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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滚教父》第374章 寻找皇后乐队

作者:黑色贝斯 字数:3554 书籍:摇滚教父

  皇后乐队到底在哪?

  这个话题确实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籍籍无名的新人突然爆出一张顶级水准的精品制作,这样的先例虽然罕见,但也不是没有出现过。

  但在专辑大获成功之后,主创阵容甚至从来都没有在任何媒体上露面过。

  别说登上电视节目,或者接受某个媒体的采访。

  甚至于到现在为止,整个北美,都没有人知道弗莱迪-摩科瑞、布莱恩-梅、罗杰-泰勒、约翰-迪肯这四个人到底是谁。

  除了名字,以及专辑封面上,看上去像是四人的肖像漫画之外,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很快,互联网上就有粉丝发起一场“寻找皇后乐队”的活动,宣称要以人肉搜索的方式,将这支乐队的成员找出来。

  没错,就是人肉搜索。

  虽然现在才2002年,但人肉搜索已经不算是太过新鲜的玩意了,就和病毒营销一样,它最初出现的时间远远超出任何人的想象。

  人肉搜索也是需要线索的,最重要的线索,无疑是皇后乐队四位成员的姓名,以及漫画一般的“肖像”。

  一群黑客在毫无征兆地情况下,攻破了DMV(机动车辆管理处,注:北美没有户籍制度,一般来说查驾照信息是最容易找到一个人的方式。)的服务器,并进行了姓名匹配。

  但结果很让人失望,在服务器储存的所有驾照信息中,同名同姓的倒是不少,但细查下去,没有哪怕一个人符合皇后乐队成员的条件。

  因为这次失败的“人肉搜索”,参与该行动的黑客有足足六人被逮捕,将面临数月的社区服务,到最高数年的牢狱之灾,堪称损失惨重。

  当然,说失败倒也不完全正确,至少它排除了一个错误的方向。

  有人提出,弗莱迪-摩科瑞等四个名字,有可能是艺名,而不是原本的真实姓名。

  但名字可以变,外貌总归是不会有太大改变的,除非去整容。

  粉丝们开始从肖像入手,浩浩荡荡地寻找起符合该外貌特征的人。

  虽然说面部识别技术已经有了,但有了DMV的前车之鉴,想要再“借用”FBI或者其它什么部门的服务器,去进行大规模的数据查询,显然是不太可能了。

  而且,想要使用面部识别,首先得有一张真正的照片,而不是漫画。

  所以粉丝们只能用传统的方式来寻找弗莱迪-摩科瑞们。

  有一名居住在德州的粉丝宣称,自己有一位印度裔同学,符合弗莱迪-摩科瑞的形象,例如那明显至极的龅牙。

  这个消息让粉丝们非常激动,很快就有人找出了这个“高中同学”的下落,但可惜的是,那位印度裔确实有着一嘴龅牙,但和专辑封面上的弗莱迪-摩科瑞显然不是同一个人。

  最重要的是,这位印度裔是一名软件工程师,并不擅长唱歌,也不懂任何和音乐有关的技能。

  有人说在洛杉矶发现了约翰-迪肯。

  有人信誓旦旦地宣称罗杰-泰勒居住在圣地亚哥的郊区。

  有人……

  一个个消息被传出,又一个个被否定,在这场漫长的“寻找皇后乐队”活动中,接连不断的失败,很容易让人们失去耐性。

  在无数次失败之后,一个早就有人提出,但却一直没有被重视的观点,终于走进了绝大多数粉丝们的视线。

  【皇后乐队并非北美的乐队!】

  这是一篇发表于九月初的文章,文中列举了大量看上去真假难辨的证据。

  例如歌曲中不太明显的英式英语的发音,就是最为重要的佐证。

  虽然同为英语,但英语五基友区,每个国家的发音方式都有很大区别。

  整体上来讲,除了北美之外,其它英语区的发音更加接近英式发音,但并不完全一样。

  不过对于没有生活在当地的人而言,绝大多数人都听不出澳洲的英语和英国有什么不同,很多人都认为那是英式英语的某种方言,新西兰也同样如此。

  英式英语和美式英语极为相近,但在发音上区别却很明显。

  任何一个掌握某一种英语的人,都可以通过短期的口语训练,掌握另一种方式的发音,但百分之九十九的情况下,人们还是会习惯使用从小学会的那一种。

  这篇文章的作者对《波西米亚狂想曲》的发音方式做了很透彻的研究和分析,最终得出结论,主唱应该来自英国一个名为富尔森的小镇。

  天知道这家伙怎么得出这结论的,虽然罗杰在唱《波西米亚狂想曲》的时候确实使用了英式的发音,但富尔森方言这是什么鬼?

  眼看着这帮粉丝要将寻找皇后乐队的活动扩张到欧洲去,罗杰不禁有些目瞪口呆,忍不住自言自语道:“我们是不是玩得太大了点?!”

  没错,“寻找皇后乐队”这项活动,本身就是MAD唱片精心策划的一场炒作。

  一场典型的病毒营销,其效果也是非常惊人的。

  仅仅数百万美元的投入,短短不到一个月内,《波西米亚狂想曲》以及《摇滚圣经》系列的知名度就翻了数倍。

  虽然销量上的涨幅没有这么大,但当时间来到专辑发行第八周的时候,该专辑的北美累积销量已经完成了对《大卫-鲍伊》的反超,来到了330万张。

  后者的销量是320万。

  而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个数字还会不断增长下去,直到达到某个临界线为止。

  关于病毒营销,业内有一个很简单的理论。

  它就像是滚雪球一样,宣传方只需要将雪球揉成团,轻轻一推,就不需要再去管它。

  这颗雪球会自己滚动下去,越滚越大,直到撞下悬崖,摔得粉碎。

  MAD唱片在《波西米亚狂想曲》的宣传上就是如此,仅仅只策划了一起“入侵DMV服务器”的行动——这是和警方通过气的——就让寻找皇后乐队变得越来越火爆。

  火爆到许多对摇滚音乐毫不关心的人,都忍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加入了进来。

  当然,想要将这部分人的关注转化为消费,难度远远超出那些对摇滚音乐有所偏爱的歌迷。

  但当成本足够低的时候,转化率这种东西完全没必要去考虑,反正总归是赚的。

  当然,雪球已经成功推了出去,但MAD唱片并不会完全放手不管。

  为了确保雪球不会太早的崩溃,MAD唱片偶尔还是会有一些动作,以将其纠正到“正确的”轨道上去。

  当英国的粉丝们再一次失望而归之后,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MAD唱片高管”对媒体透露,【皇后乐队】事实上是一支成名已久的乐队开的马甲,包括弗莱迪-摩科瑞等四个名字都是假的,为的就是隐藏身份。

  “这样做不会暴露我们吗?”

  理查森有些奇怪地问道:“MAD旗下的乐队,能算得上成名的,也就我们三支乐队吧?”

  “我可不担心这种问题。”

  罗杰摇了摇头:“众所周知,Darkness乐队的成员只有三个人。”

  而皇后乐队有四人。

  人们下意识就会排除人数对不上号的那个。

  尽管也有人怀疑,但更多人却认为皇后乐队不可能是Darkness,因为《大卫-鲍伊》和《波西米亚狂想曲》的风格差别实在太大了。

  尽管Darkness乐队驾驭过各种摇滚风格,但在同一个类型的摇滚中,却从来没有过如此大的变化。

  “我觉得埃文他们被你给坑了。”

  ——【A】乐队的人数正好是四人,而【金属猴子】则是一支六人乐队。

  安妮露出一个鄙视的表情:“这就是你一个人占两个马甲的理由?”

  “咳……”

  罗杰轻咳了一下,生硬地转移话题道:“《美国偶像》那边谈的差不多了,大卫会分批投入亿美元左右,剩下的我们三支乐队分摊,最后的收益分成大卫占百分之五十。”

  说完了召集队友的原因之后,罗杰开口道:“如果你们没有意见的话,我就让律师去审核合同了。”

  按照MAD唱片CEO卢西恩-格兰奇给出的计划书,《美国偶像》第一季的总投入将达到2亿美元。

  这笔费用中包含了组建制作部门、制作成本、宣传成本和发行成本。

  不过在和大卫-劳伦斯的谈判当中,MAD唱片提出将版权折算进成本当中的要求。

  经过一番拉锯式的谈判,《美国偶像》的版权被折算为4000万美元,这也将总的预算成本推上了亿美元。

  这笔投资双方各出一半,当然,MAD唱片将以《美国偶像》的版权抵消4000万美元,实际只需要出8000万。

  收益方面,大卫-劳伦斯可以享受该项目除了版权以外的权收入分成,比例和投入相等,百分之五十。

  至于版权,则完全归MAD唱片所有,不过大卫-劳伦斯可以享受从发行之日算起,未来五年内一半的版权开发收入。

  很显然,在获得了第一次的成功之后,又是一个投资上亿的大项目,哪怕是大卫-劳伦斯这样在乎“成功”的定义,多过在乎利润的超级二代,也开始对预期的收入斤斤计较起来。

  毕竟,没有人天生就是为了给别人送钱的散财童子,哪怕是散财,也一定有其目的性。

  商人逐利,这是再过上百个世纪也不会改变的天性。

  “我没意见。”

  理查森和安妮对大卫-劳伦斯这个金主的加入表示欢迎。

  不过安妮又问了一句:“我记得大卫好像对《诗人与钟摆》有想法,你没和他谈吗?”

  “他没钱了。”

  罗杰摊开了手:“《大卫-鲍伊》投入八千万,《美国偶像》投入亿,这两个项目就占用了2亿美元的资金,就算他钱多的没地方花,也要等收回一部分资金,才有余力去考虑别的项目。”

  现金和资产完全是两码事,许多身价百亿的富豪,手里甚至连数千万美元的资金都不一定拿得出来。

  哪怕劳伦斯家族再怎么有钱,给一个非嫡系后代2亿美元的“启动资金”,恐怕也已经是极限了。

  罗杰隐约记得,前世看过一篇爆料的文章,说好莱坞著名的金主,同样是超级富二代的拉里森,刚刚进入好莱坞的时候,手头的资金连一亿美元都不到。

  毕竟,这些二代们接受的教育再怎么优秀,也需要通过实践来掌握这些技能。

  而实践就存在出错的可能性,他们的长辈们,也要防着他们掉进某个超级大坑里,一把将家业给败光了。

  “我还打算再坑他一笔呢。”

  安妮颇有些兴致索然的样子:“我答应给莉娜买一辆最新款的蝰蛇跑车来着,看来只能等《大卫-鲍伊》的分成到账了。”

  罗杰明智地没有问莉娜是谁这种问题。

  不过听安妮提起买车,突然想起被留在纽约,已经“退休”的那辆道奇RAM。

  来到洛杉矶以后,罗杰一直是乘坐租赁的Limo,还没有买一辆属于自己的车。

  虽然乐队现在需要花钱的地方不少,而且还背负着不少的债务,但毕竟北美的车是出了名的便宜,几十万美元,就能买到一辆顶级的豪华轿车或者超级跑车。

  这点开销,以罗杰三人的收入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别的不说,二十世纪娱乐的股权回购之后,乐队的账户上立刻就多出了四千万美元的现金。

  哪怕要预留其中的绝大部分,作为《美国偶像》和《诗人与钟摆》的投入,但每个人分上几百万,绝对没有任何的压力。

  买车什么的只是小事,罗杰很快就跳过了这个话题,开口道:“录音室那边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如果你们休息够了,我们最好尽快开始《诗人与钟摆》的录音。”

  “要这么赶?”

  某个拖延癌兼懒癌晚期少女表示不满:“拜托,我们才刚刚发了两张专辑!”

  “按照计划,我们今年要发两张《摇滚圣经》系列。”

  理查森摇了摇头:“而且,根据我们和大卫的协议,《大卫-鲍伊》专辑后面要筹办一个小规模的巡演,未必有时间去录歌。早录早完事,反正迟早都要干的。”

  “对了,说起巡演。”

  罗杰突然想到一件事:“你们觉得,让蒂姆他们给我们做暖场演出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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