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气腾腾的人,四面八方,占据了街道四周。
他们定着弹琴的人,手上、面上、眼中、心里都发出可怕的杀气。
谁都看得出他们准备杀人,谁也看得出他们恨不得撕碎了弹琴的人。
若非那声琴声,他们怎么会现身,若非那声琴声,他们怎么会泄了底。
他们很狠,很怒,非常恼,恨不得杀,可他们没有谁先动手。
其中一部分人不愿意先动手,因为他们不想吃亏。
还有一部分人不敢先动手,因为他们不明白对手的情况。
还有一部分人害怕先动手,因为他们瞧出了对手的端倪。
还有一部分准备先动手,但已来不及了。
一个人先动手了。
先动手的是孙绮梦。
一片寂静、肃杀、萧瑟、沉默中孙绮梦动了手。
孙绮梦如今看上去一点也不漂亮,不但不漂亮,没有经验与眼力的人甚至看不出她是女孩子了,可她有一点不变——她的傲气。
她一向是个傲气的人。
傲气的不是长相美貌气质,也不是其他,而是她的本事。
她本就是个非常有本事的女人,也正是因为有本事,因此她对没有本事的人瞧不上眼,对于有本事的人更不服。
除非有人可以彻底凌驾她之上,因此她才服气,彻底击败她,她才心服。
正是因为她是这样的女人,因此她很傲,因为她有本事,因此她更傲了。
一个傲气的人是很难服气的,想要她服气就只有彻底击败她,抑或者令她不得不服气。
若非她是这样一个女人,又怎么敢狙杀柳随风呢?
现在孙绮梦没有瞧见柳随风,她若瞧见柳随风,第一次出击的对象是柳随风。
因为她对付柳随风是为了仇。
可如今没有瞧见柳随风,但孙绮梦还是出手了。
但她出手是为了恨。
不是那种不死不休的恨,而是不甘不愿不服气的恨。
她恨那个头也不回便撩飞了她的人。
她不服气这个人,因此出手了。
纤纤细手握住了枪杆子。
枪杆子白亮,但她的手更白,更亮。
无论什么人瞧见这双手,也很难认为这是杀人的手。
这双手看上去根本不是用来杀人的,而是绣花的。
因此没有任何人想得到这双白皙、光滑、细腻、纤细、修长的手自孙绮梦四岁起就提起了一杆木枪,六岁便换上了一杆铁枪,九岁更换上了一杆重打二十九斤三两四钱,九尺七寸长的大铁枪。
而十三岁起,居然换上了一口三十七斤三两六钱重,一丈一尺一寸一分长的长枪。
如今孙绮梦二十一岁,提着的更是一口一丈一尺九寸长,重四十三斤一两四钱中的大铁枪。
她不是个娇柔的女子,虽然她可以娇柔。
她是一个在枪法之中沉浸了十七年的枪客,一个枪法造诣虽然算不上登峰造极,但绝对可怕的人。
她双手握枪,手臂一动,长枪飞刺了出去,化作了一条白练,席卷起了一阵破空的风沙,带上了一阵可怕的枪芒。
她发出了她的枪,用了九分力道刺出了她的枪。
她的目的不是要杀人,是不服气,不甘心,也是胜。
她一枪戳向了那个背身而立便挡下自己一击的男人。
孙绮梦要让那个男人瞧一瞧她的厉害,让这个男人知晓她孙绮梦大小姐不是什么好招惹的人。
原本,不少人很轻视孙绮梦。
他们当然瞧不出孙绮梦是个女人。
孙绮梦的易容术是一名大师的杰作,孙绮梦距离他们太远,虽然个子娇小,可看不出是女人,但他们瞧见那个看上去很文弱的后生居然随手撩飞了孙绮梦。
因此他们看不起孙绮梦,甚至根本没有将她瞧在眼中。
可孙绮梦出了枪,那些看不起的人,也不能看不起。
人可以作假,武功做不了,那一枪带着的气势以及力道足以令每个人瞪大眼睛。
不少原本很不屑很睥睨很高高在上的人,已有了忌惮害怕甚至想要退避三舍,左顾右盼,害怕自己出丑的样子被人瞧见。
但幸好没有,所有人都盯着那一枪。
快如流星,力破千军的一枪。
白白净净、秀秀气气、温文尔雅,风度翩翩之中还带着三分落魄的青年后生一直盯着弹琴的男人,可孙绮梦发出了枪,青年也抬起了头,露出了一抹赞赏的神色。
孙绮梦更怒了。
世上没有什么人不喜欢被人的赞赏,即便有时候被人赞赏还是会生气,但也只是故意生气而已。
所谓的赞赏必须在点子上,这才能令人高兴。
可孙绮梦瞧见青年赞赏的眼神更怒了,而且还是愤怒的怒,甚至已经达到了压制不住怒火的怒。
这种欣赏带着一种刮目相看的意思,而这刮目相看之中也带着一种对女流之辈能达到如此地步的欣赏意味,而且还带着一种前辈对后辈的欣赏。
孙绮梦立刻就怒了,甚至动了杀机。
这一刻她几乎要下定决心杀了这个目中无人,狂妄无边的年轻人了,她想要让这个年轻人再也流露不出这种傲慢的神色了。
可这个想法只能存在想法之中了。
欣赏神色一闪而逝。
长枪如闪电戳至,青年人出手速度不快,可这不快的速度却居然比闪电还快。
青年人再一次抬起了手。
一抬手便丝毫不迟疑的插入了那耀眼的枪芒之中。
他仿佛已经预判到了孙绮梦长枪在什么位置,仿佛也已经认准了那个位置那个时间段,手非常坚定果断冷静伸入了枪芒之中。
最重要的是居然再一次抓住了枪。
孙绮梦的枪灵巧、多变且快且准。
十三岁时,就已有许多人瞧不出孙绮梦枪法的虚实,十七岁时更是除开父亲以外没有任何人能抓住她的枪了。
时至今天已二十一岁,迄今为止也只有二个人在出招的时候能抓住她的枪,可如今又多了一个。
青年抓枪的手法仿佛摘下一朵花一般的轻松随意,而且说不出的写意浪漫,而后很快如同厌倦了那多摘下的鲜花一般,非常不屑的抛了出去。
孙绮梦连人带着长枪再一次抛了出去。
这实在是一种羞辱,莫大的羞辱,可孙绮梦面上居然还是一片白,一片冷,居然没有变化、
可孙绮梦的面色已经通红了,眼中已经快冒出了血丝了,可她面上是易容术,因此瞧不见。
砰的一声,双脚落地便砸在了屋顶瓦片,深陷了下去。
孙绮梦强提起一口内力,稳住立在屋顶上,死死盯着那个青年。
她愤怒极了,可居然在愤怒中冷静了下来。
第二次被击飞的时候,孙绮梦就冷静下来了。
他认准了两件事。
第一,她不是这个人的对手。
第二,这人是个高手,超级超级高手。
她瞧清楚了这两件事,就没有出手了。
她行走江湖多年,最清楚的一件事便是懂得识相,知晓强弱。
一个人如果高你不了多少,那么可以挑战,可一个人比你强太多了,那么就只有退避闪躲,若寻到机会可以给这人致命一击。
她知晓不如这个人,因此就没有出手了。
而且这个人没有拔剑,就已经留给了她面子了,因此她也不好出手了。
她是个识趣的女人。
因此她忍住了,可这个时候她偏偏有些担心了。
她担心的不是自己,也不是那个人要对付她,更不死四周忽然现身极有可能是来杀柳随风或者保护柳随风的人。
她担心的是那个弹琴的人。
孙绮梦担心刹那,就望向了那个弹琴的人。
随后她就不用担心了,弹琴的人已经不弹琴了,已站起来。
她一站起身来,所有人都望向了弹琴的人,无他,这一瞬间他要耀眼了,无人比得上。
孙绮梦无奈,没有法子了。
这个人要做什么事情,任何人都没有法子,她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