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森无愧于他名将之名,手下的士兵悍不畏死。虽然只有4000余人,却敢朝着3倍于他们的联邦军发起冲锋。
不过,勇气并不能填补实力的鸿沟,普通的南方军士兵根本无法阻拦住维克多的脚步。
一名怒吼着的南方军在刺倒了一名联邦士兵后,发现了一个更有价值的目标:一个穿着红色羊毛裤,手持指挥刀的联邦军官。
他并不知道他的对手就是联邦军中最近声名鹊起的新星“Sabretooth”维克多·克利德。
他只知道,他为自己的家园和故乡而战,这意味着他要么杀死对方,要么被对方所杀死。
说来话多,其实这些思绪在他脑海中只停留了一瞬间,他就朝着维克多发起了他这一生最后一次冲锋。
维克多左手握住南方士兵捅过来的步枪的同时,右手握着的指挥刀便已经划过对方的喉咙。
他没有再去看那名捂着喉咙跪倒的南方军士兵,而是顺手将左手抓住的步枪插入了一名试图从身后偷袭他的南方军士兵的胸膛。
做完这一切的维克多又侧身躲过了两名南方军士兵刺过来的刺刀,随后用手臂固定住这两支步枪,一个转身,用手中的指挥刀斩下了它们主人的头颅。
完成四杀的维克多清空了这一小片区域,但又马上被双方悍不畏死的士兵所填满。
不过这一切都不能阻止维克多前进的脚步,他几乎每走一步,就有一到两名南方军士兵倒下。
但是他们依然没有退却,发反而愈发悍不畏死的朝着维克多发起冲锋,不过他们换了一种方式。
不再是一个两个的冲过去添油了,而是组成三人一组的战斗小组,分别从上中下三路同时朝着维克多发起突刺。
在他们看来,这下维克多应该没办法了吧,就算他用手挡住一路,刀挡住一路,不还是有一路可以刺中他么。
现实证明他们想的太多了,随着刀光一闪,三名南方军士兵感觉手上一轻,三把步枪都被斩断了。
又是一道刀光闪过之后,三名南方军士兵只觉得喉咙一凉,眼前便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
就这样,维克多以极高的效率屠戮着战场之上的南方军士兵,他手中的指挥刀早就已经因为卷刃被丢弃了。
他现在手上拿着的步枪是他捏碎了一个南方军士兵后从对方手中缴获的,这并不是他缴获的第一柄步枪,一柄步枪在他手中最多捅死七八个士兵就受不住他的大力折断了。
主要是这家伙喜欢把人捅死,然后挑飞出去砸人。这那个步枪顶得住这样折腾,不过好在南方军死绝之前,步枪这种东西都是不限量供应,并且送货上门的。
维克多根本不用担心没有武器可用,再说了,没有武器可用的维克多才是最危险的:他的利爪和尖牙才是他最强大的武器。
不过从场面上来看,他是用不到了,因为已经没有南方军士兵敢再向着他冲锋了。
他们只敢组成一个半包围圈围着他,然后随着他的脚步前进而后退,这还是因为维克多冲的太快太超前,周围已经只有南方军士兵的缘故。
随着双方阵线的推移,布鲁克林第十四民团的小伙子们也很快追上了维克多的脚步,来到了他的身边。
在维克多和布鲁克林第十四民团的小伙子们的双重打击下,南军的士气终于崩溃了。
他们开始仓皇的转身撤退,并且很快有撤退变为溃退。丢下武器和装备不顾一切的开始朝着杉安道谷地逃跑。
而‘石墙’杰克森也被手下的军官和士兵一起裹挟着撤回了他们在杉安道谷地的营地。
这场战斗最终以北方联邦军伤亡500人,南方联盟军伤亡700人的结局画上了句号。
成功击退了南方军进攻的联邦军并没有趁势追击,而是立即联系了正在东进准备汇合麦克莱伦的巴克将军。
杰克森虽然输掉了这场战斗,但是从战略上,他却获得了几乎完美的胜利,这次袭击对于整个东部战局的影响都是深远而长久的。
在接到杰克森突袭联邦军的当天,林肯就电令巴克将军立即回到杉安道谷地,继续清缴杉安道谷地中由杰克森带领的南方军。
并且同时还命令原本应该由华盛顿正面南下麦克道沃军团回防固守华盛顿,以防止来自南方军的攻击。
造成林肯这一系列命令的原因正是杰克森那一次果断但失败的攻击,这使得联邦军判断他手上起码有超过一万人的部队。
这将严重威胁到首都华盛顿的安全,这是总统林肯和处于华盛顿的国会议员们所绝对不允许的。
所以林肯总统和国会议员们从心的让两只精锐的联邦大军回防了,将华盛顿经营的固若金汤。
但也导致了原本全军合围里士满的三支联邦大军变成了只有麦克莱伦的一支孤军。
麦克莱伦表示他也很绝望啊,说好了大家一起去里士满快乐,结果你们都从心的回华盛顿了,我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啊。
所以他也从心了,他下令全军就地驻扎,固守以待援军。其实就是每天发电报,让巴克将军GKD(搞快点)。
而我们的巴克将军阁下呢,在杉安道谷地的行动充分体现了什么叫做蜗牛般的速度和草木皆兵。
他要求手下的联邦士兵仔细的搜查每一棵树和每一个灌木丛,此前杰克森的进攻在心理上给予了这位老油条极大的震撼,让他觉得谷地里面每一颗树后都隐藏着一位南军战士。
而此时的杰克森则利用巴克将军的迟缓,抓紧时间休整补充,同时派出工兵勘察谷地道路,他有一个大计划。
这个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人都按照上天制定的轨道走完了自己的一生,但也有许多人顽强地同命运抗争,他们有的失败了,但也有人靠着机遇和努力成功地改变了命运。
托马斯·杰克森在1824年1月21日出生于维吉尼亚西部的一个苏格兰移民家族中。
这又是一个因为内战而崛起的英雄人物,他和起点的大多数男主角们一样,幼年失去了双亲。
然后他是在他叔叔的农场里长大的,只读了四年的小学,每天干着农活之余自学成才,成功的加入了县里的保安队。
在保安队干了两年之后,他得到了当地议员的青睐,写信推荐他报考美国最著名的军校:西点军校。
虽然入学时笔试成绩不佳,但是他每天夜里就着壁炉的火光攻读,上一个这么干的是西汉大文学家匡衡。(咳咳,虽然老匡晚节不保,但是他努力学习的态度还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上天总是钟爱那些勤奋而又有的天分的人,因此杰克森最终在西点军校1846年的59名毕业生中名列第17名。
当年他的一位室友是这样评价他的:“没有一个人比他更能专注而不被周围环境所干扰”。
西点军校刚毕业后的杰克森正赶上了墨西哥战争,他被分配到炮兵,亲历了三场血战,以英勇和无畏获得了斯考特将军亲自颁奖的荣誉勋章。
战后,杰克森的军事生涯陷入了低谷之中,他与1851年退役,成为维吉尼亚军事学院的教师。
他一共经历了两次婚姻,娶的都是牧师的女儿,虽然第一任妻子死于难产,但是两次婚姻都十分幸福。(貌似我童年的偶像山鸡哥也取过牧师的女儿)
如果不是因为南北战争,这位冷酷的、浑身是病的维吉尼亚人和虔诚的教徒将会做为军校教员度完余生。
虽然战争造成苦难,但战争也造就英雄,有的人天生便注定要成为英雄,只要人类有战争,这种人就注定成名。
有的人成功要靠机遇,要靠在合适的地点,参加合适的战争。而杰克森便是如此,身为维吉尼亚人的他,在内战开始时被征召到杉安道谷北端,于是最终名扬天下。这大概是就是所谓的天时地利人和吧。
此时的维吉尼亚的上空已经战云密布,麦克莱伦率领十万大军步步为营,最后顿兵坚城,苦苦待援。
但他的顶头上司,美利坚合众国的总统林肯阁下却另有打算,杰克森上次的进攻使他将首都的安全摆在第一位。
除了麦克莱伦所部外,东部战场上北军还有三支部队,这三支部队均直接受命于林肯。
他们分别是:本来应该从北面南攻里士满的麦克道尔军团,现在被安排在孟纳萨斯和费雷德博格之间徘徊。
巴克所带领的三万多人都被被命令在杉安道谷内驱赶杰克森,蓝山西面西维吉尼亚的弗里蒙特将军所带领的部队则负责压阵。
林肯总统以为这样一来可在确保首都的安全的同时,将南军驱除出谷,最后合围里士满。可惜这个看上去很美的计划有个致命的缺陷:石墙杰克森。
在林肯总统脑洞大开的同时,南方的李将军也脑洞大开的指定了一个计划:他要派一支援军去支援杰克森,然后杰克森凑齐一万多人,逆袭巴克那个老东西,然后威胁华盛顿,吓跑麦克道沃,最后和他一起会师里士满,合围麦克莱伦,走上人生巅峰。
不得不说这脑洞确实蛮大的,不过当奉命率领8500人增援杰克森的尤威尔将军赶到杰克森的营地时,这里已经人去楼空了,只留下了几名传令兵向他传达了一条简短的命令:接替杰克森的防线,必要时对付巴克。
尤威尔将军目瞪口呆地望着空空的营地,不停的埋怨:这个疯子到底跑到哪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