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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野心家》第十一章 天志明鬼聚众氓(二)

作者:最后一个名 字数:3731 书籍:战国野心家

  不能吃苦却心怀梦想的人,不是野心家而是空想家。

  晚饭之前,适的脖颈已经被晒的起了一层曝皮,热辣辣的疼。

  在心里哎呦呦地叫了几声,却没有张嘴。

  伸手悄悄摸了一下脖颈,就像是皮被人用小刀切开一个口、然后直接整张地撕下来一般,用手触摸不啻于在被剥皮之后在上面拿着刷子刷。

  地里只剩下他和苇,芦花在西山的影子落在地头的时候就先回去了。

  特地准备了一只腌的齁死人却一直舍不得吃的兔子腿。即便是在宋国,兔子也不总自己撞到木桩上,这兔子很是难得。

  简单的粟米饭、腌韭菜、煮豆叶。

  院内点起了一小堆火,驱走蚊虫。

  芦花忙碌的像是门外桑树下那团在叶下安家的野蜂,不断飞舞,脚步欢快而又仓促,踏出了野蜂飞舞般的节奏。

  家中无酒,便将酸浆草和紫葚煮在一起,用了一小块布滤掉里面的渣滓,给客人位上的陶罐中斟的满满。

  西山的影子投到田边的时候,她担心时间不够自己准备好晚饭。

  可现在,当陶罐中的葚浆水中最后一抹涟漪都平静的时候,她又站在门前望着小路,觉得太阳今天比平日往山下坠的速度要慢许多。

  女孩的热盼并不会让适更改脚步,在和苇决定回家后,他特意选了一条远一些的路。

  一路上和前几日曾围坐一起闲聊的人打着招呼,或是低头采几枚认识的简单草药。

  一群顽闹的孩子不小心跌倒在地,石头划破了胳膊,适便采摘了一些有麻醉和止血作用的野菊花,让那孩子嚼碎后敷在伤口上。

  野菊花含有麻醉效果的生物碱,擦破伤口的男孩子咀嚼了一阵,舌头便不是自己的了,口水伴着绿色的汁沿着嘴角流下,惹来旁边孩子阵阵的打趣。

  趁机和这些孩子们讲了一个现编造的神农尝草发现这种草药的故事,这时候哪里有讲故事的人,这样一个简单的故事让这群孩子觉得新奇无比。

  适又和孩子们聊了几句,心中很是可怜。

  很多孩子的命很苦。

  生活不易,有时候女人也要上田劳作。

  或是去准备柴草,或为在田里劳作的丈夫孩子做饭,或为出征的儿子缝补衣服,很少有时间来管孩子。

  有些孩子四五岁尚且不怎么会说话,也不会走跑。不是他们是庶民所以笨,而是因为家里太忙,做母亲的没法看孩子,只好准备一些细细的沙土晒干后铺在地上。

  将小孩子放在这些细细的、不会伤人的沙土上。吃喝拉撒全在沙土上,就像是猫砂一样,拉了粑粑或是尿在上面,将那些沙土戳走再垫上新的,这样就可以省出时间做别的事。

  如此一来,小孩子在沙土上躺到三四岁,要是会说话、会走跑那反而真的有鬼了。封闭条件下,哑巴家庭的孩子不会说话,未必是生理不能,没学过说话怎么说?

  毕竟,看孩子是个并不轻松的、需要极多时间的活。

  好在这些围在适旁边玩闹的孩子,尚属正常。

  这些孩子的父母字肯定不认识,所见所闻也只是从军出征过程中和同村社的庶民一起看到的那点事。宋国这些年又是个只挨打不能还手的国家,这世面见得就更少了。

  小孩子瞪着乌溜溜的眼睛,听完了适讲的小故事之后,称呼也从陌生人变为了“适哥哥”,央求着适再给他们讲几个故事。

  那些在田边准备回家的农夫也是难得听个故事,但毕竟是大人,心中虽然也想听,可是想到这时候也该让人回去吃饭了,总是不好意思。

  适倒是乐的如此,这战国之后的故事讲不了,可春秋夏商也有不少可以编造的故事,这时候还没有纪传体史,随便一个故事用纪传体讲出来也很有意思,比之夜一黑就睡觉要强得多,还可以趁机和这些人拉近关系。

  最重要的是,这是曲线传教的第一步,先把人吸引过来。

  听着那些孩子的央求,适笑道:“那就这样吧,等天黑以后,你们来苇的家。我在院子里给你们讲故事,你们来听就好。要是白天做活还有闲心,也都可以来听听。”

  说完又问苇道:“这不会麻烦吧?”

  苇憨憨一笑,咧嘴道:“都是比邻,一个战车后面打仗的,一份丘田里换田耕种的,哪有什么麻烦?其实,我也愿意听你讲的这些东西,真好听。”

  适哈哈一笑,一打响指道:“那就这么定了,今晚上我给你们讲个楚国伍子胥的故事。这可是个厉害人物,当年为了报仇可是把楚王的墓都挖了,把死掉的楚王拉出来鞭尸……”

  鞭尸与否,不知真假,但在宗法制深入人心的时代,这个故事的意义重大。

  而且伍子胥的故事做评书之类的长篇也可以,什么千金小姐、掘墓鞭尸、一夜白头、七星龙渊之类的或是编造或是附会的趣闻,足以汇聚几十家人无事的时候聚在一起听讲故事。

  只要聚在一起,听得多了,以后讲什么那就是另一回事了。但上来就和这些庶民讲“兼爱”、“非攻”这类的东西,是吸引不了人的。而且,很显然这些东西是说给士大夫和君王听的,受制于局限性墨家还是把希望寄托在君主身上。

  说到鞭尸的事,众人都吸了口凉气,顿时觉得这个故事的确很有意思,心想反正晚上无事,正好来听听。

  众人都都知道适之前救了苇和芦花的爹一事,邀去吃饭也在情理之中。都想着让适先去吃饭,也好早点听故事。

  适却并不怎么着急,虽然肚子饿,可是他还是和这些人闲七闲八地聊着,旁敲侧击地询问着一些必须知道的事。

  最起码,他要知道现在的土地制度、需要知道自己可能面临的基层管理者是村社自治还是那些低级的士贵族。

  这一点搞不清楚,很容易被驱逐、殴打、甚至被杀死。

  以他了解的历史知识,还是缺乏第一手的资料,缺乏基层村社的组织形式。

  想要在这里扎根,做出一些事,这些事就必须知道。

  在周天子分封之初,理想状态下的井田。九百亩为一井,期中一百亩是公田,是用来剥削井田农奴劳役地租的生产资料。

  这时候种植需要休耕,九百周亩土地只能养活三户人,以四井为一邑,四邑为一丘。

  三十六家组成的村社是一丘,三十六家要养三头牛和一匹马,这三头牛是用来拉车的,作战用的辎重。

  四丘为一甸,每丘各出一马,四丘正好四匹马一辆战车。

  加上各丘的低级贵族,一甸极限下可以出一辆驷马战车、三个甲士驾车冲击、一百五到二百个徒卒,四辆到八辆牛车辎重——周天子不在此列,周天子之军不用牛车要用驽马,各丘的牛车要靠诸侯贡赋的战马补足为马车,以保证天子对亲戚们的军事优势。

  开国之初的甲士,肯定都是低级的世袭贵族,一旦打仗都必须可以驾车、射箭、持戈冲击。

  战车不是随便一个人能玩的,拇指射箭法在颠簸的战车上保证射准没有个十年八年的苦练根本不可能。

  所以下士以上级别的贵族,都是按照宗法制世袭的,至少也是半脱产的。

  下士以上级别的贵族不需要耕种,专门操练武艺、剑术、驾车、射箭之类,靠封地的家庭奴隶和那些村社农民种植。

  此前的庶民,是和俄国农奴制下的村社农奴一样,是可以连同土地一起转让给别的贵族的,很多青铜文物铭文和史书上也印证了这一点。能被转让、又不是奴隶,基本算是半自由从属于土地的农奴了。

  按照儒家构想的士,上车能打仗、下地能治民,显然是作为拥有封建法理治理权的低级贵族要求的——分封制采邑制度下,拥有治理权的是政务官,而非事务官,所以轻稼穑百工也就能理解。封建政务官不需要知道怎么种地、怎么挖河、怎么制作兵器,交由依附他们的手下去做即可。

  各级有各级的手下。

  所谓天子有公、诸侯有卿、卿有侧室、士有朋友。此时的朋友,并非是平等的朋友,而是宗法制之下辅佐士的那些人,可以称作士的朋友。

  所以,夫子称颜渊、子贡、子张、子路为友,这不是一种隶属关系,但也绝不是平等的朋友,而是一种宗法制下的、非血缘的、亲近的辅佐关系。

  但是即便再亲近宗法礼制也不能乱:夫子是士,所以只能有朋友,哪怕做了大司寇这些人也只是辅佐他的朋友而非隶属的手下。

  如果他在鲁国大司寇的位置上一直做到死,那么他死后算作大夫,但在生前不能拥有大夫才能拥有的养士权力,士一级别的弟子也只能是朋友而不是下属。他可以培养士,但不能养士。

  理论上这是个完美的分封方案,从高级五爵到低级武士一应俱全,而且周天子当年的土地极多,又有大义名分,手下武士众多,还有诸侯的贡赋马匹。完全可以压得住各路诸侯——周郑交兵的时候,要不是郑国耍赖居然用了战术,周天子手下的甲士和精锐武士能把郑国的车兵武士打出屎,然而自家亲戚之间堂堂正正不用战术的时代过去了……

  开国初年,鲁侯也不过是七百乘,也就是七百个甸堡级别的下级车兵武士组封地。刨除掉一半的乘车,攻车也就三百来辆,鲁国可以世袭的低级贵族应该也就保持在这个数量上。

  齐国的正牌世袭低级贵族,应该是鲁国的七分之四,因为齐国开国是四百乘之国,而且齐国姓姜不姓姬,是外姓不可不防。

  在前期,国君基本可以控制住本国的局面,但现在情况已经大为不同。

  以齐国为例,管仲改革之后,齐国分为二十一个乡。

  按照适庸俗且简单的理解,这些乡可以看成是出兵的男爵领和出钱的城市,所谓工商之乡和士人之乡共二十一。

  城市不出兵,但是提供辎重、军械,靠商业保证出兵的支出。

  男爵领出兵,每个乡可以出两千人,二十辆驷马战车、二十辆乘车、六十辆牛车,外加一千多的征召兵。

  全国二十一个男爵领和城市,齐桓公手里握着十一块,全部的六个城市外加五个男爵领。周天子派去监视的国、高两家,名义上可以各带领五个男爵领。出兵的时候正好是左、中、右三军。

  三万人,车千乘。管仲命二百人一个连,两千人一个旅,一万人一个军,整个齐国在改革之后可以征召一百五十个连、至少五百名下士以上的贵族。

  无论下面的贵族怎么蹦,齐桓公手中的五个男爵领和六个城市都是绝对的优势,完全可以掌控住局面。

  车战还是主流的年代,这种制度还必须保持下去,否则凑不出战车也就没法打仗。

  适只是想不通,随着战争规模的扩大,这些驾车、射箭的士,是怎么保证半脱产的?

  弓箭不是弩和火枪,随意抓个人征召在战车上射箭,除非齐桓公真的人如其名,是个小白。

  丘甸村社的农奴,是仅仅对国君和最大封君履行封建义务支付劳役地租?还是也需要耕种丘甸驷马贵族的公田、也向低级贵族履行封建义务?

  还是说,这些低级贵族像是满清奴隶制下的巴牙喇、白甲兵?有自己的小块土地,由家庭奴隶或是农奴耕种,而作为他们战时手下的徒卒只需要向国君履行封建义务和劳役地租,而对战时的直辖低级贵族没有封建义务?

  这很重要。

  非常重要。

  如果是只向国君和封君履行封建义务、村社自治、低级贵族有自己的小块封地和家庭奴隶,那就简单的多。

  不管宣讲什么、改变什么,都很难有人直接出面管辖,不会损害到低级基层贵族的利益。

  如果是后者,那些下级贵族既是军事长官、又是民事政务官,这些农夫必须给下级贵族无偿劳役,那么这就很麻烦。

  自己将要做的这些事,很可能会引起低级贵族的不满,所谓不怕县官只怕现管就是这样。

  都说此时礼崩乐坏,他急需知道的是已经崩坏到什么程度了,才好选择最适合的手段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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