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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渔场》1576.鬼子姜(平安夜快乐)

作者:全金属弹壳 字数:1937 书籍:黄金渔场

  祝福兄弟姐妹们平安夜快快乐乐、开开心心,弹壳依然孤身一人,唉,历史总是相似的啊,五年之前,平安夜弹壳自己过,四年之前,平安夜弹壳自己过,一直到现在,平安夜依然是弹壳自己过……

  薇妮在家里休息了一天便回去上班了,小镇平时没什么事,可二十天下来也能累积些事情,需要她出面处理一下。

  秦时鸥没有直接去管理渔场,他带着虎子和豹子上山了,带它们去发泄一下精力,要不然它们守着小萝卜头光打架。

  这会的坎巴尔山,正是万物复苏的时节,松鼠、兔子、山鸡、野鹿和各种飞鸟度过一个缺衣少食的寒冬之后,在这个季节赶紧出来采食补充冬季消耗的能量。

  虎子和豹子所及之处,那是鸡飞兔子跳,野猪野鹿也活的不安宁,被它们追的到处乱跑。

  只要不守着小萝卜头,虎子和豹子又会恢复兄友弟恭的状态,它们进山后携手同力出击,不断将花尾榛鸡、绿头鸭、雪靴兔或者北美灰兔之类送回来。

  秦时鸥料到了这一幕,特意带上了伊沃森来负责往后带野味,同时带上了伯德来做保镖,他则背着女儿,带女儿来山上认识一下山林。

  小丫头第一次进山,之前薇妮抱着她上过山,但那时候她还什么都不懂,现在稍微懂事了,进山之后开心无比,一路上指着花草小兽叫唤。

  沿着山路走了一会,虎子忽然从树林旁窜了出来,嘴里叼着一只野猪崽子,豹子紧随其后露出面来,同样叼着一只野猪崽子,两只小崽子是那种出生不久的小猪仔,跟大号兔子一样。

  秦时鸥笑了起来,很好很给力,今晚有烤乳猪吃了。

  不过等它们跑到跟前后一看,这两只猪仔还没死呢,只是虎子和豹子嘴角沾满血,让他以为是咬死猪仔流淌的。

  看到秦时鸥一行,它们惊恐的发出哼唧哼唧的声音,虎子将嘴里的猪仔扔在地上,它爬起来想跑,结果被虎子一爪子给摁住了。

  野猪性情就是彪悍,被摁住之后,这猪仔毫不客气的转头就想啃它一口,不过虎子反应更快,另一只爪子抬起来,直接摁在它脑袋上,将它踩得嗷嗷惨叫。

  这时候树林里响起了杂乱声音,虎子和豹子警惕的回头看,身上的金毛炸了起来,喉咙里发出‘呜呜’的低沉吼叫声。

  不多会,一只庞然大物出现在林子边缘,这是一头大号的母野猪,两根獠牙断掉了一根,身上长满粗糙的鬃毛,鬃毛杂乱,沾染着一些杂草砾石沙子,跟一层盔甲一样。

  这头野猪是秦时鸥来到告别岛后见过的最符合家乡传说的野猪,一般野猪身上没有砾石沙子黏合出来的盔甲,这只野猪身上有,显然是一头老猪,很有经验也很有战斗力。

  不过,它的形象不太妙,脑袋上身上都有血痕,半边耳朵还被撕掉了,应该是虎子和豹子的杰作,这也解释了它们嘴上、爪子上的鲜血是哪里来的。

  出现之后,看到两只小猪仔被摁在地上,这母野猪的眼睛顿时瞪得老大,嘴巴张开发出‘嗷嗷’吼叫声,粗壮的蹄子刨着地,做出了攻击的架势。

  毫无疑问,虎子和豹子逮到的是人家的小崽子。

  如果要正面开打,秦时鸥这边毙掉这只母野猪轻而易举,伯德手里有SIG步枪,伊沃森手里则提着一支雷明顿霰弹枪,他的手里也有一把滑轮弓。

  但他背上还有小丫头呢,而且小丫头见到母野猪后兴奋无比,指着它叫道:“租麻麻,这似租麻麻……”

  秦时鸥一看女儿也知道这是猪妈妈,便不想直接动手了,那样太血腥,而母野猪似乎也知道它们不好惹,或者刚才吃过虎子和豹子的亏,没有直接发起攻击,而是在远处虚张声势的吼叫。

  这也他就没必要猎杀这野猪了,对着虎子豹子吹了个口哨让它们回来,然后两只小野猪崽子获得自由,立马夹着尾巴向老娘方向冲去,躲进了它的肚皮底下。

  救回了野猪崽子,这母野猪还没有离开,而是虎视眈眈的盯着一行人,似乎在谋划攻击。

  伯德懒的和它一般见识,举起SIG开了两枪,‘砰砰’清脆响声后,母野猪受惊,终于扭头逃跑。

  看到猎物逃跑,虎子和豹子失望的叫了起来,秦时鸥蹲下给它们喂了肉饼,安慰的拍拍它们脑袋,这样虎子和豹子终于又高兴起来,再度窜进林子里。

  沿着山路走了一会,秦时鸥走进丛林中摘了些黑莓,一个冬天,黑莓已经变成黑莓干,但没有腐烂,应该是风吹天冻的缘故。

  三人将一片黑莓干都摘掉,秦时鸥吃了一颗,酸酸甜甜,带有很浓的清香味,和市场上人工加工而成的黑莓干不是一回事。

  空气清新、环境洁净,这些黑莓干都很干净,吃的时候用手擦一擦就行了,小丫头也在胸前口袋藏了一些,不断伸手抓着吃。

  又往前走了大概一百多米,秦时鸥看到了一片绿色植物,高度从十公分到两三米都有,茎直立、有分枝,上面有白色的粗糙短毛。分支上的叶子是对生的,呈现卵圆形,短的有小指长短,长的有成人巴掌长短。

  在其他植被才刚刚长出绿叶的时候,这植物已经开花了,是一些小花,有黄色、有白色,星星点点的分布其间,看起来春色浓郁。

  看到这片植物,秦时鸥想了想上去找了一棵开始挖,然后从下面挖出了一个拳头大小的块茎,这块茎是姜黄色,整体也有点像是大姜,他掰开之后有浓白的汁水淌出来。

  这样他便确定了这片植物的身份,这是洋姜,学名菊芋,他们老家也有这玩意儿,俗称是鬼子姜。

  鬼子姜原产地便是北美洲,美国和加拿大都有,十七世纪传入欧洲,后来传进中国。

  在秦时鸥老家,有专门种植鬼子姜的农户,这东西的块茎富含淀粉、菊糖,是很不错的食物,可以煮着吃或者熬粥,可以晒制洋姜干,甚至还能用来酿酒之类,功能丰富。

  但是它最重要的功能,还是腌制做咸菜。鬼子姜特别脆,本身没什么味道,所以腌制的时候可以充分吸收佐料味道,就像豆腐,本身不好吃,可要是做好了,味道将非常棒。

  这样秦时鸥乐了起来,召集伯德和伊沃森开始挖掘鬼子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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