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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水行周》第五十七章 莫装逼

作者:米糕羊 字数:3518 书籍:逆水行周

  晴空万里,微风拂面,熙熙攘攘的邺城西市里,宇文温心不在焉的走在商铺间,昨日山南使团启程返回安陆,朝廷派往山南宣旨的天使同行,而他还得在邺城滞留三个多月。

  城南十里亭举行了盛大的送行仪式,副使郑万顷带着朝廷调拨的战马(一部分),还有宇文温等人采购的战马、书籍、货物等,在骑兵的护卫下浩浩荡荡向南出发。

  “我的马,在路上可别出什么意外...”宇文温喃喃自语着,他买的两千多匹马,价值十四万贯,虽然郑万顷郑重承诺一路绝不会有失,只是没能亲自押送,总觉得心里不踏实。

  邺城的豪商们要到巴州买琉璃镜,宇文温和刘掌柜敲定细节,让其随同使团一起回山南提前准备,顺便带着采购清单并随队押送马匹、货物,想来有自己人随行看守,也不怕谁敢浑水摸鱼。

  “姊夫~~~”

  一声宛若黄鹂鸣叫的喊声把宇文温扯回现实,他无奈的看着面前一人,笑容满面的问道:“明月想买什么?”

  “这个金钗很好看,会很贵么?”尉迟明月问道,她站在一家西域胡商店铺前,挑选着琳琅满目的首饰,望向宇文温的目光充满了期待。

  ‘有区别么?’宇文温心中无奈吐槽,奈何不能说出口,只能笑着问道:“明月喜欢么?”

  “喜欢。”

  “掌柜,这...什么的钗价值几许?”

  “啊,如花一般美貌的女郎,您真是好眼光,这是波斯国的金钗,纯金打造,缀有红蓝宝石,上面可不是凤凰,而是神鸟...”一名大胡子胡商开口说道,官话说得一丝外国口音都听不出来,见着宇文温眯着眼看他,随即终止介绍,转入正题:

  “这枚金钗价值三百贯,配上貌美如花的女郎正好合适,郎君觉得呢?”

  “五十贯,不行就算了!”

  “郎君,这可不行,波斯国的金钗,可是做工精良...”胡商没想到这郎君如此‘凶残’,一上来就把价格压到底线附近,开始声泪俱下的‘争辩’起来。

  “明月,那边的首饰也很多,姊夫先前买过一些给你阿姊,过去看看吧。”

  宇文温说完便要走,尉迟明月满是不舍的看着面前的首饰,只是听姊夫说另一边有更好的,态度有些松动,胡商见着年轻郎君不好糊弄,一咬牙便做痛心疾首状:“郎君,怎么都得五十五贯啊!”

  “五十一贯。”

  “唉,我的心在滴血啊...那就五十一贯吧。”

  宇文温点点头,等得小姨子欢喜的看一遍金钗,让胡商将其用木匣小心装好,然后看向身后一人:“梁通事?”

  那人闻言上前和胡商交谈起来,双方应该是相识,所以很快便结束谈话,那人拿出一张手掌大的黄纸,在上面写了写内容后,又盖上随身印章,胡商便笑容满面的将装有金钗的木匣捧了上来。

  “天仙般的女郎,祝您永远美丽。”

  尉迟明月接过木匣,打开看了看随即合上,喜滋滋的交给提着篮子的随身侍女,然后转身向着前方走去,沿路两侧都是店铺,各种新奇玩意琳琅满目。

  宇文温跟在小姨子身边,而张鱼等人则是护卫左右,尤其是提着篮子的侍女,一直都有人跟着,就是怕有蟊贼把东西顺了去。

  “姊夫,我要这个首饰。”

  “买!”

  “姊夫,我要这个夜明珠。”

  “买!”

  “姊夫,我要这个...”

  “买买买!”

  一如三年前在长安,以及后来的安陆,宇文温陪着小姨子逛街扫货,当然拎包的活就不用做了,只需全程陪同,然后负责‘刷卡买单’。

  这是他的命,做姊夫就得认命,尉迟明月知道他这个做姊夫的有钱,还是特别有钱的那种,所以来到邺城之后,早早就‘预约’了姊夫,定好日子出来逛街。

  ‘买吧买吧,等养成大手大脚的习惯后,祸害你未来夫君去。’宇文温充满恶意的想着。

  小姨子是他夫人的亲妹妹,乍一看如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般,也就是细节稍微不同,然后年纪小了些,见着尉迟明月他就想起尉迟炽繁,所以哪里拒绝得了。

  妹妹高兴了,那姐姐也就高兴了,谁让他疼夫人呢,只能连带着对小姨子也照顾上了。

  “明月,要不就先回去吧,想想还缺什么,改日再出来走走,如今总不能什么都买吧?”宇文温试探着沟通,小姨子零花钱被家里管得严,如今见着他算是‘赖上了’。

  “姊夫~~”小姨子又开始摇姊夫的手臂了。

  “买,买买买!”宇文温无奈至极,眼见着提竹篮的侍女一脸苦相,他便让护卫接过这沉甸甸的篮子,见着篮子里硕果累累的‘战利品’,心里哀叹一声。

  买东西要钱,或者是抵价物,但无论如何,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就很麻烦,因为重量问题不好解决:一贯钱的重量,按后世的重量单位计,大约是三到五千克(公斤)不等。

  也就是一枚铜钱的重量在三到五克间不等,一贯钱就是一千枚铜钱,重量取中间值四千克,方才买的金钗是五十一贯,那要付的铜钱就有二百单四千克(公斤)。

  买个金钗,就得三个成年男子体重的铜钱,亦或是抵价的布帛,这一路买下去,也就只能用几辆马车拉钱帛跟着,那画面太美,所以宇文温另外想了个办法。

  跟在身边的梁通事,其东家已和宇文温进行‘合作’,宇文温买的东西都在他们那边记账,卖家都到他们那里结货款。

  过段时间后宇文温再结账,对方在邺城‘商圈’算是颇有地位面子也大,所以各路商家都愿意先‘签单’后结账。

  也不知过了多久,宇文温好歹陪着小姨子把西市走了一圈,除了原先那个提篮,又多了一个,两个提篮沉甸甸,宇文温却是如释重负:好歹逛完街了!

  市门附近停着尉迟明月府里的马车,他正要招呼候马车过来接人,将小姨子送回府邸,未曾料尉迟明月依旧兴致勃勃:“姊夫,成日里在府里闷得慌,好容易出来一次,我们去别处走走吧?”

  “明日再去东市吧!”宇文温急得额头都冒出汗来,女人逛起街来真是要命,作为‘陪逛’更是苦不堪言。

  “东市都是马市、牛市、羊市,没什么好去的,我们到别处走走,看看风景什么的。”

  尉迟明月兴致勃勃,自从来到邺城,祖父安排了府邸给她一家居住,府里所有生活之物一应俱全,就连仆人也有很多,只是她初来乍到的也没什么人说话。

  父亲每日都在忙公务,母亲忙着整理家务,她在府里虽然有人陪着说话,但要出来走走却不容易,如今有姊夫陪着,她自然要多走走看看。

  “明月想看什么风景?”

  “不知道啊,姊夫知道哪里有好风景看么?”

  宇文温闻言有些为难,他对邺城不熟,这年头也没什么公园之类对外开放的景观,城外似乎也没什么特别好看的自然风光。

  ‘除非去西郊外的仙都苑,但多有不便...’宇文温心里琢磨着,他在想邺城有没有什么‘名胜古迹’,片刻之后还真让他想到了。

  “铜雀台,我们去铜雀台看看可好?”

  “铜雀台?是金凤台吧,我已经去过了,无趣得紧...”尉迟明月嘟着嘴说道。

  宇文温闻言颇为失落:你不想去?可是我想去啊!

  。。。。。。

  邺城外,漳水边,一辆马车停在官道旁草地上,周围守着数名护卫,又有几人看着己方十几匹坐骑在河边饮水,宇文温则陪着小姨子在不远处的河边看风景。

  “姊夫,你看那边!”尉迟明月指着某处兴奋地喊着,宇文温顺着方向看去,却见一群大雁从河边芦苇荡里惊起,向着远处飞去。

  “那是大雁。”

  “大雁是要往南飞么?”

  “那要等入秋以后了,大雁要飞到南方过冬。”

  宇文温陪着小姨子看风景,不远处还有一人看着几匹马在河边饮水,本着安全方面考虑,宇文温原想着换个没外人的地方,只是尉迟明月觉得此处风光不错,执意在这里下车。

  毕竟己方是后到,宇文温也没跋扈到赶那牧马人离开,他们不过是路过此处,临时起意下车,不可能有心怀不轨之人预先埋伏。

  其实宇文温想去的是‘名胜古迹’铜雀台,这座让他久仰大名的建筑,就在邺北城西北侧的城墙上,奈何尉迟明月已去过,觉得太无趣,故而未能成行。

  “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轻轻念着名句,宇文温的思绪飞到了邺城北面,飞到了闻名遐迩的铜雀台边。

  铜雀台,为三国末年曹操所筑,汉建安十五年,曹操于邺城(此时的邺北城)西北角筑三台,中为铜雀台,高十丈有屋百一间,楼顶立有一铜雀。

  铜雀台南侧为金虎台,高八丈,有屋百九间;铜雀台北侧为冰井台,亦高八丈,有屋百四十五间,上有冰室,内室有数井,井深十五丈,藏冰其间。

  铜雀、金虎、冰井三台,随着邺城一起历经三百余年的时代变迁,历经后赵、前燕、东魏、北齐,历代朝廷都在对三台加以修整,那么多年下来已经比当初的三台雄伟许多。

  齐文宣时,征集丁匠三十万,修整三台,昔日的铜雀、金虎、冰井三台,如今已名为金凤、圣应、崇光,当然依旧是属于皇宫建筑,寻常人等可不能入内。

  ‘无论如何,得找个机会去见识见识。’宇文温想着,他觉得好容易来趟邺城,一定得去看看正版铜雀三台。

  “姊夫!!”尉迟明月忽然喊起来,把宇文温吓得一个激灵,小姨子和他颇为熟稔,故而相处时,大家闺秀的矜持,在这位身上看不到。

  尉迟明月指着河边一片紫红色,满是喜悦之情,不住地问姊夫这是什么花,宇文温定睛一看,却发现是一大片直立地面约两尺左右的植株,盛开着许多紫红色花朵。

  举目望去,一大片紫红色花朵随风摇曳,倒是颇为好看。

  “呃,这花...”宇文温沉吟着,他不是什么植物学家,也不是什么农学家,说实话真不太懂这是什么花,不过他总觉得这些植株的叶子有些眼熟。

  ‘叶子看起来好熟悉啊...我那牧马场里中的苜蓿好像就是这样子...花却是紫红色的...’

  宇文温正思索间忽然灵光一闪,他觉得这搞不好就是紫花苜蓿,所谓的“牧草之王”,也是自己四处求购的牧草。

  他派人去长安,买回许多作物种子,其中就有紫花苜蓿种子,结果种出来的却是开黄花的黄花苜蓿,也就是说被奸商给骗了。

  自从张骞通西域后,苜蓿进入中原,常见的有黄花苜蓿、紫花苜蓿,紫花苜蓿营养含量比黄花苜蓿高,宇文温就是想大规模种植后拿来喂养战马。

  此次来邺城,收购的种子里也有紫花苜蓿种子,虽然卖的人信誓旦旦保证肯定是紫花苜蓿,但宇文温还是觉得没有十足把握,如今在邺城外见到了,心里倒是颇为高兴。

  “姊夫,你知道这是什么花,对吧?”尉迟明月问道,两个大眼睛一眨一眨,煞是好看。

  俗话说得好:莫装逼,装逼遭雷劈。宇文温看看左右,又看看天空,他觉得如今晴空万里,小小的装一下逼应该不会被雷劈。

  反正就他两个人,真说错了也不会有不识好歹的人来勘误。

  想到这里他干咳一声说道:“嗯,这是紫花苜蓿,西域的大宛国你知道吧,大宛国有汗血宝马,吃的就是这紫花苜蓿了。”

  “真的吗?”

  “真,比珍珠还要真。”

  “那寻常的马儿能吃吗?”

  “能啊。”宇文温答道,弯腰扯了几把紫花苜蓿,转身就要走去喂马,以便向小姨子证明自己所言非虚。

  “这位郎君,采了草去莫非是要喂马?”

  在一旁饮马的牧马人忽然发话,见着宇文温一副莫名其妙的表情,他咧嘴笑了笑说道:“郎君莫非以为这是紫花苜蓿?那可就弄错了,要是喂了马,马儿就没几日好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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