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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明》第十一章金娘(求收藏,求推荐,各种求)

作者:林泉隐士 字数:2755 书籍:伐明

  长夜漫漫过去,启明星越来越耀眼,夜空的东方露出一丝鱼肚白,刘宣一行人已经距离董家堡越来越远。

  借着微弱的亮光,刘宣好奇的仔细观察着这个全新的世界,在这个年代,与刘宣以前见过的陕北乡下颇有些不同,植被更加旺盛茂密,在荒野中开垦的农田也远没有后世密集,在陕北农村随处可见的梯田也几乎没有。

  梯田大发展在新中国时期,在农业学大寨的口号之下,新中国以惊人的组织能力,在全国各地修造梯田,才有了刘宣后来到处都是梯田的景象。

  过去的这个夜晚,对于刘宣来说是多么的难忘,这一夜的惊心动魄,仿佛比刘宣二十四年生活全部都激动人心,昨天一夜经历的生死,也远比以前任何时候都艰难许多。

  昨天一夜,刘宣杀伤不下于十多条人命,书上常说初次杀人,会有一种莫名的不适,常常呕吐不止,吃不下饭。

  但是杀人对刘宣来说却非常自然,仿佛吃饭喝水一样简单,只是有些脸红脖子粗,因为用力过度,身上还有些疲累,肚子里更有些饥饿。

  “看来自己天生适合活在乱世之中,一定是冷血动物,对于被自己杀伤的认命,仿佛在看待宰的牛羊一般。”

  天越来越亮,太阳慢慢挣脱了地平线从东方升起,将东方的一大朵白云照的像火一样通红。

  刘宣一行人骑着骡马,赶着耕牛,从董家堡深夜逃出来,顺着董家河,连夜走了七八里路,眼见天色放明,刘宣见李昭云的家眷有些劳累不堪,于是勒住了马缰,跳下了战马,开口说道:“李老先生,大伙儿都累得不轻,不如先歇歇脚,然后商议一下去哪里找一个容身之处。”

  李昭云见女眷确实疲累不堪,尤其是自己的老伴儿,的确是非常劳累,毕竟一个小脚女人,昨天一夜担惊受怕,还赶了半夜山路,坚持到现在还没有叫苦,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李昭云点了点头,招呼大家拴好了骡马耕牛,铺开一张毛毡,众人肩并肩背靠背,挤在这张毛毡之上。

  因为刘宣突然放火烧了李昭云的茅屋,家中的用具也没有带出多少,还是李昭云的两个儿媳,才带出了一口大锅,一个铜瓢,一张毛毡,两床铺盖,因为现在情况紧急,众人也没有顾忌理法,男人靠男人,女人靠女人的挤在一起。

  刘宣稍微有些不好意思,毕竟昨夜自己烧毁了他们的房子,还弄得差一点兵戈相见,尤其是对于李昭云的女儿,刘宣昨日粗暴的将人家踩在脚下,受了不少苦楚。

  李昭云全然不以董家堡为家乡,只认为失去了一个寻常的容身之处,在这十多年来,因为惧怕东厂的拘捕,李昭云一家也居无定所,从不敢在一个地方长期定居,毕竟明廷对于塞外部落的渗透还是非常厉害的。

  自从明朝嘉靖年间名将戚继光,在万历二年击破朵颜三部,一战打垮五万蒙古骑兵后,这个昔日草原上的霸主早已经日薄西山。

  如今一部依附在建奴之下,另一部在蒙古大汗林丹汗麾下苟延残喘,剩下的蒙古部落,早已经四分五裂,没有多少战斗力了,从此以后,明朝对于塞外的渗透力量也大大增加。

  李昭云身在塞外,还是非常害怕被锦衣卫,东厂等特务番子发现,他们流落塞外,四处为家,不仅学会了牧马放养,李昭云还学会了兽医。

  李家的三个儿子,学会了骑射,尤其是李家幼子李旭升,几乎算生长于塞外,性格习俗也与蒙古少年相类似了。

  刘宣长叹了一口气,打破了沉默,开口说道:“李先生,如今董家堡肯定是回不去了,董家族长董述昨日不见踪影,恐怕是早已经逃离出去。”

  “以我的估计,董乡绅应该连夜去了延长县城,向县令张云柯搬兵求助去了,董家族人董文生高居四品京官,地位还在三品陕西布政使之上,延长县令张云柯哪里敢怠慢董家,只怕今日一早,延长县中的官军就已经出发了。”

  “众所周知,官军军纪败坏远胜于盗匪,常常祸乱地方,就连军中将校,也不敢制止,一旦官军进入董家堡,肯定会烧杀抢掠,董家堡只怕会成为非常危险之地。”

  “大家虽然萍水相逢,但是在这个世道,只有众人合力,万众一心,才能在乱世中生存,大家伙以后打交道的时间还很长,对于我昨日烧毁你家房屋的行为,希望李老先生不要介怀。”

  李昭云爽朗的一笑,开口说道:“刘小哥,那四间小小的茅屋,本来就是董家的房产,不是李家的东西,对我而言,根本谈不上损失。”

  “倒是昨夜逃出董家堡,即躲避了到来的危险,还平白获得了许多耕牛骡马,我本来也是钦犯,即便你不烧房子,过一段时间,也会离开董家堡,这一件小事,还请刘兄弟不必多提。”

  李昭云招了招手,将家人分别介绍给了刘宣,除了老妻郭氏,李昭云的大儿子名叫李旭中,如今已经年过三十,长得一脸浓密的胡须,看上去非常威猛高壮。

  李家二子名叫李旭通,二十五六岁,身子骨看上去远不如老大,气质也有些胆小畏缩,应该是少年时遇到惊变,受到过很大的恐惧惊吓。

  李家三子名叫李旭升,虽然只有十五六岁,但是看上去胆量甚大,性格也与草原牧民有些类似,体格看上去非常强壮,比起老二李旭通,还威猛一些,这位李家幼子,也是箭术最好之人。

  那位长得与后世佟丽娅有些类似的少女,名叫李金娘,年方十八,还没有婚配,一般来说,这样大的姑娘,早已经应该成婚。

  但是李昭云这样的朝廷钦犯,又不想委屈女儿,况且李金娘身材高大,比起一般壮汉还高出不少,自然就更难以寻找夫家。

  李旭中妻子是塞外汉人逃奴,娘家姓何,李旭通的妻子却是一位蒙古族妇女,名叫乌兰图雅,这个名字在蒙古语中译为红色的晚霞,因为嫁给李旭通已经七八年,乌兰图雅已经能熟练使用汉话。

  刘宣与李家众人一一见礼,以兄弟叔父相称,只是面对李金娘,刘宣还万分不好意思,反而是李金娘非常大方,笑着原谅了刘宣。

  众人都互相认识之后,气氛马上活跃了许多,刘宣站起身来,将放在马上的腊肉取出,用匕首割开交给众人食用,然后开口说道:“大家伙逃出来的时候比较匆忙,没有带出多少粮食,今日先吃一顿饱饭,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吧。”

  刘宣将身上剩下的三个银元宝一起交给了李昭云之妻郭氏,接着说道:“既然大家伙在一起过日子,那么也就不分你我,财物全都交给李婶子保管,大家谁有急用,都可以从李婶子名下支取。”

  “我的意思,趁着现在粮价还没有到顶,先去县城购买粮食,大家也不要顾惜银钱,毕竟银两本是身外之物,既不能充饥,也不能御寒,还是尽快花出去。”

  “我估计再过两三天,董家堡的内情就应该隐瞒不住,到时候大家都会成为逃犯,画像可能也会挂在城门口,进入县城也肯定非常不方便。”

  “现在这个年月,陕北生存艰难,到处都是饥民,除了一些大的堡寨,寻常的乡间山村,恐怕在难见到人影,大家要尽快进入县城一次,将这些银两变成各种活命的物资。”

  李昭云见刘宣讲话条理分明,见解深刻,眼中顿时多了几分亮色,微笑的看了一眼正在与嫂子说话的李金娘,心中忽然有了招婿之意。

  “这位刘贤侄虽然光着脑袋,像是出家的和尚,但是头顶上没有戒疤,不是受戒的法师,这年月,许多饥民为了活命,避托于寺庙出家为僧,况且出了家也能还俗,本朝的开国太祖,也在寺庙中当过几年和尚。”

  李昭云心思转动,点了点头,看起来十分认同刘宣的分析,于是接着说道:“刘贤侄说的话很有道理,但是这种元宝,不能随便拿去使用,这种元宝,是朝廷恩赏官员的礼物,本身没有一点杂质,几乎没有多少流通。”

  “如果轻易拿出去,只怕会引起怀疑,不如先融化成银饼子,然后在拿出去,这样一来,才能保证安全。”

  刘宣点了点头,开口说道:“李叔父所言极是,是在下考虑不周了,大家还有什么要补充的没有,如果没有,大家先找一个僻静的地方生火,将银子融化成银饼子,然后进入县城采买东西。”

  李家众人七嘴八舌说了一通,几乎没什么重点,刘宣听了片刻,磊好了一个石灶,加起铁锅,将五个银元宝倒入铁锅,用火镰点起火,开始融化银元宝。

  李昭云看起来非常喜欢这种精美的银元宝,从铁锅中捞起一枚,揣在衣服之内贴身藏好,开口说道:“这种元宝非常少见,价格不菲,以后也许有些用处,现在全部毁在这里,也有些可惜,况且四十两白银已经足够,能买不少东西,还是不要将好东西全部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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