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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明朝做权臣》第528章:不许去

作者:红尘贼子 字数:2898 书籍:回到明朝做权臣

  雪原无边无际,密林辽阔莽莽,不远处就是一座“鹿舍”。

  鹿舍简陋到了惨不忍睹的地步,就是简简单单的用几根木棍象征性是圈出一个围栏而已。

  但鹿群却不逃离,而是在里边悠闲的啃着干草。

  这里就是驯鹿人一族的营地,是乌鲁鲁的家。

  作为毅勇军的代表,周国柱正在朝着一座圆锥形的帐篷“叩拜”。

  所谓的叩拜,并不是跪拜磕头,而是整个人趴伏在雪地上顿首,驯鹿人一族的最高礼节。

  作为彼此之间的“通译”,程九早就对周国柱仔细的说起过驯鹿人一族的种种礼节,让他知道了住在这座小小的鹿皮帐篷里的人,就是这里的最高首领。

  所谓的最高首领,其实就是这个部落里的大家长,是一个年纪最大辈分最高的老妇人。

  这个老妇人的身份极其特殊,她不仅仅只是世俗意义上的首领,同时还在亲缘关系上是整个部落的“老祖母”级人物,还兼着部落里唯一的“医生”和“巫师”等等多重身份。

  总之就是一句话,这个面色黝黑头发花白的老妇人就是部落里绝对的一把手。

  原始部落的结盟意识简单而又直接,没有任何文字意义上的“盟书”,那个老妇人用低沉的声音吟唱着古老的歌谣,然后用一段烧焦的鹿角蘸着鹿血在周国柱的脸上描绘出几道纹路,就算是正式结盟了。

  为了表达对盟友的友善之意,周国柱等人特意带来了一些粮食、皮革、盐巴、布帛等常用之物,同时还带来了八百枚军用的箭镞和五十把刀。

  对于这个原始的部落而言,锋锐的箭镞和铁质的道具本身就是一笔很贵重的财物。

  作为回礼,“老祖母”给了他一顶鹿角帽。

  当周国柱戴起那顶鹿角帽的时候,部落中人顿时欢呼起来。

  “乌鲁鲁,从这里到雅库茨克到底有多远?”周国柱连说带比划的解释了好半天,才让乌鲁鲁明白了他的意思。

  对于乌鲁鲁而言,这是一个根本就无法回答的问题,因为他并没有准确的距离概念,只能完全凭借经验和自己的主观感受来回答这个问题:“很远很远,要从一个月圆走到另外一个月圆,差不多就可以到达那里了。”

  从这里到雅库茨克需要走一个月的路程?这句话根本就不具备参考意义。

  因为乌鲁鲁和他的族人总是驱赶着鹿群进行迁徙,中途走走停停,有时候可能一天行进上百里,有时候可能连二十里都走不了。

  “凶恶的罗刹鬼总是驾着大船从白河顺水漂流来到这里。”

  在这个时代,大规模的长途行军,多是顺着河流的方向走,主要是为了便于物资的运送。

  这就好像当年的毅勇军西进湖广的情形一样,就是顺着长江打过去的。

  “有没有更近的道路?”

  “有!”乌鲁鲁的回答非常肯定。

  这个回答让周国柱眼前一亮:“近路在哪儿?”

  用一根小木棍在雪地上轻轻一点,表示眼下所在的位置,然后划出一条弯弯曲曲的斜线:“我们从这里出发,在白色的河流分叉的地方向北……”

  乌鲁鲁所描绘出来的路径非常模糊,既没有相对准确的距离,还严重缺乏应有的参照物,光凭他这么一说,肯定不行。

  必须进行比较精准的探索,至少要找到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径,但这一定需要身体力行的请走走一遍:“我们能不能走一趟?”

  “可以。”乌鲁鲁很有把握的说道:“要是没有鹿群,我们会走的很快,在河面上的冰融化之前就可以回来了。”

  隔了两日之后,周国柱带着十几个人在乌鲁鲁的引导下出发了。

  这是第一次有针对性的对这个方向进行的探索,意义重大!

  当极北之地还是一片冰雪世界的时候,江南却已有了春的气息。

  虽然才刚刚过了惊蛰,门前的老柳树上已浮现出一抹淡淡的嫩绿鹅黄,辛勤的农人早早的开了犁,妇人们翻出去年用过的大竹匾进行晾晒,为新一年的养蚕计划做着准备。

  虽然还是有些春寒料峭的意思,程园毕程老大人却已换上了一身单薄的绫子衫,与三五文人一起在自家府邸之内相谈甚欢。

  自从辞官之后,蔡枫华就过起了富家翁的生活。

  当初辞去内阁首辅大臣的时候,兴宗成皇帝赏赐颇多,不仅给了他大量的田地,更有不少金银珠玉绫罗绸缎,还把他的名字提在功高楼上,作为文臣宰辅之首流传千古。

  虽然他一直都是文臣,但这一手“杯酒释兵权”,蔡枫华心中有数。

  蔡枫华是当年的东宫学官,已历三朝,要是连弘光朝都算上的话,就可以算是正经是“四朝元老了”。

  如今大明朝不仅已经光复,还露出了蒸蒸日上的势头,无论怎么说他都是有功的。

  承大行崇祯皇帝之命,辅佐兴宗成皇帝定鼎江南,然后功成身退,岂不正是成功文人的典范!

  除了没有正式的官职和权利之外,蔡枫华几乎拥有别人做梦都想得到的一切东西:很高的爵位,留名青史的荣耀,大量的田产和财富,等等等等。

  如今的蔡枫华确实处于一种“半隐居”的状态,再也不过问朝廷之事,整日里和地方上的名流士绅吟诗作赋诗酒往还,逍遥快活的很呢。

  和当年的操劳国事之时的憔悴相比,现在的蔡枫华无官一身轻,除了教导子孙之外就只剩下享清福了。

  还有一件似乎完全不值一提的小事儿:就在年前,已近古稀之年的程老大人竟然焕发了第二春,纳一房小妾。

  那小妾才十七岁,据说不仅形容艳丽而且风华绝代,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深得蔡枫华的宠爱。

  虽然这么做确实有老牛吃嫩草的嫌疑,但蔡枫华毕竟是前任的内阁首辅,影响力大着呢,就算是吃一口嫩草也算不得什么,甚至被视为风流韵事呢!

  按说,这样的日子简直就是活神仙了,但蔡枫华却过的并不是那么舒心,最让他窝火的事情就是:子孙不肖!

  所谓的子孙不肖,并不是说蔡枫华的子孙就是纨绔子弟,更没有仗着他的权势和地位胡作非为横行乡里。

  事实恰恰相反,因为蔡枫华家规甚严,他的子孙规规矩矩,秉承的就是“耕读传家”的家风,全都是正经的读书人,蔡氏一门光是举人就出了四个,还有一个进士。

  蔡家的这些个举人进士可不是浪得虚名,全都凭着真本事考出来的。

  当然也可能是有些官员看在蔡枫华的面子上“手下留情”了。

  但这并不犯法,而是世家大族可以享有的一种“特权”。

  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蔡家子孙就算不能出将入相,出几个地方官应该还是没有问题的。

  假以时日,开枝散叶之后,定然会成为名门望族。

  但是,偏偏就有那么几个不成器的子孙,总是给蔡枫华添堵,蔡流云就是其中的典型。

  蔡流云,蔡家二房的次孙,过了年之后就十八岁了。

  这小子原本还算是一块读书的好料子,三年前就过了童子试,虽然还是无法和历史上那些惊才绝艳的少年俊彦相提并论,也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神童”了。

  蔡枫华原本很看好这个孙子,还指望他光耀门庭呢,也不知这小子发了哪门子的疯,竟然叫嚷着要去北方。

  这不,蔡流云又一次当着很多人面顶撞了蔡枫华:“祖父时常教导孙儿,当有鸿鹄之志,男子汉大丈夫当提三尺剑立不世功.孙儿想要到小吴庄去,到新华军校继续求学,好为天下苍生谋福,何错之有?”

  也不知是中了哪门子的邪,从去年开始,这小子就叫嚷着要到新华军校去。

  新华军校是干什么的?

  不就是培养兵士的么?

  不管张启阳的那些学生兵多么功勋卓著,那都是武人呐!

  自古文贵武贱,别看他们现在好像很风光,这世道已经太平下来了,再也用不到武人了。

  从来就只有马上取天下,谁听说过马上治天下的道理?

  眼看着太平盛世已经降临,正是文人施展才华的时候,这小子却想着要去新华军校,简直就是猪油蒙了心。

  再者说了,那新华军校本就是张启阳创办,培养出来的全都是他的私兵。

  蔡枫华和张启阳斗了这么多年,现在他的嫡系子孙却要弃文从武去做张启阳的学生,蔡枫华的这张老脸还往哪里搁?

  这不是让张启阳看笑话嘛!

  你们子孙辈的不怕丢脸,我却丢不起这个人!

  蔡枫华脸色一沉:“不许去。”

  “当年班定远投笔从戎,平定西域,何等的丰功伟绩,为何孙儿就不能。”

  蔡枫华终于火了,当场就把细瓷茶碗摔了个粉碎:“你这乳臭未干的小辈,有什么资格在我面前叫嚣?投笔从戎报效朝廷的道理,我比你懂的多,什么样的功业我没有见过?现如今的功高楼上就有我的名字,用得着你来对我说这些?那张启阳是什么人?恐怕这世间没有谁比我更清楚了。此人飞扬跋扈穷兵黩武,纵能逞一时之强,终究不会落什么好下场,你们这些不懂事的娃娃不要听信他的歪理邪说,更不可为他蛊惑了心智。”

  “为我族而战,为我族而死,这是新华军校的校训,早已天下皆知,无数少年俊彦心向往之,无不趋之若鹜。多少英才北上,为就的是一展抱负,这又怎能是歪理邪说?”

  被孙子当面顶撞,气的蔡枫华胡子都颤了:“不肖子孙,不肖子孙,来人呐,请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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