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明望是一名人民警察。
顾蓉华早就知道他会有这么一番说辞,此刻抬手握住他正拿着电吹风的手,笑眯眯的道,“早知道你不相信这些,其实刚开始我也不信,但是人家真的帮了我很大的忙。”
顾蓉华起身,双手按住吴明望的肩膀,与他对视,柔声道,“来,你坐下,我给你看样东西,看完你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吴明望无奈笑笑,顺势坐在了顾蓉华先前坐着的凳子上。
顾蓉华从边上拿过手机,划拉了两下之后,将先前的录音找了出来。
很快,便有顾蓉华的惊讶的声音从手机里传了出来,她说的是,“一千块?这么贵?”
然后便是她婆婆嗔怪的声音,“人家阿锦金口神算,一千块多吗?”
从老人家的声音里可以听得出来,她是真的很信任楚锦,也很喜欢楚锦。
听到这里,吴明望摸了摸下巴,很赞赏的道,“不错,不错,我老婆觉悟性还是很高的,都知道录音取证了。”
顾蓉华白了他一眼,“别说话,认真听。”
手机里安静了几十秒。
很快,便有一道清越的声音,从手机播放器里传了出来。
声音清清淡淡的,却染着一股让人无法抗拒的感染力,有让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且不说这声音的主人到底想表达些什么,光听着这声音,也是让人十分舒适的一件事情。
女孩儿说的不缓不慢,咬字非常清晰,越往下听,吴明望的眉头便皱的越深,也越来越震惊。
录音一共5—6分钟。
吴明望却感觉有一个世纪那么长。
一段录音结束之后,吴明望还沉浸在那个清越的声音里。
脑海深处似乎有什么记忆被渐渐勾起。
那年他刚好18岁,刚刚高中毕业,考取了一所知名警校。
趁着暑假期间,父亲带他去乡下的一个远房亲戚家里寻亲,谁知,到了当地之后,才知道那个远房亲戚搬家了。
寻亲无果,在当地呆了几天之后,父子两人便往家里赶,出发的当日下午,偶遇一间着火的民房。
火光滔天,周围哭成了一片,哭声里夹杂着几声小姑娘的哭腔,是从火场里传出来的,但是,周围没有一个人敢动,更没有一个人敢进去救人,火实在是太大了。
当时的自己,血气方刚,一身正气,想也没想的就冲进火场了。
好在救人的过程比较顺利,他前脚刚跑出火场,后脚那房子便塌了。
怀中护着的那个小姑娘穿着一席粉色的连衣裙。
哭的稀里哗啦的。
小姑娘的脸虽然被烟雾熏的黑漆漆的,那双如小鹿般灵动的双眸却令人难以忽视。
恍惚间,自己仿佛又看到了那个粉色连衣裙的小姑娘,直至,记忆中的那双水灵灵的眸子,与眼前的人儿相互重合。
吴明望眼前一亮,看着顾蓉华问道,“老婆,你们家以前是不是住在‘大坝村’?发生火灾的那天你正在家午睡,穿着粉色的连衣裙?”
吴明望激动的从凳子上站了起来,比划道,“你以前这么高,这么瘦,扎着两个马尾辫,还是个爱哭鬼……”
大坝村?粉色连衣裙?爱哭鬼?这信息量有些大,让顾蓉华有些反应不过来。
“明望,这些,你是怎么知道的?”顾蓉华也激动的直接从床上站了起来。
九岁之前她们家确实是住在大坝村,但因为那场火灾之后,便搬迁了,这件事,她并没有跟吴明望提起过。
发生火灾的那天她确实是穿着一件粉色的连衣裙。
按理说,这么久的事情了,她记不了那么清楚的。
巧的是,那天是她9周岁的生日,这是她人生中的第一份生日礼物,也是她人生中的第一条连衣裙,粉嫩嫩的,她非常喜欢,所以,在刚拿到这条连衣裙的时候,她就迫不及待的穿上了。
可惜,这条连衣裙最后被这场大火给灼伤了,为了这事,她还哭了好久。
所以,印象十分深刻。
忽地,顾蓉华的耳边响起了那句,“……您找的那个贵人的名字中应该有个‘明’字。”
语调淡淡,却直击脑海深处。
她没想到,自己找了这么多年的救命恩人,原来就是自己同床共枕这么多年的人。
故人相见不相知。
还好,缘分没有让他们俩就此错过。
难怪,二十一的她会对二十九岁的他一见钟情。
……
“你就是当年的那个大哥哥?”
“你就是当年的那个爱哭********妻两几乎是异口同声,都从对方的眼里看到了震惊与重逢的喜悦。
下一秒,两人便紧紧的相拥了在一起,顾蓉华的的眼底闪着激动的泪花,哽咽道,“明望,原来是你,原来是你……我找了你很久……”
吴明望轻轻的拍着顾蓉华的背部,小声的安慰道,“乖,咱不哭了……”
他也没想到,当年的那个爱哭鬼,最后竟变成了自己深爱的人。
一切梦幻就像言情偶像剧一样。
“明望,”顾蓉华抬眸看着眼前的男人,边哭边道,“真好,我终于找到你了,终于找到你了,你知道吗?我找了你很久很久……这些年来,我心里总是不安,就是想找到你,亲口跟你说声谢谢,那场大火之后,你去哪了?为什么他们都不认识你?”
“傻瓜,不哭了,”吴明望拭去顾蓉华眼角的泪水,“那场大火之后,我就跟我爸坐火车回京城了,我去大坝村是为了寻亲,谁知他们早就搬走了,乖,别哭了,对宝宝不好。”
顾蓉华深吸了一口气,“多亏了阿锦,多亏了她,咱俩明天亲自去谢谢她好不好。”
吴明望点点头,“好,明天我请假跟你一起去。”
可以说,现在的吴明望对这个素未谋面的阿锦真的是一点点的戒备之心也没有了。
甚至起了一丝好奇之心。
他在好奇,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配的上这么颗玲珑之心。
还有那么丝的敬仰。
听对方的声音应该年纪不大吧?
宛城墅。
楚锦正坐在电脑前更新着《繁花似锦》。
她看着这部作品,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弧度。
发文不过十来天的样子,不但,阅读量已经达到了十位数了,收藏也已经从0变成了1700+。
评论数也从0变成了800+。
其中有这么一条很是醒目,“昨天刚跟相恋3年的男朋友分手,看了故人姐姐的文字之后,发现失恋也不是那么可怕,故人姐姐的文字很治愈,很有感染性,故人姐姐的文字既能让我的心变的安定下来,又能让人感怀万分,我相信,故人姐姐一定是个有故事的人,正如故人姐姐笔下的文字:看山仍是山,看水仍是水,看似一成不变,其实,已是换了人间,山已不是那个山,水也不是那个水。”
‘故人归’,便是她的笔名。
楚锦翻看着读者们的评论。
眉眼弯弯,葱白的指尖不断的跳跃在黑色的键盘上。
她在一条一条的回复着读者们的评论。
第二天早上,天刚蒙蒙亮,楚锦便醒了,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索性就起了床,出门跑步去了。
楚锦围着赵家别墅边上的一条林荫道上跑了十几圈。
这时,天已经大亮了,太阳从东方慢慢升起,带起大片的金光。
原本安静的林荫小道上也陆陆续续的多了几名晨跑者。
楚锦停下脚步,抬眸看向缓缓升起的太阳,第一次觉得生命是如此的美妙。
看了一会儿,或许是觉得太阳太刺眼了,她伸出白皙修长的左手挡在了额头,感受到细碎的阳光透过指缝,照在自己的眼睛上,莫名的感觉心情非常好,嘴角也勾起一丝明媚的笑意,金黄色的阳光均匀的洒在她的身上,形成了一层淡淡的金晕,纯净且美好。
这一幕恰好落到了一个酷爱摄影的晨跑者眼中。
从他的角度看过去,这少女巧妙的和朝阳融合在一起,虽然只能看得到一个隐约的侧脸,但是这副画面却让人有些美的移不开眼。
甚至让人有些不敢大声的呼吸,唯恐破坏了这么美好的画面。
他赶紧拿起挂在胸前的相机,按下快门……
正巧这时,微风起,带起她胸前的大片青丝,整个画面更具有朦胧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