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白将鞋子丢在床上,没有试穿也没有好生收起来。
下了楼,简安森已经走过了。
他应该是觉得没必要再装病了,也不想跟余白“玩”下去,所以一大早就走了吧。
余白心中了然,慢吞吞的跑下楼,跟往常一样吃着早餐,却觉得怎么也咽不下去。
“我吃饱了。”她擦了下嘴巴,“今天我坐公交去吧。”
刘管家知道她心情不好,于是便顺着她。
余白现在手里还握着之前从仆人那里抢来的卡,这段时间刘管家没再过问过,简安森也同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概就是默许她拿着了。
她不知道里面到底有多少钱,但是就目前来说,没有刷爆就行。
到了学校,陈瑞苏从书包里拿出来一个袋子塞给了余白。
打开一看,是她昨天让陈瑞苏帮忙买的毛线。颜色是陈瑞苏选的,一个是那种偏白一点的杏色,如果织成毛衣的话,应该挺好看的。另一个是百搭的黑色。
跟陈瑞苏道了声谢,余白将毛线收好。
林子笙眼尖,看到这团毛线之后立马就明白了,“你要织毛衣?”
余白听后点了点头,但很快又摇了摇头,“本来是这么打算的……”
但是她昨天跟简安森闹的那么不愉快,怎么可能再送出去。他把她当成随时可以侵犯的玩物,她再送毛衣给他……只会让他觉得她更加轻浮。
谁料林子笙激动的握住余白的手,两颊的酒窝可爱又迷人,“死鱼白,你对我这么好,我会离不开你的!”
温热的手心紧紧的握着她,余白有点嫌弃的甩开,“你又在说什么呢。”
她什么时候对他好了?
难道说……他以为毛衣是织给他的?
看他满脸兴奋,余白不禁好奇的问:“你希望我给你织毛衣?”
“当然了!”林子笙点点头,眼中满是柔波,“不过,只要是你给的,我都喜欢,因为是你送的,所以我会珍藏一辈子。”
余白突然笑不出来。
林子笙看着调皮捣蛋又不干正事,可是他对余白真的挺好的。偶尔桌洞中的牛奶,难过时的关心,还有无条件的站在她身后。这一切,她都觉得林子笙对她是认真。
她对林子笙的感觉,跟对简安森的感觉完全不一样。
他像早春的风,轻轻拂过心尖。而简安森恰恰相反,冷的如深冬的雪,让人害怕想要逃离。
她不懂什么是喜欢,所以当简安森对她做出那种事的时候,她不知道是因为简安森的喜欢。当然,面对林子笙整日的告白,她同样不明白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不过既然林子笙为她做了这么多,加上余白正好买了这团毛线没什么,所以她决定织毛衣送给林子笙。
“我没有织过毛衣,如果织的不好,你不许嘲笑我!”余白淡淡的说道,“还有,你别想太多,我送你这个没别的意思。”
林子笙眨眨眼,觉得余白别扭起来的时候特别好看。他扯了扯嘴角,没有说话。
他才不会嫌弃呢,如果能收到她送的东西,他估计会高兴一个星期吧。
这还是他第一次这么喜欢一个女孩子,他想要用尽全力呵护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