粉丝了。

  所以,虽然苏艺跑上跑下地想要争取一张邀请函,但是他已经做好了淘汰的准备。

  程修实力强,第一期肯定不会被淘汰,第二期就不好说了,最多,也就只能够走到第三期了。

  但是现在不好说了。

  程修热度低,洛凌热度高啊,尤其还是第一次当鼓手。

  这节目组如果不傻,就会选择用这个当噱头——

  想到这里,苏艺的目光之中带了几分遗憾。

  这造型是真的可以啊——

  洛凌这造型一出,怕是会引发一场复古非主流风吧——

  “卧槽,竟然还有这种规则,这规则过分了吧。”

  “穿着便服录制节目,怎么就不直接让所有人穿白衬衫,休闲裤得了。”这种要求对于臧妍秀来说,简直是无法理解。

  她几乎每场表演都打扮得很夸张,一下子让她穿得中规中矩的,多少有些不太习惯。

  “对我来说,这简直就是一场挑战。”

  “你绝对没有问题的。”

  洛凌对着臧妍秀比了一个大拇指,还咧开了嘴巴——

  这浓浓的中二气息。

  “洛凌,能不能够和你打个商量。”

  “什么?”

  “你也一把年纪了,能不能不要再看动画片了,你这中二病很严重啊。”

  苏艺皱眉道,他还想说些什么,却见洛凌手中一动,那鼓槌直接断了。

  苏艺:“······”

  “苏艺,你刚刚说什么?”

  “没什么?我就是想问问你最近在看什么动画片,突然发现看动画片好像能够保持年轻,我也想要让自己年轻一些。”

  “······”

  他们现在就差一个贝斯手了。

  鼓手有了,吉他手有了,就差一个贝斯手了。

  “如果实在寻不到的话,只能够从我的团队之中找一个出来了。”

  但是说真的,她队里的贝斯手,水平并不算好。最多就是凑个人数罢了。

  “谁规定一个乐队必须要有四个人的,三个人不行吗?”

  她觉得他们这三个人就是最强的配置了。

  可是规定就是规定。

  因为臧妍秀的关系,洛凌还特地打电话去问了一周荟。

  臧妍秀是吉他高手,指不定周荟会弹贝斯呢。

  只是,周荟不会。

  “我只会拉小提琴。”

  周荟遗憾地说道,“早知道我当初就去学贝斯了,这样子,我们就能够聚在一起了。太羡慕你们了。”

  也不知道她现在去学,他们还有没有机会合作?

  “我就只能够在电视机前,为你们加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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