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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农》第五十六章 侠客行

作者:玉米粒皮皮 字数:2242 书籍:秦农

  两个月前,陈胜拿着两千钱离开的时候,意气风发,仿佛天下皆可去得,连要走向何处都没有告诉张鹏和硕这两个兄弟。他只托认了大哥的里典“达”给自己开具了游学的“验”和“传”,就告别了眼前的苟且,去寻找诗和远方。

  秦代对黔首的人身自由控制很强,除了要带身份证明“传”之外,还要由地方备“验”,写明外出缘由。好在陈胜以里典“达”为兄长,所以才能顺利外出。

  陈胜怀揣着憧憬出行,却无明确的目标。在他的心中,一颗任侠天下心早就躁动不已,仿佛只要离开翠花乡、离开阳城县,到四处走一圈,就算是同那些行走八荒的侠客们一样,可以拍着胸口同乡里吹嘘:“俺也是国侠、县侠了。”

  他曾幻想着,等自己这一遭走回来,乡里中的浪荡子,该是再也不敢在自己面前放肆了。可是,游侠之路岂能如此好走?

  两个月内,陈胜遇到了各色人等。有的与他相见恨晚,但其实只图一口酒肉;有的对他爱答不理,根本不用正眼去看这等乡里走出的小子;还有的名头很大,但却闭门谢客,根本不再提“侠”字了。

  这也难怪,自从韩非子提出“侠以武犯禁”之后,秦国就极力清剿这些社会不稳定因素。等到天下一统,更是用严格的户籍制度来限制百姓出行的范围和自由。如此一来,人们都被束缚在土地之上,侠不能游,便如龙坠浅滩,再也不敢兴风作浪。

  不过,陈胜也不是全无收获,到底还是有人身具六国遗风的,不但给以指点,还介绍了许多人给他结识。当然,这些都是要花钱的。

  直到后来,千金散尽,身边的人渐渐冷落,被逼无奈之下,他不得不踏上归途。

  不成想,在山路上遇到贼人,连最后的钱财也被一抢而光。好在“传”和“验”拼死保住了,才没有被路过的官吏捉去。

  陈胜跋山涉水而回,风餐露宿,总算硬挺着走回阳城县,恰巧遇到了站在自家工肆门前吹嘘的季弟——硕!

  张鹏静静地听着陈胜把自己的坎坷经历说完,心想着:“他历史上能一呼百应,恐怕并不是一朝云集,而是和这种结识各路游侠的经历分不开啊。但这种有钱人才敢玩的游戏,一介雇农参与进去,不被榨出骨髓来才怪!”

  事实上,历史上的侠客集团和张鹏所料的基本一样,他们是春秋战国社会激变中产生的一个新的社会集团。先秦的“侠”多出身于贵族,因为只有贵族才有经济实力和精神实力把人聚拢起来,穷人根本玩不转。

  中国古代是垂直组织类型的社会,每人各有特定的位置,上下有等,很少流动。也就是说人们之间除了垂直的统治与被统治以外,很少有横向联系。春秋以前“大夫无境外之交”,大夫以下更不用说了。甚至连“友”字都很少见,即用也多指“友邦国”(国家的朋友),或指兄长爱护弟弟,曰“友”。很少用以描述个人之间的关系,可见那时人们横向往来很少。

  这种情况到了春秋时代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战国时期这种变化更加剧烈,一些古代的贵族逐渐被消灭或被取代,贵族社会由松动到逐渐解体。

  许多大夫、士从原有的垂直统治的系统中流离了出来,原有的饭碗打破了,他们要找寻新的饭碗和谋求个人发展自然要到各地、各国奔走,要广拉关系,多交朋友,这是一种新产生的社会需求。

  《论语》一开篇就说“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士人有朋友了,而且是从“远方”来的,大约是“外国”。用今天的角度来说,没钱出国游都不现实,更何况和外国人交朋友?

  心里虽是如此想,嘴上却还安慰道:“仲弟回来就好,为兄正有大事需要人手,自家人能帮衬一二,岂不美哉!”

  如果推择不出意外,张鹏马上就要上任都田啬夫了。牟走之后会留下权力真空,阳城二十六个乡的田啬夫本来都想着牟走了自己好上位,他们要是知道自己截胡了,还不得炸锅?所以要提前布局,找好帮手才行。

  正巧陈胜回来了,他虽然受了不少苦,但好歹也算扬名周围几县,认识了不少酒肉朋友,大用顶不上,拿出来唬人总可以吧。

  陈胜也是嘴里发苦,当初走的时候半句话都没有留,如今丧家犬一般的回来,大兄竟然没有埋怨自己一个字,还诚心接纳,这才是兄弟之情啊。

  一旁的硕撇了撇嘴,自从陈胜私认里典达为兄之后,他就不待见这个家伙,只是不知道大兄为何一直维护他,真是怪哉!

  张鹏之所以能包容陈胜,其实不过是知道这家伙日后会有一番作为,想结一个善缘罢了。他对所谓游侠的了解,大部分来自于后世金庸先生的小说,特别是郭靖那一句:“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让其印象深刻。至于秦代的侠客是否也是如此崇高,就得打一个问号了。

  事实上,在先秦时期,“侠”与“夹”是一个字,而“夹”的本义是指有人追随。

  过去许多学者解释“侠”往往受到战国末年《韩非子·五蠹》篇中的“侠以武犯禁”、“废敬上畏法之民,养游侠私剑之属”等话头的局限。

  但实际上,这些人只看见了“武”和“剑”,而忽略这些话的主旨所在。

  韩非意在指出一些贵族豪门窝藏“私剑”(属于个人的武装力量),不怕法律,敢于“犯禁”,目的在于揭露这些“侠”是“以匹夫之细,窃杀生之权”,而这个“杀生之权”在法家看来只能专属于君主,任何“匹夫”(包括君主的亲贵),不可据而私有。

  侠之所以招拢“私剑”,其目的在于“肆意陈欲”(使自己的欲望不被约束);而且成为“侠”,还要“弃官宠交”(官员放弃职责去结交朋友),这样才能使自己的武装力量壮大起来。可见韩非子尽管强调“游侠”的暴力作用,但他对游侠的理解还是在于“侠”有一帮子人(私剑)追随和作为后盾,并非说“侠”本身就是暴力。

  后来,司马迁在《游侠列传》中进一步阐释“侠”:古布衣之侠,靡得而闻已。近世延陵、孟尝、春申、平原、信陵之徒,皆因王者亲属,藉于有士卿相之富厚,招天下贤者,显名诸侯,不可谓不贤者矣。比如顺风而呼,声非加疾,其势激也。至如闾巷之侠,修行砥名,声施于天下,莫不称贤,是为难耳。

  这段话说得很清楚,太史公所标举的“侠”是春秋时的延陵季子、战国时四公子,都不是“以武犯禁”的人物。他们的共同点在于“招天下贤者,显名诸侯”。换句话说他们是因为有一帮追随者(不管这些追随者抱有什么目的)力量强大而彰显于社会的。

  陈胜散尽千金之后,既无人追随,也不曾追随别人,只能算是花钱交了学费,在淮阳郡各色土豪、侠士面前露了露脸,算混了一个面熟而已。

  不过,他还是拍着胸口道:“大兄尽管放心,涉定然不让你失望便是。“

  ”善!“张鹏抚掌而笑,拉住不情不愿的硕,道:”今日你我兄弟三人再聚,乃是喜事,同去醴母去吃酒!“

  陈胜早就饿的前胸贴后背了,一听还有酒吃,立刻精神起来。

  不过酒价可不低,他迟疑道:“大兄可有钱财?”

  “嘿嘿!”不等张鹏开口,硕已经得意道:“你怕是还不晓得,咱们大兄如今可是名人嘞,哪里会短吃酒的钱!”

  张鹏豪爽道:“且先吃三碗酒,再同你说这两月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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