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经过镇州城南惨败,莫库斯和他麾下各部首领依旧没有意识到铁骑兵乃是骑兵中的王者,专克轻骑、游骑。不过也难怪,没有见识过铁骑兵威力的人,无法想像三万铁骑兵一齐冲锋的气势,镇州城南一战,阻卜军根本没有还击的余地,就被冲垮,所以也无法向莫库斯和各部族首领提供更详细的情报。
莫库斯等人他们以为一切只要麾下将士要命,就有希望获得胜利。
当百里义三人看到阻卜军列阵以待时,不自禁地笑了。
三路新军根本没有动作,只是为铁骑兵掠阵,在百里义一声令下之后,三万铁骑兵开始了屠杀之旅。
这一望无际的原野上,根本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铁骑兵的冲锋之势,就算是新军也不能。
阻卜军将士在莫库斯和各部族首领亲自督战下,奋不顾身地冲杀,可根本无法对铁骑兵进行有效的杀伤。
弓箭根本无法穿透重甲,不单人身上,连同战马皆在铁甲的保护之下。
阻卜军将士眼看着三万铁骑兵组成的洪流穿过密密麻麻如蝗的箭雨向他们冲来时,所剩下唯一的手段就只有对冲反击了。
以冲锋对冲锋,是克制对方骑兵唯一的方法。
只可惜,对方是铁骑兵,刀剑根本无法劈开铁甲,而相对于驮着两百斤铁甲冲锋的战马来说,仅凭着惯性,就能撞飞迎面而来的敌人。
铁骑兵飞逝而过,它的身后皆是一片狼籍,残肢断臂和着一滩滩地肉泥,很少有幸存的活人,因为哪怕撞飞的阻卜军士兵,也会在落下时被后面紧随而来的铁骑兵踏成肉泥。
这是一场没有悬念的屠杀,三万铁骑兵面对二十万阻卜轻骑,直杀得天晕地暗,手脚发麻,这时新军开始全军压上。
莫库斯见大势不妙,赶紧下令,弃城向西撤退。
此时天色将黑,身处异国作战,百里义等人不敢冒险黑夜追击,便下令全军在阻卜大王府修整一夜。
此战,铁骑兵仅付出五百余人的伤亡,击杀阻卜军五万多人,战果不可谓不显赫。
其实这也就是百里无忌一直忌惮耶律撒剌的原因,面对这样的军队,最好的武器就是火炮,但火炮过于笨重,无法与铁骑兵比拼脚力。手榴弹虽然可以造成一定的杀伤,但投掷距离过近,士兵在投掷之后,基本就是被铁骑兵秒杀的结局。火枪那就更无法对铁骑兵造成杀伤了,除非正好击中对方的眼睛等地方。
莫库斯逃了,丢下阻卜的首都大王府逃了,丢下大王府周边数十万牧民逃了。
当晚,百里义三人商量之后,由百里义镇守大王府等候皇上的旨意,并将阻卜牧民向燕云方向递解。
由云扬、丁思觐两部对阻卜军西向追击而去。
这场追击战的结局早在开战前就已经注定。
莫库斯率大军一路西逃,由于天色将黑,明军没有尾追,莫库斯逃得非常心安理得、不慌不忙,他深信,在这大漠之上,只要让他领先一个晚上,谁也无法再能追上他。
很可惜,仅仅两天时间,莫库斯却发现自己已经走投无路,因为前出的斥候游骑向他禀报,前路被斡朗改、辖戛斯联军截断。
前有堵截,后有追兵,更有十多万大军嗷嗷待哺,莫库斯与各部族首领紧急商议之后,决定强行突破前方斡朗改、辖戛斯联军的阻击。
在莫库斯心里,斡朗改、辖戛斯联军的战力远不如明军犀利。
这个判断确实没错,联军战力自然比不过明军,只是莫库斯没有想到,这支联军会变得如此地坚韧和难缠。
斡朗改、辖戛斯联军这两天得到了镇州和阻卜大王府战况的大概情况,明军所向披靡的战绩震撼了联军,如此一来,消极怠战的思绪瞬间抛弃,转换的是奋不顾身地强悍阻击。
唯有如此才能在面对明军时,可以理直气壮地分辨,联军沿薛灵哥河西向迂回是正确的。
双方由此而暴发了惨烈的战斗。
色楼格河西南末端与扎裕汗河东南端的燕然山中段,二十多万游骑在薛灵哥河西端殊死搏杀。
由于双方都是轻骑,几乎每个落马的士兵都逃不过死亡的命运,纵然命大,逃过一死,也是断臂残肢,落下一生残疾。
这两支军队一个是为生路拼命突围,一个是为了对明国有交待,硬挡着不放。
两边都是歇斯底里地咬牙坚持,拼得就是个谁先崩溃。
经过一天决战,联军确实已经顶得精疲力竭,联军统率就是两族首领,也就是当初被百里无忌册封为斡朗改可汗、辖戛斯可汗的二人。
二人夜里商量,如果明军再不赶到,恐怕凭联军的实力,恐怕是挡不住了。
为了保全实力,二人决定如果明天午时,明军再不赶到,就放开一个缺口,让一部分阻卜军西逃,以此来减轻联军承受的压力,况且只要拦截到一半西逃之敌,也能勉强向明国交待了。
也就是在这时候,云扬、丁思觐两部其实已经赶到战场之外五十里处,在得到斥候禀报之后,云扬“阴险”地知会丁思觐,令两部就地驻扎下来,任由战场双方拼个你死我活。
这倒不是云扬真想袖手旁观,他心中其实有两个想法,一是百里无忌临行前将杨廷式这支刚组建的热气球“轰炸队”交给了他,嘱咐他让这支“轰炸队”能有实战的机会,而此时天色已黑,不适合其部实战,只能等待天明。
二是云扬依旧对阻卜军有着难言的憎恶,新军做为百里无忌手中的王牌,有着严厉的军纪,岂是曾经黑旗军第一军时那样为所欲为,哪怕是云扬也不敢再犯滥杀战俘之罪。
所以,云扬希望借联军之手,尽可能地杀伤阻卜军有生力量,当然也消耗掉一些联军实力。此战之后,北方辽阔的土地上再无与明国抗衡的势力,如果让联军一家独大,势必影响到明国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