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宫中出来,十点了,叶雪英意犹未尽,带上玉娇四人又去逛街灯。
此时,街上人依然很多,带刀侍卫在前开路,宫女持着宫灯照着,五人缓步当车,慢慢走。马车在后跟着。
凤蝶第一次见灯会,好奇的左看右看。
彩翎笑着对凤蝶说:“灯节是这里最好玩的节日。”
凤蝶点头说:“就是太耗费了,到处是灯,也容易引起火灾。”
她是当过城主和女王的人,首先想的就是这个。
素贞笑道:“什么节日不花钱?与其吃喝掉了,还不如看看灯。”
凤蝶笑道:“说得也是。”
“武朝礼仪严谨,但今晚却全是放开不管的。今晚最吸引人的,不是灯,而是青年男女的恋情。”素贞对凤蝶说。
凤蝶兴致不高的应了一声,她是森林之灵,对男女之情不感兴趣。她是徒有女性之躯,性情其实是非人的,只是在人类社会呆久了,行为模式偏向女性罢了。
“这里树好少。”凤蝶不满的说。
叶雪英汗了一下。别人看灯,凤蝶是来看树的。
“这是人类的城市,树自然就不多。”彩翎有些惆怅的说。她也喜欢大森林。她跟凤蝶是一国的。
“城市里也应该多种树。我宝象国的城市就种了许多树。”凤蝶说。
“你是对的。”叶雪英赞同的说。现代人早就发现多种树的好处了。
凤蝶高兴了起来。
玉娇说:“看灯!”
说什么树啊?玉娇对树完全不感兴趣,在她看来,树的唯一用处就是拿来烤肉。
她们在看灯,街上无数人在看她们。
五个绝色美女并肩走着,全穿着华丽繁复的宫裙。五女全是人间找不到的绝色佳人。
五人各有特色,叶雪英仙姿玉色,玉娇纯真英武,素贞纯洁柔美,彩翎优美娴雅,凤蝶神圣威严。五女并排一走,那绝对是今晚最美的风景。
边上两排美丽的宫装少女持着长公主府的宫灯。前面有银盔银甲的带刀侍卫开路。
京城人一看,就知道,这是长公主也出来看灯来了。
叶雪英也不在意,她今晚连帷帽都懒得戴。她现在是长公主,谁敢不知死活的撞上来?
“好!我们看灯。”叶雪英笑着拉起了玉娇的手。
走到前面,出现一条几十米长的龙灯。通体用红绸包着,上面用金线织了鱼鳞。龙头不时还喷出火来。
“玉娇,看龙灯!”叶雪英笑道。
“不象!”玉娇鄙视的评价道。
好吧,那红龙灯的做工是粗糙了点。
“玉娇,他们不过是鱼唇的凡人,你要宽容一点。”叶雪英笑道。
“嗯!”玉娇很给面子的应了一声。
素贞也着意看了看龙灯,听着叶雪英和玉娇的对话,她也偷笑。
彩翎在心里对凤蝶说:“玉娇和素贞的原形大概就是这龙灯的样子,不过她们是白色的。”
凤蝶没见过龙,仔细的看了看那龙灯。她记得在皇宫看过很多这种龙形。
“她们比这个大多了,长了有百倍多。”彩翎说。
“哇,那比小白还大几倍。”凤蝶说。小白是凤蝶养的近百米的大象。小白是凤蝶见过的最大的动物了。
彩翎点头,悄悄说:“她们不算大的,玉娇说她和主人打死过比几百里大山还大的巴蛇。还见过顶天立地的恐怖无比的蛇人。”
“真的吗?”
“玉娇不会说谎。”
凤蝶点头,玉娇那性子完全不屑于说谎。
五人边说笑边看灯,走了十里长街,一路看痴了无数人。有人这条街看了不过瘾,还特意又绕到前面一条街去看。
无数公子少爷,闻讯飞马跑来一睹长公主的绝色容颜。
他们闻名已久,今晚终于看到活的叶雪英了。
结果一看就痴了,再也忘不了。
素贞悄声说:“叶雪英,要不要把那些人变羊啊?”
叶雪英听得一脸黑线,这素贞真是爱上了把人变成羊的游戏了。
看看四周流着口水的男人们,叶雪英手指动了动,叹了口气,悄声说:“这里是老家,不方便。”
素贞遗憾的叹了口气。
玉娇嘴角弯了弯,她也想起那个好玩好笑的游戏了。
彩翎也是一脸的黑线。可怜景国那里还有好多人变成的羊呢。
凤蝶听着一头雾水,私下问过彩翎后,她笑得眼眯眯的。她心说:这主意绝了,要是当年我会这一招就好了,就不用打打杀杀了。她在成神前可没少遇到种种恶棍坏蛋。
又走了几里,没见到什么新鲜的灯了,叶雪英兴致已尽,带人上马车回长公主府了。
后来赶来的人捶胸顿足,遗憾不已。
元宵过后,雪英将大半精力放在自己的《长公主游记》上,天天闷在府里,不是写就是画。
三五天进一次宫看看老娘,偶尔出席一次宴请。
她抽空回了次晋国,参加了次晋国的朝会,这让晋国君臣人心大定,天师还是会回来的。顺便她也收了晋国的供奉。
她又回了次天火,到三国皇宫坐了坐,表示剑神仍注视着你们,不要给我剑神殿添乱。
叶雪英一边写,一边让人开始雕刻书版,赶在三月初,终于忙完了出书的事。
《长公主游记》开始在武朝全国出售。叶雪英以完美的文笔记录了全天下各处美丽的风景,各地奇异的民俗风情和路上遇到的各种稀奇古怪的奇闻逸事。
一开始人们是冲着长公主三个字去买书,人们都好奇长公主过着怎么样一种生活,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书里少女浪漫纯真的情怀,优美富有诗意的笔触,广博的见闻知识,曲折离奇的情节,各种奇闻异事,吸引了越来越多人买书来看。
精美的雕刻和插画,高档的纸张完全值得人们买来收藏,何况为了打开销路,这书卖价和一般书籍是一个价。叶雪英是在亏本卖书。五十万本卖出去,她亏了十多万两银子。
武林中人突然发现,原来名闻天下的第一剑客天山叶二十七就是长公主。因为在笔记里,叶雪英写了天山见闻,写了一路去天山时遇到的袭击,写了天山掌门寿宴上的血案。也写了京城遇上锦衣卫时,斩了宋归四肢割了舌头的事。还写了她一路剑挑点苍山的事。
武朝的人,第一次发现长公主居然是这样一个极富有传奇色彩的姑娘。她的人生经历简直就是一部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