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又将自己的脸抹的乱了些,稍微改变下头上的发型,这才去了其他地方。
叶菀又分别买了五斤白糖和五斤红糖,想着以后可以给叶蕊和叶孝礼每天泡糖水喝。
至于做冰皮月饼的猪油,她买了现成的五斤,实在是因为没地方可以给她去炸猪油。虽说现成的猪油贵了些,但是贵就贵吧,起码现成的放着不打眼。
中午时分,叶菀难得有钱放纵,去了一个小酒楼用饭。
她打算尝一尝县城里酒楼的菜品味道如何,可是又心疼钱,也就只点了这家酒楼里的一个招牌醉鸡和一盘炒青菜,另外要了一碗米饭。
点招牌菜是为了尝一下酒楼里的特色和味道如何,至于点青菜这种没有技术含量又特别能看出大厨厨艺的菜,完全是想知道这古代出资的能耐,米饭是标配。
这是叶菀到了古代第一次吃白米饭,等饭菜上桌的时候,看着白白的一小碗米饭,她差点都被自己感动了。
以前最不喜欢吃米饭了,总觉得一颗颗的难以咽下去,就想着吃垃圾食品,这会儿到了古代,吃白米饭简直是一种享受啊!
叶菀没去夹菜吃,只捧着米饭就一小口一小口尝着,饭粒颗颗饱/满,莹润有光泽,是上好的大米蒸起来的,单就是吃米饭都觉得香。
等米饭吃了一半,叶菀的馋劲儿过了,这才开始吃菜。
先吃的青菜,和她预想的口感差不多,也就明白古代的厨子和现代的没什么大差别嘛,而且这里的炒青菜用油也不是特别多,是以味道不算特别好,但是胜在菜新鲜,味道甜美。
而招牌醉鸡,那味道让叶菀有些惊讶到了。
“挺好吃的,应该是有自己的秘制酱汁在里面,不过味道有点杂,一时吃不出来。”叶菀将整盘醉鸡吃完了,也没有品出这当中的调味料。
她也不想偷师人家的菜谱,大概晓得这古代的厨艺水平,心中有数就行了。
“小二,结帐。”叶菀胃口不大,吃不下所有的,可是秉着不浪费原则,硬是全部吃完了。
等揉着肚子差点打嗝的时候,小二过来结帐,“这位客官,一共一两银子。”
叶菀揉肚子的动作一顿,瞪大了眼瞧,“你说什么?”
她简直不敢相信,“我就点了两个菜,其中一个还是素菜,你竟然要收一两银子!”
店小二却笑道:“青菜是不贵的,贵的是米饭和醉鸡,这米是上好的珍珠米,先洗干净了浸泡吸水,之后上过干蒸,那味道可不比直接放在锅里蒸煮的,另外是招牌醉鸡,这可是咱酒楼里的活字招牌,是咱大厨独家秘方酿制……”
总之,店小二就一个意思,贵有贵的道理,吃了还是有福气的。
叶菀也没想多争辩,自然知道有些菜是确实贵的,只是和她心里预计相差太大,有点没法接受。
肉疼的付了一两银子,叶菀之前的幸福感瞬间没了,等走出酒楼,整个人有点萎靡。
“还是没钱的缘故啊,我要是有钱,别说一两银子,就是十两银子一百两银子我都吃得起。”
随又觉得自己有些浪费了,“哎,就是有这么多钱,也舍不得花一百两去吃的,哪有吃个饭那么贵的。”
卖野山参到手的五两银子,之前买冰皮月饼和其他杂七杂八的……叶菀算了下,一共花了一两银子又五十五文。再加上自己吃饭的,这就去了二两五十五文。
花的有点多了,可是,一想到等冰皮月饼做好了就能赚回来,叶菀也就不那么心疼了。
她看过县城的热闹,原本打算在镇上卖月饼的想法直接去了,她想中秋那一天直接到县城里来。
“得想个法子,最好带了小不点一点,这里的医馆看着不错,就去钱掌柜那一家就行,给孝礼的身子好好看看。”
叶菀心中这么想,就这么定下主意来。
她又转去买了些包装冰皮月饼的盒子和外包装袋子,俗话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要想东西卖得好,味道是非常重要的,可是没有一个好看的外表也是不行,她卖的是一次性的食品,要是包装不新颖,说不定买的人都没有。
就这样,包装的袋子和盒子,又花了半两银子。
叶菀已经心疼到麻木了,干脆又去买了十个大肉包子,另外还有称重的糖果两斤,花了一百文。
准备坐马车回去的时候,路过书店,叶菀瞧着那里挂着的毛笔,一时心动,走进去了。
“老板,这毛笔怎么卖?”
有了宋彦昭那里讨来的两本书,但是习字还得用笔啊。
她原本没钱的时候,是打算让小不点拿着木棍在沙子上练习的,可是现在她还有点闲钱啊,何不直接买了毛笔回去?
墨水和宣纸的价格,叶菀早就打听过,贼贵,她放弃了。
“买了笔,屋子里头有张木桌子,桌面还算平整,让小不点沾了水拿着笔在上面写,还挺好。等干了又可以写,不错。”
叶菀想的挺美,觉得这主意真是棒极了。
可是等知道毛笔的价格后,傻眼了,“什么?要一两银子!”
叶菀郁闷,这古代的笔墨纸砚要不要这么贵啊!
简直坑爹。
老板看了眼,随手一指说:“那里头有残次品,如果不介意的,去那边挑选,只要一半的价格。”
叶菀走过去,在犄角旮旯里看到了摆着的一排东西,不仅有毛笔,还有一些泛黄的宣纸,甚至连破旧的砚台也有。
叶菀看的眼热,即便是残次品,那也是笔墨纸砚啊,要是能买了该多好?
可是掂量下兜里的钱,叶菀放弃了,她买不起这么多。
“老板,给包起来这支吧。”叶菀转回来原先的位置,要了第一眼看重的那支毛笔。
那老板一眼惊讶,问:“确定买?这笔可不便宜。”
叶菀点头,却道:“读书得用好笔,一支好笔只要保养得当,能写好几年呢,花的值得。”
“小姑娘好眼光,这话不错,买回去好好用,三年内不用换都行。”
叶菀拿了笔,使用墨绿色的锦盒装的,看上去挺高端大气,她给出去的一两银子也不心疼了。
这可是毛笔啊,得拿来读书写字的,小不点的第一支笔,值得。
遂又想到叶蕊,那丫头不爱学习,估计写字念书是不可能静下来心来的,可她也不能厚此薄彼,于是叶菀在书店里挑了挑,找到一本简单的话本子,算是神话故事的那种,准备买了带回去给叶蕊。
至于叶蕊看不看得懂,那就是她的事情了。
“看不懂就得识字,识字的话就得跟着小不点一起背《三字经》和《千字文》,等字都学会了,目的也就达到了。”
叶菀将东西全部放进空间里,终于舍得回去了。