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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先生的暖婚日志》第398章:我至少,能去他葬身的地方看一看

作者:尚可 字数:3344 书籍:苏先生的暖婚日志

  她许久没有说话。

  她忽然好想怒吼一句,“你当初为什么要同意我们在一起?!”“你为什么没有阻止我们?!”“你这哥哥是怎么做的?!”一句过后,便是这样歇斯底里迁怒于人的第二句和第三句。

  可是她没有。

  就在某一个瞬间,她顿觉身心俱疲。

  疲倦得连呼吸都觉费力。

  恍惚间,她意识到……

  愤怒这个阶段……似乎已经过去了。

  就这样毫无预兆地,如此迅速地过去了。

  可是,她依旧拒绝接受这个现实。

  拒绝接受,这个没有他的现世。

  “Lolly?”

  苏沐扬的口吻隐隐焦急。

  她终于被唤回思绪,“呜哇”一声,自从得知消息,才第二次放声痛哭。

  “哥——”

  她撕心裂肺的哀嚎:

  “哥——皓皓不在了,皓皓不在了——他们说他战死了,说他牺牲了——我、我不信!哥,我不信!他们都骗我,皓皓一定还活着!哥,求你了,你快告诉我呀,皓皓还活着,他还活着,你快说啊,他还活着……他还活着……他还活着……”

  翻来覆去,只那一句,他还活着。

  换苏沐扬许久无言。

  听筒里,叫人窒息的死寂。

  “哥,他还活着,他还活着,他一定还活着,对不对?哥,你说话啊,你说句话行不行……求你了……你说句话……”

  “嗯。”

  他终于开口了,一贯沉着的口吻。

  “他还活着。他一定,还活着。”

  “呜呜呜……”

  她瘫倒在床,痛得来回翻滚。

  就是这样神奇,痛哭之际,哥哥低沉的声音她还能听得如此清楚:“你要相信,他一定还活着。就像哥曾也相信,你嫂还活着。你嫂回来了,总有一天,他也会回来。”

  “嗯,我等他,我等他……”

  “我等他……”

  一个月后,六月份。

  天气愈发炎热,她感受到的却只有蚀骨的寂寞与黑暗。她的父母也搬到了别墅来,就为了陪她走过这段时期。又或者,是为了看着她,不要做什么傻事。

  谁都知道,他们曾是一对相爱的恋人。

  他们爱彼此,是那样深。

  他不在了,他们担心她会随他而去。

  可是,她没有。

  她比任何人想得都要坚强。

  她的生活只是成了黑白色调,却仍在继续。她坚持一日三餐按时吃,坚持每天洗澡,坚持每晚洗完澡吹干头发,坚持早上起床后编头发,坚持出门。

  坚持呼吸。

  坚持活着。

  Mark也陪着她。

  她知道,全家人都有意撮合他们。

  那一晚,她喝了点酒。

  他爱喝的Whisky,酒瓶里还剩了一点,她全干了,烈酒当头,就是在自家别墅的图书馆里,在姨夫苏辰逸的书房里,只有她和Mark两个人在。

  可是,他们之间什么都没有。

  她借着酒劲,只是撕心裂肺痛哭了一场。她只记得翻来覆去,嘟囔着自己有多么爱他。

  她只记得这一个细节。

  转天一觉醒来,头痛欲裂,她去卫生间吐了个痛快,浑浑噩噩地出来,却撞到Mark睡在地上,当即醒了盹。

  “Mark?”

  他翻个身,睡眼惺忪地起身。

  “别误会,是你昨天死活不让我走,偏让我陪你。”

  “咱、咱们……”

  Mark无奈笑道:“要真有什么,我应该躺在床上,而不是地上吧。”

  “Mark,对不起……”

  “对不起?”

  “这段时间,谢谢你陪着我,麻烦你通知我爸妈,还有Hannah和姨夫,告诉他们一声,我准备去趟阿富汗。”

  “……”

  Mark愣了好半天。

  她俨然,也是在宣告一个事实。

  “皓皓曾说过,他是我第一个男人,也想做我最后一个,如果他真的不在了,我这辈子也不会再嫁,如果注定就这样了此残生……我想去他曾经热爱的土地看一看,他将全部都献给了那个国家,我至少,能去看一看。他说,有一片野地,到了夜晚,漫天的星河,景色很壮丽,我想去看一看……”

  泪水无声无息划过她的唇角。

  她却没有哭出声来。

  只是任由泪水,无声无息地滚落。

  “他曾经说过,他想在那里,跟我缠绵,跟我放风筝……他虽然不在了,至少,我可以去看一看,他虽然不在了……可是,他一定在那里等我,我要去找他,他一定很孤独,他一定在等我……我要去陪着他……”

  Mark眼眶一热,想劝她不要去。

  可是……

  好像也没有不去的理由。

  “我想,你还是给苏先生打个电话吧,他才是你哥哥,是你那么信任的人,还是找他商量一下吧,好么?”

  送走Mark,她立即拨出了哥哥的电话。

  自从他不在了,她很少再发视频通话了,都是直接拨电话。电话很快接通,她动作沉静地抹了把泪水,淡淡道:

  “哥,我想去阿富汗。”

  苏沐扬沉默了好久。

  沉默过后,是一段沉着的嘱托:

  “去吧。可是一定要注意安全,如果可以,你的头发最好剪了吧,你一个女孩子,你金色的长发,太惹眼。或者女扮男装,这样不容易出事,答应哥,要好好照顾自己,保持联系,好么?”

  她再忍不住,拼命咬紧了唇角,还是低低地呜咽出声。

  “哥,谢谢你……谢谢你。”

  “傻丫头。”

  “哥……”

  “你要记得,如果坚持不下去了,随时回家。”

  “我知道了,我知道了……”

  哥哥同意了,父母却坚决反对。

  “不许去!”

  尤其是母亲,近乎歇斯底里地怒斥:“他已经不在了,你还要怎么样?!尸骨无存不懂么,这人已经不在了,你还要搭上自己,搭上自己一辈子的幸福么!当初就不该同意你们交往,就不该放纵你们!”

  “姐……”

  Hannah于心不忍,“别说这样的话。”

  “哪样的话!我说得有错么!”

  “皓皓,他是个好孩子。他没有错,Lolly也没有错。他们都没有错。”

  Hannah劝慰着姐姐,替两个年轻人说话。

  她用力攥紧双拳,眼眶通红,却忍住了没再哭。

  只是口吻沉痛,说出了这样一段话:

  “妈,我们曾经,确实都年少轻狂,很天真,我曾经也以为,我可以幸福一辈子,他一个退役特种兵,本领高强,我一个从小衣食无忧的富家女,有疼爱我的父母和哥哥,我也以为,我本该幸福一辈子……可是我错了。”

  有泪珠悄无声息地滚落,她动作平静甚至优雅地抹去。

  “原来这个世界,这么大,我们都是多么卑微多么渺小的存在,生命多么脆弱。我读了很多书,我知道世界很大,可是真实的它,远比我想象得还要大,还要残酷……认识他以前,我只知道有个地方叫阿富汗,那是冷冰冰的一个地方。可是现在,那里成了他葬身的地方……”

  母亲捂住嘴巴,失声痛哭。

  “一个鲜活的地方。”

  她依旧没有哭出声。

  “我没有什么崇高的理想,我不是想去解救那些正在受苦的人民,我知道我也解救不了,可是,我至少能解救我自己。皓皓不在了,我的整个世界……我的全世界正在崩塌,我不知道这没有他的一生,我要如何过,没有他的生活,是如此灰暗,如此单调,如此寂寞……我怕这样下去,我会崩溃,所以,我想去阿富汗看一看,我想去他曾经走过的地方,走一走……他走得太急,走得太快,我来不及跟他道别,我至少,能去好好跟他道个别。”

  Hannah走上来一把抱住了她。

  “你想去,就去吧。我们支持你。”

  她终于忍不住,哭到浑身颤抖。

  “我想去告诉他,我想在那片野地,在漫天的星河下,大声告诉他,我是那么爱他……”

  她是那么爱他。

  哥哥曾说过,有的时候,命运毫不留情将你推向万丈深渊,叫你坠入谷底,是为了叫你明白,你的生命中,究竟有哪些东西是如此重要,是非要不可。只有置身绝境,才能看清自己的内心。

  她以为,哥哥说的是嫂嫂。

  是他的真真。

  可是,不是的。

  她现在明白了,哥哥并没有具象特指什么。他在婚礼上说过,那个女子是他此生不灭的信仰。

  她想,哥哥说的,便是信仰,是一种抽象的概念。是在绝境中,是在一次又一次撕心裂肺中,在一次又一次自我涅槃中,在那片阴冷而沉寂的谷底中,他仰望那一隅夜空,寻寻觅觅,终于捕捉到了一缕星光。

  哪怕只有一缕。

  在万丈深渊中,也足以照亮一切。

  那一缕光,照亮了深渊,也一并照亮了他的心。

  这是信仰。

  而真真,是他的信仰。

  她想,她现在,也找到了自己的信仰。

  这个名叫孟皓尘的信仰。

  也是在婚礼上,她问过嫂嫂,嫁给心爱的男人究竟是什么心情。嫂嫂说幸福得不敢置信,觉得自己坚不可摧了。好像不论发生了什么,只要那个人还在,她就能鼓足勇气过好这一生。

  是那种,不论发生了什么,也不放弃的勇气。

  她当时没听懂。

  可是现在,她懂了。

  哥哥和嫂嫂,都曾失而复得。

  如果痛失所爱,是一种考验,一种试炼,叫你明白这份爱究竟多么重要,多么难能可贵,那么复得过后,你会明白这份爱,是多么坚不可摧。她直到现在才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哥哥和嫂嫂是多么幸运,他们是多么幸运的人。

  她不知道,她是不是也有这份运气。

  她是不是也能等回失去的爱人。

  可是,她知道,哥哥等回来了。

  至少……

  她也不该放弃。

  她剪短了长发。

  那一头耀眼的金色长发,她剪掉了,剪成了男孩子的发型。她将剪掉的长发打成了结,夹在那本书中,将他曾经写下的那六张纸条,那六封情书,一并夹在其中。她的行李不多,一本书,几件男士服装,束胸带。

  她只背着一个小小的黑色背包,便轻装上阵了。

  阿富汗——

  那个承载着他的一生,他全部过往的国家。

  那片神奇的土地,她去了。

  姨夫对阿富汗文化有着浓厚兴趣。

  她也是听姨夫讲起过的,德国至今还生活着许多阿富汗难民,她曾在大街上也见过他们,用皓皓的话说,他们有着巧克力色的肤色,高大健壮,体形魁梧,尤其是普什图族,那里的男人各个高大。

  他一米八五的个子,在他们之中只能算一般身高,算不上挺拔。

  大哥一米八七,差不多是他们的平均身高。

  但是他们性情温和。

  普通的阿富汗人民,热情好客。

  有些人曾在德国生活过,会说些德语,她也会一些简单日常的普什图语,到了那边,生存并不是问题。她去的是喀布尔,阿富汗的首都,也是这个国家最大的城市,看似平和,然而她很快发现,平和之下危机四伏。

  她虽然剪短了长发,女扮男装,她金色的头发还是惹来侧目。

  他曾也说过,如果要来看一看,一定不能一个人来,会很危险,必须有他陪着,有他保护才行。

  她终究是一个人来了。

  她也知道,未来的路,她终将一个人前行。

  那一天,她救了一个六岁大的男孩子。

  一个臀部有胎记的男孩子。

  喀布尔四面环山,分为新城区和老城区,她去了趟老城区,凭借着记忆里他留下的只言片语,想去寻找那片野地。

  他说,是在老城区一条很偏僻的胡同,穿过胡同,有一个小山坡,紧邻什么山,他当时说过山名,可是她忘记了。

  那片隐蔽的野地,就在山坡上。

  极其不好找。

  她找了大半天,未果。

  已是黄昏,暮色渐浓。

  她担心天黑以后处境更危险,正准备原路返回,正准备穿过那条偏僻的小胡同,她看到胡同里有人。小说的高潮片段,也发生在这样一个小巷里,主人公趴在一堵坍塌的泥墙后面,亲眼目睹着小巷里发生的一切。

  她从未想过,小说里的场景,会与现实一般无二,就这样真真切切呈现在她的眼前。

  她看到,那群人扒下了那个男孩子的裤子。

  她看到他右侧的臀部上,有一块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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