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
和闺蜜在外面吃过晚饭后,两人才分道扬镳,各自回家。
提前就接到了保镖的消息,亲亲儿子已经在家属楼了。
叫了辆出租车,一路还算畅通,没遇上堵车什么的。
二十分钟左右,便到了。
下车,刚进家属院大门,就被叫住了。
“苏姐!”
白榆小跑着过来,看上去,似乎还挺激动。
“苏姐,那个孩子找到了!”
嗯?
下一秒,倒是反应过来白榆说的那个孩子究竟是谁了,脸上也是惊呼了下:
“找到了?没事吧?”
白榆唏嘘了起来:
“苏姐,你是不知道,我们要是晚去两分钟,那孩子,恐怕就真的没命了!”
嘶~
“怎么?”
白榆这才巴拉巴拉的细细讲述起来:
“带走孩子的人纯粹就一对神经病,这都二十一世纪了,居然还想举办冥婚!”
很多年前就开始破四旧,破除封建迷信了的好吗?
“最重要的是,举办冥婚就不说了,那对神经病居然在举办冥婚后就准备对孩子下手了,我们赶到那会,孩子已经被那对神经病拉进河里了。”
可想而知,真的是赶得很巧了。
但凡迟一点点...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苏知孝眉头不由得蹙了起来:
“你说的那对神经病是什么人?”问。
“汗,那是对夫妻,本身有个儿子,已经十岁了,但在上半年的时候病死了,打击过重,心里上产生偏差,整天神神叨叨的。”
不然,也不可能想到冥婚,活人殉葬这些了。
幸好,人救下来,不幸中的万幸。
这种事,抛开法律道德层面,真的不怎么好评论。
那对夫妻也不是一开始就这样,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唯一的儿子病死,接受不了才导致后面的一系列。
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差不多也就如此。
“你们刚回来?”
白榆点着头,其实气息都还没平稳下来,大口大口喘着气的。
“对啊,赵哥还有队长他们还在现场,我们先回来了。”
没有发生命案,也没人受伤,嫌疑人和受害者都当场揪了起来,自然用不上法医和痕检的人员。
“今晚谁值班?”
“队长和钱非吧,好像是他们两。”
苏知孝嗯了声:
“行了,快去吃饭吧,一会儿食堂关门了。”
白榆这才离开,不过,转身时,终于察觉出问题:
“苏姐,你今儿是去参加什么宴会了吗?要是没弄错,你身上这条裙子,好像跟我前两天在杂志上看到的一模一样呢!
不过,这裙子穿在苏姐身上,比杂志上更好看了!”
毕竟,杂志上只是图片而已,现在面前可是凹凸有致的真人。
苏知孝微咳了下:
“网上买的,高仿。”
白榆疑惑了:
“是吗?”
难道,自己真的看错了?
“快去吃饭,吃完好好休息,明儿还上班呢。”
“好吧,那我去食堂了,明儿见!”
“明天见!”
白榆的身影离开后,苏知孝才转身上楼。
打开门,一枚小弹炮就扑了过来:
“妈妈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